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杨凌示范区工委办公室 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促进城乡共同繁荣的若干意见》有关政策措施分工的通知

来源:杨凌示范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13-10-14 19:16

杨陵区委、区政府,党工委和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确保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促进城乡共同繁荣的若干意见》提出的一系列政策措施落实到位,结合示范区四化同步和三农融合发展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任务分解如下。

一、工作分工

(一)加快“三农融合”发展,推进产业发展一体化

1. 加快现代农业产业转型升级,建设科技示范点20个,推广标准化生产示范田5000亩,发展5万元高效模式示范棚500座、大中棚杂果200座。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新增标准化养殖场2个以上。扶持农产品产地初加工项目,积极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加强农产品销售体系建设。(由杨陵区政府牵头负责,示范区农业局、科教局、农业园区公司配合落实)

2. 实施“包村帮组助户”工程,制订农民收入倍增计划,千方百计增加农民增收。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力争达到13000元,增长20%,城乡居民收入比缩小到2.6:1。(由杨陵区政府牵头负责,示范区统计局、农业局配合落实)

3. 实现土地流转三级网络全覆盖,实质性运行土地银行总行,开展农用地挂牌流转和征用试点。鼓励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落实市县财政按1000亩、500亩、100亩规模一次性奖励村组政策,扩大适度规模化经营。完善土地流转风险防范机制,建立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机构,做好流转土地地租收缴和发放工作。(由杨陵区政府牵头负责,示范区农业局、财政局配合落实)

4. 开展“合作社提升年”活动,提升专业合作社发展水平,成立联合会及八大产业分会,鼓励农民合作社开展合作与联合。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合作社就业创业,逐步实现一社一个大学生。落实合作社生产设施用地和附属设施用地按农用地管理政策。(由杨陵区政府牵头负责,示范区农业局、科教局、国土局配合落实)

5. 大力实施职业农民塑造工程,建立职业农民准入和培训制度,重点加强对种养大户、农村经纪人、合作社理事长的培训,全年培训农民3000人以上,造就一支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建立家庭农场注册登记制度,对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实行以奖代补政策。(由杨陵区政府牵头负责,示范区科教局、农业局、人事局、财政局、工商局配合落实)

6. 积极推进“三农融合”试点,启动建设1个田园农庄,创建一批田园村庄和魅力社区。(由杨陵区政府牵头负责,示范区国土局、农业局配合落实)

7. 从今年开始,示范区和杨陵区财政支农投入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每年至少提高0.2个百分点。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继续向农业农村倾斜,新增农业补贴资金向家庭农场、职业农民、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倾斜。(由示范区财政局牵头负责,杨陵区政府、示范区农业局配合落实)

8. 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居民房屋所有权确权登记工作。学习高陵经验,探索建立农村产权流转市场,为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其他财产权公平交易和有偿退出创造条件,引导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的方式增加收入。(由示范区农工办牵头负责,杨陵区政府和示范区国土局、规划建设局、财政局配合落实)

9. 完善入园企业帮扶机制,扶持20家企业做大做强,引进种子企业5家以上。依托五泉、揉谷企业孵化园,深入开展技术创业工作,引进创业团队10个。(由示范区农业园区公司牵头负责,杨陵区政府、示范区农业局、经贸局配合落实)

10. 进一步完善“区校一体”发展机制,优化创新环境,支持两所大学建设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加快组建省农林科学院。建立健全农业科技创新推广机制和农业科技人才激励机制,完善专家、农民技术员、基层农技人员为主体的农业技术服务体系,全面提高设施蔬菜、经济林果等八类产业的质量和效益。加大各类科技计划向农业领域倾斜力度,实施科技惠民计划。(由示范区科教局、农业局牵头负责,杨陵区政府、示范区农业园区公司配合落实)

11. 以实施旱区“三农”信息化应用试点工程为契机,完善远程农业科技信息服务平台,新增5个省区10个以上视频展示点,扩大示范辐射半径,推进“数字农业”建设。(由示范区信息中心牵头负责,示范区农业局配合落实)

12. 建成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以及三镇农技综合服务站;实施商标富农工程,加大对农产品地名和商标保护力度。创建全国农业品牌示范区。(由示范区农业局牵头负责,杨陵区政府、示范区工商局、质监局配合落实)

13. 培育农业生产经营性服务组织,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等农业生产经营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方位的服务。(由示范区经贸局牵头负责,杨陵区政府、示范区农业局配合落实)

14. 按照“园区承载、集群发展、组团建设”的要求,加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园区功能,加大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力度,建设百亿元产业链,做大涉农工业,吸纳农村转移人口充分就业。(由示范区工业园区公司、农业园区公司牵头负责,示范区招商各局、经贸局、投资服务局和杨陵区政府配合落实)

(二)坚持规划引领,推进规划建设一体化

15. 树立“四化同步”的理念,围绕“一城两镇三个田园农庄若干新型农村社区”的城乡布局,完善城乡总体规划,编制“四化同步”发展规划,以及“三农融合”发展、城镇建设、工业发展、现代农业、土地利用、生态建设、信息化等专项规划,形成全面覆盖、相互衔接的城乡规划新体系。(由示范区四化同步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杨陵区政府,示范区规划建设局、工业公司、农业园区公司、国土局、信息中心配合落实)

16. 加快五泉供热中心及配套管网、安置小区三期、清新路延伸等8个项目建设进度,做好居民入住和社区建设管理,力争完成10亿元投资任务,基本建成新镇区。(由示范区规划建设局牵头负责,杨陵区政府、示范区城投公司配合落实)

17. 推进揉谷省级重点镇、大寨市级重点镇建设,加快大寨和杨村中心社区建设,开展道路、给排水等基础设施和保障房建设,完成投资5.3亿元。(由示范区规划建设局牵头负责,杨陵区政府、示范区城投公司配合落实)

18. 以经济实力较强、区位优势明显、民俗特色突出、人口较多的村为基础,撤并小村建立中心村,加大对空心村治理力度,科学规划建设新型农村示范社区。加强镇办规划工作,在五泉、揉谷重点示范镇设立规划所,大寨镇配备规划专干。(由示范区规划建设局牵头负责,杨陵区政府、示范区财政局、国土资源局配合落实)

19. 加快杨凌大道、汽车客运站建设,启动实施杨凌商务商贸中心、金融中心等项目建设,推动城市西扩。建设杨扶眉过境公路、杨扶路改线工程,加快渭惠路东段、高学路等14条市政道路建设。建设保障性住房1万套,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探索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纳入住房保障范围。(由示范区规划建设局牵头负责,杨陵区政府、示范区交通局、城投公司配合落实)

20. 推动老城区分片开发,实施管委会西院、宝鸡农牧良种场改造开发项目。启动付家庄、下代、法禧等村搬迁安置工作,完成永安村等6个村700户群众搬迁任务,以及1万名农民进城落户任务。统筹规划建设城乡道路客运服务设施和运营线路,推动城市公交向农村延伸,率先在全省实现城乡公共交通一体化。(由杨陵区政府牵头负责,示范区规划建设局、交通局配合落实)

(三)发展社会事业,促进公共服务一体化

21. 研究制定户籍制度改革和相关配套政策,抓好城乡政策一体化完善工作,逐步消除附加在公民户籍上的不平等待遇。实行城乡统一的居住证制度,实现人口自由流动,鼓励有条件的农民进城进镇进社区,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尊重农民进城留乡自主权,维护好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由示范区公安局牵头负责,杨陵区政府、示范区社会事业局、人事劳动局、国土局、政研室配合落实)

22. 建设公共就业社保服务平台,开展创业就业技能培训1万人次,年内新增就业岗位3200个,转移农村劳动力3万人次。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4000元。(由示范区人事局牵头负责,杨陵区政府、示范区发改局配合落实)

23. 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推行省内异地结算。进一步提高城乡医保统筹水平。学习子长县平价医院经验,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由示范区社会事业局牵头负责,杨陵区政府配合落实)

24. 加快社会保障信息平台建设,力争列入全省社保“一卡通”试点。抓好城乡养老、医疗保险等一体化政策宣传和运行监管,启动实施工伤保险,实现五大社会保险全覆盖。(由示范区人事局牵头负责,杨陵区政府、示范区政研室配合落实)

25. 加快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关注农村留守人群,促进妇女、儿童、老龄和残疾人事业发展,解决好困难弱势群体生产生活问题。重视农村“三留守”问题,学习石泉经验,新建一批留守儿童成长家园。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五保(三无)供养补助标准,推行“五位一体”医疗救助模式,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由示范区社会事业局牵头负责,杨陵区政府配合落实)

26. 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强力推进教育强区及国家统筹城乡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创建工作,全面建成省级“双高双普”合格区。完成城西中学以及城西、城东、邰西幼儿园建设任务,建成姚安中学和张家岗小学2个标准化运动场。全面实施学前免费教育,千方百计保障幼儿就近入园,提前一年完成毛入园率90%以上任务。(由示范区社会事业局牵头负责,杨陵区政府配合落实)

27. 建成五泉镇、揉谷镇文体活动中心,争取实施杨陵图书馆、艺术中心等项目。创作编排特色精品剧目,举办百场优秀文艺节目下乡、进社区巡演。(由杨陵区政府牵头负责,示范区社会事业局配合落实)

28. 积极探索符合农村特点的抵(质)押担保方式和融资工具。加强农村信用环境建设,探索建立农村信用资信公司。(由示范区金融办牵头负责,杨陵区政府、示范区财政局配合落实)

(四)建设园林杨凌,推进生态环境一体化

29. 实施关中大地园林化工程,加快西宝高速、高铁沿线、城区道路两侧、西宝中线、韦河、漆水河沿岸和农业园区道路及板块绿化美化工程,构建点线面结合的城乡生态网。(由示范区农业局牵头负责,杨陵区政府、示范区市政局、农业园区公司配合落实)

30. 建成渭河水景观二号橡皮坝,完成2.8公里河道整治和南北两岸护滩工程,形成碧波荡漾的蓄水景观区。加快韦河、漆水河综合治理项目建设,启动渭惠渠、高干渠改造项目,因地制宜建设人工湖和绿化带,凸现农科水韵、生态杨凌的鲜明特色。(由示范区水务局牵头负责,杨陵区政府配合落实)

31. 实施饮水安全工程,实现城乡群众安全饮水全覆盖。全面关闭城区自备井,力争实现石头河供水全覆盖。实施节水灌溉、农田水利、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在农业园区建成5000亩高效节水示范区。(由示范区规划建设局牵头负责,杨陵区政府配合落实)

32. 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启动秦宝牧业等企业农牧废弃物综合治理项目。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提高空气质量指数。(由示范区环保局牵头负责,杨陵区政府配合落实)

33. 开展园林城市、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完善公共服务功能,切实解决交通堵塞、市容不整和停车难问题。(由示范区规划建设局牵头负责,杨陵区政府、示范区市政局配合落实)

(五)创新社会管理,推进社区建设一体化

34. 坚持“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模式,健全基层社会服务管理网络体系。建成一批城市社区和农村社区服务中心,规范区镇村三级便民服务机构管理。积极探索村社融合的新型农村社会管理方式,完善流动人口和流动党员服务管理。(由杨陵区政府牵头负责,示范区社会事业局配合落实)

35. 扶持和培育社区自治组织,完成东苑家园、邰城家园、五星家园所属社区的组建工作。理顺社区与行政村管理关系,规范城镇社区管理,健全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机构,选聘物业公司,不断提升社会服务管理水平。(由杨陵区政府牵头负责,示范区社会事业局、规划建设局配合落实)

36. 切实加强对村民自治的指导和引导,规范健全村级组织,发挥村级组织作用。在全区统一村务公开目录和时间,规范公开内容和程序,促进由事后公开向事前、事中延伸。(由杨陵区政府牵头负责,示范区社会事业局配合落实)

37. 加强农村思想政治工作,扎实开展“三热爱”和法制、政策、科技、文化教育,提高农民整体素质。(由示范区党工委宣传部牵头负责,杨陵区委区政府、示范区科教局、法制办配合落实)

38. 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健全村级组织运转和基本公共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全面落实省委关于提高村级干部待遇的规定。对长期落后和班子瘫痪的村,选派“第一书记”或党建工作指导员。继续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力争3年内实现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官。加大从优秀村干部、农民中选拔镇办领导干部力度。学习雁塔区和户县利用党校培养农村优秀青年,加强农村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由杨陵区委牵头负责,示范区纪工委、党工委组织部配合落实)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示范区统筹城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杨陵区和各镇办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农村工作,落实副书记分管农村工作,切实做好城乡发展一体化过程中规划建设、资金筹措、产业布局、用地指标、户籍管理、就业和社会服务等相关工作。

(二)推进五项改革。以土地改革推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和现代农业规模化发展,以金融改革盘活农村资源、扩大农村抵押担保物和农业保险范围,以社保改革实现城乡居民社保同待遇同标准,以户籍改革促进城乡人口自由流动和农民进城,以流通改革畅通农产品销售、扩大农村消费。

(三)强化资金保障。建立统筹城乡发展重大项目和涉农资金整合会商制度,设立统筹城乡发展专项资金。示范区和杨陵区两级财政支农投入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每年至少提高0.2个百分点。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要加大向农业农村倾斜。充分利用民间资本和信贷支持,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参与新农村基础性、服务性、经营性项目建设。

(四)进行量化考核。将城乡发展一体化任务纳入示范区年度目标考核,各部门要结合各年度工作,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抓好工作落实。管委会和杨陵区政府两级项目管理、督查考核部门要定期开展检查考核并通报考核结果,年终进行目标责任考评。

中共杨凌示范区工委办公室  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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