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委,党工委各直属党委(党组),党工委和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落实中央精神和省委、示范区党工委部署要求,进一步提高基层党组织建设质量,现就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两个《条例》)通知如下。
一、围绕深入学、全覆盖,扎实开展学习培训。坚持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深入学,将两个《条例》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认真开展学习研讨,领会核心要义,吃透精神实质。坚持党员领导干部带头示范学,党员领导干部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围绕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至少讲1次专题党课,带动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抓好学习贯彻工作。坚持党支部全面覆盖学,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以“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为主要载体,组织党员原原本本研学,深刻领会掌握其中的基本任务、工作机制、方式方法等,确保学习取得实效。坚持分级分领域培训学,由组织部门负责,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对全区各级党组织书记、村“两委”班子成员进行重点培训和集中轮训;由党工委党校(行政学院)负责,将此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和各级党员干部培训课程,切实抓好党员干部经常性教育。
二、紧盯标准化、规范化,推动党支部建设提质升级。一要严格标准促规范。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杨凌示范区党支部标准化建设规程》,明确基层支部工作标准,夯实工作职责。各级党组织要把抓好党支部作为组织体系建设的基本内容、管党治党的基本任务、检验党建工作成效的基本标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推动各领域各行业党支部建起来、强起来,切实做到全面覆盖、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二要补齐短板强弱项。各级党组织要坚持问题导向,对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全面查找支部设置不标准、组织生活不正常、管理服务不精细、工作制度不完善、阵地建设不规范等问题,并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不断健全长效机制、强化工作保障,确保党支部既能“安营扎寨”,又能有效运转。三要突出重点提质量。城市党建要进一步整合辖区资源,健全四级联动体系,推进各领域党组织共驻共建。机关党建要实施好“点亮拨亮”工程,创新开展“双报到、双服务”活动,不断密切政企、干群关系。国企党建要围绕服务改革发展、服务生产经营、服务党员职工,积极创建“四强”党组织,巩固32项重点任务落实成效。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要深入开展“评星晋级、争创双强”活动,加大“第一书记”“党建指导员”选派力度,丰富区域性党群服务中心功能,做实做亮“党建+科技扶贫”。同时,积极探索以信息化手段加强流动党员管理,推进流动党员“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落实。
三、聚焦建堡垒、促振兴,彰显杨凌党建“农科”特色。一要实施村党组织带头人整体优化提升行动。坚持立破并举,研究制定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区级备案管理、村(社区)干部资格审查和违纪违法信息通报、党组织整顿挂牌督办等“四项制度”,大力推进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扎实开展村“两委”换届工作“回头看”,进一步清理存在涉黑涉恶等问题的村“两委”班子成员,促进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整体提升。二要大力推进乡村组织振兴。以贯彻《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条例》为主线,以深入推进“千村示范、万村达标”活动、抓党建促发展“三个三”行动为抓手,健全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基本阵地、基本制度、基本保障,新创建省级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示范村4个;更好发挥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振兴、基层治理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深化扶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试点,切实以组织振兴引领乡村全面振兴。三要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的稳定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制度,严格落实村干部补贴待遇等政策规定,建立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正常增长机制。
四、突出广宣传、凝共识,迅速掀起学习贯彻热潮。宣传部门要利用管委会网、杨凌时讯、杨凌视线、杨凌发布等区内媒体,开设专题专栏,通过专家解读、党员干部谈学习体会、网上答题等方式,深入宣传报道两个《条例》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引导广大党员自觉学习领会,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部署要求上来。示范区各级党委(党组)要创新学习方法,通过开展主题党日、专题辅导、知识竞赛等活动,在全区迅速掀起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两个《条例》的热潮。
五、坚持抓落实、强督导,全面夯实基层党组织责任。示范区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负起抓基层党建主体责任和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学习贯彻两个《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不断加强对所属党支部工作的分析研判和指导,坚持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党支部工作,定期听取党支部工作汇报,协调解决突出问题,不折不扣抓好责任落实和工作落实。示范区两级组织部门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分类指导,将两个《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从严督导落实。示范区各级党组织要从树牢“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进一步建立健全措施办法,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建设质量,为贯彻国务院《批复》精神、打造示范区升级版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示范区各级党委(党组)学习宣传及贯彻执行两个《条例》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报党工委组织部。
中共杨凌示范区工委办公室
2019年4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