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委、区政府,党工委和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杨凌示范区打造文明城市“十大示范点”工作方案》已经党工委、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按要求及时向示范区文明办报送相关工作资料(联系电话:87048295,传真:87048289)。
中共杨凌示范区工委办公室
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9年9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杨凌示范区打造文明城市“十大示范点”
工作方案
为推动示范区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力争 2019 年省级文明城市年度测评取得优异成绩,为2020年成功创建打下坚实基础,根据《陕西省省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19版)》,结合示范区实际,现就在全区打造文明城市“十大示范点”有关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中省宣传思想工作会议及全省文明城市创建推进会议精神,以“创建为民、创建惠民”为宗旨,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省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为标准,坚持问题导向,强力推进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为打造示范区“升级版”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力量。
二、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深入推进无黑无恶创建,为创建文明城市保驾护航。通过开展“十大示范点”创建活动,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到2020年把示范区建设成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人民满意的省级文明城市,让“文明杨凌”成为示范区靓丽的名片。
三、主要任务
(一)打造“文明公园”示范点
强化城市历史文化记忆,提升城市文化厚重感,加强城市公园文化设施建设,将渭河湿地公园打造成为以水生态文化、杨凌非遗文化为特色的主题公园,在公园入口设立志愿者服务站,开展常态化志愿服务;将后稷公园打造成为杨凌道德模范、杨凌好人主题公园;将树木园打造成为家风家训主题公园;将农科铭园打造成为以传统文化、农耕文化为特色的主题公园。通过石刻雕塑、园艺布景、工艺造型、主题展板等不同形式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使随处可见的文化景观与公园优美的环境融为一体。
责任单位:杨陵区委、区政府,示范区水务局、城管局、城投公司
(二)打造“文明交通”示范点
持续开展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车辆乱停、非机动车逆行等四项专项整治,加强交通路口和学校周边交通秩序管理,在新桥路与渭惠路十字、渭惠路与常青路十字、西农路与渭惠路转盘、西农路与康乐路十字、高新中学门口、后稷路与康乐路十字等路口开展文明交通示范点创建。深入推进全区文明交通“车让人·人守规”实践行动(具体方案另行制定),努力构建安全、文明、有序、通畅的道路交通环境。
责任单位:示范区公安局、交通局
(三)打造“文明一条街” 示范点
把西农路、邰城路、神农路、康乐路、五胡路打造成文明一条街示范点。整治出店经营、占道经营,按照“主干道(商业大街)严禁、次干道严控和背街小巷严管”的要求,引导商户进店、入市经营,落实“门前三包”。加强街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氛围营造工作,提升广场、公交站台、道路两侧、建筑围挡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档次和数量,至少每隔100米有一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抬眼可见、驻足即观。
责任单位:杨陵区委、区政府,示范区城管局、市场监管局
(四)打造“文明校园”示范点
把杨凌高新小学、杨陵区邰城小学、张家岗小学、高新初级中学打造成文明校园示范点。持续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组织开展“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清明祭英烈”、“童心向党”、“中华经典诵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歌联唱等主题活动,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文化环境,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责任单位:示范区教育局
(五)打造“文明窗口”示范点
把示范区政务服务大厅打造成文明窗口示范点,抓好服务环境、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建设,推进窗口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为实施“3631”方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示范区各单位服务效能、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责任单位:示范区行政审批局
(六)打造“文明商圈”示范点
打造新时代广场文明商圈示范点,具体包括新时代广场、隆发广场、化建大厦、常乐路步行街商业门店、摊点。加强诚信市场环境建设,建立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和打击假冒伪劣的监督、投诉和处置机制;推行微笑服务、文明用语和服务承诺公示制度,严把商品质量关、价格关;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引导从业人员文明经营、消费者文明消费;完善售后服务,营造诚信经营、安全便利、环境整洁、购物舒心的商业消费环境。
责任单位:杨陵区委、区政府,示范区市场监管局
(七)打造“文明医院”示范点
把示范区医院、朝阳医院打造为文明医院示范点。在医院营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浓厚宣传氛围,进一步完善服务设施,落实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强化环境卫生管理;不断构建良好就医秩序,完善投诉处理机制,加大禁烟劝阻力度;加强门诊服务管理,消除排长队现象,不断提高窗口服务质量和水平;不断提升医务人员文明修养,加强社会公德、职业规范教育。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医院文明单位创建的指导,积极创建示范区级、省级文明单位。
责任单位:示范区卫生健康局
(八)打造“文明景区”示范点
把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博览园、现代农业示范创新园打造为文明景区示范点。景区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公益广告、文明旅游主题公益广告;景区在售票点、门口等醒目位置有文明旅游告知、提醒;有文明引导志愿者;座椅、垃圾桶、标志牌等设施功能完好,无损坏现象;公共厕所设施完好、干净卫生、无异味;景区环境整洁优美,管理规范有序;无插队加塞、乱扔杂物、随地吐痰、乱刻乱画、乱张贴、乱涂写等不文明现象;有高效的投诉处理工作机制(查阅投诉处理记录),及时评决游客投诉的问题。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文明景区创建的指导,积极创建省级文明景区。
责任单位:示范区文旅体育局
(九)打造“文明小区”示范点
把春园、秋园、竹园、芳园、松园、田园居、人才公寓、博学嘉苑、田园新都市、专家公寓、后稷小区、书香名邸等小区打造成文明小区示范点,动员小区居民参与创建,实现共创共建共享。改善小区生活环境,推行物业服务管理,完善老旧小区公共设施和服务功能,在小区周边建立公共体育场所,设立便于群众生活的早市场所。倡导小区垃圾分类处理,落实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加强小区居民宣传教育,提升小区文化氛围,提高居民对文明城市创建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度。
责任单位:杨陵区委、区政府,示范区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城管局、市场监管局、文旅体育局
(十)打造“文明村”示范点
把杨陵区五泉镇斜上村、王上村,杨陵街道办崔西沟村,揉谷镇新集村、田西村打造为文明村示范点。倡导科学文明的生活理念,弘扬勤劳节俭的优良传统,把农村的新风正气树起来,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农村落细落小落实。广泛开展星级文明户、文明整洁户和最美家庭等系列创评活动,开展好媳妇、好妯娌、好公婆等评选表彰,全面推行村规民约、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和禁毒禁赌会“一约四会”制度,倡导婚事新办,治理高价彩礼,树立健康文明婚俗新风,因地制宜打造乡风文明文化墙。加强镇(街道)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环境整治力度,引导村居百姓自觉养成扫净房前屋后、摆齐院内物件、整理室内摆设、定点投放垃圾、讲究卫生的好习惯,并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引导村民自觉践行文明风尚,助推乡村振兴。
责任单位:杨陵区委、区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创建文明城市是提升城市形象、提高城市品位、推进城市管理水平上台阶的重要抓手。2019年是示范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关键一年,省委文明办将对创建工作进行不间断的暗访督查。创建文明示范点是推进文明城市创建的有力举措,各责任单位要把创建示范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坚持问题导向,制定具体方案,排出时间表,2019年9月底要有初步形象,以崭新的姿态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迎接第26届农高会召开;11月中旬由示范区创文办邀请专家组对示范点评估验收。各责任单位在9月20日前将示范点具体工作方案报示范区创文办。
(二)强化宣传,广泛发动。杨凌融媒体中心要开设《创文大家谈》栏目,充分发挥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的舆论引导、舆论监督作用,加强对创建工作的新亮点新成效的宣传,对创建工作进展缓慢、不文明行为及时曝光,营造浓厚的群众性创建氛围,激发广大市民主人翁意识,主动参与文明城市创建,不断增强广大市民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强化督查,确保实效。示范区创文办要会同示范区督查室,抽调有关同志组成督查组,对创建示范点工作定期进行督查、通报,督查结果纳入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对创建效果明显的单位予以表彰奖励。
(四)以点带面,全面推动。各责任单位要充分发挥示范点引领作用,要始终坚持力争一流,培育亮点,以点带面促文明。没有示范点创建任务的单位要按照《文明城市创建测评体系》确定的网络测评、实地考察标准,向示范点学习,抓好工作任务的落实,提升整体创建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