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委、区政府,党工委和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示范区“干部素质和工作效能双提升年”活动总体安排,为切实推进机关工作提速提质提效,更好地推动示范区跨越式发展,经党工委、管委会同意,决定在全区党政机关全面推行办文办事即办制(以下简称“即办制”),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党工委和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二、主要目标
通过推行“即办制”,使“更高、更快、更好”的服务理念在干部队伍中牢固树立,“一日事一日毕”的良好习惯在全区干部队伍中自觉养成,促进机关办事流程进一步优化,办文办事速度大大加快,工作质量和效率有明显提升,投资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
三、实施内容
各部门(单位)在办文办事中,应根据公务事项办理难易程度,实行科学分类、区别对待。
一是简单事项立即办。凡属于程序简单、不需要集体研究、单个部门(科室、岗位)可以独立办理的事项,应当场或当天办结,做到当天事当天办、一日事一日毕。
二是复杂事项限时办。凡属于程序复杂、需要集体研究、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科室、岗位)联合办理或需上级审核批准的事项,应立即启动办理程序,做到并联办理、限时办结。对法律法规有明确程序要求的办理事项,在规定时间范围内按最短时限办理。对不能办理的事项应及时给予明确答复和反馈。
三是紧急事项紧急办。凡属于上级部门或领导有专门批示要求或情况紧急的事项,应迅速办理,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
四、实施方法
(一)注重教育引导。要积极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领导干部从政理念教育,开展以“热爱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求真务实、开拓创新,顾全大局、团结协作”为基本要求的公务员精神教育,引导广大机关工作人员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和行为规范,为推行办文办事即办制奠定思想基础(此项工作按照《“干部素质和工作效能双提升活动”任务分解表》分别由示范区监察室、组织部、宣传部抓好落实)。
(二)规范即办事项。各部门(单位)要对本系统各类事项逐项进行梳理分类,明确简单事项、复杂事项、特殊事项划分及其具体流程、办事要件、办理时限、责任人员等。属于单位内部事务的,由本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即办时限;属于行政审批事项的由主办单位依法确定即办时限;涉及两个以上部门联合办理且时限不清的事项,由牵头单位商协作单位提出即办时限报监察室、督查室备案。各部门(单位)的各类事项及其办理要求都要形成即办事项规范表,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此项工作由示范区监察室负责,各部门单位具体落实,2012年5月底前完成)。
(三)完善配套制度。2012年6月底前,各部门(单位)要对现有的办文办事制度进行梳理,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绩效管理制、责任追究制,特别是认真落实“即办制”要求,健全完善办事公开制、一次性告知制、AB岗工作制等配套制度,探索建立行政审批否定事项报监察部门备案等制度,切实解决有些单位办事中存在该办不办、拖延迟办、推诿扯皮等问题;压缩减少会议,推行并会、套会、联席会议等会议制度。
(四)加强过程监管。完善电子政务系统,积极推行网上办公,强化电子效能监察,对即办件运行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管委会办公室和监察室、宣传部要不定期组织人员开展明查暗访,及时曝光反面典型。有关部门要开通网上渠道、设立电话热线,随时接受群众投诉,及时查处违规行为。对各单位办文办事即办制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定期公布检查结果排序。
五、组织领导
(一)坚持领导带头。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即办制”要求。对文件传阅和审签、重要事项决定、紧急事项处理等,按规定限时办结,并做到能快则快、能早则早。对请示事项要及时批办,并认真负责地提出明确的办理意见。对分管的部门和工作,加强督促检查,抓好“即办制”落实。
(二)明确职责分工。示范区监察室要加强对推行“即办制”的监督检查,并负责组织协调。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牵头负责机关限时办文规定的贯彻落实,切实提高机关公文运转效率。示范区投资服务局负责行政服务大厅“即办制”的贯彻落实。示范区各部门(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发挥落实“即办制”的主体作用。
(三)强化责任追究。推行“即办制”,各部门(单位)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具体承办岗位为直接责任人。对各类即办事项,要逐项逐级落实责任。加强责任追究,对违反“即办制”规定的人和事,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纠正一起;对“即办制”执行不力的机关和人员,要进行问责。
(四)营造浓厚氛围。区内各新闻媒体要通过开设专栏、策划专题、专家访谈、事件评议、案例剖析等形式,加大对“即办制”推行情况的报道,加大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加大对反面典型的监督,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进一步弘扬先进机关行政文化,在全区上下营造推行“即办制”的浓厚氛围。
附件:1、关于党工委管委会领导带头执行办文办事即办制的若干规定
2、党工委管委会限时办文暂行规定
2012年4月20日
附件1:
关于党工委管委会领导带头执行办文办事即办制的若干规定
为了推进“即办制”深入开展,党工委管委会号召领导班子成员要从我做起,带头执行“即办制”。就此特作以下规定。
一、关于文件审签。一般文件的程序性审签,审签领导应即到即签,做到不过夜;若遇出差或外出开会等情况,可由工作人员通过传真送签或电话请示同意后补签,但应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做到一日事一日毕。重要的政策性文件审签,在送签过程中需作进一步审核或修改调整的,审签领导应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使每个文件在党工委、管委会领导审签环节时间总体控制在3个工作日内。
二、关于文件传阅。上级公文传阅,一般批阅时间为1个工作日,紧急公文即到即阅。若遇出差或外出开会等情况,可采取待阅的办法,先请其他领导先予阅批,以防公文滞留和流转不畅。
三、关于请示件批办。下属部门单位呈报的请示、报告,不需要协调研究的,应即到即办;需要协调研究的,应尽量快速批办(一般不超过3个工作日);需要相关部门研究提出意见的,应明确办理和反馈时限要求。同时,对所有请示件批办,应认真负责地提出明确的办理意见,并签名以示负责。
四、关于重要决定事项办理。凡经党工委管委会领导班子会、主任办公会、专题会议研究决定的、有明确具体责任领导和具体办理时限的事项,必须按要求限时办理;没有时间要求但有明确具体责任领导的,应及时研究部署,除涉及经费、编制、土地、案件处理等特殊情况以及时间跨度较长的外,一般事项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关于上级交办事项落实。凡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根据工作分工,分管领导要亲自过问,抓紧组织办理。有时间要求的,按要求限时办结;没时间要求的,按照能快则快要求,及时完成。
六、关于重要紧急事项处理。对重要紧急事项,应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第一时间做出处理。对重大突发性事件,相关领导应按规定要求,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靠前指挥。
七、本规定适用于党工委管委会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党工委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领导干部参照执行。
为配合党工委管委会领导带头执行“即办制”,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要增强服务意识,加强综合协调,改进方式方法,并通过建立健全预警机制等各项制度,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落实“即办制”提供优质服务。特别是各联系工作的副秘书长要积极协助党工委管委会领导掌握时间节点,注意提醒督促,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各类事项按时完成。
附件2:
党工委管委会限时办文暂行规定
一、党工委管委会限时办文的范围
本规定所要求限时办理的公文,主要指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批转各工作部门办理的公文,以及各工作部门代拟以党工委管委会及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公文。
二、党工委管委会限时办文的具体要求
(一)收文传批处理。
1、接收、登记、分办、拟办。党工委管委会各类来文由办公室秘书科“一个口子登记”,并在接收半个工作日内分送相关科室办理。承办科室原则1个工作日内提出拟办意见;需要与相关部门协商的,原则2个工作日内提出拟办意见。
2、阅批。拟办意见提出后,由承办科室依序呈分管副秘书长-秘书长-党工委管委会领导阅批,每人阅批时限原则为半个工作日。若不能及时阅批的,承办科室应及时跟踪催批。
3、办理。领导将文件签批后,承办科室应立即按批示意见传批办理。其中:由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直接负责办理落实的,具体事务性的事项原则2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反馈结果。由工作部门负责办理的,具体事务性的事项原则3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反馈结果;需与多个部门协商的,原则5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反馈结果。部门没有及时办理的,承办科室应及时进行跟踪催办。
4、其他。领导批示件参照第3项时限要求办理。
(二)发文起草审核。
1、起草。各部门根据党工委管委会工作部署或依据业务需要,提请以党工委管委会及办公室名义发文部署安排工作或批复(回复)事项的,应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初稿起草,经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报送办公室对口综合科室审核。
2、审核。承办科室原则1个工作日内完成初稿审核并呈送分管副秘书长审核把关。分管副秘书长原则半个工作日内完成文稿复核工作。其中:对存在与国家和示范区现行有关规定相悖或不相衔接、文稿质量不符合要求等突出问题的文稿,经分管副秘书长批准,由承办科室退回呈报单位责令限期重新起草。对公文起草工作不认真,文稿质量差且同一文稿连续退回2次以上的单位,报党工委管委会领导对其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点名批评。
3、签发。分管副秘书长对文稿进行复核后,由承办科室依序呈相关领导审核签发。具体事务性公文,每位领导审签的时限原则为半个工作日(涉及综合性、政策性较强的公文除外)。若领导不能按时审签的,承办科室应及时进行跟踪催批。
4、校对、复核、印制、缮印、发送。公文审签定稿后,承办科室(或单位)应于半个工作日内完成领导修改清样校对和复核工作,并与秘书科衔接登记挂号。秘书科和机关文印室接到公文签发稿并核对签发资料完整无误后,半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排版印制、缮印、内网发送等工作。对领导已经签发的公文稿件,延误2个以上工作日没有挂号印发的,承办人员要向相关领导说清原因。
5、其他。从内网向省上报送的请示性公文,秘书科应在完成传输后及时与省上收文机构联系确认接收质量,并将情况反馈承办联系人做好后续跟办。跟办联系人接到上级反馈的情况后,要求第一时间报告领导。从内网发出的需要党工委管委会各部门(单位)接收办理的文件,原则要求各部门(单位)半个工作日完成接收并于1个工作日内呈送本单位主要负责人阅批并部署展开工作。
三、相关要求
(一)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切实提高限时办文效率。在传批和审核时限性较强的公文中,如遇到党工委管委会领导外出等特殊情况时,可先以电话方式请示征求其意见(事后补签),然后继续依次运转,确保公文运转高效快捷。在收发文处理中遇紧急公文或有紧急办理事项的公文,按急件相关规定传批办理。在公文传批和审核中,凡领导有明确时限要求的,按领导要求执行。
(二)建立监督检查制度,严肃查处延误办文行为。在限时传批和审核办理党工委管委会公文中,实行分级负责,按管理归属进行监督。即: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对其班子成员遵守限时办文规定情况进行监督;秘书长对各副秘书长以及各科室遵守限时办文规定情况进行监督;承办科室对归口联系部门遵守限时办文规定情况进行监督。秘书科牵头对所有公文(含领导批示件)全程运转中遵守限时办文规定情况进行检查汇总并定期通报。对违反规定,延误文件办理,贻误工作的,要进行责任追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