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委、区政府,党工委和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双休日、节假日值守工作,确保政令畅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党工委管委会双休日、节假日实行由2名党工委管委会领导带班,2名办公室领导、2名工作人员在岗值守制度。
(二)党工委管委会带班领导在驻地带班,值守期间不得离开杨凌,保持通讯24小时畅通,随时做好进入工作状态的准备。
(三)党工委管委会带班领导对带班期间值守工作负总责;办公室带班领导配合党工委管委会带班领导协调处置有关工作;值守人员要发挥联络作用,遇突发事件及时通知相关单位赴现场处置,并向有关领导报告事件进展情况。
(四)带班领导在值守当日上午召集办公室值守领导、工作人员召开值守例会,对带班值班人员点名,并进行值守信息会商,对全区重要部门、重要岗位的值班情况进行抽查。
二、值守职责
(一)负责值守期间的紧急公务处理、有关接待等工作。
(二)指挥相关部门及时、妥善处置涉及自然灾害、安全生产、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方面的突发情况、群体性事件。
(三)按照信息报送有关规定及时、准确报送相关信息。重大事件及时向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报告。
(四)做好详实的值班日志,编写《值班报告》,上班后向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书面报告值班情况。
三、值守安排
(一)党工委管委会领导、办公室领导及工作人员分别轮流值守。办公室负责每季度编排下季度值班安排,经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审定后执行。
(二)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带班领导按工作日作息时间在岗值守,办公室政务白班值守时间为8:30至18:00,政务夜班值守时间为18:00至次日8:30。
(三)带班领导如遇出差、开会等情况不能在岗带班,应通报主要领导和办公室,由办公室协调安排其他领导。
四、其它要求
(一)杨陵区委、区政府,党工委和管委会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本通知制定本单位双休日、节假日24小时值守制度,每次休假前一天下午向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报送值班领导和人员名单,落实值守岗位责任。
(二)极端天气、汛期、维稳等特殊时期的值守工作按中省有关要求执行。公安、消防、社会事业、交通、农业、食品药品监督、安监、市政、水务、旅游、信访、气象、电力等有关部门要提前进行排查研判,强化应急力量储备,确保一旦遇有突发事件、重要紧急情况时,能及时应对、稳妥处置。
(三)办公室为带班领导和值守工作人员做好服务工作,机关餐厅在值守期间为带班领导、值守工作人员安排三餐。
(四)工作日期间的值班按原安排进行,遇突发事件由分管领导处置,分管领导不在时由值班领导处置。
中共杨凌示范区工委办公室 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3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