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来源:杨凌示范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18-07-13 12:04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35号)和《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陕发〔2017〕22号)精神,进一步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现就深入推进示范区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扣追赶超越定位和“五个扎实”要求,深入落实“五新”战略任务,坚持以人为本,正确处理防灾减灾救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夯实责任,完善体系,整合资源,统筹力量,按照法治化、规范化、现代化的要求,提升示范区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世界知名农业科技创新示范区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坚持预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

3.坚持综合减灾,统筹抵御各种自然灾害。

4.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

5.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广泛参与。

6.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

二、建立防灾减灾救灾统筹组织体制

(三)建立健全防灾减灾救灾综合领导机构。将原示范区减灾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更名为示范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统筹领导示范区防灾减灾救灾各项工作。其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党工委、管委会决策部署,完善示范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制度,制定工作预案,明确成员单位任务分工,总体安排部署示范区防灾减灾救灾各项工作,督促检查有关单位工作落实,指导和支持杨陵区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示范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强化对防灾减灾救灾相关基础设施建设、聘请专业机构调研评估、专业规划编制、开展演练和推演等各项工作任务的统筹督导,稳步提升示范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和水平,为科学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各项工作奠定基础。杨陵区也要成立和完善相应机构,加强工作力量,完善工作制度,明确目标责任,发挥防灾减灾救灾的领导组织作用,统筹做好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四)明确应对自然灾害的事权划分。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原则,进一步明确示范区、杨陵区应对自然灾害的事权划分,强化主体责任。对依据《杨凌示范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杨管办发〔2017〕13号)达到示范区启动救灾应急响应等级的自然灾害,在党工委、管委会领导下,示范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发挥统筹指导和支持作用,杨陵区委、区政府在灾害应对中发挥主体作用,承担主体责任。对未达到示范区启动救灾应急响应等级的自然灾害,由杨陵区根据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结合实际,统筹组织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各项工作。

(五)全面统筹灾害管理。充分发挥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抗震救灾指挥部、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等主要灾种防灾减灾救灾指挥机构的防范部署和应急指挥作用,建立上述指挥机构与各级防灾减灾救灾领导机构、应急办、武警部队、公安消防之间的工作协同制度,健全工作规程,明确工作职能和责任。充分发挥各级防灾减灾救灾领导机构及其成员单位和武警部队在监测预警、应急保障、抢险救援、医疗防疫、恢复重建、社会动员等方面的职能作用。完善统筹协调、分工负责的自然灾害管理体制,积极谋划并统筹推进城市和农村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六)加强综合减灾能力建设。牢固树立灾害风险管理理念,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认真研究新时期灾害发生、衍生、次生规律,综合运用各类资源和多种手段,强化统筹协调,科学防范和应对各种自然灾害。全面执行国家和省级防灾减灾标准,建立完善本级标准,重点提升学校、医院、居民住房、基础设施、文物保护单位、农村住房的设防水平和承灾能力。充分利用公园、广场、学校等公共服务设施,推进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建设、改造和质量提升,增加避难场所数量,提升应急避险保障能力。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修复城市水生态、涵养水资源,加快补齐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的短板,增强城市防涝能力。加强农业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特色农业防灾减灾投入,提升农业抗灾能力。将防灾减灾教育纳入国民教育计划,推进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事业单位、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以全国和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示范镇(街道)、示范区创建工作为抓手,定期组织开展在校学生和社区居民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应急救护技能培训和逃生避险演练等,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提升公众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技能。

三、提升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能力

(七)加强灾害风险防范。采取综合防范措施,将常态减灾作为基础性工作,未雨绸缪,常抓不懈。发挥气象、水文、地震、地质等部门作用,加快各种灾害地面监测站网等基础设施和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建设,提高自然灾害早期识别能力,建立健全与灾害特征相适应的预警信息发布制度,完善分工合理、职责清晰的自然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明确发布流程和责任权限。通过各种传播渠道,将灾害预警信息发送到户到人,显著提高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的准确性、时效性和社会公众覆盖率。常态化开展以镇(街道)为调查单位的自然灾害监测预警能力、综合风险隐患与减灾能力调查,提早做好灾害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增强全社会防范抵御灾害的能力。

(八)完善信息共享机制。积极对接,加强跨部门业务协同和互联互通,实现国土资源、水利、气象、农业、地震、测绘、交通、电力、通信等基础信息与灾害风险隐患、预警、灾情以及救灾工作动态等信息共享。依托基层专干力量和网格化管理制度,统筹基层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鼓励“一员多职”,以点带面,组织开展常态化业务培训,结合灾害特点,定期开展不同灾种的演练和推演,提高基层灾害信息员能力素质。同时,要完善激励机制,对基层灾害信息员给予适当补助,发挥其在灾害隐患排查、灾害预警信息传达、灾情统计上报、防灾避险知识宣传等方面的作用。积极落实和规范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和灾后损失评估有关工作流程,完善工作制度,建立完善灾情会商、灾害损失评估的联动和共享机制。健全重特大自然灾害信息发布和舆情应对机制,确保公众知情权。规范灾害现场应急处置、新闻发布、网络及社会舆情应对等工作流程,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舆情引导能力。

(九)提升救灾物资和装备统筹保障能力。根据自然灾害特点、居民人口数量和分布等情况,统筹考虑各行业应急处置、抢险救灾等方面需要,合理规划建设示范区、杨陵区、镇(街道)三级救灾物资储备网络。完善示范区、杨陵区两级共用的救灾物资储备库管理,建立健全救灾物资储备、更新、协同保障机制,丰富物资储备种类,形成规模适当、供应充足的储备能力,保证救灾应急需要。建立健全物资调拨机制,提高物资调配效率和资源统筹利用水平。加强应急物流体系建设,完善铁路、公路应急运力储备与调运机制。加快配备必要的重大自然灾害监测预警、查灾核灾、个人防护、受灾群众安置、应急通讯、防汛抗旱、人员搜救等装备和产品,建立应急救援期社会物资、运输工具和设施装备等征用和补偿机制,加强专业应急抢险救援力量装备配备,探索建立重大救灾装备租赁保障机制,提高基层减灾和应急救援装备保障水平。

(十)完善协调联动的应急救灾机制。

按照属地管理、就近指挥、强化协调的原则,根据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统一指挥人员搜救、伤员救治、卫生防疫、基础设施抢修、房屋安全应急评估、群众转移安置等应急处置工作。规范灾害现场各类应急救援力量的组织领导,强化各类应急救援力量的统筹使用和调配,发挥公安消防以及各类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在抢险救援中的骨干作用。按照武警部队参与抢险救灾的相关规定,建立党委、政府请求武警部队参与抢险救灾的工作制度和工作规程,细化武警部队参与抢险救灾的工作任务。加强救灾应急专业力量建设,充实队伍,配置装备,强化培训,完善以武警部队为突击力量,以公安消防等专业队伍为骨干力量,以基层应急救援队伍、社会应急救援队伍为辅助力量的灾害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将武警部队有关抢险救援应急力量纳入应急救援力量和组织指挥体系,完善联合保障机制,提升应急救援协助水平。

(十一)健全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机制。重特大自然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在中、省统筹指导下开展;发生较大自然灾害启动示范区救灾应急响应的灾后恢复重建,坚持示范区统筹指导,杨陵区、各镇(街道)为主体,受灾群众广泛参与的原则,各级党委和政府各负其责,共同完成灾后恢复重建。对一般性自然灾害未启动示范区救灾应急响应的灾后恢复重建,由杨陵区委、区政府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开展,示范区相关部门加强督促指导。自然灾害危险消除后,由示范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杨陵区及有关成员单位按照工作流程开展灾害损失评估、住房及建筑物受损鉴定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根据灾害损失情况,组织或指导编制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制定相关的救助政策和支持措施,确定灾后恢复重建补助资金规模。杨陵区委、区政府作为灾后恢复重建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应加强对重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整合灾后重建、危房改造、栅户区改造、新农村建设、移民搬迁等各项资金,科学规划,统筹实施,优先解决损毁居民住房重建、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恢复等直接影响群众生活的问题。建立恢复重建需求与社会力量资源对接机制,引导志愿者、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依法有序参与灾后恢复重建。

(十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坚持鼓励支持、引导规范、效率优先、自愿自助原则,积极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专业社工、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常态减灾、应急救援、过渡安置、恢复重建等工作。建立政府购买防灾减灾救灾服务目录清单,落实税收优惠、人身保险、装备提供、业务培训等支持措施,大力培育、孵化防灾减灾救灾领域各专业类型和服务特长的社会组织。积极创新社会力量参与模式,完善救灾捐赠组织协调、信息公开和需求导向等工作机制,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减灾救灾工作。

(十三)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坚持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原则,强化保险等市场机制在风险防范、损失补偿、恢复重建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不断扩大保险覆盖面,探索建立因灾致贫人员保险分担制度,为应对灾害提供金融支持。统筹考虑现实需要和长远规划,建立健全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制度,积极推进农业保险和农村住房保险工作,健全各级财政补贴、农户自愿参加、保费合理分担的机制。倡导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投保自然灾害意外险,积极探索建立自然灾害保险制度,逐步形成财政支持下的多层次灾害风险分散机制。

(十四)加强区域协同联动。加强与周边地市的合作交流,学习借鉴先进的防灾减灾救灾经验成果,探索建立区域间灾情信息共享、救灾物资调配、抢险救援力量配合等方面的联动机制,提高灾害联防联控和应急响应能力,推进区域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促进区域协同发展,力求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学习借鉴国际先进防灾减灾理念和关键科技成果,参与区域间的交流、论坛、培训和科研。

四、完善防灾减灾救灾保障机制

(十五)加强防灾减灾救灾制度保障。加强防汛抗旱、气象灾害防御、防震减灾、地质灾害治理、安全生产等防灾减灾救灾政策体系建设,水务、气象、地震、国土、安监等部门每年要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各行业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建设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和调研,并做好相关专业规划编制工作,及时修订各类自然灾害专项应急预案和工作规程,定期开展演练和推演,科学合理调整各类灾害应急响应启动标准,确保各类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依法、科学、有力、有序开展。

(十六)提高科技支撑水平。统筹协调各部门、各方面科技资源和力量,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的决策支撑作用,完善专家咨询制度,建立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科技支撑工作模式和长效机制。气象、地震、测绘、通信、民政等部门要发挥行业优势,积极推进运用大数据、移动互联网、云计算、信息平台应用等新技术新方法,为防御重大自然灾害和开展救助工作提供科技支撑。充分发挥驻区高等院校人才和智力优势,支持其加强防灾减灾救灾基础理论、关键技术和新材料、新产品的研发、转化和推广应用,推进防灾减灾救灾应急产业发展。

(十七)强化队伍建设。不断加强人才培养,将防灾减灾救灾教育和提升各级领导干部应对重大灾害能力纳入示范区党工委党校主体班次教学的重要内容。健全覆盖示范区、杨陵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灾害信息员队伍,以各级防灾减灾救灾管理和专业人才队伍为骨干力量,以各类灾害应急救援专业队伍为突击力量,以基层社区灾害管理人员为基础力量,以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队伍为辅助力量,形成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专业过硬的防灾减灾救灾人才队伍。

(十八)加大经费投入。示范区、杨陵区两级财政要继续加大投入力度,健全防灾减灾救灾资金多元投入机制,统筹发挥好政府资金、捐助资金、公益基金等作用。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各级救灾工作经费和受灾群众补助政策,拓宽资金投入渠道,加大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重大工程建设、科学研究、人才培养、技术研发、科普宣传、教育培训等方面的经费投入。各级财政要继续支持开展灾害风险防范、风险调查与评估、基层减灾能力建设、科普宣传教育等防灾减灾相关工作。鼓励社会力量和家庭、个人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投入,提高社区和家庭自救互救能力。

五、加强组织领导

(十九)落实主体责任。要加强对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将防灾减灾救灾作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示范区和杨陵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结合实际抓紧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因地制宜,积极探索,破解改革难题,积累改革经验,推动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逐步有序深入。

(二十)强化组织实施。各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本实施意见确定的各项改革举措落到实处。严格落实“三项机制”,围绕改革的总体要求,鼓励大胆创新、探索尝试。示范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牵头,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密切配合,各成员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衔接任务,积极作为,在省上相关部门配套文件出台后,根据实际需要制定出台示范区相关配套政策,推动各项改革举措加快完成。

(二十一)严格监督考核。将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纳入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对实施进度进行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对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沟通、科学应对、妥善解决。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渎职、玩忽职守等行为造成损失或重大社会影响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附件:示范区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分工方案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示范区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分工方案

改革事项

具体举措

牵头部门

完成时限

建立防灾

减灾救灾

统筹组织

体制

1.建立健全防灾减灾救灾综合领导机构。将原示范区减灾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更名为示范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统筹领导示范区防灾减灾救灾各项工作。杨陵区也要成立和完善相应机构,加强工作力量,完善工作制度,明确目标责任,发挥防灾减灾救灾的领导组织作用,统筹做好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示范区减灾委,

杨陵区委、区政府

2018年

2.统筹灾害管理。建立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抗震救灾指挥部、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等主要灾种防灾减灾救灾指挥机构与各级防灾减灾救灾领导机构、应急办、武警部队、公安消防之间的工作协同制度,健全工作规程,明确工作职能和责任。完善统筹协调、分工负责的自然灾害管理体制,积极谋划并统筹推进城市和农村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杨陵区委、区政府,示范区减灾办、应急办、水务局、地震局、气象局、国土局、

公安局

2019年

3.明确应对灾害事权划分。对达到示范区启动救灾应急响应等级的自然灾害,发挥统筹指导和支持作用。杨陵区委、区政府在灾害应对中发挥主体作用,承担主体责任。对未达到示范区启动救灾应急响应等级的自然灾害,按照属地管理为主原则,由杨陵区根据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统筹组织开展减灾救灾各项工作。

杨陵区委、区政府,

示范区减灾办

2018年

4.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全面执行国家和省级防灾减灾标准,建立完善本级标准,重点提升学校、医院、居民住房、基础设施、文物保护单位、农村住房的设防水平和承灾能力。

示范区住建局

2020年

5.加强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建设。充分利用公园、广场、学校等公共服务设施,推进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建设、改造和质量提升,增加避难场所数量,提升应急避险保障能力。

示范区住建局、社会事业局、地震局

2020年

6.提升防灾减灾能力。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修复城市水生态、涵养水资源,加快补齐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的短板,增强城市防涝能力。加强农业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特色农业防灾减灾投入,提升农业抗灾能力。

示范区住建局、财政局、发改局、水务局、农业局、城管局

持续推进

7.深化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将防灾减灾教育纳入国民教育计划,推进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事业单位、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以全国和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示范镇(街道)、示范区创建工作为抓手,定期组织开展在校学生和社区居民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应急救护技能培训和逃生避险演练等,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提升公众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技能。

杨陵区委、区政府,示范区减灾委相关成员单位、社会事业局、教育局、宣传部

持续推进

提升防灾

减灾救灾

工作能力

8.加强灾害风险防范。加快各种灾害地面监测站网等基础设施和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建设,提高自然灾害早期识别能力,建立健全与灾害特征相适应的预警信息发布制度,完善分工合理、职责清晰的自然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明确发布流程和责任权限。常态化开展以镇(街道)为调查单位的自然灾害监测预警能力、综合风险隐患与减灾能力调查,提早做好灾害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增强全社会防范抵御灾害的能力。

杨陵区委、区政府,示范区减灾办、气象局、国土局、水务局、农业局、地震局

2020年

9.完善信息共享机制。积极对接,加强跨部门业务协同和互联互通,实现国土资源、水利、气象、农业、地震、测绘、交通、电力、通信等基础信息与灾害风险隐患、预警、灾情以及救灾工作动态等信息共享。

杨陵区委、区政府,示范区减灾委各成员单位

持续推进

10.加强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依托基层专干力量和网格化管理制度,统筹基层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鼓励“一员多职”,以点带面,组织开展常态化业务培训,结合灾害特点,定期开展不同灾种的演练和推演,提高基层灾害信息员能力素质。完善激励机制,对基层灾害信息员给予适当补助。

杨陵区委、区政府,示范区减灾办、气象局、国土局、水务局、农业局、地震局

2020年

11.完善灾后损失评估体系。积极落实和规范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和灾后损失评估有关工作流程,完善工作制度,建立完善灾情会商、灾害损失评估的联动和共享机制。

杨陵区委、区政府,示范区减灾委各成员单位

2019年

12.强化防灾减灾救灾舆情引导能力。健全重特大自然灾害信息发布和舆情应对机制,确保公众知情权。规范灾害现场应急处置、新闻发布、网络及社会舆情应对等工作流程,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舆情引导能力。

杨陵区委、区政府,示范区减灾委各成员单位

2019年

13.健全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合理规划建设示范区、杨陵区、镇(街道)三级救灾物资储备网络,完善储备类型,丰富物资储备种类,提升救灾物资储备能力和应急处置保障水平。建立健全物资调拨机制,提高物资调配效率和资源统筹利用水平。

杨陵区委、区政府,示范区社会事业局、水务局、交通局

2020年

14.强化救灾装备统筹保障能力。加快专业物资配备,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期社会物资、运输工具和设施装备等的征用和补偿机制。探索建立重大救灾装备租赁保障机制。

杨陵区委、区政府,示范区减灾委各成员单位

持续推进

15.完善协调联动的应急救灾机制。建立党委、政府请求武警部队参与抢险救灾的工作制度和工作规程,细化武警部队参与抢险救灾的工作任务。加强救灾应急专业力量建设,充实队伍,配置装备,强化培训,完善以武警部队为突击力量,以公安消防等专业队伍为骨干力量,以基层应急救援队伍、社会应急救援队伍为辅助力量的灾害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将武警部队有关抢险救援应急力量纳入应急救援力量和组织指挥体系,完善联合保障机制,提升应急救援协助水平。

杨陵区委、区政府,

示范区减灾办、

公安局

2019年

提升防灾

减灾救灾

工作能力

16.完善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重大自然灾害“示范区统筹指导,杨陵区、各镇(街道)为主体,受灾群众广泛参与,各级党委和政府各负其责”的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机制。

杨陵区委、区政府,

示范区减灾办

2019年

17.健全社会力量参与机制。完善救灾捐赠组织协调、信息公开和需求导向等工作机制,积极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专业社工、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减灾工作。建立政府购买防灾减灾救灾服务目录清单,大力培育专业社会组织。

示范区社会事业局、党群工作部、

慈善协会

2019年

18.建立和完善市场参与机制。建立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制度,积极推进农业保险和农村住房保险工作,健全各级财政补贴、农户自愿参加、保费合理分担的机制。倡导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投保自然灾害意外险,积极探索建立自然灾害保险制度,逐步形成财政支持下的多层次灾害风险分散机制。

示范区减灾办、金融办、财政局、农业局、地震局

持续推进

19.建立区域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建立区域间在灾情信息、应急保障、救灾物资、救援力量和灾后重建等方面的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与周边地市的交流,推进区域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促进区域协同发展。学习借鉴国际先进防灾减灾理念和关键科技成果,参与区域间的交流、论坛、培训和科研。

示范区减灾办、经贸和安监局、科技局、

外事办

持续推进

完善防灾

减灾救灾

保障机制

20.加强防灾减灾救灾制度保障。加强防汛抗旱、气象灾害防御、防震减灾、地质灾害治理、安全生产等防灾减灾救灾政策体系建设,水务、气象、地震、国土、安监等部门每年要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各行业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建设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和调研,并做好相关专业规划编制工作,及时修订各类自然灾害专项应急预案和工作规程,定期开展演练和推演,科学合理调整各类灾害应急响应启动标准。

杨陵区委、区政府,

示范区水务局、气象局、地震局、国土局、经贸安监局

2020年

21.提高科技支撑水平。完善专家咨询制度,建立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科技支撑工作模式和长效机制。支持驻区高等院校加强防灾减灾救灾基础理论、关键技术和新材料、新产品的研发、转化和推广应用,推进防灾减灾救灾应急产业发展。

示范区减灾办、

科技局

2019年

22.强化队伍建设。不断加强人才培养,将防灾减灾救灾教育和提升各级领导干部应对重大灾害能力纳入示范区党工委党校主体班次教学的重要内容。健全覆盖示范区、杨陵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灾害信息员队伍。

杨陵区委、区政府,示范区减灾办、党校

2019年

23.加大经费投入。建立健全防灾减灾救灾资金分级负担的投入机制。拓宽资金投入渠道,形成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的投入保障机制,确保防灾减灾救灾经费落到实处。

杨陵区委、区政府,示范区减灾办、

财政局

持续推进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