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杨凌示范区工委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关于建设更高水平文明杨凌的实施意见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10-21 09:11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和中省重要决策部署,进一步巩固杨凌示范区文明创建成果,全面提升城市品和社文明程度,促进杨凌经济和社全面展,推政治文明、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发展,根据杨凌示范区开展无黑无恶创建活动动员大会精神,结合示范区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思想、基本原及工作目

(一)指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近平新代中特色社思想紧紧围绕“四全面”略布局和“五位一体”体布局,持以足人民日益增的美好生活需要根本宗旨,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持续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着力打造“新之城、农业之城、文明之城”城市品牌,境、良秩序、优质秀文化,加快建世界知名农业科技创新城市、生文化名城、美文明新凌。

(二)基本原则。始终坚持“全区参与,共建共享”原则。坚持文明杨凌建设依靠全区人民,文明杨凌建设成果由全区人民共享,将开展群众性文明杨凌建设活动作为重要载体,广泛动员全区人民共同参与文明杨凌建设各项工作,共享文明杨凌建设成果,通过形式多样的文明创建活动,切实把文明杨凌建设融入全区人民群众的工作生活之中,全面提升全区人民群众文明素质和文明程度。

(三)工作目标。将文明杨凌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努力推动示范区经济社会发展与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城市面貌更加优美,城市品味明显提升,城市吸引力不断增强,社会风气明显改善,文明程度显著提高,最终形成一个生态、宜居、包容的杨凌。

二、提升市民素,培育文明市民

(四)深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织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宣传教育,弘扬主旋律,唱响正气歌,不断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到日常教育中。运用杨凌时讯、农业科技报、杨凌电视台、微信公众平台和各单位宣传栏等平台,通过教育引导、舆论宣传、文化熏陶、实践养成等有力措施,采取大众化的手段和方式、通俗易懂的语言,推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向纵深发展,不断增强全区干部群众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同杨凌文化宣贯结合起来,同学习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结合起来,保持践行活动的持续性和长久性。(牵头单位:党工委宣传部,配合单位:示范区开展无黑无恶创建活动各成员单位)

(五)持思想道德建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四德”教育,培育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良好风尚,形成杨凌人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模范人物的感召力、感染力、带动力,引领新风尚、新风气。抓好道德模范的评选和展播。策划先进人物电视展播、网络直播、微信展播的系列活动,形成宣传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积极发挥正面激励和模范带动作用。深入挖掘在爱岗敬业、助人为乐、孝老爱亲、诚实守信、见义勇为等方面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模范人物。不断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切实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与任务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把个人理想和奋斗目标融入杨凌改革发展的实际工作中。(牵头单位:党工委宣传部、示范区文明办,配合单位:示范区开展无黑无恶创建活动各成员单位)

(六)学习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把学习传统优秀文化同弘扬时代精神结合起来,采取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形式,深入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商场、进学校活动。加大学习传统文化的宣传力度,全区各类媒体要开设专版、制作专题专栏,运用解读文章、言论评论、文化故事、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营造学习传统文化的氛围。以节日民俗、经典诵读、志愿服务、文化娱乐和体育健身活动为载体,组织学习宣传活动,做到春风化雨、润物无声,引导干部群众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美德,促进党风、作风、家风建设。(牵头单位:党工委宣传部、杨陵区政府,配合单位:示范区开展无黑无恶创建活动各成员单位)

(七)大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按照从严治党的要求,持续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尊崇党章,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带领广大党员干部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牵头单位:党工委宣传部、政法委,配合单位:示范区开展无黑无恶创建活动各成员单位)

(八)深入推进交通安全文明出行习惯养成。持续开展“交通安全文明出行”养成教育,加强交通法规宣传普及,加大文明交通劝导、督导力度和曝光力度。加强对车辆乱停乱放、闯红灯和行人闯红灯、不走斑马线的专项整治。坚持对生活小区及相关区域、路段内横穿马路、闯红灯、车辆违规停放等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和处罚,让全区人民群众养成遵守公共秩序的良好日常行为习惯。要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带头示范作用,积极倡导,教育引导全区党员干部共同参与“文明出行、绿色出行、节俭出行”。(牵头单位:示范区公安局、交通局、城管局,配合单位:示范区文明办)

三、推行争优,建文明

(九)加强文明办公环境建设。创建文明机关。充分发挥示范区、杨陵区两级党政机关在文明杨凌建设中“第一窗口”的示范作用,结合“五型机关”建设,在两级机关中创建“工作形象好、表率作用好、工作质量好、优质服务好、文明建设好”的“五好”文明机关,树立廉洁、务实、高效的良好机关形象,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加强岗位工作环境建设,树立内务规范、卫生整洁、人际和谐、公正廉洁的形象。办公室桌面物品摆放有序,资料及时归档,严格保管重要涉密文件资料。维护公共办公区域环境。禁止在办公区域抽烟、进食、大声喧哗、滥用网络资源等不文明行为。保持地面、墙面等环境卫生,不乱丢垃圾、不随地吐痰,及时清理垃圾杂物。确保厕所内墙壁地面干净,无污渍,厕所内无积水无异味,马桶、照明、水龙头等厕所常用物品完好无损,能够正常使用。(牵头单位: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杨陵区委、区政府;配合单位:示范区开展无黑无恶创建活动各成员单位)

(十)持续提升文明窗口服务水平。持续提升窗口单位文明创建水平,规范政务服务大厅、税务、物业管理等窗口行业、窗口单位的服务,做到服务热情周到,确保良好的秩序,为传播杨凌文明形象发挥好示范作用。各单位职工食堂要在继续抓好食品安全和营养配餐的同时,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并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文明就餐,杜绝浪费。开展“文明礼仪示范员”、“文明礼仪示范岗”、“文明礼仪示范窗口”的选树推广。(牵头单位:示范区行政审批局、住建局、税务局,人民银行杨凌支行;配合单位:示范区开展开展无黑无恶创建活动各成员单位)

(十一)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深化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把提升创新能力作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着力点,通过打造创新型领导班子、培养创新型人才,激发全区创新活力,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单位创建活动。持续提升政治理论素养。严格落实中心组集体学习制度和党支部学习制度,大力开展学习型党委、学习型党支部(党小组)创建和学习型党员的培养和选树。开展全员读书活动,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读书求知活动,在全体党员干部中形成读书学习热潮。进一步加强图书馆、阅览室、图书角等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和资源共享,举办各类读书讲座、论坛、好书推介活动,形成浓厚的读书氛围。(牵头单位:杨陵区委、党工委组织部、宣传部,配合单位:示范区开展无黑无恶创建活动各成员单位)

(十二)实施行政效能创优工程。加强各级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廉洁从政和职业道德教育,开展经济、法治、文化、科技等方面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的政治理论素养、知识素养和工作能力。建立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强化政务公开、依法行政和行政监督,编制政务公开目录,利用政务网站开展公共服务,实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纪检监察部门及时处理有关违法行政的投诉,政务活动自觉接受两代表一委员、新闻舆论和社会公众监督。加快政府部门信用体系建设,以党政机关的诚信服务带动全社会的诚信建设。建立健全党政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制度,通过领导信箱、网上论坛等形式,让人民群众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牵头单位:党工委公室、组织部,示范区纪工委;配合位:委、政府)

四、展宣传教育,倡文明生活

(十三)大力实施群众健康工程。大力开展以“快乐工作、健康生活”为主题的群众性身心健康教育活动。通过广泛开展身心健康知识普及,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养成快乐工作、健康生活的良好心态和操守高洁、情趣高尚的文明健康生活方式,着力营造和谐、阳光、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工作氛围。切实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积极普及大众心理健康知识,加强对重点人群的心理问题干预和心理矫正,做好心理健康服务。深入开展全民健身运动,积极探索开展大众体育活动的途径和方法,不断拓宽群众参与各类文体活动的渠道,组织和吸引广大群众参与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牵头单位:党工委政法委,示范区司法局、教育局、文旅体育局、文明办;配合单位:示范区开展无黑无恶创建活动各成员单位)

(十四)倡导文明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大力开展勤俭节约教育实践活动,强化节约意识。开展餐桌“按需点菜”、“光盘行动”,采取有效措施,教育党员干部养成勤俭节约的良好习惯,让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在杨凌形成风气。倡导外出文明旅游。教育全区党员干部群众外出旅游注重自身形象。针对旅游不文明行为,加强文明旅游宣传教育和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离退休人员及家属健康文明出游、争做文明使者。倡导节日文明习俗。以中华民族传统节日为载体,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群众性节日文化活动,突出思想性、群众性、文化性,倡导文明、健康、和谐的节日理念,培育特色鲜明、气氛浓郁的节日文化,引导广大群众自觉传承中华优秀文化和传统美德。加强对婚嫁丧葬、民俗节日和祭祀等活动的文明引导,杜绝在街上撒纸钱、在小区烧纸等陈规陋习和不文明、不道德行为,树立世界知名农科城的文明形象。(牵头单位:党工委宣传部、示范区文旅体育局,配合单位:杨陵区委、区政府)

(十五)倡导网络精神文明传播。倡导全区广大干部群众文明上网、文明用网。充分认识网络新兴媒体在文明杨凌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创新改进网络宣传方式,弘扬主旋律,激发正能量。加强与网上活跃群众的联系沟通,组建网络文明宣传员,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开展网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大力开展文明杨凌建设先进人物、好人好事的传播活动,让互联网成为传播文明理念、培育文明风尚的重要载体。(牵头单位:党工委网信办,配合单位:示范区开展无黑无恶创建活动各成员单位)

(十六)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深入挖掘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和家教方式方法,顺应时代新诉求,充分发挥现代家庭在道德教育实践中的重要作用。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传承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宣传“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邻里互助、勤俭持家”的最美家庭。利用媒体开展最美家庭家训家风展播、故事展播,选树一批家风好的家庭,进行大力宣传,发挥模范带动作用。(牵头单位:党工委宣传部,杨陵区委、区政府;配合单位:示范区开展无黑无恶创建活动各成员单位)

(十七)建设文明生活社区。进一步深化文明生活社区创建活动,努力营造一个环境优美、治安稳定、安居乐业、团结和睦的社区环境,充分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文明生活社区的创建工作,倡导文明新风尚。组织开展文化教育活动,引导居民遵守文明守则和行为规范,提高社区文明含量。推进社区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抓好社区功能布局、绿化和道路、路灯、下水道、文体等设施建设,在实施基础设施建设时融入杨凌文化特色。努力创建一批社会治安稳定、社会风气良好、环境整洁优美、群众生活方便、社区文化活跃的“精品”社区。(牵头单位:杨陵区委、区政府,配合单位:示范区住建局、城管局)

五、强化市容整治,建文明市

(十八)开展环境卫生整治。严格落实环境卫生长效管理责任制、门前三包责任制,全面整治城区河道、公共场所(车站、广场、公园、游园、绿地等)、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筑施工及拆迁工地环境卫生。规范街道流动摊贩和店外经营行为,取缔不合法的城区街道非永久性构筑物和占道僵尸车,严处散发小广告行为,逐街清理街道小广告。查处车辆超载、物料遗撒扬尘行为,规范交通秩序。提高管护水平,对树木病枝枯枝及时修剪,对绿篱、草坪进行整形修剪,清除绿化带内垃圾、杂草,及时清除苗木种植后余土。消除城区绿化苗木缺株断垄和黄土裸露现象。对绿化苗木进行清洗除尘,消除灰头土脸现象。对城区主要街道路面、桥梁龟裂、坑槽、拥包、便道破损、缺失等问题进行整治维修、调换。对道路排水设施损坏问题进行修复更换,重点对易涝、河道、广场排水设施进行检修和清淤疏通。(牵头单位:杨陵区政府、示范区城管局,配合单位:示范区生态环境局、水务局)

(十九)实施城市绿化亮化美化。瞄准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目标,持续实施城市绿化亮化美化工程。做好杨凌入口门户、主干道沿线及重要节点绿化美化提升和大型公园、广场的自然生态和服务功能提升。建设杨凌沿渭河湿地生态景观带,整治宜绿空地、基础绿化。全面提升建设杨凌景观照明,构建点、线、面结合的杨凌城市夜景体系,整体提升杨凌城市夜景风貌。开展“美丽庭院”创建活动,逐步引导农民合理划分家庭院落的功能布局、美化绿化家庭院落,推动环境治理由村庄向家庭延伸。推进铁路、公路、河流沿线整治,覆盖盲区死角,形成村点出彩、沿线美丽、面上洁净的良好环境。(牵头单位:杨陵区委、区政府,示范区城管局;配合单位:示范区生态环境局)

(二十)加强农贸市场综合整治。着力解决基础设施落后、占道经营、经营证照不齐、场所环境脏乱等突出问题。加强对农贸市场周边流动摊贩的管理,取缔马路摊担和市场周边店外经营行为,确保市场周边无场外场和马路市场。强化对农贸市场场内和周边环境卫生的整治,落实市容环卫制度,完善周边垃圾收集(转运)站、垃圾箱(房、桶、车)等环卫设施设备,清理卫生死角、暴露垃圾、污水满溢等环境卫生问题。取缔市场周边占道经营、倚门出摊、乱拉乱挂、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等现象。(牵头单位:示范区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城管局,配合单位:杨陵区政府)

(二十一)加强小区物业管理。加强物业管理关键环节监管,依法维护物业管理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严格纠正随意降低服务标准或只收费不服务行为,促进物业行业规范服务,保障群众基本权益。开展文明物业创建活动,切实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确保各小区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分类收集、定时清运,卫生状况良好,环境绿化美化,人防、物防、技防齐全,小区内秩序井然,无乱贴乱画、乱搭乱建、破坏绿化等现象,实现楼门内干净整洁,楼道无堵塞,墙面、玻璃无污秽破损,照明灯完好。(牵头单位:示范区住建局,配合单位:杨陵区政府)

六、乡风,建文明村

(二十二)抓好乡风民风建设。深入开展乡风民风宣传教育,将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街道风气与“七五”普法有机结合,以治理“天价”彩礼、婚丧喜庆大操大办为重点,强化乡风民风文化公益广告宣传,广泛开展形式多样、效果明显的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干部群众见贤思齐,崇德向善,自觉抵制歪风邪气,遵守村规民约,引导人们让乡风民风真正美起来。要建立和完善“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禁赌协会”等民风建设自治组织,充分发挥他们在调节纠纷,劝阻酗酒闹事,制止赌博吸毒、红白喜事大操大办等方面的教育管理作用。加强农村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对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各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采取果断措施进行整治化解,切实把矛盾问题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牵头单位:杨陵区委、区政府)

(二十三)推进文明村镇建设。持续推进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创建活动,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坚持把丰富农民文化生活作为文明村镇创建工作的关键环节,发挥以文化人、熏陶滋养的作用。推进文化惠民、服务群众办实事,健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大力扶持民间文艺社团和业余文化队伍,发现培养农村基层文体骨干,组织开展集市灯会、戏曲、杂技、文艺演出、劳动技能比赛等民间文化活动,增强农村文化的生机活力。利用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七夕节、重阳节等传统节日,组织开展花会、灯会、庙会、歌会等民俗文化活动,让传统节日更富人文情怀,让农村更具情感寄托。着力提高农民素质。把提升农民素质作为文明村镇创建工作的重要着力点,实施铸魂强农工程,开展新时代文明传习中心建设试点,培育新时代新型农民,进一步改善农民精神面貌。(牵头单位:杨陵区委、区政府,配合单位:示范区文明办)

(二十四)开展村容村貌整治。以“四化”(硬化、亮化、绿化、美化)建设为重点,进一步配套完善村(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做到入村(社区)主干道平整畅通、村内主街道整洁、院落干净,无暴露垃圾、无污水溢流、无人畜混居、无卫生死角、无断壁残垣、无乱堆乱放现象,全面营造整洁有序的生产条件和人居环境。加大环卫设施投入,要配备一定数量的垃圾清运车。建立起定时清扫、定点堆放、集中清运的卫生环境管护机制。要采取多种形式和措施清洁农村厕所,定期消毒杀虫,消除卫生隐患。各村要结合农村改水改厕,积极建设卫生厕所。要帮助村民在房屋周围种树、种草、种花,营造舒适的居住环境。(牵头单位:杨陵区委、区政府,配合单位:示范区生态环境局)

七、组织领导和工作机制

(二十五)健全领导体制。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工委统一领导,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根据业务分工各负其责的文明杨凌建设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示范区开展无黑无恶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每半年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听取各责任单位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听取考评情况汇报。各单位每半年至少要召开一次文明杨凌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本单位相关工作。(牵头单位:示范区创建办,配合单位:示范区开展无黑无恶创建活动各成员单位)

(二十六)加强检查考评。根据本方案制定考核办法,明确责任单位和考核单位,加大考核评价力度,促进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考评机制实行单位自评和示范区创建办综合评价相结合,各单位每季度自查一次,每半年提交一次自评报告,示范区创建办按照工作目标管理考评检查要求,严格对各单位进行综合考评,对在创建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创建工作不力、工作滞后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除正常考评外,创建办要采取巡查、抽查、媒体曝光等方式,对重点任务进行督查。(牵头单位:党工委组织部,配合单位:示范区创建办)

(二十七)创新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各级党组织在创建活动中要审时度势,因势利导,创新观念,创新内容和载体,改进方式和方法,充分发挥榜样的力量,使文明杨凌建设始终充满活力。抓文明杨凌建设要办实事、讲实效,紧紧围绕广大群众的切实需求来进行,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让文明杨凌建设在新时代继续绽放光彩。(牵头单位:示范区创建办,配合单位:示范区开展无黑无恶创建活动各成员单位)

(二十八)注意创建效果。正确处理示范区经济建设与文明杨凌建设之间的关系,保证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健康发展。文明杨凌的目标确定要从实际出发,不能贪大求全,要务实、高效、节俭,切忌形式主义、花架子和大手大脚、奢侈浪费。(牵头单位:示范区创建办,配合单位:示范区开展无黑无恶创建活动各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