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推进杨凌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2011年12月31日)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陕西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结合杨凌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切实增强对杨凌文化建设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
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文化既是推动社会发展的重要手段,又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既是凝聚人心的精神纽带,又直接关系民生幸福;既直接贡献于经济增长,又对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发挥着重要作用。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决定》确定了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战略目标,省委《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我省文化改革的奋斗目标,明确了工作任务和工作举措,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动杨凌文化建设指明了方向。
杨凌是中华农耕文明的发祥地之一,农耕文化资源丰厚,文物古迹众多,名人文化博大精深,农业科教人才云集,现代农业文化亮点突出。示范区成立以来,文化建设取得一定进步,为推动杨凌经济社会发展和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发挥了积极作用。当前,示范区进入了实现“创新驱动,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加快文化建设越来越成为示范区凝聚各方力量,激发人民群众创造力的重要源泉;越来越成为示范区人民群众的热切愿望;越来越成为提升示范区综合竞争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
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加快杨凌文化建设发展步伐,既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实施意见》的重要举措,也是提高杨凌人民群众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增强杨凌文化软实力,建设文化强区的必然要求。同时,也是加快推进次核心城市建设和“科技杨凌、人才杨凌、园林杨凌、富裕杨凌”建设的迫切需要。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文化建设在示范区发展中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抢抓机遇,大胆创新,扎实工作,全面推进杨凌文化建设大发展。
二、奋斗目标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杨凌文化建设大发展,要以“科学发展,富民强区”为主题,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任务,以满足人民群众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弘扬“杨凌精神”为主线,以建立文化资源共享机制为突破口,提高杨凌人民群众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加快建设文化强区。
到2020年,杨凌文化建设的奋斗目标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深入推进,文化建设的各项指标处于全省前列,杨凌人民群众思想道德素质明显提高,“杨凌精神”成为促进创新创业的精神动力,人民群众需要的文化产品更加丰富,公益性文化事业全面繁荣,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立,文化产业快速发展,现代传播体系基本形成。到2015年,力争实现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全区GDP3%以上。到2020年,实现文化产业增加值在“十二五”的基础上再翻一番,城乡居民人均文化消费占全部消费支出比重居全省中上水平。
实现上述目标,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和正确的方向,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坚持统筹兼顾,把文化建设与创新社会管理相结合,历史文化和现代农业文化相融合,城乡文化与校园文化相融合,全面促进杨凌文化建设的繁荣和发展。
三、主要任务
(一)深化核心价值体系教育
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全过程,贯穿于示范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各领域,体现到精神文化产业创作生产传播各方面,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主导文化建设,引领社会思潮、不断巩固杨凌人民群众创新创业的共同思想道德基础。
1、开展“信仰、信念、信心”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全面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实施纲要》,加强理论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区内新闻媒体、新兴媒体和课堂教育、感恩教育、励志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等形式,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受教育者头脑。大力弘扬“杨凌精神”,使之成为凝聚人心、推动发展的精神动力。
2、深化公民道德教育活动。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完善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范、学生守则等行为规范。深化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到2020年,创建2—3个全国文明单位、文明村镇,创建8个省级文明单位,命名表彰一批示范区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校园、文明社区、“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示范岗”。不断深化“创佳评差”竞赛活动,加强诚信杨凌建设。全面推进学校德育体系建设,构建学校、家庭、社会紧密协作的教育网络。每年为青少年办成几件实事。到2012年,全区中小学校健康心理辅导室实现全覆盖,并配齐专(兼)职心理辅导员。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做好“六五”普法工作,开展“法律六进”(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弘扬科学精神和优秀传统文化。
3、推动学习型社会建设。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深化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创新学习方法和方式,完善学习制度,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组)中心组学习。广泛开展“书香杨凌”全民阅读活动,及时推出学用结合的先进典型。
4、深入开展做“重德尚礼杨凌人”实践活动。广泛开展公民思想道德素质教育和评选表彰活动。成立杨凌志愿服务大队。坚持每年开展“道德模范”、“五好家庭”、“好市民”、“好媳妇”、“好婆婆”、“敬老孝亲模范”、“创新创业明星”、“十佳民警”、“文化能人”、“文明班组”、“文明员工”、“三好学生”、“荣誉市民”、“服务明星”、“文明工地”等评选表彰活动。
(二)加强公共文化建设
以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为原则,以政府为主导,以区、镇(街道办)、村(社区)为节点,加强建设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通过兴办实体、资助项目、赞助活动、提供设施等多种形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让城乡群众广泛享受基本的公共文化服务。
1、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统筹规划和建设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把村镇文化站(室)、社区文化中心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和设计,实施“图书馆、文化馆、影剧院、镇(社区)文化站、村文化室、农村电影放映、农家(社区)书屋、农村文化人才培训”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
2012年,建成揉谷镇文化站、五泉镇文体中心,启动建设杨凌文化艺术中心、杨凌图书馆、杨凌影剧院、杨凌博物馆。建成25家农家书屋,实现全区农家书屋全覆盖,并启动城市社区书屋建设工作。为每个村委会安装文化资源共享网络终端设备,实现区、镇(办)、村三级全覆盖。落实农村数字电影公益放映两级配套补贴,农村实现固定和流动数字化放映全覆盖,坚持每年为每个自然村和社区放映电影不少于12场次。启动建设杨凌体育场、青少年活动中心。利用现有的展馆资源扩建羽毛球馆、乒乓球馆及电影放映厅,完善服务设施,增添服务项目,配备管理人员,加强服务管理。向每个社区配备路径健身器材。启动建设五泉镇中心小学少年宫。申报建设国家级“陕西省现代农业校外科普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大学生现代农业教育基地”。2012年,建成5个村文化室、5个村文化广场,实现全区村村都有文化室、文化广场。到2020年,杨凌文化馆、杨凌图书馆达到国家三级馆以上标准。
2、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鼓励文化单位、区内大专院校,入区企业开展公益性文化活动和流动服务、联网服务。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促进农村广场文化活动向高层次和常态化发展。各类公共场所要为群众性文化活动提供便利。区内文化馆、图书馆、体育场等服务设施,向社会免费开放。2012年,在城镇(社区)主要街道、人流密集地区,建设一批阅报栏和公益宣传栏(屏),为80%的农村(社区)文化室配备专(兼)职文体辅导员,2013年全部配齐。到2015年前基本建成覆盖杨凌城乡、结构合理、功能健全、实用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3、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积极发挥示范区文联及其专业协会的作用,利用节庆、重大活动,组织开展干部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从2012年起,举办杨凌农民文化节、社区文化节、校园文化节等文化活动。在“七一”、国庆、元旦、春节等重要节假日组织举办文化巡演、戏曲电影晚会、书画摄影展,开展农民歌咏比赛、锣鼓表演大赛、健身秧歌大赛等文化活动。举办篮球、乒乓球、羽毛球、拔河、长跑越野比赛。举办首届杨凌农民运动会,办好陕西省第十届中学生运动会。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支持杨凌剧团、大学生艺术团等文艺团体开展惠民巡演。
(三)实施校区文化共建
以建立文化资源共享机制为突破口,打破条块分割、城乡分离的传统体制,提高文化设施的使用率。开展高校院系、机关单位与村镇(社区)“结对子”活动,使校园文化与城乡文化相互融合、相互促进。
1、开展高校院系与村镇社区共建活动。杨陵区要与高校院系签订校区共建协议,共同建设文化示范村镇(社区),并逐步推广。为高校师生搭建参与社会实践、课外实习的平台,对群众需求的文体项目进行培训。支持和鼓励大学生艺术团进农村、入社区、下工地巡演活动。村镇(社区)要为高校院系开展文化共建活动提供条件保障。
2、开展干部群众文化共建活动。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和入区企业都要与村镇、社区积极开展文化“结对子”活动,用先进文化带动村镇文化和社区文化蓬勃发展。
3、推动校园文化设施向社会开放。支持校园体育馆、图书馆、阅览室、游泳馆、体育场、电教室、文化艺术活动中心等公共文化设施,有偿向社会开放。制定校园文化设施对外开放办法,明确优惠收费标准和免费项目,明确开放时间,明确服务标准。
(四)提升城市形象
按照建设现代宜居城市和建设“科技杨凌、人才杨凌、园林杨凌、富裕杨凌”的要求,实施城市主题文化战略,促进城市规划与文化建设深度融合。
1、强化城市规划文化理念。建设一批展示城市文化内涵的标志性建筑。将示范区的城市主题文化战略规划纳入城市规划体系,编制城市设计规划,将具有杨凌符号的文化元素融入城市建设,建设一批体现杨凌城市文化主题的标志性建筑。
2、建设一批城市景观工程。2012年,编制完善《杨凌示范区景观规划》、《水景营造规划》,全面推进渭河生态景观工程、韦河和漆水河生态治理工程、城市水景观营造工程、杨凌行政中心市民广场、西宝高速出口园林景观、高铁高速沿线生态林带等项目建设,形成以水为魂、以绿为韵的杨凌城市文化景观空间意象。
3、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推进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实现新老城区城市管理一体化。城市景观规划要突出杨凌农业历史文化、科技和宜居特色,在城镇重要节点,突出杨凌独特的地域文化,设置一批人文景观雕塑。修订完善《杨凌示范区户外公益广告管理办法》,重新制定杨凌示范区户外广告设置规划,重要位置公益广告要占到户外广告总量的30%以上。公益广告要大力宣传杨凌农科专家、创新创业人才、劳模、道德模范等典型人物。加强公园、广场管理,完善服务设施,为居民健身休闲提供免费电源、座椅、健身器材等便利条件。新建居民小区要预留文化室、地面和地下停车场。加强对出租车、公交车、客运班车的管理,提升杨凌形象。
4、策划重大活动。加强策划包装,力争每年在杨凌举办一批全国性的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重大赛事、农业科技涉外培训,不定期发布杨凌报告、杨凌宣言等,提升杨凌知名度和影响力。
(五)培育发展文化产业
把文化产业作为示范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突破口,把文化建设与特色产业结合起来,打造彰显杨凌华夏农耕文化基地,促进文化产业快速发展。
1、发展现代传播体系。办好《农业科技报》、《杨凌时讯》、杨凌电视台、《杨凌文苑》,增强服务性,提高知名度,扩大影响力。办好“三农呼叫中心”,大力发展现代涉农传媒产业。建设杨凌电视发射塔。开办杨凌电视台第2频道。
2、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加强引导和政策扶持,加快建立以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农业旅游、印刷包装、会展等重点行业为主导,中小文化企业为支撑的文化产业体系。以国际农业科技图书博览中心建设和现有的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出版社、三和印务公司为依托,积极鼓励涉农图书出版物、光盘和影像资料产业的发展。做好涉农培训(村官培训、农业管理干部培训、国际农业培训等),大力发展涉农教育培训产业。以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博览园、杨凌现代农业示范园区为依托,大力发展农业旅游产业。2012年,完成杨凌数字影院建设。
3、培育发展文化企业。制定扶持文化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投资文化产业,支持各类企业和自然人创办文化企业或从事文化个体经营。支持川口村锣鼓等传统产业加快发展。做强做大农业科技报陕西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农业科技报陕西发行有限公司、杨凌风向传媒有限公司等传媒企业。加快美琪书画院、时代国际影院项目建设。启动陵冢森林公园、仿古旅游观光大道和隋文化博物馆、杨凌中国农业历史博览馆、古邰国遗址公园、隋泰陵遗址公园等项目建设。加强对西农三号教学楼、科学会堂及杨凌农业科学家故居的保护和利用。推进国际新闻交流中心、国际农业科技图书博览中心建设项目。
(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1、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人才。认真贯彻《杨凌示范区鼓励引进高层次人才办法》,对非公有制文化单位人员评定职称、参与培训、申报项目、表彰奖励同等对待。每年引进、培养3—5名高层次创意文化人才。鼓励和扶持各类文化人才和文化活动积极分子,建立乡土文化能人、民间文化传承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补贴、激励机制。修订《杨凌示范区文化艺术作品奖励办法》,对获得全省或全国文化艺术类大奖的创作者、表演者或组织者予以重奖。
2、充实基层文化人才力量。认真落实陕西省《加强全省县级和城乡基层宣传文化队伍建设实施意见》。充实文化馆、图书馆、镇(街道办)综合文化站等工作力量。健全镇(街道办)宣传文化工作机构。2012年,配齐镇(街道办)党委专职宣传委员、宣传干事和综合文化站专职人员。配齐村、社区专(兼)职宣传文化干事,参照村(社区)“两委会”干部标准落实工资待遇。充实杨凌文联工作人员,落实工作经费。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党对文化建设的领导
把文化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同部署,同落实。成立杨凌文化强区建设领导小组,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任组长、两所大学、示范区分管领导和杨陵区主要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党工委宣传部、示范区发改、财政、社会事业、科教、规划、市政、旅游及区内媒体组成。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推动杨凌文化建设的强大合力。
(二)完善财政文化投入政策
建立健全文化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从2012年起,示范区和杨陵区每年新增财力中用于文化建设的资金比例不低于2%。财政资金资助的公共文化建设项目,实行政府采购、项目补贴、定向资助、贷款贴息、资本金投入、以奖代补、基金制等多种投入方式,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确保宣传文化工作经费逐年增加。扩大公共财政覆盖范围,把主要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项目、公益性文化活动纳入公共财政经常性支出预算,保障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运行。设立杨凌文化发展基金和杨凌文学艺术奖。
(三)制定优惠政策鼓励资源共享
制定高校、企业文化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鼓励政策。鼓励、支持社会各界、个人对宣传文化事业的捐赠和兴办公益性文化事业,落实捐赠机构和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制定民间文艺团体、大学生文工团进社区、进农村,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以奖代补、后补助等多种政策,鼓励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从2012年起,从城市住房开发投资中提取1%用于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
(四)加强文化法制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中省文化管理法律法规,加强杨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切实加强版权登记、保护工作,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深入开展“扫黄打非”专项行动,打击盗版侵权行为,净化文化环境。
(五)建立完善督查落实机制
围绕文化强区建设目标,制定文化建设综合指标评价体系,纳入示范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同时,实行部门、单位包抓文化建设项目工作制度,建立示范区领导联系重点文化项目制度,督办建设进展,协调解决建设中的问题。
附件:2012年杨凌示范区文化建设重点任务分解表
附件:
2012年杨凌示范区文化建设重点任务分解表
类 别 | 序号 | 目标任务及要求 | 完成时限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文化基础设施建设 (15项) | 1 | 启动建设杨凌文化艺术中心、杨凌图书馆、杨凌影剧院、杨凌博物馆项目 | 全年 | 示范区发改局 | 社会事业局 |
2 | 建设杨凌国际农业科技图书博览中心 | 全年 | 示范区发改局 | 社会事业局 | |
3 | 启动建设杨凌体育场、青少年活动中心项目 | 全年 | 示范区发改局 | 社会事业局 | |
4 | 开办杨凌电视台第2频道。 | 全年 | 杨凌电视台 | ||
5 | 建成杨凌电视发射塔 | 全年 | 杨凌电视台 | ||
6 | 建设杨凌数字影院 | 全年 | 示范区发改局 | 社会事业局 | |
7 | 建成揉谷镇文化站 | 全年 | 杨陵区 | ||
8 | 建成五泉镇文体中心、五泉镇中心小学少年宫 | 全年 | 杨陵区 | ||
9 | 建成5个村文化室、5个村文化广场 | 全年 | 杨陵区 | ||
10 | 建成西宝高速杨凌出口园林景观 | 全年 | 市政管理局 | 杨陵区 | |
11 | 建成25家“农家书屋”,实现全区“农家书屋”全覆盖 | 全年 | 新闻出版局 | 杨陵区 | |
12 | 启动城市“社区书屋”建设工作 | 全年 | 新闻出版局 | 杨陵区 | |
13 | 重新规划并在城镇(社区)、主要街道建成一批阅报栏和公益宣传栏(屏),并发布宣传农科专家、劳模、道德模范等典型人物公益广告。重要位置户外公益广告不少于广告总量的30% | 3月底前 | 市政管理局 | ||
14 | 启动陵冢森林公园、仿古旅游观光大道和隋文化博物馆、杨凌中国农业历史博览馆、古邰国遗址公园、隋泰陵遗址公园等项目建设。 | 全年 | 杨陵区、旅游局 | ||
15 | 加强对西农三号教学楼、科学会堂及杨凌农业科学家故居的保护利用 | 全年 | 旅游局 | 农林科大 杨职院 | |
文化 活动 (15项) | 16 | 举办陕西省第十届中学生运动会 | 9月底前 | 社会事业局 | 杨陵区 |
17 | 举办首届杨凌农民运动会 | 7月底前 | 社会事业局 | 杨陵区 | |
18 | 举办杨凌农民文化节 | 7月底前 | 社会事业局 | 杨陵区 | |
19 | 举办杨凌社区文化节 | 7月底前 | 杨陵区 | ||
20 | 举办大学校园文化周 | 7月底前 | 社会事业局 科教发展局 | 杨陵区 农林科大 杨职院 | |
21 | 举办戏曲、电影晚会12场 | 全年 | 社会事业局 | 杨陵区 | |
22 | 举办书画摄影展 | 全年 | 社会事业局 | 杨陵区 | |
23 | 举办农民歌咏比赛、锣鼓表演大赛、健身秧歌大赛等文化活动 | 全年 | 社会事业局 | 杨陵区 | |
24 | 为每个自然村和城市社区电影放映全年不少于12场(次) | 全年 | 杨陵区 | ||
25 | 杨凌剧团、大学生艺术团开展惠民巡演12场(次) | 全年 | 社会事业局 | 示范区财政局 | |
26 | 高校院系与村镇、社区文化“结对子”15个 | 全年 | 科教发展局 | 杨陵区 | |
文化 活动 (15项) | 27 | 示范区机关单位与村镇、社区文化“结对子”15个 | 全年 | 示范区机关党委 | 杨陵区 |
28 | 杨陵区机关单位与村镇、社区文化“结对子”30个 | 全年 | 杨陵区 | ||
29 | 企业与村镇、社区文化“结对子”10个 | 全年 | 经贸发展局 | 各有关企业 | |
30 | 共建文化示范村镇(社区)2个以上 | 全年 | 杨陵区 | 科教局 农林科大 杨职院 | |
评比 表彰 (3项) | 31 | 凝练“杨凌精神” | 7月底前 | 党工委宣传部 | 农业科技报社 杨凌电视台 |
32 | 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创佳评差”竞赛活动 | 全年 | 党工委宣传部 | 示范区文明办 | |
33 | 开展评选 “道德模范”、“五好家庭”、“好市民”、“好媳妇”、“好婆婆”、“敬老孝亲模范”、“创新创业明星”、“十佳民警”、“文化能人”、“文明班组”、“文明员工”、“三好学生”、“荣誉市民”、“服务明星”“文明工地”等评选表彰活动 | 全年 | 党工委宣传部 杨陵区委 | 示范区文明办 各有关单位 | |
文化 服务 (10项) | 34 | 健全镇(街道办)宣传文化工作机构 | 6月底前 | 杨陵区 | |
35 | 配齐镇(街道办)党委专职宣传委员、宣传干事和综合文化站专职人员。 | 6月底前 | 杨陵区 | ||
36 | 配齐村、社区专(兼)职宣传文化干事 | 6月底前 | 杨陵区 | ||
37 | 成立杨凌志愿服务大队 | 6月底前 | 杨陵区 | ||
38 | 设立杨凌文化发展基金 | 全年 | 示范区财政局 | ||
39 | 为80%的农村(社区)文化室配备专(兼)职文体辅导员 | 6月底前 | 杨陵区 | ||
40 | 全区中小学校健康心理辅导室实现全覆盖,并配齐专(兼)职心理辅导员 | 6月底前 | 社会事业局 | 杨陵区 | |
41 | 公园、广场设置便民电源、座椅和健身器材等公益设施 | 全年 | 市政管理局 | 杨陵区 | |
42 | 为每个村委会安装文化资源共享网络终端设备,实现区、镇(办)、村三级全覆盖。 | 6月底前 | 杨陵区 | ||
43 | 推动校园体育馆(场)等文化设施,面向社会开放 | 全年 | 科教发展局 社会事业局 | 农林科大 杨职院 杨陵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