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杨凌示范区第十九届“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2011年2月25日
2011年“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根据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陕西省第十九届“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的通知》(陕办字〔2011〕2号)要求,结合杨凌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以及示范区2011年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搭建社会化科普服务平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全民科学素质,促进科学发展。
二、时间进度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2月25日前,制订工作方案,确定内容,落实责任。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2月25日—2011年4月,按照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宣传活动。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1年4月底,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形成总结报告。
三、主要内容
此次“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的主题是:提高全民素质,促进科学发展。
活动以现代农业、生态环境、青少年科普、城市公众科普、企业职工科普等为重点,结合示范区第三届农资交易暨信息交流会的召开,实施农民技能培训,“百名专家下农村”、“千名居民听讲座”、“千名儿童游杨凌”等活动,通过各项活动的扎实开展,保证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全面提升全区群众科学素质。
宣传月活动总体协调单位为示范区科协,各职能部门负责分活动具体实施工作。
(一)实施农民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紧紧围绕现代农业发展,面向农民群众广泛传播先进实用技术,帮助农民树立发展现代农业新理念,宣传先进生产技术、优良农经品种和产业化经营模式。
1、结合春耕农业生产实际和当前抗旱需要,组织专家小分队开展“科技下乡”活动,深入田间地头 向农民传授实用技术,解决当前存在的农业生产突出问题(杨陵区政府牵头,农业科技报社、示范区老科协配合)。
2、组织专家到农村专业合作社、农业协会等单位开展农技科普讲座,通过讲座大力宣传倡导发展特色农业、无公害农业和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产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农民增收(杨陵区政府牵头,示范区老科协配合)。
3、根据示范区及周边地区设施农业、畜牧养殖、食用菌、林果、食品加工等产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建立10个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示范基地,加挂示范区农村科普基地牌子。通过示范基地,发挥科技特派员作用,推广示范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做出样子给农民看,带领农民跟着干(示范区科教局牵头)。
4、结合现代农业发展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需求,发挥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杨凌职业技术学院、示范区老科协、农村专业合作社、农业协会作用,整合培训资源,通过培训、讲座、咨询、服务等形式,广泛开展农村科普活动,大力实施农民技能培训。对经过系统培训的农民进行考试,符合条件的授予农民技术职称证书(示范区科教局牵头)。
(二)实施青少年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1、协调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杨凌职业技术学院,联系专家深入中小学开展“大手拉小手”活动,组织专家到中小学进行科普讲座。
2、充分利用学校科技课程、科技活动兴趣小组等载体,邀请专家到中小学校指导学生开展“小发明、小创造”活动。
3、组织中小学生到克隆羊基地、农博园、水运中心、示范区农业创新园等科普基地开展科普综合实践活动,通过参观、讲解,对他们进行科普宣传,实施“千名儿童游杨凌”活动。
以上三项活动由杨陵区政府,示范区社会事业局分头负责。
(三)实施城市公众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1、杨凌工商局、示范区药监局、烟草局、社会事业局、知识产权局、环保局、法制办、政法委、妇联、共青团等部门通过街头举办展览、设置咨询台、开设科普宣传栏、开展义诊、散发科普知识宣传单等形式,进行科普宣传,引领群众树立节能意识、环保意识、维权意识、保健意识、法治意识及公共安全意识(示范区科协牵头协调,各职能部门配合)。
2、开展科普进社区活动,在广场、社区等地段设置科普长廊,定期更换内容进行宣传;开展“群众全民阅读”活动,活动期间,区内文化馆向群众免费开放阅览(杨陵区政府牵头)。
3、举办“千名居民听讲座”活动,相关部门与社区共同参与筹办,邀请各方面专业人员进行讲座,向群众宣传食品安全、商品真伪辨识、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卫生保健、平安建设、反邪教等知识内容,积极鼓励专业人员与群众进行互动,增强讲座效果(示范区知识产权局牵头)。
(四)实施企业职工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围绕节能降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重大问题,结合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企业技术革新工作,面向企业管理人员、技术研发人员和一线职工,广泛开展“讲理想、比贡献”等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广泛开展创新方法培训、节能减排知识普及等特色科普活动(示范区经贸局牵头,示范区环保局、知识产权局、安监局等部门配合)。
(五)以农资双交会召开为契机,开展系列科普活动
以举办第三届西部(杨凌)农资交易暨信息交流会为契机,积极开展农业科普活动。
1、开办农资双交会专题网站,在网站征集发布农资、农技、新品种等各类农业信息;邀请农技专家做客杨凌12396服务热线,即时解答农业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会议期间,联合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杨凌职业技术学院、示范区老科协等部门在会场设立农技咨询台,开展咨询活动,为参会群众答疑解惑 (由示范区展览局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
2、开展“放心农资宣传周”活动,会期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活动,利用LED屏幕滚动播放农业资讯、农资农技信息、农业科普知识等内容进行宣传。报社开辟农技、农资专栏,电视台开辟专题,以多种形式宣传双交会,同时面向更大范围农民进行科普宣传(示范区展览局牵头,农业科技报社、杨凌电视台配合)。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科技之春”科普宣传月活动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重要举措,对于提升人民群众科学文化素质,促进示范区各项建设均有着重要意义。为保证宣传月活动顺利开展,成立杨凌示范区“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组委会,组委会主任由管委会分管领导担任,副主任由宣传部门、示范区科协主要领导同志担任,示范区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名单参见附件)。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示范区科协,负责日常协调联络工作。组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切实负责,在职责范围内,以丰富多彩的方式和内容向群众进行科普宣传。做到内容丰富,形式多样,保证取得较好的宣传效果。
(二)加强宣传,扩大影响
积极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各种媒体营造科普宣传月活动的浓厚氛围,提高活动开展的知晓率。广泛动员科技工作者、志愿者、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宣传活动中来,针对群众想要了解的科普知识内容开展工作,使宣传内容与群众需要相适应。
(三)突出特色,提高实效
充分发挥我区科普资源优势,结合我区现代农业建设、春耕生产需要,群众关注的问题,青少年感兴趣的科学知识,明确重点,突出特色,以充实的内容和丰富的形式保证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对宣传月期间的重点科普宣传活动,财政部门要在经费上给予支持。各部门、各单位也要列支一定的经费保证本部门、本单位各项科普宣传活动正常开展。经费不足的,可争取社会赞助。
附件:杨凌示范区“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组委会成员单位名单
附件:
杨凌示范区“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组委会成员单位名单
杨陵区人民政府
杨凌示范区科学技术协会
杨凌示范区老年科教工作者协会
杨凌示范区党工委宣传部
杨凌示范区政法委
杨凌示范区科教发展局
杨凌示范区经贸发展局
杨凌示范区财政局
杨凌示范区社会事业局
杨凌示范区展览局
杨凌示范区科技信息中心
杨凌示范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杨凌示范区知识产权局
杨凌示范区环境保护局
杨凌工商行政管理局
杨凌示范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杨凌示范区烟草公司
农业科技报社
杨凌电视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