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杨凌示范区工委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关于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杨凌的实施意见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10-17 09:09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大力展无黑无恶创建活,确立法治在社治理程中的最高地位,切实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新理念、新思想、新略融入黑除恶专项的全域,努力建更高水平法治凌,根据中省有关规定,合示范区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安定,统筹把握全区法治建设工作布局,立足实际、突出重点,加快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法治化进程,为开展无黑无恶创建活动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工作目

紧紧围绕特色社法治体系、建法治,立足示范区实际,全面推进严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努力实现法治施更加高效、法治督更加密、法治保障更加有力。围绕严法,在法治政府建上取得明成效;围绕公正司法,全面落司法体制机制改革各项举措;围绕全民守法,在提升公民法治意上取得明成效。

三、重点任

(一)加强政治建学习新理念新思想新

1. 坚持用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核心要义,努力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精髓,准确把握“十个坚持”的基本内涵和内在联系,使之成为推进法治杨凌建设的行动指南,不断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开展无黑无恶创建活动的生动实践和工作实效。(党工委和管委会各工作部门,杨陵区委、区政府分别负责)

2. 加大对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宣传贯彻。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开展无黑无恶创建为目标,组织推动新媒体通过专题报道、组织访谈、开设专栏等形式,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宣传学习贯彻落实的具体举措和实际成效等,营造全面依法治区的浓厚氛围。(党工委宣传部负责,各有关部门配合)

(二)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3. 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巩固法治政府创建活动成果,充分发挥杨陵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作用。加强建设法治政府指导检查,大力开展宣传工作,深入推进全区法治政府建设。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强化督察考核,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示范区司法局,杨陵区委、区政府负责,各有关部门配合)

4. 提高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各级各部门每年组织安排3次以上集体学法。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律培训,每年至少举办一期党政领导干部法治思维与依法行政能力培训班。强化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规范办事流程。(党工委和管委会各有关部门,杨陵区委、区政府分别负责)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5. 健全重大行政策机制。完善重大行政策程序,一步完善重大行政策听制度,提高重大行政论证风险评量。推行部法律顾问全覆盖,领导干部法律顾问通机制,推政府购买法律服。加强部门协作,推重大行政任追究制度和任倒制度落(示范区司法局、审计局、财政局,党工委和管委会各有关部门,杨陵区委、区政府分别负责)

6. 一步范文件核流程。格按照《中共凌示范工委公室、凌示范管委会办公室一步核程序的通知》和《凌示范管委会办公室于印示范管委会经济合同法制审查管理法(行)的通知》(办发201327)要求,文、合同核等法制审查流程,提高政府部门办事的法治水平。(示范区司法局负责,各有关部门配合)

7. 加强行政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认真贯彻西省行政范性文件制定和督管理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16),全面推行行政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一步加大行政范性文件审查力度,强化行政范性文件案的信息化建(示范区司法局负责,管委会办公室,党工委网信办,杨陵区政府配合)

8. 健全落行政法制度。推裁量依据制度化、裁量行为规范化。全面推行行政法全记录制度、重大行政定法制核制度。健全行政评议考核机制,全面落行政法人格管理制度,助人管理,加强法人员教育培,全面提高法人(示范区司法局负责,各有关部门配合)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9. 形成行政行制约监督的合力。自接受党内监督、民主督、督、司法督,发挥会舆论监督的作用。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支持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健全行政法案卷评查、行政法投诉举报等制度,加强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督。审计监督。(党工委宣传部,示范区司法局、审计局,杨陵区法院、检察院分别负责)

10. 完善纠错问责机制。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和省委“三项机制”要求,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加强行政问责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拧紧干事创业发条,让广大干部真正能沉心思考、用心履职、放心干事。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的单位严格问责。党工委组织部,示范区审计局,各有关部门分别负责)

11. 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的监督和救济作用。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等具体行政行为,复议机关应根据当事人的复议申请,对行政复议案件进行听证、专家论证和集体讨论,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监督、纠错作用,进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示范区司法局负责,各有关部门配合)

(五)全面推进公正司法

12. 支持司法机依法立公正行使。各党政机领导干部要支持法院、察院依法立公正行使职权。特与扫黑除密切相的案件,任何党政机领导干部都不得司法机反法定职责、有碍司法公正的事情,任何司法机都不得行党政机领导干部法干涉司法活的要求。(党工委和管委会各工作部门,杨陵区委、区政府,杨陵区法院、检察院分别负责)

13. 全面落司法体制改革各。全面推司法体制改革和工作机制改革,确保公、、法、司各司其,强化相互配合、相互制机制。落实领导干部干司法活手具体案件理的记录、通任追究制度。落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判等制度。(党工委政法委,示范区纪工委,杨陵区委、区政府,杨陵区法院分别负责)

14. 深入推进严范司法。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格落实认核客观真实体公正、程符合程序公正的法律制度,提高司法公信力。格落实办负责制和任倒查问责制。(杨陵区法院、检察院分别负责)

(六)深入推进全民守法

15. 深化法治宣传教育。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开展法律“六进”主题教育活动,运用“以案释法”,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依法表达利益诉求。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在各中小普及法基本常展秋季开学“法治育第一”和“法律进学校宣月”活。加强所大和中院校生法治育,加大“八一”活展和学习教育力度,增强中职学生、大生法治念和加社法治实践能力。(党工委宣传部,示范区教育局,杨陵区委、区政府负责,各有关部门配合)

16. 健全普法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国家机谁执普法”任制,合机改革,完善落谁执普法”任制会议工作机制。普法位要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开设普法专栏,公布普法清单、年度普法工作计划专业法律法一步完善落谁执普法”任考核价指体系。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案例组织开展年度“谁执普法”新案例评选布和推广活(党工委和管委会各工作部门,杨陵区委、区政府分别负责)

17. 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围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新村级道德量化评分机制,开展全区道德模范评选活动,激发全民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全面提高公民思想道德素质,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杨陵区政府负责,各有关部门配合)

(七)依法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

18. 依法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持底线,增强患意实际,深入梳理排域重大风险隐患,采取有效措施,依法防范和化解意、金融、安全生域重大风险。依法强化危害食品安全、破坏网络安全等重点问题治理,促谐稳定。落救助和法律援助制度。一步完善人民解、行政解、司法解的联动工作体系,充分发挥示范(街道)和村(社)四矛盾纠纷化解置机制的作用。深入推光信访”“任信访”“法治信访”,诉访分离,一步加强上信访业务受理理。(党工委政法委、宣传部、网信办,示范区金融监管局、应急管理局、司法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信访局等部门分别负责)

(八)全面加强组织领导

19. 建立完善全面推法治凌建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中共凌示范工委全面依法治员会是法治凌建领导一部署和组织法治凌建工作,直接接受示范区党工委领导。示范区党工委全面依法治区办设在示范区司法局,负责法治杨凌建设日常事务。要进一步完善委员会、各协调小组和委员会办公室运行机制,切实发挥好委员会对法治杨凌建设的统筹协调作用。(示范区司法局负责,各有关部门配合)

20. 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对法治杨凌建设的领导。党的领导是推进法治建设的根本保证。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法治杨凌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各级党委(党组)要定期向中共凌示范工委全面依法治员会汇报法治凌建设进展情要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执法,全面提高推进法治杨凌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党工委和管委会各工作部门,杨陵区委、区政府分别负责)

21. 加强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度。各级党委(党组)和全体党员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章、严格遵守党章,切实维护党章的严肃性。加强监督检查,提高党内法规执行力度。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政策措施,深入推进党风政风持续好转。(党工委组织部负责,党工委和管委会各工作部门,杨陵区委、区政府配合)

22. 加快形成全面推进法治杨凌建设的强大合力。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法治建设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协调,充分发挥工青妇等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共同推进法治杨凌建设的良好局面。(党工委和管委会各工作部门,杨陵区委、区政府分别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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