关于印发杨凌示范区处级领导干部包村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来源:杨凌示范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15-06-09 10:39

杨陵区委、区政府,党工委和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杨凌示范区处级领导干部包村工作管理办法》已经党工委同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共杨凌示范区工委办公室

2015年5月19日


杨凌示范区处级领导干部包村工作管理办法

为了巩固提高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适应示范区建设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安排部署,切实加强对包村干部的管理,不断转变作风,提高工作能力,形成包村工作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包村干部服务“三农”的积极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包村干部的组织管理

在示范区党工委的领导下,由党工委组织部和杨陵区委负责落实处级领导包村干部的抽调和对应所包村(社区),示范区政研室负责对包村工作的督查指导,杨陵区委负责包村干部的日常管理与考核。

包村工作期限一般为3年,因镇村综合改革区划调整,以及包村干部调离、退休或不适应工作要求的,应及时予以调整。

包村干部要将包村工作作为实践“三严三实”教育的重要内容,以及深化“三农”领域改革创新的重要抓手,及时传达贯彻党工委管委会的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村、镇的主体作用,指导协调杨陵区下派第一书记积极开展相关工作。

第二条 包村工作要求

包村干部要加强思想政治理论学习,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每月下村不少于2次),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包村日志等。及时发现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研究解决。

包村干部要加强与镇办的沟通和信息对接,以镇办为单位,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情况交流会。示范区半年组织召开一次包村干部情况汇报会,交流经验,研究问题,推广典型。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三条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按照“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有关要求,加强村两委班子队伍建设。包村干部每季度至少参加1次支委会,掌握村班子工作运行状况,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增强村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每年讲2次以上党课,强化对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廉洁从政教育、法治教育,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和依法办事的能力。

第四条 加快农业农村改革发展

帮助所包村两委班子理清村级经济社会发展思路,把党的惠民政策宣传到位、落实到位,建设具有生机活力的可持续发展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引导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探索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促进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

第五条 创新社会事务管理

增强农村事务的透明度,抓好村级事务民主公开监督工作。积极推进基层网格化管理,不断提高服务管理水平。健全基层文化服务体系,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结合城乡一体化发展、美丽乡村建设、人居环境整治等,探索建立城乡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新机制。

第六条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及安全生产等工作,及时处理存在的矛盾隐患、化解村民纠纷,把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

第七条 完成组织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三章 考评办法

第八条 考核等次

考核实行百分制,其中所包村(社区)工作年度综合考核得分占70分,包村干部日常工作占30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第九条 加分事项

凡所包村(社区)年度综合考核位次每前移1位,加1分;单项工作获得示范区级以上奖励的,分别加1-3分;鼓励改革创新,工作经验做法得到推广或受到示范区级以上奖励的,分别加1-3分。

第十条 扣分事项

凡所包村(社区)年度综合考核位次每后移1位,扣1分;所包村工作受到区级以上部门通报批评的,分别扣1-3分;出现非正常上访或群体性事件的,每次扣1分。

第十一条 考核结果运用

包村干部的考核结果按比例纳入个人和本单位年度考核序列,并作为评优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