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力推进技术创业的若干意见

来源:杨凌示范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11-10-10 15:37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继续办好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若干政策的批复》、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批复的《意见》和《关于加快关中统筹科技资源改革率先构建创新型区域的决定》精神,履行好国家赋予杨凌示范区的历史使命,充分发挥杨凌农科教优势,培育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推动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促进示范区实现创新驱动、内生发展,建设科技杨凌、人才杨凌、园林杨凌、富裕杨凌,根据杨凌示范区“十二五”发展规划和技术创业工作实际,现就大力推进技术创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实现创新驱动必须花大力气推进技术创业工作

1、重要意义。杨凌示范区作为我国农业科技创新创业资源的重要聚集区,需要建立健全技术创新体系,将农业科教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因此,加强技术创业工作,既是推进杨凌示范区科教体制改革、统筹科教资源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建设科技杨凌,促进示范区实现创新驱动、内生发展的客观需要,更是我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科学发展、更好地履行国家赋予杨凌的重要历史使命的根本途径。全区上下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谋划,把发展技术创业作为一项打基础、利长远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好。

2、指导思想。坚持以国务院《关于支持继续办好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若干政策的批复》、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批复的《意见》和《关于加快关中统筹科技资源改革率先构建创新型区域的决定》精神为指导,以建设科技杨凌、人才杨凌、园林杨凌、富裕杨凌为中心,以创业人才培育、创业孵化、创业投资为重点,推进示范区农业科教资源统筹改革,大力推进技术创业工作上新台阶,促进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实现创新驱动、内生发展。

3、主要目标。通过3至5年的努力,建立具有示范区特色的农业技术创业工作机制和体制,形成以企业为主体,顺应企业成长规律的创业政策体系,引导现代农业创业者和社会资本集聚杨凌。到2015年,建立200人的创业导师和技术导师队伍,引入一批优秀创业课程,年创业培训800人次以上,年创业实训200-300人次;围绕示范区主导产业,建设技术创业资源共享平台10个,各类孵化器8个,累计孵化企业400家,毕业企业60家,力争5家企业培育上市。

二、加快创业人才的培育和引进

4、积极开展创业教育。支持和鼓励区内大学和培训机构进行创业教育模式探索,积极推进创业教育教学改革,引入优秀的创业课程,举办虚拟创业培训学院,制定创业能力素质培养方案,开设远程网络创业培训,开展创业人才培育。

5、建立创业导师队伍。创业服务机构要面向社会聘请企业家、创业成功人士以及有关专家组建创业导师团队,公开创业导师辅导领域和辅导范围,定期组织创业导师开展巡讲、创业培训和“一对一”创业辅导等活动,为创业者提供筛选创业项目、撰写商业计划书、辅导创办企业等服务。

6、建立创业技术导师队伍。鼓励生物农业、设施农业、园艺花卉、良种繁育、畜牧养殖、食品加工等领域的专家,组建杨凌创业技术导师队伍。鼓励创业导师为创业者提供创业技术辅导,通过技术入股等方式与创业者联合创办企业。

7、建立创业实训基地。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工业园区、大学科技园、创新创业园等园区要根据示范区产业发展需要,建立一批专业化创业实训基地,为创业者提供实训场所,面向创业者动态开放。

8、积极引进创新创业人才。不断优化示范区人才队伍结构,利用杨凌示范区海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基地的优势,积极争取国家、陕西省人才发展计划的支持,加快对创业人才、产业化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杨凌示范区有关人才发展计划,要将创新创业人才的引进作为重要内容,给予重点支持。

三、大力推进创业孵化载体建设

9、加强对创业孵化载体建设的支持和引导。制定“十二五”创业孵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成立创新创业园公司等市场化运作主体。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各类创业孵化载体。加强同区外农业孵化机构多种形式的合作,成立全国现代农业科技创业孵化联盟。

10、加强综合孵化器建设。区内大学、创业服务机构及各类产业园区要积极建设创业综合孵化器,引入全国优势孵化器入驻杨凌,为企业提供创业研发、试制和产品小试的场所。集聚企业发展所需各类专业机构,不断加强创业综合孵化器能力建设,探索孵化器运作模式。建立一支积极搭建汇集各类培训专业机构的信息服务平台,为创业者各类服务需求提供网络支撑。

11、推动专业孵化器建设。依托区内科教单位、检验检测机构、中省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中心,围绕示范区主导产业,采取社会化、市场化手段,重点建设生物产业、食品加工、环保农资、农业设施和装备制造等专业孵化器。支持杨凌示范区有关乡镇,围绕本乡镇的主导产业,建立孵化器。

12、推进技术创业资源共享平台建设。建立示范区技术创业资源共享平台,鼓励共享平台面向创业者开放,提供研发、检验和检测等服务,按照单位内部收费标准收取相关费用的,示范区将给予平台配套补贴。支持共享平台研究人员联合创业项目和团队,解决实际技术难题,促进企业技术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

13、建立各类孵化机构创业企业发展评估机制。坚持优胜劣汰、吐故纳新的原则,实行创业企业考核评价制度以及毕业制度,对有发展优势、成长性好的企业,创造条件促其发展壮大,尽快毕业。对成长性差,没有发展潜力的,采用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使其退出孵化机构。

14、加强技术创业孵化基地规划和建设。各类创新创业园区、工业园区和现代农业园区规划,按照每年新增工业用地10%、新增设施农业用地面积10%的原则,集中规划建设工业和农业孵化器。孵化器用地按照工业用地方式供给。

四、不断提升服务创业团队和创业企业的能力

15、推进“创业助理”队伍建设。鼓励各类创业服务机构建立“创业助理”队伍,根据创业企业需求,派遣到企业开展创业服务。示范区将“创业助理”列入示范区公益岗位。

16、建立创新创业工商注册绿色通道。科技人员在孵化机构内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在注册资本等方面给予宽限。尚不完全具备申请设立非公司制企业条件的企业,按照筹建期企业管理。

17、优化高层次创业人才生活环境。示范区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大对高层次创业团队支持力度。统筹考虑人才公寓建设,对创业团队购买商品房给予保证。优先解决高层次创业人才在杨凌落户、配偶随迁、子女入学、医疗卫生、出国签证、社保等问题。

五、全面提高创业投融资水平

18、开展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搭建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创新投入方式和金融产品,改进服务模式,促进科技资源与金融资源的有效对接。发挥就业资金作用,探索小额担保贷款新机制,简化贷款程序,增加创业项目贷款额度。引导金融机构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导向和信贷原则,为纳入各类科技计划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业项目提供信贷支持。

19、建立和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促进科技担保公司和再担保机构等专业化机构建设,逐步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通过风险补偿和奖励等政策,积极引导各类担保机构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业项目或自主知识产权产业化项目贷款提供担保服务。鼓励保险机构开发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的保险产品。

20、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充分发挥中小板市场、创业板市场、股权代办系统等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培育和促进作用,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上市融资。加快科技型中小企业改制上市进程,探索利用债券工具和信托工具为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的有效形式和途径。

六、加强对技术创业体系建设的组织保障

21、加强统筹协调和组织领导。成立杨凌示范区技术创业工作领导小组,示范区党工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统筹协调示范区技术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科教发展局。按照技术创业工作总体要求,由杨凌示范区、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及有关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制定方案,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要求,务求取得实效。建立单位之间的信息反馈和情况交流机制。

22、鼓励财政投入,强化政策支持。示范区财政设立杨凌示范区技术创业专项资金,出台杨凌示范区鼓励技术创业工作优惠政策。设立杨凌示范区种子孵化基金,支持示范区初创型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业项目和具有知识产权保护的项目。鼓励社会募捐和资本介入,成立创业投资基金,促进创业风险投资。

23、加大宣传力度。示范区内的报刊、电视和网络等媒体,要积极联合区内高校和科研院所,加强技术创业的宣传力度,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