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杨凌示范区工委办公室 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纪念杨凌示范区成立15周年活动安排意见》的通知

来源:杨凌示范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12-07-20 11:05

杨陵区委、区政府,党工委和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纪念杨凌示范区成立15周年活动安排意见》已经党工委、管委会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2年7月2日



纪念杨凌示范区成立15周年活动安排意见

2012年是杨凌示范区成立15周年,也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极为重要的一年。隆重热烈地纪念杨凌示范区成立15周年,对于大力宣传示范区成立15年来取得的显著成绩,充分展示示范区干部群众牢记国家使命,艰苦创业,开拓创新,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对于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批复》、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奋力建设“科技杨凌、人才杨凌、园林杨凌、富裕杨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现就纪念杨凌示范区成立15周年活动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举办纪念杨凌示范区成立15周年系列座谈会

(一)举办深化“三问三解”及“素质效能”双提升活动座谈会。6月下旬,举办深化“三问三解”及“素质效能”双提升活动座谈会。对“三问三解”及“素质效能”双提升活动进行总结,明确下阶段工作目标,提振士气,鼓舞精神。由纪工委、组织部牵头负责。

(二)举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7月上旬,举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通报近年来示范区发展建设情况,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和意见。由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牵头负责。

(三)举办示范区顾问、示范区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座谈会。7月下旬,举办示范区顾问、示范区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座谈会,回顾总结示范区走过的15年历程,再现示范区建设者足迹,听取专家学者的建议和意见。由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研究室牵头负责。

(四)举办中国旱区农业科技发展报告会。7月下旬,举办中国旱区农业科技发展报告会,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发布中国旱区农业科技发展报告。报告会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示范区科教发展局牵头负责,中省媒体邀请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党委宣传部、示范区党工委宣传部负责。

二、集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一)邀请中、省主流媒体开展“现代农业看杨凌”大型新闻采访活动。邀请中央驻陕新闻媒体、境外驻陕新闻媒体以及省内主流媒体走进杨凌,开展“现代农业看杨凌”大型新闻采访活动。由党工委宣传部负责制定活动方案,邀请中省及境外媒体;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杨凌职业技术学院、管委会各有关部门、杨陵区委负责杨陵区内各采访点的协调落实等工作。

(二)邀请中央电视台《乡约》栏目走进杨凌。8月下旬—9月上旬,邀请中央电视台七套《相约》栏目走进杨凌。由党工委宣传部负责与中央电视台对接落实具体时间、地点以及内容;杨陵区委宣传部负责落实组织观众;杨凌电视台配合拍摄及提供相关摄影器材。

(三)组织参加国家高新区成立20周年成就展。全面展示杨凌示范区的建设历程和发展成就,以及常年扎根农村的科技人员、创业者和建设者的辛勤探索和无私奉献精神。由示范区科教局提出展览、布展方案;示范区经贸局负责协调相关入区企业参展;示范区农业局负责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组织相关园区企业参展。党工委宣传部负责制作示范区宣传片。

(四)编辑出版《杨凌走笔》散文集和《媒体眼中的杨凌》新闻作品汇编。编辑出版示范区和省内文化名人近年来撰写的关于赞美杨凌示范区的散文集《杨凌走笔》。对2008年以来中省媒体刊发关于杨凌示范区的有份量、有深度的重头新闻稿件进行汇编。由示范区文联负责《杨凌走笔》编辑出版;农业科技报社负责搜集自2008年以来中省媒体刊发的关于杨凌有份量、有深度的重头新闻稿件;党工委宣传部负责编辑出版。

(五)发行杨凌示范区成立十五周年邮票纪念册和纪念封。邮票纪念册和纪念封的设计要紧扣示范区承担的国家使命的主题,形式新颖,内容丰富,制作精美,收藏价值高。由杨凌示范区邮政局负责组织实施。

三、举办纪念杨凌示范区成立15周年系列文化教育活动

(一)举办纪念示范区成立15周年“我与杨凌”、“杨凌十五年”大型征文活动。在全区范围内广泛开展纪念示范区成立15周年“我与杨凌”、“杨凌十五年”大型征文活动。由党工委宣传部牵头,示范区文联负责组织实施征文活动,农业科技报社配合。

(二)举办纪念示范区成立15周年大型书画展。通过展示内容健康向上,主题构思精妙,表现手法新颖,有较强的艺术性和欣赏性的书法、绘画作品,热情讴歌示范区成立以来取得的显著成就,充分反映广大干部群众艰苦创业、开拓进取的精神风貌。由示范区文联牵头,示范区书法美术协会负责组织、征集、布展。

(三)举办“美在杨凌·15周年建设成就”大型摄影展。以“美在杨凌”为主题,展示示范区成立15年来取得的建设成就,以及各行各业发生的显著变化。由示范区文明办负责牵头,示范区档案馆负责“15周年建设成就展”照片的搜集和布展;示范区摄影协会负责“美在杨凌”照片拍摄和搜集布展工作。

(四)举办“迎接示范区成立15周年走进农村、社区”文艺巡演活动。组织大、中学校园文艺团体,深入农村、社区开展巡演活动。由杨陵区委宣传部负责牵头,示范区团工委负责组织大、中学校园文艺团体开展巡演活动,示范区社会事业局配合。

(五)举办“我与杨凌共奋进”主题演讲比赛。在全区范围内广泛开展“我与杨凌共奋进”主题演讲比赛。讴歌示范区成立以来取得的显著成就,讴歌示范区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奋斗历程,追寻农业科技工作者创业的光辉足迹。由示范区团工委牵头,协调组织大、中专院校开展主题演讲比赛;示范区社会事业局负责组织全区中、小学生开展主题演讲比赛。

(六)广泛开展“做一个有道德的人”评选表彰活动。在全区广泛开展“做一有道德的人”评选表彰活动,集中展示示范区广大干部群众团结和谐、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美德,引导和激励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增强尊老爱幼,奋发有为的自信心和自豪感,增强发展旱区现代农业伟大事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由示范区文明办负责,杨陵区文明办组织实施。

(七)举办杨凌示范区文物保护成果暨农耕文化遗产展览。充分展示杨凌示范区文物保护成果,弘扬杨凌农科城深厚的农耕文化历史。由示范区旅游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博览园、示范区公安局配合。

(八)举办“迎接示范区成立15周年少儿书信写作大赛”活动。大力弘扬杨凌精神,以提高少年儿童的沟通能力和写作水平,发挥少儿书信活动在加强和促进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为宗旨,举办迎接示范区成立15周年少儿书信写作大赛活动。由示范区文明办牵头,杨凌邮政局负责组织实施,社会事业局组织辖区学生积极参与;示范区团工委组织广大团员青年积极参与。

(九)举办“后稷故里·美好杨凌”关中五市(区)老年书画展览。9月下旬以“后稷故里·美在杨凌”为主题,举办关中五市区2012年老年书画联展。由示范区党工委组织部牵头,党工委宣传部配合。

四、广泛开展群众性纪念活动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示范区党工委要求,以纪念杨凌示范区成立15周年为主题,开展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宣传教育文化活动。要立足城市社区、农村、企业、学校、机关等基层单位,在党员、群众、青少年特别是大中小学生中,大力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吸引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要有针对性地开展纪念征文、知识竞赛、群众歌咏、报告会、座谈会、主题实践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要充分发挥各自的特点,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性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安排。纪念示范区成立15周年,是今年示范区干部群众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喜事,各项活动要在党工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党工委宣传部总体牵头负责纪念活动的组织实施。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要求,高度重视,将纪念活动纳入下半年重要工作日程,科学制定方案,统一部署、精心安排、通力合作、积极推进,扎实有序地开展好各项系列活动。

(二)积极主动,突出特色。示范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党工委的总体部署,积极开展和参与纪念活动,根据纪念活动的指导思想和具体要求,自主开展符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具有自身特色的纪念活动,使纪念示范区成立15周年活动丰富多彩、浓重热烈。

(三)注重宣传,营造氛围。区内新闻媒体要认真制定宣传报道方案,开辟专栏、专题、专版,广泛宣传纪念示范区成立15周年系列活动的开展情况,扩大纪念活动的社会影响力,在示范区上下营造广大群众喜迎示范区成立15周年的浓厚氛围,引导和激励全区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增强投身旱区农业可持续发展伟大事业的积极性,努力为我国“三农”事业发展探索新路。

(四)注意安全,文明节俭。纪念示范区成立15周年系列宣传文化活动持续时间长、参加人员多,有关部门要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开展。同时,各部门、各单位承办的活动要细化经费预算,力戒铺张浪费,努力营造热烈、喜庆、文明、和谐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