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杨凌示范区稳增长促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

来源:杨凌示范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15-04-22 10:28

杨陵区委、区政府,党工委和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保持经济总体平稳增长,根据省委、省政府安排,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结合示范区发展实际,制定了《杨凌示范区稳增长促发展十条措施》(简称《十条措施》)。现将《十条措施》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杨凌示范区工委办公室 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5年4月2日


杨凌示范区稳增长促发展十条措施

一、强化重点项目建设。确定重点项目路线图,绘出时间表,制定推进方案。落实党工委管委会领导包抓重点项目制度,继续推进“周推进、月调度、季度考、半年评、年终比”重点项目调度工作机制。抓好省级重大项目建设,启动示范区重点项目公示制度。破解土地征收难、项目进地难等项目建设制约因素,全力组织好每季度一次的重点项目集中开工,力争所有新开工重点项目6月底前开工。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完成年度投资任务。

二、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和驻外招商机构作用,瞄准重点区域和重点产业,积极开展以商招商、定向招商、产业链招商,重点引进投资强度大、产业关联度高、投资效益好的大项目,全年引进投资10亿元以上项目2个以上,过5亿元项目10个以上。

三、积极稳定工业增长。设立总额6000万元的工业发展、农产品加工贸易园等专项扶持资金,促进工业经济稳增长。推行“双百”助推计划,建立示范区百名干部联系百家企业制度。实行“一企一策”,盘活重组困难企业,促使转型发展。鼓励区内企业产品互采互用,对于采购区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品的企业和项目给予采购产品合同金额5‰的资金奖励。

四、大力发展电子商务。落实加快电商产业园发展的政策措施,设立1500万元商贸流通(电子商务)专项,引进一批规模化农产品电商企业入驻。整合区内外生产基地产品,运用标准化生产、安全测控、溯源体系平台,打造“杨凌认证”品牌,形成“高端、定制、安全、科技”的农产品形象,建立杨凌电商发展生态链。

五、推进现代农业提质增效。出台支持政策措施,设立1200万元种子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加快种子产业园建设,培育发展升级种业企业2户以上。以小韦河河谷、杨扶路为依托,打造集采摘、休闲、观光与一体的现代农庄集群,培育现代农庄10个。加快推进设施农业示范创建工程,新增收入10万元设施大棚500个、5万元设施大棚1000个。

六、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大住房保障货币化工作力度,根据需求将符合条件的商品住房用于棚改安置房或公共租赁住房。示范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上限由25万提高到40万,期限由15年延长到20年。

七、加强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设立贷款风险补偿基金,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发挥好杨凌农科担保、杨凌小额贷款担保基金等担保平台的作用,按照当年新增担保余额的1%给予奖励。支持杨凌农商行增资扩股、转型农科银行并在新三板挂牌。加快长安银行在杨凌设立地市级分行。

八、鼓励引导民间投资。采取PPP模式,建设无害化垃圾处理厂、第二污水处理厂等重大项目,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和市政公用事业建设等领域。

九、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全面清理涉企收费,建立涉企收费清单,凡未经国家和省级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取消,经营服务性收费从低收取,坚决取缔各种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加强并联审批工作,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推进网络审批系统建设,加快实现投资项目网上审批。

十、全面扩大对外开放。设立总额1500万元的丝绸之路经济带合作专项资金,大力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现代农业国际合作中心建设。积极“引进来”,加快推进海利口蹄疫疫苗、杨凌丝路农业展示园等项目建设。主动“走出去”,尽快启动实施中哈现代农业示范园、中荷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中吉农业高新示范园和中塔设施农业示范园等四个国际合作园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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