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渭河揉谷段防汛抢险单位的通报

来源:杨凌示范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11-11-01 11:04

杨陵区委、区政府,党工委和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受强降雨影响,9月18日至9月19日,渭河杨凌段出现2100立方米/秒的超警戒流量,渭河南岸揉谷段临水坡被毁,出现多处垮塌的重大险情,直接威胁眉县、周至县4个乡镇3万多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险情发生后,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快速反应,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立即赶赴现场,成立堤防抢险指挥部,紧急组织专家会商险情,科学制定抢险方案。火速调集860名干部职工、200名解放军驻咸阳某部指战员,全力投入抢险。经过全体抢险人员近48小时连续努力,彻底排除了险情,确保了渭河大堤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了省防总的充分肯定和通令嘉奖。

在防汛抢险过程中,各单位抢险人员在关键时刻,听从命令,服从指挥,表现出了强烈的组织纪律性;克服光线暗、积水泥泞、气温低、工具短缺等困难,连续高强度劳动,表现出了吃苦耐劳、顽强扎实的工作作风;彼此协作,相互帮助,密切配合,表现出了强大的凝聚力和团队精神;不惧危险,奋不顾身,争先恐后,表现出了高昂的士气和良好的精神风貌,值得充分肯定和发扬。为此,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决定,对参加防汛抢险的单位和部门予以通报表彰。

全区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要以防汛抢险人员为榜样,自觉学习和发扬团结一心、迎难而上、顽强拼搏的防汛抢险精神,立足本职,追求奉献,为建设美好杨凌贡献智慧和力量。杨陵区委、区政府,党工委和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要把防汛抢险中展现出的良好精神风貌转化为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的强大精神动力,进一步转变作风,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埋头苦干,不断推动示范区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


附件:通报表彰单位名单


2011年10月23日



附件

通报表彰单位名单

一、杨陵区

中共杨陵区委杨陵区人大常委会

杨陵区人民政府政协杨陵区委员会

杨陵区人民法院杨陵区人民检察院

杨陵区区级各部门及各镇(街道办)

二、示范区

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示范区纪工委

党工委组织部党工委宣传部

党工委政法委示范区发展和改革局

示范区科教发展局示范区经贸发展局

示范区公安局示范区财政局

示范区国土资源局示范区环境保护局

示范区规划建设局示范区农业局

示范区社会事业局示范区外事办公室

示范区安监局示范区政策研究室

示范区信访局示范区市政管理局

示范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示范区金融办

示范区旅游局示范区投资服务局

示范区展览局示范区招商一局

示范区招商二局示范区招商三局

示范区城改办示范区一河两岸办

示范区工业园区办示范区科技信息中心

示范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杨凌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管理中心

杨凌城乡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农业科技报社杨凌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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