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委,党工委各直属党委,党工委和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关于进一步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实施意见》已经党工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杨凌示范区工委办公室
2018年7月5日
关于进一步严格
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推进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落实,切实提高党的组织生活质量,按照《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陕办发〔2018〕6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把严格党的组织生活作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基础和载体,坚持务实管用、高质高效的原则,围绕强化组织生活的规范性、计划性、系统性、实效性,进一步严格标准、完善规定、优化程序,努力形成健全的组织生活制度体系,使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有规可依、便于执行,以“钉钉子”精神抓好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断提高党的组织生活质量,为示范区加快建设世界知名农业科技创新城市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主要内容
(一)坚持“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制度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三会一课”是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的基本形式,必须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要把推进党务公开贯穿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全过程,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提高党组织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
1.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决议指示、发展党员、进行党内选举、表彰和处分处置党员、听取支部委员会报告工作、讨论和决定党支部的重大问题。
2.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根据需要可随时召开,主要任务是:研究提出落实上级党组织部署任务和支部党员大会决定的具体措施,确定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事项,讨论处理支部日常工作。
3.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主要任务是:组织党员学习交流,听取党员思想工作汇报,讨论党务工作事项,研究执行支部决定和工作任务的具体办法。
4.党课。党课是党组织定期对党员进行教育的重要方法,内容一般包括党的基本理论、科技文化知识等。党支部一般每季度至少组织党员听1次党课,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党员领导干部每年要到基层联系点至少讲1次党课。
全区各基层党委要结合实际,每季度确定2天分别作为所属
党支部党员大会日和党课日,每月确定2天分别作为支委会议日和党小组会议日。各基层党委要加强指导检查,督促所属党支部严格按照确定日期开展“三会一课”,确定的具体日期要及时向同级组织部门备案。示范区两级组织部门每年至少对基层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二)坚持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
1.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是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依靠领导班子自身力量解决矛盾和问题的重要方式。民主生活会分为年度民主生活会、专题民主生活会。
(1)年度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1次,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由上级党组织统一确定主题。
(2)专题民主生活会。应常态化召开,当领导班子遇到重要或者普遍性问题;出现决策失误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经纪检、巡视(查)和审计发现重要问题以及发生违纪违法案件;上级检查中发现重大问题;认为自身工作存在问题需要召开等情况,应当报上级党组织同意,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
2.组织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是党支部或党小组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组织生活的一种形式。一般每季度或半年召开1次,重点围绕解决党性党风党纪和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确定主题。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要先行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查摆支部班子及成员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清单,在此基础上召开党员大会,通报支部委员会对照检查情况,并组织党员进行党性分析,开展民主评议;不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或党小组可直接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
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还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党支部或党小组应提前通知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党员领导干部因故不能参加组织生活会的,要向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请假。党员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要作为年度述职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级党委(党组)要向上级组织部门报告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情况,对未履行请假程序而不参加组织生活会的党员领导干部,本级党委和上级组织部门要约谈提醒、督促改正。
(三)坚持谈心谈话制度
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领导干部也要接受党员、干部约谈。谈心谈话的内容主要有,了解谈话对象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理解贯彻情况;思想、工作、作风、学习及家庭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指出缺点和存在问题,提出希望、要求和努力方向;听取谈话对象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对存在问题的领导班子,上级党组织要有针对性地开展谈心谈话。党支部书记每年与支部党员谈心谈话不少于2次,对外出流动党员,要采取电话沟通等方式谈话,对困难党员、年老体弱党员要上门谈心。
(四)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和评议支部制度
1.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评议党员结合党支部年度组织生活会进行。党员一般应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参加所在党支部的民主评议。以党员承诺内容、践诺及日常积分制管理情况为主要依据,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的程序,对党员进行评议。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可分党小组进行。党支部综合民主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确定党员评议等次,评定为“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一。上级党组织表彰优秀党员,一般应从党支部评为优秀等次的党员中产生。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党员领导干部,可不参加民主评议。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
2.民主评议支部制度。党支部要通过支部党员大会或组织生活会报告年度工作,包括本年度完成工作任务和支部建设、上年度组织生活会整改任务落实等情况,组织党员对党支部班子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评议结果作为上级党组织考核党支部班子的重要依据。
(五)坚持请示报告和党员思想汇报制度
1.请示报告制度。基层党组织要如实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工作、反映情况、分析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党员领导干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个人有关事项必须按规定程序向组织请示报告,离开岗位或工作地要事先向组织请示报告。组织部门应当加强抽查核实,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或隐藏不报的,要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2.党员思想汇报制度。党员一般每半年向党支部汇报1次自己学习、思想和工作情况,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监督。一般宜采取书面汇报的形式,若采取口头汇报的,由党支部做好相关记录。主要内容包括: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完成党组织交给任务的情况,近期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参加党支部活动和交纳党费情况,遵守党纪和国家法律、法令、政策情况,了解的好人好事和不良倾向,群众的情绪和要求,对党组织或任何党员提出批评和建议等。
三、夯实基础保障
(一)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提升政治领导力,持续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切实加强党组织对各领域基层组织的政治领导;提升组织覆盖力,推动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为坚持和落实党的领导、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奠定坚实基础;提升群众凝聚力,践行初心和使命,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不偏离,让基层党组织成为群众的“主心骨”;提升社会号召力,做好组织、宣传、凝聚、服务群众工作,充分彰显党的强大组织优势;提升发展推动力,将基层党组织的组织资源转化为推动发展资源、组织优势转化为推动发展优势、组织活力转化为推动发展活力,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进工作;提升自我革新力,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把每一个基层党组织都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
(二)强化党支部建设。坚持把党支部建设作为最重要的基本建设,推动形成从基础工作抓起、从基本制度严起的工作导向。全面推行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提升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以杨陵区委和党工委各直属党委为单位,每年对党支部进行一次客观评估、分类定级,扩大先进支部增量,提升中间支部水平,按照5—10%的比例持续整顿后进支部。推行党支部公开承诺制度,围绕强化政治功能、凝聚党员群众、服务追赶超越作出承诺,在组织生活会上向全体党员汇报,作为党员评议支部的重要内容。落实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使基层党组织任期制度、换届选举制度真正严起来、落下去。选好配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特别是基层党组织书记,确保党的组织生活有人抓、有人管。
(三)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按照便于党员参加活动、党组织发挥作用的要求,创新和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理顺党员组织隶属关系,做好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确保每个党员都纳入党的一个基层组织管理之中。要健全防止党员失联的长效机制,以党支部为单位,每年开展一次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做好建立党员电子身份信息工作。做深做细失联党员规范管理和组织处置工作。
(四)强化党员作用发挥。全面推行党员承诺践诺制和党员积分制管理,将承诺、践诺及积分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主要依据,建立起党员“年初承诺、日常积分、年底评议”的工作链条,推动党员管理抓在经常、严在日常;在职党员要围绕履行岗位职责、助推追赶超越作出承诺;无职党员要立足自身实际、集合个人特点作出承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承诺,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自觉接受监督。党支部要全面推行党员先锋岗、示范岗、责任区等制度,引导党员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
(五)推行和完善主题党日。以杨陵区或基层党委为单位,结合实际,每月相对固定一天为主题党日。主题党日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开展,用于开展组织活动、进行党的教育、召开党的会议、党员交纳党费等。要体现党的生活特点,突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着力推进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切实解决自身建设中的问题。要根据不同领域党组织功能定位,确定党支部党日主题,策划设计组织生活“菜单”,确保每次活动都有实质性内容。
(六)建设智慧化党建平台。用好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定期维护党组织和党员信息,做好网上组织关系转接。大力推广“互联网+党建”做法,打破单位、行业、地域界限,试行党员组织关系一方隶属、参加多重组织生活模式,积极开展体验式、开放式、互动式党内活动。建好“杨凌先锋”微信公众号、杨凌党建网和“杨凌先锋”APP,建立网上党支部,组织党员网上学习、在线培训、互动交流,使每个基层党支部都有一个党员愿参与、聚集正能量、传播主旋律的网络互动平台。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一)层层落实责任。党委(党组)要把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作为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核中。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要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强化领导和具体指导,加强督促和指导把关,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实现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二)搞好组织管理。基层党委要建立计划报备、现场指导等制度,每年制定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指导方案。各党支部要制定年度开展组织生活计划,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基层党委要派人列席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加强工作指导。组织部门要统一规范党支部组织生活记录本,党支部要明确专人负责记录,健全相关档案,实施记实、痕迹化管理。
(三)加强分类指导。各级党组织既要严格落实中央、省委的政策要求,又要充分考虑自身特点,结合实际加强分类指导,对组织生活的内容安排、组织方式等提出具体要求。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可因企制宜、因岗制宜,灵活安排组织生活;对农民工、高校毕业生等群体中的流动党员,可就近就便开展组织生活;对年老体弱党员,既要体现从严要求,又要考虑实际情况,以适当方式组织开展组织生活。坚持分领域同步推进,确保党的组织生活全覆盖、得实效、有特色。
(四)强化督查问责。各基层党委要对所属党支部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情况进行经常性督促检查,每年至少进行1次全面检查,对重点任务定期督查,检查情况要形成纪实材料存档。党支部采用积分制管理、民主评议等形式,加强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的日常监督,对无故不参加党组织生活的党员,要及时给与批评帮助。组织部门要不定期抽查各级党组织落实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情况,对组织生活制度不健全、执行制度不规范、组织生活质量不高的,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要通报批评、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