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杨凌示范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2018—2020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杨凌示范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18-07-12 13:32

杨陵区委、区政府,党工委和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杨凌示范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2018—2020年)行动方案》已经党工委、管委会同意,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杨凌示范区工委办公室     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8年7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杨凌示范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

(2018—2020年)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陕西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2018—2020年)行动方案》(陕办发〔2018〕14号),加快推进杨凌示范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美丽宜居村庄,提高农村宜居环境水平,结合示范区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关于人居环境改善的要求和陕西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城乡发展,以“干净乡村、美丽乡村、和谐乡村”为目标,科学规划,广泛动员,整合资源,强化措施,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在已有工作基础上,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提升到整体推进阶段,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二、行动目标

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卫生厕所改造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通过三年整治行动,实现示范区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长效管护机制初步建立,农民环境卫生意识普遍增强。

2018年底,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的行政村达到100%;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0%以上;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的行政村达到91%,所有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

2019年底,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的行政村达到100%;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5%以上;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的行政村达到96%。

2020年底,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的行政村达到100%;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100%;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的行政村达到100%;长效管护机制初步建立;创建省级以上美丽宜居示范村3个。

三、重点任务

(一)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治理。坚持户分类、村收集、区(镇)转运的农村垃圾处理模式,实现“有齐全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长效的资金保障、有完善的监管制度”。合理处置农药包装物、农膜等废弃物,加快废弃物回收设施建设。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全面清理村庄内外、道路两侧、村庄周围积存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清理房前屋后的杂物堆和垃圾堆,杜绝工业污染“上山下乡”。到2020年,全部行政村村域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全面消除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农膜回收率达到80%以上。(牵头部门:杨陵区人民政府、示范区住建局;参与部门:示范区环保局、农业局)

(二)大力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开展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同步实施厕所粪污治理。厕所粪污治理要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有效衔接,统一规划、建设和运行。抓好农村卫生公厕改造建设,以行政村为单位整体普及公共厕所,到2020年每个行政村至少建设一个公厕,农户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100%。(牵头部门:杨陵区人民政府、示范区住建局;参与部门:示范区社会事业局、农业局)

(三)有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按照区位条件,因地制宜推广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和处理工艺。按照雨污分流的要求,加快完善农村雨污管网,实现全覆盖、全收集。城区周边村镇的污水可纳入城市污水收集管网统一处理,实现污水集中处理。鼓励有条件的村庄开展生活用水计量计费,引导村民树立节水意识。积极推广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理技术,解决好农村污水转化利用和处理问题。加强生活污水源头减量和尾水回收利用。(牵头部门:杨陵区人民政府、示范区住建局;参与部门:示范区环保局、农业局)

(四)实施村容村貌提升。一是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通村道路、村庄连接道路、村庄内部道路、进户道路硬化率达到100%。水源地保护措施得当,保证饮水安全,农村自来水普及及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农村电力入户率达到100%,自然村通动力电。以村庄主要街道两侧、公共活动场所、学校等区域为重点,完善公共照明设施。二是实施村容村貌提升行动。新建农房要严格体量和风貌控制,充分借鉴《陕西省特色民居设计图集》,打造具有地域特色的现代化关中新民居。整治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消除私搭乱建、乱堆乱放。弘扬传统农耕文化,提升田园品质,注重保留和突出村庄原有特色资源、自然形态和整体风貌。三是实施村庄绿化美化工程。推进绿色生态村庄创建活动,进一步提升美丽宜居乡村绿化、美化水平,建立有效的种绿、护绿机制。重点推进村庄道路、河道水渠、公共场所、房前屋后、庭院和周边山体绿化建设。突出景观节点绿化、美化、亮化工程,提倡屋顶和围墙立体绿化和美化。古树名木实现建档和保护。到2020年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25%以上的行政村超过60%。(牵头部门:杨陵区人民政府,示范区住建局、农业局、水务局)

(五)加强村庄规划管理。充分结合示范区镇村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全面完成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或修编。一是推进符合农村实际的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实施,优化村庄功能布局,体现乡村特色,做到农房建设有规划管理、行政村有村庄整治安排、生产生活空间合理布局。二是完善村庄规划编制机制。推行政府组织领导、村委会发挥主体作用、技术单位指导的村庄规划编制机制。在规划编制过程中让村民广泛参与,使规划得到群众的认同。三是加强规划实施管理。村庄规划批准后,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更改,确保所有项目严格按照规划执行。鼓励聘用驻村规划师,对每项工程的施工严格把关,可实行规划师不签字、工程不予验收等措施,确保既定的蓝图执行好、落实好。对违反规划的行为,按规定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加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建立健全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查处机制。(牵头部门:杨陵区人民政府,示范区住建局、国土局)

(六)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明确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运行管理单位责任,明确运行资金来源,坚持建设整治与管理维护并重,及时建立垃圾污水收集处理、村庄卫生保洁、自来水管理、道路养护等长效机制,初步形成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村庄环境长效管护机制,确保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成果持续发挥作用。鼓励采取市场化运作手段,支持第三方环保生产企业、服务公司等市场主体,通过多种合作模式开展后期管护。推行环境治理依效付费机制,健全服务绩效考核评价机制,保障设施可持续运转。鼓励探索建立垃圾污水处理农户付费机制,完善财政补贴和农户付费合理分担机制。简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审批和招投标程序,支持村级组织和农村“工匠”带头人等承接村内道路建设、环境卫生、植树造林等小型工程,降低建设成本。围绕村庄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运营、管理、维护等主要环节组织开展专业化培训,把当地村民培养成为村内公益性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的重要力量。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能作用,加强对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维护的全过程监督。(牵头部门:杨陵区人民政府、示范区住建局;参与部门:示范区农业局、环保局、发改局、财政局)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建立示范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管委会分管领导担任召集人,杨陵区政府,示范区住建局(交通局)、发改局、财政局、国土局、环保局、水务局、农业局(林业局)、社会事业局、旅发委等部门为成员单位。杨陵区政府、示范区住建局为牵头单位,负责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统筹协调、组织推进工作。示范区住建局(交通局)负责综合协调、督查考核等日常工作,指导杨陵区相关部门做好规划编制和村庄道路建设等工作;示范区发改局负责指导杨陵区相关部门做好项目审批和资金争取工作;示范区财政局负责安排财政预算专项资金用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并做好配套资金的使用监管工作;示范区国土局负责做好相关项目土地报批、征地工作和违法用地及违法建设的查处工作;示范区环保局负责指导杨陵区相关部门做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示范区水务局负责指导杨陵区相关部门做好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工作;示范区农业局(林业局)负责指导杨陵区相关部门做好村庄绿化工作;示范区社会事业局负责指导杨陵区相关部门做好农村卫生改厕工作;示范区旅发委负责指导杨陵区相关部门做好乡村旅游特色村培育工作。杨陵区要建立相关的工作机构和机制,具体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二)提高村民素养,强化主体意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作用,强化党员意识,带领群众移风易俗,改进生活方式,提高生活质量。充分运用农村“一事一议”民主决策机制,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公示制度,保障村民权益。将公共环境卫生整治、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管护、推进移风易俗、培养良好生活习惯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建立农民自我管理的长效机制。庭院内部、房前屋后的环境卫生由村民自己负责。大力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提高农民健康意识,鼓励群众讲卫生、树新风、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乱贴等不文明行为,营造和谐、文明的社会新风尚,使优美的生活环境、文明的生活方式成为农民内在的自觉要求。

(三)健全投入形式,调动多方投入。加大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资金的投入与整合力度,形成以示范区、杨陵区为主,中省补助的政府投入体系。创新政府支持方式,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保障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资金。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积极利用金融机构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专项资金,形成多元化资金投入格局。

(四)严格考核督查,促进工作落实。杨陵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每年3月20日、6月20日、9月20日、12月20日前向示范区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一季度、半年、三季度和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示范区联席会议办公室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按季度进行专项考核,考核结果报示范区考核办。

(五)加大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氛围。积极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加强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建设成效和典型经验宣传报道。组织开展农村美丽庭院评选、环境卫生光荣榜等活动,增强村民保护农村人居环境的荣誉感。加强媒体和社会监督力度,通过聘请义务监督员、设立举报投诉热线等渠道,曝光村庄环境卫生死角、脏乱差等不文明现象,促进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

附件:杨凌示范区2018-2020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目标

任务

附件

杨凌示范区2018-2020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目标任务

内容

年度

2018

2019

2020

生活

垃圾

内容

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的行政村数

新增(个)

-

-

-

投资(万元)

110

120

120

垃圾转运车辆

新增(辆)

2

2

3

投资(万元)

70

80

100

新建垃圾处理厂

新增(个)

-

-

-

投资(万元)

-

-

-

成效

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的行政村比例(%)

100

100

100

村庄

绿化

内容

种植树木

新增(棵)

100000

50000

50000

投资(万元)

100

50

50

村庄覆盖率达到25%的行政村数量

24

30

34

成效

村庄覆盖率达到25%的行政村比例

43.64

54.55

61.82

特色

产业

内容

培育惠民特色产业

新增(项)

1

1

1

投资(万元)

8000

10000

2000

培育乡村特色旅游村

新增(个)

1

1

1

投资(万元)

300

300

300

成效

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率(%)

8.9

8.7

8.5

村庄

道路

内容

新建、改建进村道路

新增(公里)

20

20

20

投资(万元)

3600

3600

3600

成效

通村道路硬化率(通畅率)(%)

100

100

100

生活

污水

内容

排污管道

新增(米)

20000

10000

6000

投资(万元)

200

100

60

新建污水处理厂

新增(个)

20

3

2

投资(万元)

400

60

40

污水得到有效治理的行政村数

新增(个)

2

3

2

投资(万元)

5

7

5

成效

污水得到有效治理的行政村比例(%)

91

96

100

卫生

改厕

内容

卫生厕所改建户数

新增(户)

6000

4000

150

投资(万元)

1200

800

30

成效

卫生厕所普及率(%)

82.8

99.4

100

安全

饮水

内容

新建和改造农村饮水工程数量

新增(处)

5

3

1

投资(万元)

230

125

42

成效

自来水普及率(%)

97.5

98

98

电网

改造

内容

电网改造村庄数量

新增(个)

8

10

6

投资(万元)

106.01

268.08

180.54

公共场所安装路灯数量

新增(个)

500

500

500

投资(万元)

30

30

30

成效

电网改造率(%)

97.85

99.1

100

村庄亮化率(%)

100

100

100

危房

改造

内容

农村危房改造户数

新增(户)

-

-

-

投资(万元)

-

-

-

成效

当年危房改造开工率(%)

-

-

-


市县出台美丽宜居示范村政策文件(个)

1

1

1

专项资金投入

市级投入(万元)

500

500

500

县级投入(万元)

1510

1700

2000

示范村创建数量

国家数量(个)

0

1

0

省级数量(个)

1

1

1

市级数量(个)

5

5

5

县级数量(个)

5

8

9

2020年前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总数

5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