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委、区政府,党工委和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杨凌示范区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杨凌示范区工委 杨凌示范区管委会
2018年8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杨凌示范区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发〔2017〕18号)精神,加快实施质量强区战略,下大气力抓全面质量提升,推动示范区经济发展进入质量时代,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到2020年供给质量明显改善,质量总体水平显著提升,供给体系质量明显提高,质量技术基础更加扎实,质量安全和重点产品质量检测监控体系更加健全,质量强区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产品质量明显提升。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产品质量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出口产品质量溢价水平明显提升,智能化、消费友好的中高端产品供给大幅增加。
——工程质量整体跃升。建筑工程节能效率和工业化建造比重不断提高,绿色建筑迅速发展。工程技术创新能力不断增强,重大工程建设质量和运行管理质量得到有效保障,工程质量安全总体水平明显提升。
——服务质量明显改善。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和品牌化取得明显进展,重点服务企业和项目的服务质量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高附加值和优质服务供给比重、服务业品牌价值和效益进一步提升。
——城乡发展质量成效显著。城乡统筹一体化加快推进,城市主体功能和产业布局更加合理,政府管理运行水平明显提升,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显著下降,治污降霾取得明显成效。
——区域质量水平整体提升。区域主体功能定位和产业布局更加合理,产业特色鲜明、重点突出、协调发展,质量升级同步推进,资源、环境合理利用,“杨凌农科”区域品牌建设成效显著,各行业质量水平明显提升。
——质量技术作用充分发挥。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质量基础能力建设不断完善,技术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区域竞争力优势明显提升,对科技进步、产业升级、社会治理等方面的支撑作用更加凸显。
二、重点任务
(一)狠抓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提升
1. 产品质量提升。分行业分层次采取质量提升措施,开展质量技术服务进企业活动。落实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重大技术装备及先进装备保险补偿等扶持政策。实施《中国制造2025》杨凌行动计划,加快生物医药、绿色食品、智能制造、农业装备制造、环保农资等新兴产业发展和产品质量提升。鼓励企业健全标准体系,促进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健全优势特色农产品标准体系,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完善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和追溯体系。开展现代农业技术标准创新,加快标准互联互通,为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杨凌片区建设提供涉农标准技术支撑。发展农产品深加工,提升农产品附加值和质量水平,增加农产品、食品优质供给。提高药品质量和疗效,促进医药产业结构调整。(示范区经贸和安监局、农业局、质监局、食药监局、自贸办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工程质量提升。加强重大工程投资咨询和质量监督,确保建设工程质量。落实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责任和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完善工程质量监管体系,推进工程质量行为管理标准化和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加强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和全过程监管,严厉打击出具虚假报告等行为。鼓励企业申报建筑工程鲁班奖、长安杯等奖项,推广应用工程建设专有技术和工法,以技术进步支撑装配式建筑发展,推进绿色生态小区建设。(示范区住建局牵头,发改局、水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 服务质量提升。开展服务业质量提升行动,建立健全现代服务标准体系,提高生活性服务业品质,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专业化发展。在旅游服务、居民服务、养老服务等重点行业,健全以诚信评价、行政监管、风险监测、认证认可等制度为核心的服务质量治理体系。实施旅游服务质量提升计划,改善旅游市场秩序。发展农村电商和跨境电商,促进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紧密结合、联动发展。提高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水平,提升商贸、物流、银行、医疗、物业、保险等行业标准化程度和服务质量。加快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和标准化建设。加大服务业名牌培育,提高服务业质量水平和竞争能力。建立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在民生领域开展顾客满意度调查和行业竞争力评价,并向社会公布。(示范区发改局、司法局、经贸和安监局、住建局、社会事业局、旅发委、质监局、金融办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动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提升
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服务流程,提高行政效能。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推进标准化学校建设,扩大普惠性教育和优质职业教育资源供给。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开展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全面提升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建立医疗纠纷预防调节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提升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保障水平。创新养老服务供给模式,完善养老服务标准化体系,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能力。加强运输安全保障能力建设,推进综合交通网络发展。鼓励创造优秀文化产品,打造特色文化品牌。提高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服务质量和安全保障水平。开展公共服务质量、服务满意度和行政效能评价,并向社会公布。(示范区发改局、教育局、社会事业局、人社局、交通局、城管局、文广新局等部门按分工负责)
(三)不断提升城乡发展质量
加强节能减排和环境治理,加大治污减霾力度,加快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扎实开展清洁水源、清洁空气、清洁土壤系列行动,严守基本生态控制线,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推进城市绿化,对公共基础设施实施绿色改造。培育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建立环境监测、环境治理等新机制。高起点、高标准推进城镇化建设,全力打造美丽乡村。(示范区发改局、经贸和安监局、环保局、住建局、城管局、农业局、杨陵区委区政府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大力提升区域质量水平
以提升质量水平拉动投资环境、创新环境、人文环境的发展。同步推进产业发展与质量提升,大力发展生态产业,开展绿色、有机产品及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提升品牌价值和产品附加值。提升水利工程、旧城改造、小城镇建设、生态保护、道路交通等重点工程的质量水平。利用特色文化资源,将美丽乡村标准化建设与产业发展相结合,做强旅游品牌,实现旅游景点互联互通,加速全域旅游产业发展。(示范区发改局、经贸和安监局、农业局、水务局、旅发委、质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工作措施
(一)加快标准提档升级
持续推进基层党建、养老服务、军民融合、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全面落实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地方标准公开、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以实体经济为重点,不断提升高端装备制造业及现代物流标准化水平。稳步实施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推进美丽乡村标准化建设。积极推进国家旱区农业标准化服务与推广平台建设,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及鼓励支持杨凌特色标准体系建设。(示范区质监局牵头,发改局、经贸和安监局、科技局、农业局、食药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激发质量创新活力
积极引导推动各种创新要素向产品和服务供给端流动和集聚,强化企业的质量创新和质量提升主体作用,加强质量管理、质量技术、质量工作方法创新,推行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质量管理、绿色制造、工业节能、智能制造和环境保护领域创新工作。实施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工作,实施示范推广提质工程,继续开展示范推广基地巡察,落实示范推广基地动态管理,实施好示范推广能力提升项目,实施现代农业提质增效工程,实施现代农业国际合作提升工程,高质量建设杨凌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创立国家(杨凌)旱区农业技术标准创新基地,积极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支持杨凌食品农产品走出去。(示范区经贸和安监局、科技局、农业局、自贸办、质监局等部门按分工负责)
(三)推进全面质量管理
大力推广质量管理先进标准和方法,积极采用国际先进质量管理标准,积极开发追溯管理,推广质量管理先进行业及企业的成果经验。鼓励企业运用质量认证方式加强质量管理,推动质量管理先进标准和方法向一二三产业和社会治理等领域全面延伸。发挥行业协会、专业机构等社会组织的服务职能,开展社会化、群众性质量服务行动。(示范区经贸和安监局、质监局等部门按分工负责)
(四)加强全面质量监管
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从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加强对质量的全方位监管。开展质量问题突出产品专项整治和区域集中整治,严厉查处质量违法行为。推动质量安全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定出台加强全面质量监管的行动方案,进一步强化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发挥政府在抓质量工作中的主导作用;进一步夯实行业管理部门质量监管责任,督促企业严把生产、流通、服务和工程质量关。按照“谁生产谁负责、谁销售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大中型企业设立首席质量官,实行质量安全“一票否决”。建立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严厉打击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净化旅游消费环境。(示范区住建局、旅发委、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等按分工负责)
(五)提升技术服务能力
加强示范区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建设的顶层设计,围绕示范区主导产业发展和质量安全、治污降霾、节能减排等需求,支持区内食品农产品、环境保护、建筑工程等检测检验、计量校准测试、质量认证等质量技术基础平台加强能力建设。探索引入市场化机制,进一步推动整合改制,做优做强做大示范区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加快培育计量测试、标准化服务、检验检测认证服务等新兴质量服务业态,深入开展“服务零距离、质量零缺陷”活动,引导质量技术机构沉到生产一线,确保企业随时随地获得即用即有、可靠便捷的质量技术服务。(示范区质监局、农业局、环保局、食药监局、住建局等部门按分工负责)
(六)着力打造杨凌品牌
紧紧围绕新时代杨凌履行国家使命和自身发展需要,着力构建夯实“杨凌农科”品牌支撑体系。深入实施品牌发展战略,出台“杨凌农科”“杨凌农高会”品牌具体使用办法,壮大农业科技创新品牌,培育国际农业合作品牌,做实科技示范推广品牌,整合农业科技服务品牌,发展现代农业种业品牌,提升“杨凌农高会”品牌,打造安全农产品品牌,做强特色涉农工业品牌,突出农业文化旅游品牌,创新农科金融服务品牌,鼓励中小企业培育和优化品牌,推动创建自主品牌。积极组织示范区各类企业开展品牌价值评价活动。加强品牌创新和保护,建立品牌保护体系和品牌文化体系,实施需求结构升级工程,促进品牌推广和传播。加强农村产品质量安全和消费知识宣传普及,引导科学消费理念。加强与国际品牌管理及服务机构的交流与合作。从信息、政策、资金等方面支持有条件的品牌“走出去”。开展“中国品牌日”宣传活动,加大品牌、商标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示范区经贸和安监局、知识产权局、农业局、食药监局、旅发委、国际合作局、自贸办、金融办、展览局、工商局、质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推进质量全民共治
创新质量治理模式,注重社会各方参与,推进多元化治理的质量共治格局。鼓励企业购买质量服务,推动质量管理、检验检测、信用评价等质量服务组织建设,促进形成开放性、竞争性质量服务市场。鼓励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加强行业自律,制定行业标准,加强技术交流。鼓励开展以产品质量比对、综合评价等为手段的社会质量监督和舆论监督。(示范区科技局、经贸和安监局、质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强信用体系建设
健全企业质量信用体系,并将其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范畴。加强行业自律,建立企业质量信用档案、信用信息公示、信用公开承诺、“红黑名单”管理制度。依托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陕西),推进质量信用信息全面公开和共享,建立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奖惩机制。扩大质量信息在行政管理、公共服务及银行、证券、保险等领域的应用。培育和发展信用服务市场,引入具备条件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参与企业质量信用监督和评价,加强对质量信用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监管。(示范区发改局、经贸和安监局、住建局、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金融办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政策制度
(一)推进质量制度体系建设。坚持促发展和保底线并重,出台符合示范区发展实际要求的质量促进的相关制度措施,强化对质量创新的鼓励、引导、保护。建立完善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及风险调查制度。建立健全产品损害赔偿、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和社会帮扶并行发展的多元救济机制。落实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要求。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加强质量监管,完善处置重大质量违法突发案件快速反应机制、执法联动机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辖区执法责任机制、重点质量案件挂牌督办制度等。提升打击质量违法力度。完善质量安全有奖举报、惩罚性赔偿等消费者维权机制。(示范区工商局、质监局、法制办、食药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大财政金融扶持力度。完善质量发展经费多元筹集和保障机制,鼓励和引导更多资金投向质量攻关、质量创新、质量治理、质量基础设施建设。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把质量发展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支持质量技术基础设施建设、质量管理研究、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防控等工作。推广产品质量保险制度,支持企业运用保险手段促进产品质量提升和新产品推广应用。强化金融政策引导,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适合品牌企业特点的无形资产抵押产品。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政府采购机制,改革最低价中标的采购规则,将质量、服务、安全等重要指标纳入到政府采购的全过程。(示范区发改局、科技局、经贸和安监局、财政局、质监局、金融办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质量人才教育培养。将质量教育纳入全民教育体系。在区内中小学建立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开展质量主题实践活动。发挥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和杨凌职业技术学院的科教优势,开展宏观质量理论研究。实施企业质量素质提升工程,加强质量人才梯次队伍建设,广泛开展质量管理、技能教育培训,提升企业领导者的质量素养,完善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体系,培育更多质量工匠。发挥工会和共青团组织作用,开展各种技能竞赛和质量实践活动。(示范区教育局、人社局、科技局、质监局、总工会、党群工作部等部门按分工负责)
(四)建立健全质量激励机制。设立杨凌示范区质量奖,树立质量标杆,弘扬质量先进。鼓励企业(组织)和个人争创国家和省级质量奖励,按有关规定对获得国家和省级质量奖的企业(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并在融资、信贷、项目投资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对获得建筑工程鲁班奖、长安杯等奖项的,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企业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加大对获得质量奖励的企业(组织)和个人先进质量管理经验宣传力度。在劳动模范等评选表彰中突出质量榜样。(示范区人社局、财政局、住建局、旅发委、质监局、金融办等部门按分工负责)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对质量发展的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将杨凌示范区质量强区工作推进领导小组调整为杨凌示范区质量发展委员会,由示范区党工委和管委会领导同志分别担任主任、副主任,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示范区质监局承担。杨陵区委区政府和示范区各部门要将质量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落实质量工作责任制,定期听取质量工作汇报,协调解决质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统筹质量发展规划制定和质量强区建设、品牌建设、质量基础建设工作,加强质量管理和队伍能力建设,积极开展党建标准化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示范区质量发展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狠抓督查考核。将质量工作纳入示范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健全示范区质量工作考核机制,考核结果作为各级党委和政府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探索建立示范区质量工作督查机制。以全要素生产率、质量竞争力指数、公共服务质量满意度等为重点,探索构建符合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的新型质量统计评价体系。健全质量统计分析制度,分行业定期发布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党工委组织部、示范区考核办、人社局、质监局等部门按分工负责)
(三)加强宣传动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质量宣传,讲好质量故事,宣传杨凌品牌。将质量发展作为专题开展相关培训,让质量第一成为各级党委和政府的根本理念,成为领导干部的工作责任,推动形成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良好氛围。(党工委宣传部、组织部、示范区质监局等部门按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