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杨凌示范区工委办公室
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落实推进杨凌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有关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11-24 09:30

杨陵区委、区政府,党工委和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落实推进杨凌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有关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党工委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杨凌示范区工委办公室

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1年11月22日

落实推进杨凌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杨凌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着力推动杨凌在提升我国农业竞争力、构建现代农业对外开放新格局、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上更好服务国家大局,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杨凌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有关工作要求,按照党工委管委会安排部署,结合示范区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杨凌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精神,按照省政府关于推进杨凌示范区高质量发展专题会议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再接再厉,奋力谱写杨凌高质量发展新篇章,着力在更高层次、更多领域、更大范围带动旱区农业、保障粮食安全、服务全国大局。

二、重点任务

(一)坚持需求导向,深入开展种源“卡脖子”技术攻关,实施适用技术创新工程,推进科技成果培育转化,全力提升农业科技创新示范区的引领力。

1. 大力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坚持把区校融合发展作为示范区履行国家使命的重要支撑,不断做强做实支撑载体。聚焦干旱半干旱地区现代农业发展科技需求,深入开展种源“卡脖子”技术攻关,实施旱区种业科技创新、土壤改良与耕地质量提升创新、节水农业技术创新、农业生物安全关键技术等适用技术创新工程,组织实施一批科技项目,建设陕西省作物育种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参与组建陕西省作物育种创新联合体,提升农业创新能力。(责任部门:示范区科技创新局、农业局牵头,各产业创新中心筹建单位配合;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 加快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农业板块建设。加快推进种业、畜牧、果业、智慧农业、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农机装备制造、食品工程等产业创新中心建设,在农业科技创新领域建设创新联合体、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及产业创新中心等新型研发机构10个以上,加速形成“原始创新-成果中试-企业孵化-产业成长”的成果转化链条,技术合同交易额达到3.5亿元。实施农业科技小巨人培育计划,构建科技企业培育体系,培育高新技术企业达到80家以上。壮大科技经纪人、“新双创”、“科学家+工程师+农技员”三支队伍,进一步优化创新创业环境,全力提升农业科技创新示范区的引领力。(责任部门:示范区科技创新局牵头,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农业板块专班各成员单位配合;完成时限:2023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二)聚焦富民兴农,大力推进乡村产业发展、生态宜居村镇建设、数字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现代化,全力打造特色产业发展、农业生产经营、一二三产业融合和现代乡村治理样板地。

3. 持续推进中国(旱区)种业硅谷建设。不断提升创新能力,加快建设种业国家区域创新中心,大力推进种质资源库、工程化种质创制大科学装置等重大基础设施,以及先正达玉米创新中心、区域性良种(苹果)繁育基地等重大项目建设。开展联合技术攻关,加快形成一批有影响的农作物新品种、畜禽优良品种。推进种业集群化发展,鼓励支持区内现有种业企业资源整合、兼并重组,做大做强。招引国际国内种业龙头企业、头部企业到杨凌发展,吸引国内外种业科技创新要素在杨凌聚集。继续办好油菜科技大会、小麦玉米品种观摩会等全国性种业展会,高水平办好国际种业论坛,争取更多国际性种业会议在杨凌召开,不断提升杨凌种业知名度和影响力。(责任部门:示范区农业局牵头,示范区科技创新局、自贸办、农科集团配合;完成时限:2022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4. 发展壮大优势特色产业。不断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发展壮大优势特色产业,推进形成以现代种业为核心引擎,以绿色设施果蔬、农产品精深加工、现代休闲农业和科技服务展示业为支撑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围绕农作物、蔬菜、苗木育种,规划形成“1123”产业空间布局(1万亩农作物繁育示范版块、1万亩特色经济林果示范板块,2万亩特色蔬菜示范板块,3个现代化养殖展示版块)。积极争取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推进农业产业智能化、机械化、数字化改造提升,全面发展智慧农业、精准农业。全域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和新装备,推进绿色生产方式,进一步擦亮“杨凌农科”品牌,不断提升品牌影响力。(责任部门:杨陵区政府牵头,示范区农业局、科技创新局、工业商务局、农科集团配合;完成时限:2022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5. 创新现代农业生产经营体系。丰富完善“龙头企业+专业团队+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特色现代农业发展模式,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深入实施家庭农场培育、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培育具有竞争力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完善农企利益联结机制,创建一批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加快集体经济发展,充分挖掘集体资产潜力,探索建立村集体经济混合型经营机制。做大做强区域性产权交易中心,在更大范围开展土地经营权、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等农村产权交易。积极探索特色农业创新孵化模式,建设集先进农业装备、技术、服务于一体的现代农业孵化器,不断推进农业领域创新创业。(责任部门:杨陵区政府牵头,示范区农业局、科技创新局、工业园区公司、创新创业园公司配合;完成时限:2022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6. 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以提升农业价值链、完善农业全产业链、优化农业供应链为重点,深入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建设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以现代农庄、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为载体,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创意农业、功能农业等,推动农业与文化旅游、研学康养等产业融合发展。积极发展以创意农业为主的文化产业,推进华侨城欢乐田园项目建设,打造上合智慧农业观光区、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博览园等一批国内知名度高的农业文化旅游品牌景区,建成一批示范性较强的乡村特色旅游示范村庄和农庄,把杨凌打造成为“中华农耕文化体验旅游目的地”和“现代田园风光慢生活旅游目的地”。(责任部门:杨陵区政府牵头,示范区发改局、农业局、教育局、文旅体育局配合;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7. 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构建生态宜居村镇建设技术体系,采取“专家团队+科技服务型企业”的方式,形成农田集中连片、建设用地集中集聚、空间形态高效节约的美丽国土空间新格局。开展村居设计与建造、生态建材研发、饮用水安全、污水和垃圾处理、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智慧乡村建设等关键技术研究与集成示范,为西部地区建设各具特色、各美其美、各展所长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提供范式。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大力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推动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提升农村教育、卫生、健康、养老、休闲旅游等生活服务水平,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责任部门:杨陵区政府牵头,示范区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水务局、农业局、文旅体育局、卫生健康局配合;完成时限:2025年底前完成)

8. 加快数字乡村建设步伐。大力开展国家数字乡村试点任务,建设数字乡村数据资源管理平台和数字乡村振兴服务平台。全区行政村光纤宽带接入能力达到千兆以上、4G网络实现高质量100%全覆盖、5G网络建设向农村延伸应用,构建形成乡村数据资源管理体系。大力发展乡村数字经济,进一步增加涉农数字经济占农业增加值比重。不断健全完善乡村信息惠民服务体系,有效解决农业农村信息服务“最后一公里”难题。推动数字化为乡村治理赋能、“互联网+”向农村延伸,建立精细高效、共建共享的基层治理体系。以信息化促进农村要素资源进一步激活,推动农村数字文化资源建设更加丰富、更具特色。(责任部门:杨陵区政府牵头,党工委网信办和示范区发改局、农业局、文旅体育局配合;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9. 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加快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形成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新型乡村善治新格局。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全面落实村“两委”主要负责人“一肩挑”,大幅提高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比例,大力推进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探索建立村干部待遇与发展集体经济主要指标挂钩机制。选优配强村党支部书记,全面建立选派“第一书记”工作长效机制。完善村民自治机制,依法实行“四个民主”,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和监督权。(责任部门:杨陵区委牵头,党工委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和示范区农业局配合;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加快建设上合组织农业基地,不断激发自贸片区发展活力,推动形成新阶段农业对外开放新格局。

10. 深入推进农业对外交流合作。积极承接举办上合组织成员国农业常设专家工作组会、上合组织现代农业发展圆桌会等上合组织农业领域机制性会议,将上合组织农业基地打造成为上合组织农业合作政策前沿。建强上合现代农业国际联合实验室和研究院,创新农业科技合作模式,定期举办农业科技论坛等双多边农业交流活动,积极利用农高会、丝博会等平台推介基地,持续提升基地影响力和号召力。(责任部门:上合办牵头,示范区国际合作局、科技创新局、农业局、展览局配合;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1. 积极开展农业技术交流培训。通过援外培训教育平台,联合办学等方式,开展面向上合组织国家农业官员、专业技术人员、留学生的专业化教育和培养培训。积极承担面向上合组织国家的扶贫培训和“C5+1”减贫惠农培训任务。持续推送农业技术讲座和教学视频,进一步提升上合组织国家对基地培训品牌的认可度和关注度。(责任部门:党工委外办牵头,示范区科技创新局、工业商务局配合;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2. 不断强化农业科技示范引领。积极推动中乌农业科技创新园等境内外实训基地和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引导和推动省内企业赴上合组织国家建设海外农业产业园区和科技示范园区,引领上合组织国家农业产业发展。积极培育现代农业技术推广服务队伍,推广先进农业技术、农业标准,全面提升示范引领效应。(责任部门:上合办牵头,示范区科技创新局、农业局、国际合作公司按各自分工具体负责;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3. 深化农业国际贸易和产能合作。充分发挥杨凌自贸片区和综保区等政策资源优势,依托中欧班列、跨境电商产业园等平台、渠道,发展面向上合组织国家的农业进出口贸易、跨境电子商务,推动农业技术、品种、农机装备出口,促进上合组织国家间经贸合作。(责任部门:上合办牵头,示范区自贸办、国际合作公司按各自分工具体负责;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4. 大力推动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杨凌片区建设发展。大胆探索农业领域制度创新,争取国家赋予更大改革自主权。围绕进境种质资源保护研究中心项目建设,探索建立生物材料进出境贸易的安全便捷通道,促进种业创新要素自由流动。针对种业外资准入、种子跨境研发以及种子知识产权保护等种业发展方面存在问题,探索系统性集成改革创新,为种业国际合作与创新开辟路径。(责任部门:示范区自贸办牵头,示范区农业局、市场监管局配合;完成时限:2022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15. 加快推进陕西杨凌综合保税区建设。按照“四园区一中心三平台”产业布局,加快建设全国独具农业特色的综合保税区。围绕生物制药、生命健康、动植物营养、食品添加剂等构建功能食品及生物科技研发制造业体系。在上合组织国家加快布局海外农业园区与海外仓,依托保税区搭建上合组织国家特色农产品保税仓,构建双向跨境食品供应链。(责任部门:示范区自贸办牵头,上合办、示范区国际合作公司配合;完成时限:2022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四)根据第三方开展的成效评估,对标第十次领导小组会议要求,抓紧对杨凌示范区“十四五”发展规划进行完善提升。

16. 编制完善示范区“十四五”规划纲要。聚焦国家队定位和“十四五”重大工程、重大改革事项、重大项目和重大政策等,充分借鉴《杨凌示范区建设发展成效总结评估报告》意见,对“十四五”纲要进行修改完善。(责任部门:示范区发改局负责;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五)围绕“三区三高地”建设推进杨凌示范区管理体制改革,为示范区在更高层次、更多领域、更大范围带动旱区农业、保障粮食安全、服务国家大局创造良好环境。

17. 配合起草完善“三定”方案。按照省委关于推进示范区体制调整和机构改革有关安排,配合省农业农村厅扎实开展改革调研,制定改革方案。积极配合省委编办起草完善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三定”规定(草案)。按照最终确定的示范区体制机制改革方案,积极配合推进示范区体制机制改革工作。(责任部门:示范区编办负责;完成时限:根据省委、省政府总体安排确定)

18. 配合做好省属涉农企业改革工作。协助省粮农集团根据示范区“十四五规划(草案)”修订公司相关规划、内部制度,研究谋划杨凌农业科技产业集团创新发展、改革改制推进方向。配合省国资委扎实开展省属涉农国有企业参与推进示范区改革创新工作,全力以赴做好杨凌科技集团组建过程中的服务保障工作。(责任部门:示范区国资局负责;完成时限:2021年底前完成)

(六)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省教育厅、省自然资源厅、杨凌示范区、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等,尽快成立工作专班,研究确定未来农业研究院选址方案,做好项目选址、设计和建设等工作。

19. 积极做好未来农业研究院用地保障。积极配合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和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建设发展工作专班做好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未来农业研究院项目规划选址工作。按照确定的选址方案,启动项目涉及土地的征收、拆迁、报批和供应工作,确保项目及时落地建设。(责任部门:示范区自然资源局牵头,示范区共建融和办、行政审批局、房征办和杨陵区政府配合;完成时限:2022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2023年底前全面完成)

20. 支持配合建好未来农业研究院。将未来农业研究院项目最终规划选址方案及时纳入《杨凌示范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积极参与未来农业研究院项目整体规划设计方案编制,按程序组织开展规划设计方案的评审论证等工作,配合做好项目后续建设保障。(责任部门:示范区自然资源局牵头,示范区共建融和办、发改局、住建局配合;完成时限:根据项目整体规划设计方案确定)

(七)会同杨凌职业技术学院抓紧研究新校区土地置换、资产盘活相关事宜,加快推进旱区农业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建设。

21. 强化保障杨凌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建设。根据杨凌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选址土地利用现状和项目建设计划,分批次供应土地,按计划开工建设,待新校区建设取得阶段性进展后,跟进做好资产盘活。加快推进一期计划500亩土地征收和清理工作,尽快批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加紧办理土地划拨手续,及时供应土地。加快启动二期1116亩土地征收、报批和供应工作。根据省自然资源厅下达杨凌示范区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和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情况,分批次上报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报批件,积极协调省政府下发土地审批件。(责任部门:示范区自然资源局牵头,示范区共建融和办、发改局和杨陵区政府配合;完成时限:2021年底前完成项目一期土地供应,2022年底前完成二期土地供应,2023年底前全面完成)

22. 支持参与项目规划方案编制工作。主动参与杨凌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项目整体规划设计方案编制,按程序组织开展规划设计方案的评审论证等工作,确保方案符合《杨凌示范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杨凌自贸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与示范区未来城市发展方向相契合。(责任部门:示范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完成时限:根据项目整体规划设计方案确定)

三、工作要求

(一)思想高度重视。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结合贯彻落实省部共建会议精神,对标示范区“十四五”发展规划,把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完善工作机制,抓好细化落实,确保各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责任落实。要切实强化主体意识,建立健全党工委管委会统一领导、各方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落实推进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有关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职责,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紧盯任务完成时限,顺排工序、倒排工期,明确职责分工,狠抓责任落实。

(三)加强督导考核。示范区考核办要将各有关部门推进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有关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进行专项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督查室要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强化跟踪问效,对落实情况及时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