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面提高文化事业发展水平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杨凌示范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14-06-19 13:06

杨陵区委、区政府,党工委和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全面提高文化事业发展水平的实施方案》已经党工委、管委会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杨凌示范区工委办公室 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4年6月9日

全面提高文化事业发展水平的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提高杨凌示范区的文化事业发展水平,切实贯彻落实李岚清同志视察杨凌重要讲话精神,结合杨凌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李岚清同志视察杨凌关于文化发展的指示精神,着力推进公民道德建设,提升文化凝聚力;推进文化惠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升文化服务力;推进文艺创作,繁荣发展基层群众文化生活,提升文化影响力;推进高雅艺术进社区、进农村,提升文化发展力;推进文化产业发展,带动文化产业集群建设,提升文化竞争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为示范区发展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强大精神动力、有力舆论支持、良好文化条件。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文化事业综合水平提升行动”,到2020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深入推进,文化建设的各项指标处于全省前列,杨凌人民群众思想道德素质明显提高,群众文化活动更加丰富,公益性文化事业全面繁荣,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立,文化产业快速发展,现代传播体系基本形成。

三、主要任务

(一)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建设

1. 建设一批示范区级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杨凌市民文化广场、图书馆、影剧院(音乐厅)、文化宫(市民文化活动中心)、科技馆、博物馆、中心书城、传媒大厦、文化馆、体育中心、生态文化园、民间文化展示厅等,形成关中—天水经济带城市文化区。2014年底前完成杨凌市民文化广场前期调研和规划设计工作。(由党工委宣传部、示范区文化局、示范区文物局、示范区体育局组织实施)

2. 加快村镇(办)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积极实施文体健身设施“全覆盖”工程,建设一批镇(办)综合文化站、村级文化室(中心)、社区文化中心、农家(社区)书屋等,构建区、镇(办)、村(社区)三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在建成杨陵区五泉镇、揉谷镇文体活动中心的基础上,加快其他镇(办)文体活动中心建设步伐。充分发挥揉谷镇新集村美丽乡村农村大舞台的作用,加快大寨镇蒋周李村、五泉镇斜上村美丽乡村农村大舞台的前期规划设计,力争年内开工建设。2014年确保落实8个社区和24个行政村的文体健身设施建设。(由杨陵区政府组织实施)

3. 加大文化产业发展和文化遗址保护力度。加大对文化产业的投入和扶持力度,加快上川口新声锣鼓产业园的建设步伐,力争年内投产。加大文化遗址的保护力度,完成马援祠修缮保护工程,年内对外开放。(由杨陵区政府、示范区旅游局、文化局组织实施)

(二)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4. 开展“文体惠民·舞动杨凌”活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文体惠民·舞动杨凌”活动之中,积极发挥示范区文联及其专业协会的作用,利用节庆、重大活动,组织开展干部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同时,杨凌示范区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加强联合,充分发挥高校的文艺社团的作用,形成全区一盘棋,共同打造文化惠民活动。每月至少举办一场文体活动,每项活动参与人数不少于1000人,受益观众不少于10000人。(由杨陵区政府、示范区体育局、文化局组织实施)

5. 开展“三下乡”活动。建立健全送文化下乡长效机制,把送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向送文化、科技、卫生、计生、法律、廉政文化“六下乡”拓展延伸,增加活动项目,丰富活动内容,贴近群众需求,更加便捷的服务群众。(由示范区文化局、科技局、社会事业局、司法局组织实施)

6. 开展惠民演出活动。积极实施政府购买服务,开展送戏下乡活动,邀请省上专业剧团或艺术家惠民演出。大力开展农村公益性电影放映工作,确保每个农村全年公益电影放映不少于12场次。在重大节假日,开展广场公益电影放映活动。同时,积极推动公益电影进工地、进企业、进社区。(由杨陵区政府、示范区文化局组织实施)

7. 开展群众性全民健身活动。不定期举办田径、篮球、羽毛球、乒乓球、象棋、拔河、长跑越野比赛等体育活动;举办全民健步走、健身操、广场舞等健身活动。在重要节假日,组织举办元宵灯会、锣鼓大赛、秧歌舞大赛等文化活动;举办书法、绘画、摄影、手工艺品等展览活动。举办全区青少年阳光体育活动汇演。举办“夕阳红”老年文体展演。(由示范区体育局、文化局、示范区文联组织实施)

(三)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加强“农家书屋”的管理,使其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鼓励文化单位、区内大专院校、入区企业开展公益性文化活动和流动服务、联网服务。开展“篆刻艺术进校园”活动,区内文化馆、图书馆、体育场等文化服务设施,向社会免费开放。在城镇(社区)主要街道、人流密集地区,建设一批阅报栏、公益宣传栏和LED屏。加大农村(社区)文化室专(兼)职文体辅导员培训力度,提高文化服务水平。(由杨陵区政府、示范区文化局、新闻出版局、教育局、市政管理局组织实施)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文艺创作,提升文化影响力

加大扶持力度,积极构建广泛参与的文艺创作团队,开展文艺创作,努力推出一批富有杨凌特色、反映杨凌发展的精品力作,创作排演1—2个反映时代风貌、体现杨凌文化底蕴的艺术精品剧目。挖掘、整理杨凌小曲、唢呐、社火等传统文化资源,发展地方特色的文化精品。选拔一批热心文艺工作者,培养一批特色文化传承人,增强地方特色文化的影响力。

(二)促进文化产业发展,提升文化竞争力

采取“政府主导、企业筹划、政策支持、市场运作”的模式,集中打造非遗展示、农业生态旅游、文化产品开发等的文化产业。加大特色产业和特色产品的文化包装力度,以锣鼓产业园为龙头,提升锣鼓产业竞争力。广泛开展文化产业招商引资活动,繁荣艺术品经营、音像制品分销、大众娱乐项目的经营以及文化设施的建设、改造和经营。

(三)创新文化发展体制,加强文化队伍建设

健全文化服务人员培养管理体系,加强以文化干部职工队伍为主体,文化志愿者队伍为补充的文化队伍建设。鼓励和支持民间艺术团体健康发展。组建杨凌示范区职工艺术团。通过提高文化队伍人员素质和服务水平,吸引广大群众参与有益文化活动,发挥公共文化在提升杨凌城市文化内涵和影响力中的主体作用。

(四)规范文化管理机制,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鼓励文化项目和产业发展,特别是加大项目争取、财政补助、税收优惠、金融扶持、规划用地、市场准入等方面对文化产业扶持政策的落实力度。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文化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的良好环境。

(五)加强组织保障,夯实文化提升工作措施

杨凌示范区成立文化提升行动领导小组,由杨凌示范区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协调配合,文化部门牵头负责文化提升行动的组织协调。杨陵区及各镇办也要成立相应机构,结合实际制定行动方案。要将此项工作纳入各级各部门年度工作责任制考核范围,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文化服务质量,扎实有效开展文化建设工作,全面夯实文化提升工作各项措施,推动杨凌示范区文化建设大发展大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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