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杨凌示范区工委办公室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期间有关要求的通知

来源:杨凌示范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13-08-08 16:12

杨陵区委,党工委和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按照省委统一安排,示范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将于8月下旬正式启动,12月上旬结束。为确保教育实践活动按计划扎实推进,取得群众满意效果,现就教育实践活动期间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意见》、党工委《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各项规定,带头改进作风,带头查摆问题,带头进行整改,为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榜样,作出表率。

二、压缩会议,严格控制各类活动。加强各类会议、活动的统筹安排,严格审批程序,确需召开的会议或举行的活动,要控制规模并压缩人员和时间,坚持1小时会议制度,保证教育实践活动各项安排按计划顺利进行。

三、参加教育实践活动的党员干部,原则上不得请假,年休假不在活动期间安排。除全区统一安排的重要外事活动,其他出国、出境和赴外地考察、培训活动原则上不再安排。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做到活动期间不外出、不休年假,因故确需请假的,要严格执行请假报告制度。

四、各级党组织要严格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加强对教育实践活动督促检查,确保时间、人员、内容三落实,确保“规定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做扎实。

五、严格执行请示汇报制度。要加强值班,保持信息畅通,重大问题、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党工委和管委会。遇有突发情况,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果断处置,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六、本次教育实践活动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全区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要集中精力、排除干扰,把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与完成好当前各项工作任务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以上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对不按要求落实、不按规定执行的,党工委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中共杨凌示范区工委办公室

201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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