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委、区政府,党工委和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党工委宣传部、普法办、示范区司法局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七五”普法规划)已经党工委、管委会同意,现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实施“七五”普法规划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任务,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方略、加快法治杨凌建设的重要保障,对示范区顺利实施“十三五”规划,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党委、政府,要准确把握示范区发展追赶超越的历史方位,认真践行“五个扎实”要求,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把组织实施“七五”普法规划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各级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纳入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确保“七五”普法规划目标任务落到实处。要突出重点,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等工作创新,提高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通过实施“七五”普法规划,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文化,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为示范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谱写追赶超越新篇章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中共杨凌示范区工委杨凌示范区管委会
2016年11月29日
党工委宣传部、普法办、示范区司法局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
为扎实做好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根据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转发《省委宣传部、省委普法办、省司法厅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陕发〔2016〕21号)精神,结合示范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法治杨凌”建设,大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活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推动法治宣传工作创新,努力提升全区广大人民群众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为示范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进一步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和全区党员领导干部的党章党规意识明显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显提高,努力营造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工作原则
1.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党工委、管委会中心工作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更好地服务深化改革、经济建设,服务农业科技创新、现代农业发展,服务脱贫攻坚、民生保障,服务平安杨凌、和谐稳定。
2. 依靠群众,服务群众。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法治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贴近基层,贴近群众,以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3. 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有机结合,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和党内法规建设活动中,融入到法治创建活动中,用法治宣传教育引导法治实践,通过法治实践促进学法用法,提升党员群众的法治观念和法治素养。
4. 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构建大普法格局,根据不同部门、行业、领域及不同对象的实际和特点,区别对待,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对象和重点板块,带动和促进全民普法工作。
5. 坚持创新,注重实效。把提升法治宣传教育成效作为普法工作的着力点,结合实际,创新载体和方法,不断把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引向深入。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入宣传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宣传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生动实践,使全社会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把宪法的学习宣传放在首要位置,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实行宪法宣誓制度。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集中进行宣传活动,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是遵守宪法、执行宪法、维护宪法的“关键少数”,必须带头树立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维护宪法尊严。
(三)认真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把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任务,深入持久推进。
1. 大力宣传宪法相关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培育社会主义法治信仰,引领和规范社会法治秩序。
2. 大力宣传国旗法、选举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国家赔偿法等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法律法规,提高人民有序参与民主政治的意识和水平。大力宣传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法律法规,推动全社会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意识,促进公民权利保障法治化。
3. 大力宣传行政诉讼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监察法、行政强制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公务员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依法行政领域的法律法规,推动各级行政机关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意识,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4. 大力宣传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物权法、合同法、公司法、担保法、知识产权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领域及金融、财税、投资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推动全社会树立保护产权、平等交换、公平竞争等意识,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经济在新常态下平稳有序健康运行。
5. 大力宣传教育法、继承法、婚姻法、反家庭暴力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妇女权益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残疾人合法权益保护等法律法规,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人格尊严和合法权益。
6. 大力宣传药品管理法、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推进依法保障和改善民生。
7. 大力宣传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节约资源法、水法、再生能源法等环保及资源能源节约利用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强资源、能源保护,建设美丽杨凌。
8. 大力宣传农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种子法等领域及发展现代农业、农业科技创新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保障农业技术推广,切实保障农业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转化,以法治理念促进示范区建设发展。
9. 大力宣传国防法、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反恐怖主义法、反间谍法等国家安全领域以及消防法、防洪法、防震减灾法等公共安全领域的法律法规,提高全民安全意识、风险意识和预防能力,牢固树立国防和国家安全观。
10. 大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关系和谐。
11. 大力宣传网络安全法等互联网领域的法律法规,教育引导网民依法规范网络行为,建设良好的网络空间秩序。
12. 大力宣传行政复议、仲裁、调解、信访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适应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新形势新要求,切实加大党内法规宣传力度。突出宣传党章,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五)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坚持以宣传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推动法治实践为主旨,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总结运用“六五”普法的经验和成果,开展具有特色的法治文化活动,推动法治文化与杨凌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广泛利用重大纪念日、活动日、宣传日开展法治文化活动,组织法治文化作品展播和法治文化下基层活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文化需要。充分利用示范区在促进城乡一体化上取得新突破基本思路,把法治文化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着力加强基层法治文化公共设施建设。
(六)大力开展法治创建活动。坚持把法治创建作为依法治理的重要抓手,创新方式方法,引导社会治理法治化取得实效。
1. 深化基层民主法治创建活动。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全面推进法治区、法治镇(街道)创建活动,2018年全区法治镇(街道)达到60%,2020年全部创建完成。
2. 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2018年全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达到70%,2020年全部创建完成。
3. 建立农村(社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和法治副主任等制度,教育引导基层群众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到2017年实现全区农村(社区)全覆盖。
4. 深入推进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按照各自职能定位,依据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要求,开展形式多样的行业法治创建活动,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和水平。以解决社会热点、难点问题为突破口,分行业、部门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围绕征地拆迁、食品安全、产品质量、税收金融、雾霾防治、校园安全、医患纠纷、城市管理等方面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5. 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推动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发挥社会组织对其成员的行为引导、规则约束、权益维护作用。
(七)推进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促进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道德相得益彰。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倡导公序良俗,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发挥法治在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的作用,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
三、对象和要求
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是领导干部和青少年。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通过深化和拓展“法律六进”等教育活动,做到突出重点、覆盖全面。
(一)全面加强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努力提升依法执政能力。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常态化。加强党章和党内法规教育,提高党员领导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清正廉洁、不越红线、不破底线的自觉性。要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把法治教育列为党校、行政学院的必修课,加大培训力度,提高部门、单位法治化建设水平和领导干部依法履职能力。
(二)坚持从青少年抓起。在小学普及宪法基本常识,使青少年从小树立宪法意识和国家意识。坚持在全区大中小学开展秋季开学“法治教育第一课”和“法律进学校宣传月”活动。加强两所大学和中职院校学生法治教育,加大“八个一”活动的开展和学习教育力度,增强中职学生、大学生法治观念和参加社会法治实践能力。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格局,注重对留守儿童、辍学青少年等特殊群体的法治教育,推动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政府购买社会服务范围,探索发展网络法治教育新模式。
(三)深入推进“法律六进”活动。推动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常态化、持久化。各级各部门各行业要根据实际需要,针对不同群体,因地制宜开展有特色的法治宣传教育。要突出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引导他们树立诚信守法、爱国敬业意识,提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加强对农民工等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帮助、引导他们依法维权,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
四、实施步骤
“七五”普法规划从2016年开始实施,至2020年结束,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制定规划(2016年11月前完成)。杨陵区委、区政府要根据本规划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七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示范区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方案,报示范区普法办备案。
第二阶段:宣传发动(2016年12月前完成)。广泛宣传“七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内容,分层次分行业广泛发动,组织开展“七五”普法启动宣传月活动,营造“七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的良好舆论氛围。
第三阶段:组织实施(2020年完成)。按照“七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完善制度措施,创新方式方法。在规划的具体执行中,要加强督察指导,通报工作进度,实施“过程考核”,确保全区“七五”普法工作的顺利实施。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2020年10月前完成)。全面检查验收“七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落实情况,召开总结大会,通报表彰先进单位及个人,迎接中省考核验收。
五、工作措施
(一)健全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机制。
1. 建立专职普法宣传机构,落实基层普法宣传人员专门人员,壮大基层普法宣传的组织力量。发挥宣传、文化、教育部门和人民团体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职能作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坚持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纳入各级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2. 发挥人民团体、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在普法宣传教育中的积极作用,健全完善普法协调机制,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3. 加强普法宣讲团队伍建设,围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选聘优秀法律人充实到普法宣讲团。建立普法志愿者队伍,引导和鼓励司法、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服务人员、高校法律专业师生加入普法志愿者队伍,开展以案释法和法治宣传主题教育活动,多层次多领域开展法治文化下乡活动,培育杨凌法治文化宣传品牌。
4. 建立法治宣传教育考评指导标准和指导体系,健全考核办法和机制,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各级党委、政府要把领导干部、公务员和国家工作人员纳入普法宣传教育考评范围。
(二)健全普法工作责任制。
1.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关于进一步深化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的意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严格落实部门、行业及社会单位的普法责任。
2. 健全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在执法司法实践中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使案件审判、行政执法、纠纷调解、法律服务的过程成为向群众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
3. 发挥政府主导力量、市场主体力量、公务员关键力量的作用,推行部门、系统、行业、单位在管理和服务过程中,依据自身特点和特定群体的法律需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三)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
1. 创新工作思路和载体。紧紧围绕“四个杨凌”建设和履行国家“两个使命”目标任务,从现有资源中创新载体,从高新农业产业发展中创新载体,从示范引领带动中创新载体,从现代科学技术中创新载体。一是组织青少年旁听庭审,到看守所、戒毒所等单位观摩,让青少年在直观形象的“现身说法”中感受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二是运用模拟法庭、文艺演出等互动性强、参与度高的教育载体,吸引青少年参与并接受法治教育。三是针对农民工子女、留守儿童开展“关爱留守儿童、法律援助进校园”等活动,将法治教育宣传的有声有色。四是组建“青年之声”或“青春驿站”权益法律服务会,线上开展法律咨询服务,线下提供面对面帮扶援助。五是通过举办普法书法大赛、漫画普法、法治文艺节目进村(社区)、法律知识有奖竞猜、普法知识大赛等。创新方式方法,建立长效机制,形成“荧屏有像、电台有声、报刊有文、网络有页”的立体宣传网络。
2. 创新法治文化阵地和平台。因地制宜建设法治文化橱窗、法治休闲广场、法治文化街、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等,要在政府机关、社会服务机构的服务大厅和服务窗口增加法治宣传教育功能。一是利用出租车LED显示屏、公交移动电视屏、服务窗口触摸屏、手机屏等循环滚动播放法治宣传教育内容。二是利用公共场所大屏幕播放法治宣传短片和法律知识。三是利用网格化管理服务系统,创新法治宣传载体,推进普法工作进平台、入网格,让小网格服务大民生,延伸工作触角。
3. 创新媒体宣传模式。建立媒体公益普法制度,推动广播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自觉履行普法责任。一是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刊播普法公益广告。二是在杨凌电视台开设法治热线、法治讲堂或法律知识面对面栏目,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事)例进行权威法律解读。三是通过开通手机微信、微博、微电影、客户端进行普法公益宣传,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为法治工作全面开展助力,实现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和共享。
六、组织领导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汇报,认真解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落实情况与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同步进行。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实施、各部门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体制,保障工作有力进行。
(二)加强工作指导。各级宣传部门和普法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七五”普法规划的实施工作。各级普法工作机构每年要向党委、政府报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并报上级普法办备案。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强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各级各部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三)强化经费保障。各级要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同步逐年提高经费预算指标,按时拨付经费。各单位各部门要落实法治宣传教育经费,提高资金投入和资金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