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杨凌示范区工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杨凌示范区工委“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6-19 14:43

委、政府,党工委和管委各工作部、各直

《中共杨凌示范区工委“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已经中共杨凌示范区工委2020年第22次委员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凌示范工委公室

(此件公开发布) 2020616

中共杨凌示范区工委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

第一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和完善党工委决策监督机制,进一步规范决策行为,防范决策风险,提高决策水平,现就示范区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简称“三重一大”)事项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第二 本实施细则遵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及《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

第三条凡属全局性“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党工委委员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三重一大”决策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全面加强党的领导。近平新代中特色社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建立健全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制度体系,充分发挥党工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领导核心作用,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策部署全面落到实处

(二)坚持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在集体讨论的基上,由党工委委员会议按照少数对“三重一大”事项作出定。要持民主基上的集中和集中指下的民主相合,把民主集中的优势变成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制度优势和工作优势

(三)坚持科学依法规范决策。健全策咨机制,重大策一般调查研究基上提出方案,充分听取各方面意风险评估和合法合审查后再提交党工委委员会议讨论定。党工委班子和成要按照规则和各自职责策。

第二章具体

第四重大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一)制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等方面的重大措施。

(二)讨论和决定示范区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和民生保障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三)讨论和决定示范区党的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审议工作报告和重要文件。

(四)研究决定杨陵区委、区政府,党工委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以及驻区双管单位请示的重大问题。

(五)听取党工委财经委员会工作汇报,研究经济领域重大工作。

(六)听取党工委审计委员会工作汇报,研究审议有关重大问题。

(七)听取示范区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工作汇报,研究审议有关重大问题。

(八)听取示范区考核委员会工作汇报,研究审议目标责任考核方面的重大问题。

(九)听取示范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应急委员会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方面的重要事项。

(十)听取示范区招商项目决策领导小组工作汇报,定重大目入驻及其支持政策。

(十一)听取示范区党工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汇报,研究

解决农业农村发展方面的重大问题。

(十二)听取示范区党工委政法工作全面汇报,研究解决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建设重大问题。

(十三)研究其他需要提交党工委委员会议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

第五重要人事任免包括以下内容:

(一)按照干部管理限和定程序,处级以上干部及示范区直属国有企董事的推荐、提名、任免以及奖惩等作出定。

(二)究需报请省委批的有人事事报请批准的有人事事

(三)定党工委、管委工作人遴选计划和示范区直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招聘计划组织实施方案,定党工委、管委工作人和示范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薪酬待遇整事

(四)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研究决定对违纪党员领导干部的处理意见。

(五)研究推荐申报省级及以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等事项。

(六)究其他需要提交党工委委员会议讨论决定的干部人事工作。

第六重大投资项目包括以下内容:

(一)定示范年度重点建设项计划和政府投基本建设项计划

(二)定已列入年度政府投资项计划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的城市基础设目和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的其他目。

(三)定示范年度重点建设项计划调整的有定未入年度政府投资项计划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的目。

(四)研究审定投资总额超1亿美元(含1亿美元)外资项目、超10亿元(含10亿元)内资项目等招商引资项目。

(五)研究审定用地超过500亩的项目。

(六)研究审定对示范区总体规划、产业布局和城市整体风貌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标志性项目。

(七)定其他需要提交党工委委员会议讨论决定的重大投资项目。

第七大额度资金使用包括以下内容:

(一)定示范年度预决算,审定新增专项资金的设立,审定重大项目资金(年度1000万元以上)安排。

(二)算追加单笔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支事,预算追加单笔500万元以上的财政资金须由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审定。

(三)定年度融资计划外单笔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外政府和国际组织贷单笔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等政融

(四)定示范区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提供直接财政补贴资金。

(五)研究审定示范区直属国有企业改革、重组,推动国有企业改制上市,加快国有资本证券化进程等重大事项。

(六)研究审定示范区直属国有企业重大国有资产监管,大宗国有资产(1000万元以上)及国有土地处置方案。

(七)定其他需要提交党工委委员会议讨论决定的大额资金使用事

第三章策程序

第八“三重一大”事决策前,必须进行充分的决策咨,根据不同议题开论证、民意调查、民主商、廉政查询等。涉及群切身利益的事应实行听和公示。涉及定方面的重大策,应进风险评估。

第九对于需要党工委委员会议研究的“三重一大”议题,由党工委、管委承担相应职责的部按照本细则关条定提出,或者由党工委委提出建,由党工委书记综合考后确定。应当有半以上委方可召讨论定干部任免事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党工委委因事假不能出席会议的,如对会议内容有意或建可在前以面形式提出。

第十 “三重一大”事决时,党工委委员应当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并说明理由。党工委书记或受书记委托主持会议的副书记末位表,在集中参会的基上,按照民主集中制原作出定。

第十一 对意见分歧较大或发现有重大问题尚不清楚的重要人事任免、政策或项目安排等,应暂缓决策,待进一步调查研究后再作决策。除遇到紧急情况外,不得临时动议,不得以传阅、会签、个别征求意见、现场办公会等形式代替集体决策。紧急情况下临时动议的,应在事后及时向党工委书记报告,并在党工委会议上予以说明。

第十二会议决定的事程,与会员发表的意结论容,应当完整、详细记录并档备查

第十三 “三重一大”事项经党工委委员会议决策后,由党工委班子成员按职责和分工组织实施。职责分工交叉的,明确一名班子成员牵头组织实施。党工委书记对组织实施负总责。党工委班子成员对党工委决策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或向上一级党组织提出,但在上级或党工委改变决定前,除执行决定会立即引起严重后果等紧急情况外,必须无条件执行已作出的决定。

第四章策的督及任追究

第十四党工委应当对“三重一大”事是否全面科策程序是否密、任追究是否有效审查,予以批准的事,要督推任人有效落

第十五范区纪检监察工委要对决策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跟踪督查,推动党工委决策全面落实到位,对落实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党工委报告,以便适时调整和完善决策。考核办、督查室等相关部门也要做好考核问效和督查督办工作。

第十六“三重一大”策制度的行情要作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容,作党政领导班子成民主生活、述述廉述的重要容。

第十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按应当的,要按照党、政的要求,在一定范围内过门户网站、公告等方式予以公示,自接受广大干部群督。

第十八违规或失,拒不行集体策或擅自改集体策,造成重大失或重不良影的,根据事、性、情,在分集体任、任及直接领导、主要领导责任的基,依据《中例》等相法律法,按照干部管理限提出任追究意组织处理或予党纪处分。

第五章

第十九细则由党工委公室负责。凡此前制定的章制度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

第二十细则自印之日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