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委、区政府,党工委和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杨凌示范区贯彻落实<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杨凌示范区工委杨凌示范区管委会
2017年7月11日
杨凌示范区贯彻落实《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21号)精神,加快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杨凌片区建设和发展,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杨凌自贸片区建设的重大意义
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是我国新一轮深化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要举措。杨凌示范区被纳入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是进一步履行国家使命的重大机遇,对于示范区全面落实国务院《批复》精神,建设世界知名农业科技创新城市,推进示范区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将产生综合性、全面性的带动作用。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以追赶超越的精气神,自我革新、自我完善、自我提高,以农业科技创新、示范推广为重点,通过全面扩大农业领域国际合作交流,打造“一带一路”现代农业国际合作中心。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切实转变政府职能
1.全面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实施“15+N”综合审批服务运行模式,建立“一口受理、并联审批”工作机制,确保企业注册3个工作日办结。探索试点在区内商业银行网点和工商服务站设置杨凌自贸片区行政事项审批(备案)联办服务中心,形成“一区多点、同城通办、远程核准”的行政事项审批(备案)办理模式。
2. 建立项目建设“三合两联”工作模式。推进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创新,探索建立多规合一、多评合一、多图合一、联合评估、联合验收的“三合两联”工作模式。在文物保护等领域探索开展区域评估。
3.推动税收服务创新。推行一窗国地办税、自助领开发票、缴纳方式多元、税银信息互动、创新网上服务等措施,方便企业办理涉税业务。
4.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建设。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积极承接省级事权下放权,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委托和下放省级管理事项的后续监管和服务工作。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完善以奖惩制度为重点的社会信用体系运行机制,强化行政监管性约束和惩戒,建立各行业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紧扣创新发展需求,积极贯通税务、工商、质监、物价、食药以及知识产权等管理服务全链条,探索建立责权一致、运转高效的新型事中事后监管体系。
(二)深入推进农业科技领域国际合作和人文交流
5. 搭建国际农业科技合作平台。加快建设国家现代农业国际创新园和“星创天地”。建设中美食品安全联合研究中心、中加旱区农业科技创新中心、中美节水设施和农业机械中心、国际苹果研究中心和国际苹果大数据中心等国际科技交流合作平台。建设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和国际现代农业科技创新港。创立国家(杨凌)农业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农业标准化区域服务与推广平台。建设全球现代农业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展示交易中心,推进农业检验、检测标准与国际互认和技术合作,提升“杨凌农科”品牌标准的国际化水平。发挥农民发展学院作用,开展职业农民培训。
6. 打造国际农业科技集聚创新高地。实施创新英才汇聚杨凌行动和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集聚创新工程。支持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建设世界一流大学、一流学科,支持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建设世界一流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西部旱区农业水科学与水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西部旱区肉牛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旱区农业微生物多样性与土壤修复重点实验室、旱区农业高效用水协同创新中心。
7. 探索现代农业国际合作新模式。推进国际农业贸易技术壁垒专题研究,积极争取农业技术贸易壁垒标准的设定权限。健全国家(杨凌)植物品种权交易中心、国家(杨凌)农业技术转移中心运行机制,打造综合性国际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推进农业技术国际贸易。建设国家(杨凌)种质资源保护中心。设立国际旱作农业技术中心。建成农业自由贸易研究院。办好国际农业科技合作周和国际农业科技论坛。
8. 加强国际农业人文交流。组建“一带一路”现代农业合作联盟、农业教育科技创新联盟和全球农业智库联盟,打造国际农业科技和人才聚集地。探索建立国际雇员制,加快服务于自贸区发展的国际化人才队伍建设。积极落实境外科技交流人员、创业人员居留限制放宽至2-5年的出入境政策。争取放宽自贸区办理赴外开展农业商务、科技合作交流等外事活动团队和人员审批事项。开展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援外农业技术培训。加强国际教育和培训合作,创新中外农业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联合办学模式。鼓励涉农国际展会、国际性会议和体育赛事在杨凌举办。
(三)深化投资领域改革
9. 提升利用外资水平。全面推进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外商投资项目实行备案制(国务院规定对国内投资保留核准的除外)。在全面复制推广现有自贸区创新事项的基础上,进一步减少对外商投资准入限制。重点在种业、农业服务业等领域,探索尝试适当减少对境外投资者资质要求、股权比例、业务范围等准入限制。
10. 搭建投资贸易服务平台。支持自贸区内企业和个人使用自有金融资产进行对外直接投资、自由承揽项目。设立杨凌自贸区产业投资母基金,搭建开放式筹投融资平台,支持社会资金设立子基金投资涉农产业发展。推动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设投资促进服务中心,为在境外农业领域投资的企业和个人提供商务咨询、法律服务等一系列专业服务。按照授权对一般境外投资项目和设立企业行使省级管理权限。建设杨凌国际农业科技商务平台,引进国外农业政府机构、农业科研机构和农业协会、商会等代表入驻,不断提升杨凌现代农业国际合作的深度和广度。
11. 推进农业国际投资合作。设立“一带一路”农业产业发展基金,搭建对外投资合作服务平台,全面促进双向投资。在中亚国家和澳大利亚、美国、俄罗斯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园,在杨凌建设美国、荷兰、以色列、加拿大等国国际合作园。允许外商控股从事农作物(粮棉油作物除外)新品种选育(转基因除外)和种子生产(转基因除外)。
12. 加大全球招商工作力度。加强与国(境)外招商中介机构联系,在重点区域组织实施中介招商和境外委托(代理)招商。认真研究国内外涉农产业发展导向,做好赴欧美发达国家、港澳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招商、宣传、推介、组织工作。积极策划面向世界500强、行业100强涉农企业的招商推介活动,围绕种业、农机装备制造、食品加工、花卉、农业研发服务、物流等重点产业开展招商工作。加大总部经济的招引力度,推动企业在杨凌设立总部、分支机构或研发中心,不断延伸整合产业链,推动产业快速聚集。
(四)推动贸易转型升级
13. 积极申报建设综合保税区。建成集保税加工、保税物流、进出口贸易、采购分销、展览展示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保税区。建设杨凌货运口岸并申请成为进境种苗指定口岸。以综合保税区和口岸为依托,配套建设大宗农产品综合仓储物流中心、国际高端农产品及食品展示交易中心。
14. 不断拓展新型国际贸易方式。积极培育贸易新型业态和功能,形成以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外贸竞争新优势。推动知识产权跨境交易便利化。建立以政府部门“服务清单”制度为核心的服务贸易服务体系。建设一批具有项目对接、海外市场拓展、技术共享等功能的服务贸易公共服务平台。扶持和培育外贸综合服务企业。
(五)深化金融领域改革创新
15. 探索科技金融新模式。依托示范区体制机制优势,探索建立符合农业自贸区发展实际的农业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探索组建杨凌农科农业保险公司。
16. 探索农村金融服务新模式。继续开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险资支农支小业务等试点工作,引进国内外各类金融机构入驻自贸区,创新普惠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杨凌农商行理顺体制,探索投贷联动业务试点;构建完善农村信用信息评级管理系统,推进信用贷款产品创新。
17. 开展农业领域国际金融合作。引进外资专业保险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开展面向“三农”的农业保险、农业装备租赁业务等。探索涉农企业境外发债等融资新模式,支持企业通过各类直接融资工具成功募集资金用于自身发展,帮助涉农企业利用好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
(六)大力发展特色业态
18. 建设国际医药健康产业基地。依托国际农业科技休闲游,发展疗养保健、中医养生、现代中医药、中医文化体验等强关联性产业,搭建杨凌国际中医药健康养生综合服务平台。组建杨凌欧米伽3等大健康农业产业联盟,通过产、学、研等单位,搭建跨行业有机结合的科技创新平台,促进大健康产业标准化产业链的创新与开发。打造集中医医疗、养生保健、科技转化、健康精品研发为一体的国际中医药产业基地,推动中医药走向国际。拓宽合作领域,探索引进外资医院。允许设立外资企业健康医疗保险机构。
19. 打造“第六产业”集群。依托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联盟和新农村研究院联盟,充分发挥六次产业研究院和第六产业研究中心作用,推进产业融合发展。建立全球农业科技成果数据库,完善和升级杨凌农业大数据中心功能。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组建杨凌丝路国家现代农业合作联盟,拓展在新品种、节水农业、设施农业、农业装备制造等农业新技术领域的合作。重点支持种业、节水设施、农机装备制造、设施农业技术等领域的研发和市场推广,加快涉农特色产业布局建设,着力增强企业科技创新和示范推广能力。
20. 打造国际农业休闲游目的地。充分利用自贸区实施部分国家旅游团入境免签政策,发展农业科技特色旅游。建设农业文化创意小镇。加强国际旅游合作,引进中外合资旅行社经营居民出国(境)的团队旅游业务。积极发展露营旅游产业,推进国际汽车营地和公共露营区建设。打造国际农庄集群,发展中国特色乡村旅游升级版。建设国际农业特色休闲街区和购物街区、农业科技成果展示和农业文化体验项目。建设国际高端人才社区。
21. 提升农业科技示范推广水平。在秦巴山区、吕梁山区、六盘山区等国家贫困开发重点片区及新疆、西藏、青海、甘肃等地区建设一批示范推广基地。根据国家现代农业发展战略需求,建立50个左右区域重大农业产业化试验示范基地。在区域主导产业核心区,新建80个左右特色产业科技示范推广基地。
三、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保障。通过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建立精简高效、统一管理、权责清晰的自贸试验区管理机制。示范区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认清形势,全力做好自贸试验区的各项创新探索任务。
(二)强化资金保障。示范区财政预算优先保障自贸试验区发展,确保自贸试验区建设各项资金需求。设立自贸试验区产业发展基金,支持发行自贸试验区建设债券。充分发挥PPP牵引作用,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参与自贸试验区建设。加强项目包装策划,积极争取中省资金支持。
(三)落实考核激励。充分发挥“三项机制”的作用,激发全体干部职工活力,积极参与自贸试验区建设。要将自贸试验区建设的各项目标任务进行详细分解,明确具体内容、主要节点和工作时限,纳入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进行专项考核。
(四)开展评估推广。重点围绕复制类、非复制类制度创新试点任务台账清单和省级地方事权制度创新试点任务台账清单,积极进行改革探索,及时总结创新经验和成果,主动引入第三方机构独立评估,力争通过试点为全国提供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