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杨凌示范区工委办公室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2021年十件惠民实事及任务分工的通知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2-10 16:07

杨陵区委、区政府,党工委和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杨凌示范区2021年十件惠民实事及任务分工》已经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落实到位。十件惠民实事事关人民群众福祉,群众关注度高。办好惠民实事是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贯彻落实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抓手,各责任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保障资金落实到位,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期完成,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

二、紧抓关键环节,科学精准施策。各责任部门(单位)要抓紧抓早,合理安排工作节点,迅速推进任务落实。要勇于担当,针对实事推进实施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多听取群众意见,多征求群众建议,抓住关键环节,找准“切入点”,牵住“牛鼻子”,实实在在推动实事落实。要切实强化服务意识,协同联动,形成工作合力,主动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对确需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协调的,要及时报告,推动有关事项研究解决。

三、加强检查,确保如期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与各责任部门(单位)签订惠民实事目标责任书,压实各部门(单位)主体责任。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督查室)负责惠民实事的具体推进、督促落实等工作,适时对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和通报。各责任部门(单位)于每季末25日前将本部门(单位)承担的惠民实事进展情况书面报送至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督查室)。考核办要将各责任部门(单位)推进惠民实事的督查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依据。党工委宣传部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适时通过媒体向广大群众公开惠民实事完成情况。

中共杨凌示范区工委办公室

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1年2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杨凌示范区2021年十件惠民实事

及责任分工

一、杨凌高新第四小学和杨凌高新第六幼儿园建成投用(示范区教育局负责)。

二、建成杨凌热网二期工程,扩大集中供热覆盖范围(示范区城管局负责)。

三、建成城市燃气企业5%(200万方)储气设施,缓解冬季天然气用气紧张问题(示范区城管局负责)。

四、国道344(高干渠至孟杨路)市政道路建成通车(示范区交通局负责)。

五、杨凌城市文化综合体(大剧院)建成投用(杨凌城投公司负责)。

六、建成3个城市“口袋”运动公园和1家社区文化中心(市民文化盒子)(示范区文旅体育局负责)。

七、实施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杨凌职业技术学院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改善科教人员人居环境(示范区住建局负责)。

八、完成两所高校80岁以上科教专家188户居家养老适老化改造工程;高标准建成

2所日间照料中心(示范区民政局负责)。

九、建设1处停车场,缓解群众停车难问题(杨陵区政府负责)。

十、杨陵区残疾人康复中心和全民健身中心建成投用,提升社会公共服务能力(杨陵区政府负责)。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