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杨凌示范区工委办公室 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通知

来源:杨凌示范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12-08-20 11:35

杨陵区委、区政府,党工委和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新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今年71日起正式颁布实施。为认真做好贯彻执行工作,全面推进示范区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办发〔20121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条例》学习贯彻落实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公文处理工作的责任感

公文处理是各级党政机关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是政务服务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规范、高效的处理公文,事关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及各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及时、准确地贯彻落实。新的《条例》从公文种类、公文格式、行文规则、公文拟制、公文办理、公文管理等方面,对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做出了明确规定,是今后各级党政机关统一规范、准确及时、安全保密地做好公文处理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各部门和单位一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把贯彻执行好《条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抓出实效。

二、认真学习,切实提高公文处理工作的能力

学习贯彻《条例》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党政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和政治任务。各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牵头组织干部职工对《条例》进行一次集中学习,认真领会《条例》新精神,明确《条例》新要求,特别是对工作中常用的公文种类、公文格式、行文规则、公文拟制、公文办理、和公文管理等环节进行重点学习,真正做到入心入脑,融会贯通,运用自如,切实提高公文处理工作水平,充分发挥以文辅政作用,促进党工委、管委会决策及时贯彻落实、促进中心工作顺利开展。

三、严格执行,切实促进机关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

各部门和单位要以《条例》为准绳,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本单位公文处理工作制度,细化工作流程,做到标准明确、程序清楚、责任分明,确保党政机关公文文种准确、格式规范、程序无误。各部门和单位要对公文处理工作中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梳理、认真自查,凡存在与《条例》不符的地方或执行标准不严格的问题,立即予以纠正。特别是对公文审核、制发不够规范,文件定密偏高、范围偏宽、公文倒转、违反传阅规定、扩大知悉范围、不按规定复制涉密文件等现象,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不断推进公文处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四、加强领导,切实抓好《条例》执行工作

各部门和单位要把落实《条例》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队伍建设,及时研究解决公文处理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严格按照《条例》规定规范处理公文,即日起,凡不符合《条例》要求报送党工委、管委会及办公室的公文,一律不予受理。请各部门和单位于810日前将本单位学习贯彻落实《条例》的情况书面报党工委办公室。

此外,由国家质检总局办公厅、国家标准委办公室联合出台的《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GB/T9704-2012)已正式发布实施,各部门和单位如有需要请自行订购。联系单位:国家标准馆陕西分馆陕西标准化研究院标准图书发行站,联系电话:029-82214527029-82214526,地址:西安市咸宁路30号。

中共杨凌示范区工委办公室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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