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杨凌示范区工委办公室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进一步精文简会改进调研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3-18 14:47

杨陵区委、区政府,党工委和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关于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进一步精文简会改进调研工作的若干措施》已经党工委、管委会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杨凌示范区工委办公室

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9年3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进一步精文简会改进调研工作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坚决整治文风会风及调研工作方面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让基层把更多时间用在抓工作落实上来,结合《中共杨凌示范区工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特制订如下28条措施。

一、严格精简文件

1. 凡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党工委、管委会及各部门发文数量力争在上年的基础上压减三分之一。

2. 凡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已有明确规定和现行文件仍然适用的,一律不再重复发文。

3. 省委、省政府文件未明确要求各地出台配套文件,示范区无新的重要政策性规定或安排部署的不再另行发文或原文转发。

4. 省级部门发文部署的工作、示范区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务,一律不以党工委、管委会及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名义发文。

5. 未经党工委、管委会批准,党工委和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各议事协调机构不得向杨陵区委、区政府发布指令性公文,也不得要求杨陵区委、区政府报文。

6. 党工委、管委会领导兼任的议事协调机构职务随分工自行调整,不再发文,成员单位调整,按程序报批后由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自行发文。

7. 弘扬“短实新”的优良文风,除综合性重大部署外,单项或具体工作安排不阐述形势和意义,不提程式化的指导思想、总体原则等,要开门见山、直入主题,简洁明了列出落实事项、目标效果、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不得照搬照抄,搞“上下一般粗”。

8. 综合性重大部署文件,一般不超过5000字,单项或具体工作安排,一般不超过3500字。

9. 切实提高文件办理效率,省委、省政府下发的重要文件和召开的重要会议,相关责任部门须在收文后或会议召开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示范区贯彻落实意见,报党工委、管委会审定后组织施行。文件或会议安排的需要示范区贯彻落实的事项,有明确办理要求的,责任部门须在规定时限内办结;无时限要求的,一般应在30个工作日内办结。

10. 凡经党工委委员会议、管委会常务会议和党工委管委会专题会议讨论通过的议题材料,需要以正式文件印发的,牵头起草部门须在会议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修改并报送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按程序审核,会议结束5个工作日内完成印发。向省委、省政府上报请示、报告,应在会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上报工作。

二、严格减少会议

1. 凡可开可不开的会议,一律不开;无特殊规定的会议一律合并召开或套开,党工委、管委会及各部门会议数量力争在上年的基础上精简三分之一。

2. 每月第二周为“无会周”,原则上不召开全区性会议。

3. 已发文作出安排的工作,一律不再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可根据工作进展到基层一线召开小范围专题推进会。

4. 中、省已开到市、县(区)的电视电话会议,示范区还需具体部署的,可继续在会场直接安排,原则上不再另行召开会议。

5. 示范区已开到杨陵区、镇(街道)、村(社区)的会议,原则上相应层级不再另行召开会议。

6. 涉及召集杨陵区委、区政府和示范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较多,或要求所有部门单位派员参加的会议(各类业务培训除外),未经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和分管领导审核,并报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批准,一律不得召开。

7. 能小范围召开的会议尽量不扩大规模,能开小型座谈会的尽量不开汇报讲话类大会。应严格控制参会人数和时间,不得要求与会议主题关系不大的部门(单位)参加;部门(单位)副职可以参加的会议,不得要求主要负责人参加;一律不得要求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等同时层层参会。

8. 全区性重要会议时间一般控制在120分钟,最长不超过180分钟;一般性会议原则上控制在1小时左右,最长不超过90分钟。

9. 传达上级会议文件精神类会议和安排部署类会议,原则上印发书面材料,重点强调结合实际贯彻落实的意见或要求,不得“照本宣科”。

三、改进调研工作

1. 要紧紧围绕主题确定调研内容、安排活动,不安排与主题和职责分工无关的活动。

2. 坚持轻车简从,不搞层层陪同,基层陪同人员一律在调研点等候,不搞迎送。示范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下基层调研,示范区部门(单位)陪同负责同志不超过4人,杨陵区陪同负责同志不超过3人;党工委、管委会其他领导下基层调研各级陪同人员总数不超过4人。

3. 坚持群众路线,合理确定调研方式,侧重安排与调研主题相关的人员座谈讨论,零距离、面对面听取基层干部和群众意见建议,多层次、多方位、多渠道了解情况。

4. 各调研点不得事先布置,不专门制作展示牌、横幅、标语,更不能弄虚作假。

5. 党工委管委会领导班子成员调研要提前告知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以便统筹安排,一般不集中或轮番到一个点、一条线路调研,不同时到一个部门调研。

6. 坚持问题导向,调研要把精力更多地放在跟踪督办、指导工作、解决难题上,对基层反映的问题,能立即解决的,要当场解决;当场解决不了的,要认真研究对策,提出建议,在7个工作日反馈基层单位。

7. 党工委、管委会领导下基层调研全年不少于60天,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下基层调研全年不少于90天。

四、严格督促检查

1. 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以上措施,每年年底要对精文简会、改进调研工作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报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

2. 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每季度要对以上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督查情况公开通报,并抄送同级纪检监察部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