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杨凌示范区工委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关于印发《杨凌示范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7-24 15:58

杨陵区委、区政府,党工委和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杨凌示范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杨凌示范区工委

杨凌示范区管委会

(此件公开发布) 2020722

杨凌示范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扎实推进示范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杨凌,结合示范区实际,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关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部署,牢牢把握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总要求,聚焦追赶超越目标,践行“五个扎实”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防范化解市域社会治理难题为突破口,以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为着力点,以开展市域社会治理试点为抓手,充分发挥杨凌示范区特殊的开发区体制,探索具有时代特征、杨凌特色的市域社会治理新模式,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全力捍卫政治安全,着力维护社会安定、有力保障社会安宁,努力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发展、更高水平的平安,不断提高全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示范区加快追赶超越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证,更好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在杨凌的生动实践。

(二)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各级党委统筹协调的领导作用,确保市域社会治理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市域社会治理中始终做到为了群众、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引领群众,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坚持统筹推进,将社会治理放到市域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统筹城乡社会治理、统筹各项任务,增强社会治理的整体性和协同性。坚持依法治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市域社会治理难题,全面提升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坚持共建共治共享,注重联动融合、开放共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市域社会治理共同体。坚持精准精细精致,遵循社会规律、把握时代特征和杨凌特色,创新完善治理机制与实施载体,确保市域社会治理有力有为有效。

(三)

工作目标。紧紧围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目标定位,将解决当前市域社会治理中的突出问题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起来,深入推进综合试点,着力构建共建共享共治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力争到2022年底,全面完成《试点工作任务分工表》中治理体制、工作布局、治理方式现代化等3大板块涵盖的17项共性重点任务及4项试点特色任务,努力使市域社会治理水平显著提升、经济社会活力显著增强,切实形成城乡居民安居乐业、基层社会安定有序的良好局面。

二、推进市域社会治理体制机制现代化

(一)健全和完善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机制

1. 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健全完善党工委议事协调机构职能作用,加强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的领导。示范区、杨陵区、镇(街道)三级党委将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深化平安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推动社会治理和风险防控贯穿规划、决策、执行、监管各领域各环节。

2. 落实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夯实示范区党工委对基层治理的统筹领导,杨陵区委担负基层治理的第一责任,强化抓镇(街道)促村(社区),增强基层治理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充分发挥党工委政法委职能作用,统筹好政法系统和相关部门的资源力量,形成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的良好局面。认真落实平安建设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制度,确保群众对示范区平安建设满意率超过96%,公众安全感指数保持在95%以上。

3. 健全党建引领社会治理机制。发挥各级党组织在基层社会治理的引领作用,推行“基层党建+”工作模式,积极探索党建与基层社会治理深度融合的途径和载体,推动将党支部或党小组建在网格上、党组织有效嵌入各类社会基层组织,构建区域统筹、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共建共享的基层党建工作格局。

4.深化街道体制机制改革。出台《关于深化街道体制机制改革开展基层社会治理创新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通过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建立“12345”的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明确镇(街道)职能定位、优化机构设置,构建权责对等、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基层管理体制机制,赋予镇(街道)党(工)委对基层社会治理的统一召集、统一指挥、统筹协调职责和对职能部门参与基层治理情况的考核监督权,使更多的治理力量在基层得到统筹调度,进一步夯实党的执政基础。

(二)健全和完善政府职责清晰、简约高效的负责机制

5. 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将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纳入示范区“十四五”规划,每年推进落实一批市域社会治理重点项目。健全完善社会治理相关部门之间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工作联动的协调机制,整合社会治理资源力量,提高社会治理手段和效能。着力提高示范区、杨陵区、镇(街道)政府社会治理运行效率,构建三级联动、功能集成、反应灵敏、扁平高效的综合指挥体系,提高快速响应、精准落地能力。

6. 完善条块协同机制。着力提高示范区、杨陵区、镇(街道)运行效率,推行扁平化管理,提高快速响应、精准落地能力。

厘清职能部门与镇(街道)之间的社会治理权责、属地管理与部门履职之间边界,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执法服务力量,完善条块协同机制,全面推行清单式管理服务。充实加强一线工作力量,建立基层一线综合服务站点,推动基本公共服务事项驻村(社区)办理。

(三)健全和完善程序规范、科学民主的基层协商机制

7. 加强协商民主制度建设。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完善基层民主协商机制,健全发扬民主和增进团结相互贯通、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的程序机制,就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和矛盾纠纷进行广泛协商,增进共识,增强合力。

8. 完善城乡社区协商机制。研究制定协商指导性目录,明确协商内容,拓宽协商形式,规范协商程序,运用协商成果,充分发挥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在基层协商中的主导作用。创新民主协商方式,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实施之中,健全协商成果采纳、落实和反馈制度,推进基层民主协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四)健全和完善开放多元、互利共赢的社会协同体制

9. 发挥群团组织桥梁纽带作用。明确各群团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职责任务,广泛组织群众参与社会治理。发挥群团组织、自治组织等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和发展空间。

10. 发展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作用。强化全区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建立健全检查、评估、社会监督机制,引导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和诚信自律。调动企事业单位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推动企事业单位及园区等开展平安创建工作,建立企业社会责任评估和激励奖惩机制,鼓励引导企业更多地参与社会治理、承担社会责任。

(五)健全和完善全员参与、共建共享的公众参与机制

11. 创新组织发动群众。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服务机构建设,探索社会工作者分类分级管理办法,到2022年末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不低于全区户籍人口的1‰。健全志愿服务激励保障机制,支持和发展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志愿服务组织,每个镇(街道)至少创建1个平安建设的志愿品牌。推进网格员、人民调解员、“红袖章”等队伍与社会工作人才队伍融合发展。

12. 探索社会公众参与路径。完善“两代表一委员”接待室、村级调解室、法律工作者咨询服务站等平台服务,提高基层化解矛盾问题能力。完善举报奖励、以奖代补等激励措施,壮大群防群治队伍,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社会治理。借鉴“网上枫桥经验”,通过网络问政、电视问政等方式,搭建群众参与社会事务的网络平台。规范和引导网络社团社群健康发展,发动党员、社区工作者等“进群”,推动社情民意在网上了解、矛盾纠纷在网上解决、正面能量在网上聚合。

(六)健全和完善权责明晰、上下贯通的指挥处置机制

13. 健全完善社会综合治理机制。构建示范区统筹主导、杨陵区组织实施、镇(街道)抓好落实的社会治理工作格局。完善平安杨凌建设协调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跨区县风险联动处置机制和工作预案,形成市域、市外紧密协作化解风险的综合治理机制。深入推进社区治理创新,深化社区警务战略,加强社区警务室建设,“一社区(村)一警(辅警)”100%覆盖。

14. 全面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设立示范区综治中心,实现示范区、杨陵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综治中心全覆盖。加强对“9+X”综治信息系统平台进一步开发利用,重点做强镇(街道)综治中心,发挥乡镇派出所、司法所、法庭等机构的比较优势开展工作。加强统筹协调,配强配齐各级综治中心专职主任,围绕推行“四有”(有机构、有人员、有场所、有经费)标准,健全纠纷调解、心理咨询、法律服务、社会组织孵化等功能,完善村(社区)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提升实战化工作水平。

15. 提升网格化服务管理水平。推动网格化服务管理与同级综治中心平台、12345市民热线服务平台一体化运行,实现“多网合一”。加强网格力量配备,依托视联网等信息化手段,构建贯通示范区、杨陵区、镇(街道)、村(社区)及联通相关领域的市域社会治理信息综合、指挥调度、联动处置体系。

三、推进市域社会治理工作布局现代化

(一)着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

16. 健全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工作体系。完善对敌斗争思想策略,打好政治安全保卫战。加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建立健全反间谍工作责任体系,依法加强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市域内活动的管理。深化反恐怖斗争。防范打击宗教极端活动、民族分裂活动,严密防范境外宗教渗透活动,依法防范处置利用宗教从事的违法犯罪活动。

17. 加强反邪教斗争和意识形态建设。依法打击处理“法轮功”“全能神”“门徒会”等邪教组织,扎实做好涉邪教风险预警与处置,积极开展邪教人员转化,加强基层反邪教宣传教育。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推动高校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

(二)着力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18. 建立健全专项打击工作机制。对突出违法犯罪保持高压态势,密切跟踪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问题,因地制宜建立经常性专项打击整治机制。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聚焦区县结合“薄弱地区”、农村宗族“复杂地区”、高校周边“敏感地区”、重点人群“灰色地区”等四类地区,开展专项打击整治行动。健全完善公检法“三长”联席会议制度,加大重点、难点、疑点案件攻坚力度,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建立完善示范区统一指挥、合成作战、专业研判、分类打击机制,提升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新型犯罪和跨区域犯罪的能力。深化缉枪治爆斗争和禁毒人民战争,严厉打击盗抢骗、黄赌毒等违法犯罪以及食药环等领域的突出违法犯罪。

19. 加强社会面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形成城乡统筹、网上网下融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打防管控一体的“打防控”格局。紧盯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健全公路、铁路等安全管理制度,强化重点场所安全防范机制。完善线索快速落查、跨区协作和跨境执法合作机制,提高对新型网络风险识别、预警、防控能力。坚持专群结合,科学调配公安干警、辅警及群防群治力量,结合实际,提高街面布警比例,建立不低于常住人口1‰的专兼职平安巡防队伍。

20. 加强重点行业和重点人员防控网建设。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加强重点行业和重点人员治安防控网建设。加强社区矫正对象、吸毒人员、严重精神病患者等各类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健全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关怀帮扶体系。深入落实严重精神病患者分级管理、专项救助资金、监护人“以奖代补”、伤害责任险等政策措施。加强旅馆业、机动车修理业、娱乐服务业等重点行业的治安管理工作。加强邮件、快件寄递安全管理,100%落实实名登记、物品过机安检或开封验视制度。加强物流安全管理。

(三)着力防范化解社会矛盾风险

21. 健全矛盾纠纷排查预警机制。完善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社会矛盾排查预警机制。建立区级层面矛盾预警机制和民间纠纷调处机制,做好特定利益群体政策落实、帮扶解困、教育稳控等工作,落实高风险主体处置应对方案,把矛盾、问题、隐患、风险消解在萌芽状态。

22. 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综合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畅通和规范人民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建立示范区、杨陵区领导干部定期下基层接访和包案制度,有效解决信访积案和群众合理合法诉求。

23. 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疏导机制。将社会心理服务纳入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立健全示范区、杨陵区两级“心理人才库”。实施“心灵花园”工程,推动社会心理服务进学校、进社区、进单位,搭建多种形式的心理授助公益服务平台,广泛开展公众心理健康宣传,三年内城市、农村普通人群心理健康知识知晓率分别达到70%50%

24. 统筹做好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建立动态监测机制,做实做细校内外留守儿童结对帮扶工作,保障留守儿童少年身心健康,融入社会大家庭。加强对有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的教育矫治,促使其正常回归社会。

(四)着力防控公共安全风险

25. 把好公共安全风险监测关。落实公共安全属地责任、部门责任、企业责任,建立行业安全稳定风险评估、化解和管控制度,确保管行业、管业务、管生产同步管安全稳定。完善公共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体系,提高对重点领域、部位、环节、人群的动态监测与实时预警能力。建立军地协作风险联测联防联处机制,推动城乡公共安全监管执法和社会治理一体化。

26. 把好公共安全风险管控关。完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风险源头防控机制,健全示范区、杨陵区、镇(街道)三级应急综合指挥平台,完善突发案(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构建实战化、扁平化、合成化应急处置模式。建立示范区、杨陵区两级综合性应急处置队伍,加强镇(街道)处置力量和社会救援力量建设。健全落实依法办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机制,妥善处置各类敏感舆情,营造良好舆论生态。

(五)着力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水平

27. 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建立和完善办事指南和工作规程,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实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推进有关公共服务事项凭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一证通办”。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基层延伸,加强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代办点建设,社区代办点设施覆盖率不低于90%

28. 提升农村地区公共服务水平。强化各方面工作举措,促进脱贫攻坚质量和成效不断提高。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研究出台户籍制度改革和配套政策,推进农业人口市民化。完善居住证制度,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向常住人口全覆盖。

29. 加快推进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互联网+监管”模式,建设并打通各级政务服务APP、服务热线、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构建微端融合、服务联动的政务服务体系。畅通群众对民生事项、公共服务办理情况的评议评价渠道,将评价结果作为考核业绩的重要标准。

(六)着力开展无黑无恶创建活动

30. 加强黑恶问题多发行业整治。重点整治社会治安、乡村治理、金融放贷、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市场流通、资源环保、信息网络、文化旅游、教育卫生、水利城管等黑恶问题多发行业,特别是对粗放管理的传统行业、资源富集的垄断行业、藏污纳垢的娱乐行业、野蛮生长的新兴行业等四类行业分类施策、精准整治。将严管与服务有机融合、将行业监管与项目建设有机结合,建立行业治理项目推进工作机制,推动行业整体的高质量发展。推行“一案一整治”,强化“三书一函”跟踪问效,推动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有效衔接。对行业乱象突出、治理不积极、效果不明显的,督促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31. 不断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重点整治基层组织软弱涣散、农村宗族派系争斗干扰基层建设、涉黑涉恶势力把持基层政权、基层执法部门失职纵容黑恶滋生等四类问题。对主题教育中集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工作进行“回头看”,深入排查清理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的干部,筑牢扫黑除恶的基层战斗堡垒。

32. 健全完善无黑无恶创建工作机制。完善以“一个方案、五项机制、三个杨凌”为主体的“一三五”创建架构。建立普遍指导与特殊要求相结合的“无黑无恶”镇(街道)、“无黑无恶”村(社区)以及“无黑无恶”市场、“无黑无恶”行业的规范标准,建立以人民满意为中心的无黑无恶创建评价指标体系,强力推进全域无黑无恶创建。全面系统总结无黑无恶创建工作,形成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杨凌经验。

四、推进市域社会治理方式手段现代化

(一)坚持以政治为引领

33. 加强政治建设。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实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农村、进社区活动。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听党话、跟党走,不断夯实市域社会治理共同思想基础。

34. 发挥政治效能。出台《落实省委贯彻政法工作条例实施细则的意见》,健全完善政治督察、巡视巡察、执法监督、纪律作风督查巡查等制度机制,把党的理论优势、政治优势、制度优势、密切联系群众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民风,树立新时代社会主义社会新风尚。

(二)坚持以法治促保障

35. 健全市域社会治理法律规范体系。示范区、杨陵区、镇(街道)三级全面落实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和重大决策项目依法决策机制。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公示、记录、法制审核制度。推进严格公正司法,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

36. 健全规范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探索完善执法司法权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建立立体化、全时段、上下贯通的市域法治监督网络。完善党委、纪委监委、党委政法委员会对政法单位的监督机制。

37. 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制度。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民法治宣传教育普及率≥80%。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着眼村(社区)配备法律顾问,开展“以案说法”活动,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解决纠纷、维护权益。推动法治工作重心下移、力量下沉,深入开展“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建设,加强基层法庭建设,大力建设法治乡村。

(三)坚持以德治扬正气

38. 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持续推进移风易俗,发挥“最美杨凌人”等道德典型示范作用,弘扬时代新风,建设社会、学校、家庭“三位一体”德育网络。推进道德领域宣传激励工作,发挥道德典型示范作用,强化道德教化力、实践力、约束力。

39. 发挥道德模范引领作用。完善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的政策措施,及时表彰见义勇为行为,开展“最美人物”“身边好人”“乡贤能人”等系列宣传活动,弘扬时代新风。开展“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等评选活动,形成良好的道德激励机制。推进道德规范和诚信体系建设。

40. 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加强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建设,100%的村(社区)修订或制定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建立健全监督和奖惩机制。健全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联动机制,增加守信红利、提高失信代价。

(四)坚持以自治激活力

41. 完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明确基层自治权界,依法确定村(社区)工作事项。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理顺村民委员会与集体经济组织的关系。推进基层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推广“群众说、乡贤评、榜上亮”道德评议等做法。

42. 推进村(社区)规范化建设。加快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一肩挑”比例。全面落实村(社区)“两委”换届候选人县级联审机制,100%的村(社区)委会下设人民调解委员会、治安保卫委员会等下属委员会。建立健全社区居民委员会、小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监督委员会等议事协调机制。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完善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机制,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五)坚持以智治强支撑

43. 推进智能化治理的基础建设。打通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之间的信息壁垒,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现代化科技与市域社会治理深度融合,实现设施联通、信息互通、工作联动。构建公检法业务专网,建立依托安全硬件支撑平台和高效数据交换及业务处理软件的公检法业务专网,实现案件办理信息共享。加强“雪亮工程”建设和实战应用,运用物联网、5G、大数据等新技术,提升重点单位、要害部位的技防设施建设水平。

44. 推进智能治理深度应用。依托各级综治中心,打造大整合、高共享、深应用的智能化平台。以问题为导向,拓展智辅决策、智能监管、智能服务等应用模块,优化流程、提升效能。加强信息化、智能化等能力培养,完善应用人才队伍引进、培养、激励、管理机制,探索智能技术合作开发机制。

45. 强化职能安全风险防控。加强对社会治理领域信息化产品开发与应用的全流程监管,建立安全防控体系。及时研判新技术可能带来的风险,制定智能治理有关法规政策和标准体系,提升防范应对能力,促进健康发展。扎实开展对利用信息网络实施涉黑涉恶等有组织违法犯罪的专项整治,建立健全预防惩治涉信息网络黑恶违法犯罪长效治理机制,坚决维护清朗网络空间和良好社会秩序。

五、试点方法

(一)高位谋划,对标试点。要紧紧围绕争创“全省首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的要求,站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对标先进城市的经验做法,对标《工作指引》,突出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坚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设计、高节奏推进、高质量集成,边试点边完善、边总结边提高,推动示范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取得突破性进展,努力为全省试点工作提供借鉴,作出贡献。

(二)明确目标,追赶超越。紧紧围绕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充分利用市域资源力量,切实把市域打造成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最直接、最有效力的治理层级,发挥好前线指挥部作用,努力实现在党建引领社会治理上追赶超越、在护航高质量发展上追赶超越、在防范化解风险上追赶超越、在完善制度机制上追赶超越、在夯实基层基础上追赶超越、在科技信息化支撑上追赶超越、在社会治理法治化上追赶超越、在群众满意认可上追赶超越的要求,建设基础更牢、水平更高、群众更满意的平安杨凌。

(三)项目推动,重点突破。把《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指引(2020年试行版)》中88个基本要求、《陕西省推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区域特色工作指引(2020年试行版)》中4个特色指标具体分解为可量化、可评价的阶段性目标,制定《杨凌示范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任务分工表》。每年研究确定一批社会治理重点项目,逐一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牵头单位和具体措施,确保工作项目化、项目目标化、目标节点化、节点责任化。建立健全社会治理考评指标,对各类责任主体完成社会治理目标任务的进度、质量、效果进行检查评估,以责任到位确保市域社会治理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四)两级并进,上下联动。示范区层面重在统筹协调、全力推进,要将市域社会治理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进行谋划,加强顶层设计、整合资源力量、完善政策措施、强化督导考核,推动解决重大问题。杨陵区层面重在因地制宜组织实施、督促指导、彰显特色。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压实各方责任、聚焦解决突出问题、组织推动任务落实。要两级联手、同向发力,总结规范、完善提升,放大推广、讲求实效,切实把推进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作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支撑,探索形成具有本地特点、助力市域全局的可复制、可推广的现代治理模式。

六、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912-20204月)。党工委政法委联合各相关部门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开展前期调研,完成首批申报以及自评报告。

(二)动员部署阶段(20205月)。组织召开2020年平安杨凌建设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启动试点工作。下发《关于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试点工作方案》及《工作任务分工表》。

(三)组织实施阶段(20205-202112月)。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目标化、目标节点化、节点责任化”要求,全域推进试点工作,持续探索和开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新路径,积极调动和挖掘基层社会治理的创新动力,以“点上开花”促进“面上结果”,以“年度考核”促进“三年目标实现”。

(四)迎检准备阶段(20221-20225月)。严格对照《工作任务分工表》,全面梳理试点工作完成情况,撰写试点工作总结,准备相关台账资料,拍摄试点工作专题片,汇编试点工作案例集,加大杨凌经验推广力度。

(五)检查验收阶段(20226-11月)。6月至9月,由示范区党工委政法委组织力量,对各单位试点进行考核初审。9月底,省委政法委将对示范区试点进行考核验收,验收合格将授牌表彰,不合格将进行为期1年的整改后方可再次申请表彰验收或复核。

七、保障措施

(一)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党工委、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是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深化平安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承担分管范围内的工作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将党工委平安建设领导小组调整为党工委平安建设和社会治理领导小组,赋予领导小组对平安建设和社会治理工作的统一指挥、统筹谋划职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工委政法委。示范区要重点抓好牵头抓总、统筹协调、评审验收,杨陵区委、区政府要全力抓好组织实施、督促指导。各镇(街道)要凝心聚力、推动落实。两级政法委要加强社会治理领域调查研究,细分目标任务,督办落实各项工作,紧紧依靠党委和政府,建立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组织各方力量扎实推进。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工作合力。

(二)有效提高创新能力。坚持统筹推进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市域社会治理制度建设,注重从制度层面破解市域社会治理难题,以政策制度创新推动实践创新。充分发挥政法队伍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全面提升政法干警的法律政策运用能力、防控风险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科技应用能力、舆论引导能力。加强基层组织和社会组织在社会管理服务中的基础力量,坚持社会工作人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推进网格员、人民调解员等队伍与社会工作人才队伍融合发展。充分发挥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杨凌职业技术学院等资源人才优势,深入开展社会治理理论研究和队伍培训,推动市域社会治理向纵深发展。

(三)精准实施目标管理。杨陵区及各部门(单位)要对照示范区试点《工作任务分工表》,结合任务分工及工作实际,认真组织研究,精准谋划,提出本单位试点工作三年行动计划,把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分解为可量化、可评价的阶段性目标,制定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每年研究确定一批社会治理重点项目,逐一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牵头单位、参与单位和具体措施,确保不断取得新进展。各部门(单位)要将制定的三年行动计划上报党工委平安建设和社会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审定,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安排,分阶段、分步骤进行督促指导,高效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四)切实做好政策保障。加大示范区、杨陵区财政资金投入力度,设立专项资金,确保试点各项政策和项目全面落实,保障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各职能部门要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对涉及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的相关问题进行研究论证,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和操作办法,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和方案,提供清晰、明确的政策指引,科学测算、多方筹集、合理安排所需资金,确保试点取得实效。

(五)加大督导考核力度。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列入示范区平安建设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内容,完善社会治理考评指标,对各类责任主体完成目标任务的进度、质量、效果进行检查考评。强化考评结果运用,把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实绩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与业绩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等挂钩。强化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补齐短板、纠正偏差。完善平安建设表彰奖励政策,落实通报、约谈、挂牌督办、一票否决等制度,确保市域社会治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六)注重做好宣传引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广泛运用新技术、新媒介,不断提升广大群众的社会治理参与度和参与能力。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加强宣传,做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措施的宣传解读,积极宣传报道试点工作的典型经验和进展成效,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切实争取广大群众支持、参与和配合,营造共同推进试点的良好氛围。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努力为全省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作出典型示范。

附件:1. 杨凌示范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任务分工表

2. 负面清单

附件1

杨凌示范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任务分工表


重点任务

分解任务

基本要求

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完成时限

I-1治理体制

机制现代化

II-1完善党委领导体制

III-1 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1)示范区、杨陵区、镇(街道)党委切实加强对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深化平安建设工作的领导,加强整体设计、整合资源力量、完善政策措施、强化督导考核、推动解决重大问题。

党工委办公室、党工委政法委、杨陵区委

党工委平安建设和社会治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020年12月

III-2 创新完善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党委政法委职能作用。

1)示范区、杨陵区、镇(街道)三级全面建成平安建设协调机制。

党工委政法委、杨陵区委

党工委平安建设和社会治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020年12月

2)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示范区、杨陵区两级政法委加强社会治理领域调查研究,全面建立社会治安稳定形势研判分析制度。镇(街道)党组织配备政法委员100%全覆盖。党委政法委和镇(街道)政法委员加强对同级综治中心的工作统筹、政策指导。

党工委政法委、杨陵区委

党工委组织部、党工编办、党工委平安建设和社会治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020年12月

III-3落实好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

1)确定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班子成员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深化平安建设的第一责任、直接责任和分管工作范围内的责任。科学界定和合理分配市域内各层级、各部门风险管控责任。

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党工委政法委

党工委平安建设和社会治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020年12月

2)健全示范区、杨陵区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核评价体系,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绩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内容,与业绩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等挂钩。完善示范区、杨陵区平安建设表彰奖励政策。落实通报、约谈、督办、一票否决等制度。

党工委政法委、杨陵区委

党工委平安建设和社会治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021年12月

3)群众对全区平安建设的满意度超过96%,公众安全感指数保持在95%以上,无黑无恶创建知晓率达到92%以上,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发案率均控制在25‱以内。

党工委

政法委

示范区扫黑办、示范区公安局,杨陵区委

2021年12月

I-1治理体制

机制现代化

II-1完善党委领导体制

III-4加强街道社区党组织建设,构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新格局。发挥村(社区)党组织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领导作用。

1)出台《关于深化街道体制机制改革开展基层社会治理创新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通过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建立“12345”的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明确镇(街道)职能定位、优化机构设置,构建权责对等、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基层管理体制机制,赋予镇(街道)党(工)委对基层社会治理的统一召集、统一指挥、统筹协调职责,探索将派驻街道工作力量的指挥调度、考核监督等下放给街道。

杨陵区委

党工委组织部、

党工委编办、党工委政法委

2021年12月

2)统筹上级部门支持社区的政策,整合资金、资源、项目等,以社区党组织为主渠道落实到位。确保社区党组织有资源有能力为群众服务。对社区内有关重要事项决定、资金使用等,发挥社区党组织的主导作用。推进社区减负增效。

党工委组织部

示范区民政局、

杨陵区委

2021年12月

3)调整优化全区网格设置,整合党建、综治、城管等各类网格,将党支部或党小组建在网格上。推行社区党员分类管理,注重发挥离退休党员作用。

杨陵区委

党工委政法委

2021年12月

4)稳妥有序推进市域内村改社区工作,同步调整或者成立党组织,跟进和加强党的工作,理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杨陵区委

党工委组织部、

示范区民政局、

示范区农业局

2021年12月

II-2完善政府负责体制

III-5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强化政府社会治理职能。

1)将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市域社会治理规划,明确可量化、可评价阶段性目标。每年推进落实一批市域社会治理重点项目。示范区公共财政有效保障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示范区发展

改革局

示范区财政局,

杨陵区政府

2020年12月

2)明确政府各部门平安建设职能。各部门各负其责,履行源头预防本领域内矛盾风险、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责任。依托示范区相关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平安交通”“平安医院”“平安校园”“平安景区”“平安市场”等行业、系统平安建设活动。

党工委平安办

党工委政法委

2021年12月

I-1治理体制

机制现代化

II-2完善政府负责体制

III-6提供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

1)充分用好市域地方事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互联网+监管”模式。建立和完善适应基层实际的办事指南和工作规程,实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推进有关公共服务事项凭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一证通办”。全市90%以上的村(社区)可直接办理或代办政务服务事项。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全覆盖,村级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不低于90%。健全广大群众对公共服务的评价机制。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示范区民政局、示范区大数据局,杨陵区政府

党工委平安建设和社会治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021年12月

2)建设并打通市域各级政务服务APP、服务热线、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构建微端融合、服务联动的政务服务体系,广泛收集民情民意,更为精准及时地提供公共服务。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示范区大数据局,杨陵区政府

党工委平安建设和社会治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021年12月

II-3完善民主协商体制

III-7加强市域协商民主制度建设,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

1)统筹推进市域各类协商渠道发挥作用,完善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的落实机制,就改革发展稳定重大问题特别是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进行广泛协商。健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

杨陵区委

区政府


2021年12月

2)全面落实镇(街道)协商,制定协商事项清单。加强城乡社区协商,充分发挥村(社区)党组织在基层协商中的领导作用,完善村(社区)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全区100%的村落实重大实行决策“四议两公开”。

杨陵区委

区政府


2021年12月

II-4完善群团助推体制

III-8发挥群团组织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1)明确各群团组织在市域社会治理中的职责任务,支持群团组织充分发挥各自阵地作用,广泛组织各方面群众参与社会治理工作。

示范区工会、团工委、妇联,杨陵区委


2021年12月

I-1治理体制

机制现代化

II-5完善社会力量协同体制

III-9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

1)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增强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加强市域内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建立健全检查、评估、社会监督机制,引导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和诚信自律。

党工委组织部,杨陵区委

党工委平安建设和社会治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021年12月

2)健全市域内社会组织孵化培育、人才培养、资金支持机制,在示范区层面培育建立与社会组织相关的枢纽型社会组织,杨陵区、镇(街道)两级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和活动场所覆盖率不低于50%。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开展公共服务。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

示范区人社局、示范区民政局,杨陵区政府


2021年12月

III-10调动企事业单位参与社会治理积极性。

1)建立企业社会责任评估和激励奖惩机制,推动市域内企事业单位及园区等开展平安创建工作,鼓励引导企业参与城乡社会治理、承担社会责任。

示范区工业商务局、示范区国资局

党工委平安建设和社会治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021年12月

II-6完善公众参与体制

III-11贯彻好党的群众路线,完善群众参与的制度化渠道。

1)加强社会关注人才队伍和社会关注服务机构建设,社会关注专业人才不低于全区户籍人口的1‰。探索社会工作者分类分级管理办法,推进网格员、人民调解员等队伍与社会工作人才队伍融合发展。

杨陵区政府,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示范区团工委

党工委政法委、示范区民政局、示范区司法局

2021年12月

2)健全市域志愿服务激励保障机制,支持志愿服务组织发展,汇集至全国志愿者服务信息系统的城市建成区注册志愿者占常住人口比例≥13%。每个乡镇(街道)设有志愿服务站,有至少1个平安建设志愿服务团队,每个镇(街道)至少创建1个平安建设的志愿品牌。

杨陵区委

党工委宣传部

2021年12月

3)完善举报奖励、公益反哺、以奖代补等激励措施,广泛动员城乡群众参与社会治理。创新互联网时代群众工作机制,搭建平安、互动、多样的群众参与平台。

杨陵区委

区政府


2022年6月

I-1治理体制

机制现代化

II-7完善权责明晰、上下贯通的纵向治理架构

III-12全面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发挥市域社会治理实战化平台作用。

1)设立示范区综治中心,配备专门工作力量,切实加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全面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实现示范区、杨陵区、镇(街道)综治中心全覆盖,加强对“9+X”综治信息系统平台进一步开发利用,重点做强镇(街道)综治中心,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实现与相关部门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协调一致。村(社区)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的社会治理相应功能完备。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强化人财物保障,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

党工委政法委,杨陵区委

党工委组织部、

党工委编办、示范区财政局

2021年12月

III-13构建区域联动、部门协作机制。

1)依托平安建设协调机制,健全跨区域矛盾风险联动处置机制和工作预案。建立健全示范区、杨陵区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紧密协作的跨领域矛盾风险的综合治理机制。

党工委政法委,杨陵区委

党工委平安建设和社会治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021年12月

III-14深入推进社会治理创新。深化拓展网格化管理。

1)全面开展网格化服务管理标准化建设,推动网格化服务管理与同级综治中心平台、12345市民热线服务平台一体化运行,实现“多网合一”。加强网格力量配备,每个网格配备至少1名专(兼)职网格员,实行定人、定岗、定责。建立网格员队伍的管理、培训、保障、激励机制,提升网格员队伍专业化水平。推动网格化服务管理与同级综治中心、村级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等一体化运行。加强财政保障,确保网格化管理规范化运行。

党工委政法委、示范区大数据局,杨陵区委

示范区人社局、示范区财政局

2021年12月

2)实施网格化管理服务,及时高效处置网格化事件,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精准服务居民群众,网格化事件有效处置率保持在98%以上,不断提高公共管理、综合服务的效率。

杨陵区委区政府

党工委政法委

2021年12月

I-1治理体制

机制现代化

II-7完善权责明晰、上下贯通的纵向治理架构

III-14深入推进社会治理创新。深化拓展网格化管理。

3)深化社区警务战略,“一社区(村)一警(辅警)”100%覆盖。建立完善社区物业党建机制,推动相关机制与网格化服务管理机制融合。

示范区公安局

杨陵区委

2021年12月

4)推动“枫桥经验”由乡村治理向城镇社会治理延伸,着眼于无违法上访、无刑事治安案件、无邪教、无黑恶势力、无公共安全事故、无毒害、无群体性事件等目标,开展“平安社区(村)”“青少年零犯罪零受害社区(村)”等建设活动。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纳入国家兜底监护。

杨陵区委区政府,示范区团工委

示范区信访局、

示范区公安局

2021年12月

I-2工作布局现代化

II-8着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

III-15 健全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工作体系。

1)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健全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工作机制。加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建立健全反奸防谍责任体系。

党工委政法委、示范区公安局、示范区国安办

示范区国安委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021年12月

2)依法加强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市域内活动的管理。

示范区公安局

杨陵区委区政府,示范区外办

2021年12月

3)深化反恐怖斗争。防范打击宗教极端活动、民族分裂活动。

示范区公安局、党工委统战部(民宗局)

杨陵区委区政府

2021年12月

4)严密防范境外宗教渗透活动,依法防范处置利用宗教从事的违法犯罪活动。

党工委统战部(民宗局)

杨陵区委区政府

2021年12月

5)深入开展反邪教斗争,深挖、打击邪教违法犯罪活动,做好涉邪教风险预警与处置。积极开展邪教人员教育转化,去存量、控增量、防变量,加强基层反邪教宣传教育,组织市级“反邪教警示教育宣讲团”。依法取缔各打击“精神传销”有害培训。

党工委

政法委、示范区公安、杨陵区委


2021年12月

6)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推动高校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

党工委宣传部

示范区教育局

2021年12月

I-2工作布局现代化

II-9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III-16对突出违法犯罪保持高压震慑态势。

1)密切跟踪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问题,因地制宜建立经常性专项打击整治机制。把握黑恶犯罪在市域范围滋生蔓延特点,强化行业治理、基层治理,彻底整治行业乱象,建立常治长效的工作机制,努力实现黑恶滋生无空间,群众对行业治理满意率达90%以上,软弱涣散村党组织100%整顿提升到位,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的干部滚动排查清理达到100%。建立完善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

示范区公安局、示范区扫黑办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杨陵区委

2021年12月

2)建立完善示范区统一指挥、合成作战、专业研判、分类打击机制。深化缉枪治爆斗争和禁毒人民战争,严厉打击盗抢骗、黄赌毒以及食药环等领域的突出违法犯罪。依法打击各类经济犯罪,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提升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新型犯罪和跨区域犯罪的能力。

示范区公安局

示范区市场监管局

2021年12月

III-17加强社会面治安防控网建设。

1)建立完善立体化、法治化、专业化、智能化的市域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形成城乡统筹、网上网下融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打防管控一体的“大防控”格局。优化防控力量布局,健全公安武警联勤武装巡逻等社会治安协调联动机制,构建紧密衔接的地面、空中、网上防线,打造高效联动的核心、外围、远端防线。健全公路、铁路等安全管理制度,强化重点场所安全防范机制。

示范区公安局

党工委平安建设和社会治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021年12月

2)坚持专群结合,科学调配公安干警、辅警及群防群治力量,结合实际,提高街面布警比例,建立不低于常住人口1‰的专兼职平安巡防队伍。

示范区公安局

杨陵区委区政府

2021年12月

I-2工作布局现代化

II-9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III-18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加强重点行业和重点人员治安防空网建设。

1)加强流动人口管理,配合政府做好户籍制度改革措施,稳步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统筹制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社会管理政策措施。

示范区公安局

示范区民政局、

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杨陵区政府

2021年12月

2)加强全区社区矫正对象、吸毒人员、严重精神病患者等各类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健全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关怀帮扶体系,在示范区、杨陵区两级建立相关专业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人才队伍,落实安置、教育、矫治、管理以及综合干预措施。深入落实严重精神病患者分级管理、专项救助资金、监护人“以奖代补”、伤害责任险等政策措施,确保对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管控率达到100%,深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

示范区司法局、示范区公安局、示范区民政局,杨陵区政府


2021年12月

3)加强旅馆业、机动车修理业、娱乐服务业等重点行业的治安管理工作。加强邮件、快件寄递安全管理,100%落实实名登记、物品过机安检或开封验视制度。加强物流安全管理。

示范区公安局,示范区邮政局


2021年12月

II-10防控新型网络安全风险

III-19完善网络社会综合防控体系。

1)督促市域内互联网行业组织完善行业自律管理规范,督促网站平台落实主体责任,健全网民监督举报机制,建设有关部门依法监管、多主体协同参与的市域网络综合治理体系。

示范区大数据局

示范区工业商务局

2021年12月

III-20净化网络空间。

1)深化网安警务室等建设,加强互联网内容建设,依法加强对社交网络和即时通讯工具的监管,依法打击整治网络政治谣言和有害信息,净化网上政治生态。加强政法网军建制机制体制建设。建设网络文明志愿者队伍。

示范区公安局、党工委网信办、党工委政法委

党工委宣传部

2021年12月

I-2工作布局现代化

II-10防控新型网络安全风险

III-21打击遏制网络犯罪。

1)发挥示范区部门优势,健全相关部门信息共享、会商研判、协调处置等工作机制,加强与其他地市跨区域协作,深入打击整治网络贩枪、网络黄赌毒、网络传销、电信网络诈骗、网络套路贷等网络犯罪,依法严厉打击网络犯罪利益链条。加强网络安全监管。电话用户实名登记,落实网络安全主体责任。

示范区公安局

示范区大数据局

2021年12月

III-22提升网上群众服务能力。

1)建设示范区政务(政法)网络新媒体,做好政务(司法)公开、信息发布、舆论引导和公共服务。借鉴“网上枫桥经验”,规范和引导网络社团社群健康发展,探索网民诉求处理程序及反馈机制。在全区范围内,推进社区、网络群众工作微信群全覆盖,建立相应的诉求收集、解决、回应机制。

党工委政法委、党工委宣传部、党工委网信办

党工委平安建设和社会治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杨陵区委区政府

2021年12月

II-11防范化解社会矛盾风险

III-23完善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社会矛盾排查预警机制。

1)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妥善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有效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全面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推动矛盾风险防范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实施。

党工委政法委,杨陵区委区政府

党工委平安建设和社会治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021年12月

2)坚持定期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健全示范区社会矛盾排查预警机制,运用信息技术加强对社情、舆情和公众诉求的监测分析,及时发现、有效处置苗头性风险问题,加强对婚姻家庭纠纷等民间纠纷的排查调处,有效防范可能引发的案(事)件。

党工委政法委,杨陵区委区政府

党工委平安建设和社会治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021年12月

3)建立示范区、杨陵区领导干部定期下基层接访和包案制度,有效解决信访积案和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切实把矛盾问题解决在当地。

示范区

信访局

杨陵区委区政府

2021年12月

I-2工作布局现代化

II-11防范化解社会矛盾风险

III-23完善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社会矛盾排查预警机制。

4)做好涉军、涉众等特定利益群体政策落实、帮扶解困、教育稳控等工作,制定高风险主体处置应对方案,切实消除群体性事件风险隐患。坚持依法办案与化解风险、追赃挽损、维护稳定相结合,最大限度减轻涉众型经济案件受损群体损失。按照“全覆盖”“五有”等要求,全面建设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推动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矛盾问题。

示范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杨陵区委区政府

党工委政法委、

示范区金融监管局

2021年12月

III-24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1)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畅通和规范人民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高效便捷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落实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等非诉解纷方式司法效力保障机制。拓宽第三方参与矛盾纠纷化解的制度化渠道。深入开展诉源治理,促进民事、行政案件万人成讼率稳步下降至合理区间,妥善消除不稳定因素,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率达92%以上。

杨陵区政府

党工委平安建设和社会治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021年12月

2)发挥司法行政等部门作用,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完善乡镇(街道)、村(居)人民调解组织网络,推进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发展,加强律师调解工作。完善培训、激励机制,发展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提高调解员专业化水平。

示范区

司法局,杨陵区委区政府


2021年12月

I-2工作布局现代化

II-11防范化解社会矛盾风险

III-25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疏导机制、危机干预机制。

1)将社会心理服务纳入示范区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示范区、杨陵区两级建立心理服务协会和“心理人才库”,促进社会心理服务队伍和机构健康发展。100%镇(街道)建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推进相关工作进展。

示范区卫生健康局,杨陵区政府


2021年12月

2)推动社会心理服务进学校、进社区、进单位,搭建多种形式的心理授助公益服务平台,广泛开展公众心理健康宣传,三年内城市、农村普通人群心理健康知识知晓率分别达到70%和50%。

示范区卫生健康局、示范区教育局,杨陵区政府


2021年12月

III-26统筹做好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工作。

1)建立动态监测机制,做实做细校内外留守儿童结对帮扶工作,保障留守儿童少年身心健康,融入社会大家庭。加强对有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的教育矫治,促使其正常回归社会。

示范区

卫生健康局,杨陵区政府

示范区团工委

2021年12月

2)实施家庭预防、学校预防、社会预防和司法预防,防止青少年被黑恶势力教唆、拉拢、利用,青少年犯罪率控制在0.5‱以下。

示范区

卫生健康局,杨陵区政府

示范区团工委

2021年12月

II-12保障公共安全

III-27把好公共安全风险源头关。

1)落实公共安全属地责任、部门责任、企业责任,建立行业安全稳定风险评估、化解和管控制度,确保管行业、管业务、管生产同步管安全稳定。

示范区应急管理局,杨陵区政府

党工委平安建设和社会治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021年12月

III-28把好公共安全风险监测关。

1)完善公共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体系,提高对重点领域、部位、环节、人群的动态监测与实时预警能力。建立军地协作风险联测联防联处机制,推动城乡公共安全监管执法和综合治理一体化。

示范区应急管理局,杨陵区政府


2021年12月

I-2工作布局现代化

II-12保障公共安全

III-29把好公共安全风险管控关。

1)健全示范区、杨陵区、镇(街道)三级应急综合指挥平台,完善突发案(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构建实战化、扁平化、合成化应急处置模式。建立示范区、杨陵区两级综合性应急处置队伍,加强乡镇处置力量和社会救援力量建设。强化综合实战演练,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实现上下衔接、统分结合。

示范区应急管理局,杨陵区政府

党工委平安建设和社会治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021年12月

2)跟踪掌握示范区舆情,健全落实依法办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机制,妥善处置各类敏感舆情,营造良好舆论生态。

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杨陵区委区政府

党工委平安建设和社会治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021年12月

III-30着力开展无黑无恶创建活动。

1)加强黑恶问题多发行业整治。重点整治粗放管理的传统行业、资源富集的垄断行业、藏污纳垢的娱乐行业、野蛮生长的新兴行业等四类行业。建立行业治理项目推进工作机制,推动行业整体的高质量发展。推行“一案一整治”,强化“三书一函”跟踪问效,推动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有效衔接。

示范区创建办

示范区开展无黑无恶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021年12月

2)不断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重点整治基层组织软弱涣散、农村宗族派系争斗干扰基层建设、涉黑涉恶势力把持基层政权、基层执法部门失职纵容黑恶滋生等四类问题。对主题教育中集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工作进行“回头看”,深入排查清理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的干部,筑牢扫黑除恶的基层战斗堡垒。

杨陵区委

区政府


2020年12月

3)健全完善无黑无恶创建工作机制。完善以“一个方案、五项机制、三个杨凌”为主体的“一三五”创建架构。建立普遍指导与特殊要求相结合的“无黑无恶”镇(街道)“无黑无恶”村(社区)以及“无黑无恶”市场、“无黑无恶”行业的规范标准,推进全域无黑无恶创建。

示范区创建办

示范区开展无黑无恶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020年12月

I-3治理方式手段现代化

II-13发挥政治引领作用

III-31把政治建设贯穿于社会治理全过程和各方面。

1)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党工委宣传部

示范区各单位、

各部门,杨陵区委区政府

2021年12月

2)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农村、进社区,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听党话跟党走,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党工委宣传部

杨陵区委区政府

2021年12月

3)健全完善政治督察、巡视巡察、执法监督、纪律作风督查巡查等制度机制,把党的理论优势、政治优势、制度优势、密切联系群众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

党工委组织部、巡察办、政法委

党工委平安建设和社会治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021年12月

4)加强示范区政法机关党的建设,健全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坚持和完善各层级学习制度。集中轮训制度、理论宣传研究制度等,全面落实政法机关党组(党委)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制度。加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建设。

党工委政法委,杨陵区委

示范区政法

各单位

2021年12月

II-14发挥法治保障作用

III-32建设公正权威的市域法治实施体系。

1)示范区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落实示范区、杨陵区、镇(街道)三级重大决策项目依法决策机制。配备并发挥好村(社区)法律顾问。

党工委全面依法治区办,杨陵区委区政府

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党工委政法委

2021年12月

2)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确定行政执法责任,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加大扶贫、安全生产、生态环境、食品药品、交通安全、教育考试等民生领域执法力度。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党工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2021年12月

II-14发挥法治保障作用

II-14发挥法治保障作用

III-32建设公正权威的市域法治实施体系。

3)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推进严格公正司法。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的记录、通报、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市域产权保护统筹协调机制。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

示范区司法局、党工委

政法委

全区政法各单位,杨陵区委区政府

2021年12月

III-33建设规范严密的市域法治监督体系。

1)探索完善执法司法公信力评价制度。完善执法司法权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建立立体化、全天候、上下贯通的市域法治监督网络。健全司法建议、检察建议的反馈落实制度。支持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协同保护受损公共利益。

示范区司法局、党工委政法委,杨陵区委

全区政法各单位

2021年12月

2)完善党委、纪检监察机关、党委政法委员会对政法单位的监督机制,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保证宪法法律正确统一实施。

党工委办公室、党工委政法委、示范区纪工委,杨陵区委

全区政法各单位

2021年12月

III-34建设务实管用的市域法治保障体系。

1)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落实法治宣传五年规划,完善分业、分类、分众法治宣传教育机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民法治宣传教育普及率≥80%。大力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有效推进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行业文化、校园文化等融合发展,实现法治精神向社会文化生活的深入融合。

党工委普法办

党工委普法领导

小组各成员单位

2021年12月

2)健全示范区政法干警激励保障政策,落实与政法干警职务序列向配套的待遇政策,构建响应需求、适应实战、全面发展的素能培养体系。健全司法辅助人员、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制度。健全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员、仲裁员等法律服务工作者职业道德和行风建设政策,落实律师权利保障和违法执业惩戒、公证过错责任追究、鉴定人出庭。仲裁员信息纰漏回避等制度,提高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党工委政法委、示范区公安局、示范区司法局,杨陵区委区政府

党工委组织部、

示范区人社局、示范区财政局

2021年12月

II-14发挥法治保障作用

II-14发挥法治保障作用

III-34建设务实管用的市域法治保障体系。

3)充分发挥市域内大专院校、党校等资源人才优势,深入开展社会治理和法治建设理论研究、队伍培训。

党工委政法委

党工委党校、西农大、杨职院

2021年12月

4)提高依法治区水平,加快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杨凌,建立完善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推进全民普法,确保专项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率达100%。对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答复率达100%。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达到60%。杨陵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村(社区)法律顾问覆盖率100%。

党工委全面依法治区办,杨陵区委区政府

党工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2021年12月

II-15发挥德治教化作用

III-35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1)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建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全面建设社会、学校、家庭“三位一体”的德育网络。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理直气壮宣传无神论,弘扬科学精神。

党工委宣传部、示范区团工委

示范区教育局,

杨陵区委区政府

2021年12月

2)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特别是网络新媒体主阵地作用,讲好“平安好故事”、传播“法治好声音”,展示社会治理现代化新气象,牢牢掌握社会治理宣传舆论工作主动权、主导权。

党工委宣传部、党工委政法委

党工委平安建设和社会治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021年12月

III-36推进道德领域宣传、评议工作。

1)完善示范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的政策措施,细化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政策,设立专项基金。开展“身边好人”等宣传活动,弘扬时代新风。

党工委政法委、党工委宣传部

示范区民政局,

杨陵区委区政府

2021年12月

2)全面推进和规范基层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等评议机制建设。设立善行榜、义举榜等平台,开展“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等评选,形成良好的道德激励机制。

杨陵区委

党工委宣传部

2021年12月

II-14发挥法治保障作用

II-15发挥德治教化作用

III-37推进道德规范、诚信体系建设。

1)加强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建设,100%的村(社区)修订或制定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建立健全监督和奖惩机制。指导群团组织、协会商会等加强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建设,弘扬公序良俗。

杨陵区委

区政府


2021年12月

2)在示范区、杨陵区层面健全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联动机制,增加守信红利、提高失信代价。在基层开展“信用村(社区)”“诚信居民”“道德银行”等活动。

示范区大数据局,杨陵区政府


2021年12月

II-16发挥自治强基作用

III-38完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

1)在制定杨陵区职能部门、镇(街道)在村(社区)治理方面的权责清单,依法确定村(社区)工作事项。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合理确定其管辖规模和范围。镇(街道)、村(社区)推进和规范住宅小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监督委员会等自治组织建设。

杨陵区委区政府

示范区住建局

2021年12月

2)大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100%的村(社区)建立村规民约和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村(居)民议事会、理事会等“一约四会”议事协商载体,开展群众说事、民情恳谈、百姓议事、妇女议事等协商活动。

杨陵区委区政府


2021年12月

3)深化文明创建广泛开展文明单位、村镇、家庭等建设活动,全面提升人民群众文明素质和文明程度,带动社会风气明显改善。文明单位、文明家庭创建比例逐年提高,县级以上文明村(社区)、镇(街道)达到70%以上。

示范区文明办,杨陵区委

区政府


2021年12月

4)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探索企业职工参与管理的有效方式,保障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示范区总工会

示范区工业商务局

2021年12月

II-14发挥法治保障作用

II-17发挥智治支撑作用

III-39推进智能化治理的基础建设。

1)完善市域智能化建设制度,把市域社会治理要素数据化、治理数据标准化、推进社会治理多网融合等作为市域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规划。紧密结合“智慧城市”建设,在市级层面执行统一标准,打通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之间的信息壁垒,构建覆盖全域、统筹利用、统一接入、灵活服务的数据资源共享体系,实现社会治理有关数据跨部门、跨区域共同维护和利用,促进业务协调办理。

示范区大数据局、示范区公安局

党工委平安建设和社会治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021年12月

2)加强“雪亮工程”建设和实战应用,实施全域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的“雪亮工程”,有效抑制人员违法犯罪动机、限制和减少违法犯罪的机会条件。试点年度内,城区重点公共部位视频监控覆盖面达到100%,农村视频监控覆盖面达到100%以上。

示范区公安局,杨陵区委区政府

示范区财政局

2021年12月

3)运用物联网、5G、大数据等新技术,提升重点单位、要害部位的技防设施建设水平。推进“智安小区”等建设。推动信息技术与社区治理胜负融合,构建设施智能、服务便捷、管理精细、环境宜居的智慧社区。

示范区公安局、示范区住建局、示范区大数据局,杨陵区政府


2021年12月

III-40推进智能治理深度应用。

1)依托市域跨部门大数据中心平台,在示范区层面大整合、高共享、深应用统一的社会治理智能化系统,不断扩展机遇大数据分析的智辅决策、职能监管、职能服务、公众参与等应用模块。建设社会治理线上协同指挥通道,提升杨陵区、镇(街道)综治中心的实战效能,并向网格员等一线人员延伸,实现对各类事件实时监测、分流处置、跟踪问效。

示范区大数据局,杨陵区政府

示范区公安局、示范区司法局、示范区大数据局

2021年12月

II-14发挥法治保障作用

II-17发挥智治支撑作用

III-40推进智能治理深度应用。

2)建设政法机关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推进智慧法院、智慧检务、智慧公安、智慧司法行政建设水平,政法单位平均满意率达到96%以上。

党工委政法委,杨陵区委

全区政法各单位

2021年12月

III-41构建公检法业务专网。

1)建立依托安全硬件支撑平台和高效数据交换及业务处理软件的公检法业务专网,实现案件办理信息共享。依托信息共享平台,对涉及公检法案件、信息及措施等全部纳入监督,实现公检法专网协同办案“零距离”。

全区政法

各单位


2021年12月

区域特色任务分工表

重点任务

分解任务

基本要求

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完成时限

I-1维护以秦岭生态为主的生态安全

II-1严厉查处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1)巩固拓展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问题专项整治成效,突出抓好乱搭乱建、乱砍乱伐、乱排乱放、乱捕乱猎等“五乱”问题整治。

示范区

生态环境局

示范区住建局、示范区自然资源局、示范区公安局,杨陵区委区政府

2021年12月

2)开展打击整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工作,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和巡逻检查、加强日常监管督查。查处一批大要案件,摧毁一批犯罪团伙,整治一批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

示范区

生态环境局

示范区住建局、示范区自然资源局、示范区公安局,杨陵区委区政府

2021年12月

I-2推进平安建设考评体系科学化

II-2细化落实平安指数预警发布机制。

1)按照《陕西省平安指数考核评价体系的实施方案》,制定出台切合示范区实际的贯彻措施。每月对示范区平安指数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密切关注指标数据变化情况,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强弱强、补短板,推动平安建设深入开展。

党工委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党工委平安建设和社会治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021年12月

II-3细化落实平安建设重点县(市、区)挂不能开制度。

1)按照《陕西省平安建设重点管理县(市、区)认定办法》,制定出台《杨凌示范区平安建设区级管理办法》,通过领导包抓、挂牌督办等手段措施,抓后进促整体,推动杨陵区有效解决影响平安稳定的突出问题。

党工委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杨陵区委区政府

2021年12月

II-4细化落实平安建设责任制。

1)细化落实平安建设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坚持杨陵区委书记和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平安建设述职评议制度。建立平安建设点评制度,每年示范区党工委至少一次对示范区平安建设情况进行点评。

党工委政法委

党工委平安建设和社会治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021年12月

I-3提升公众对平安建设的满意度

II-5实施“三个精准防范”。

1)设立精神障患者和病残吸毒人员收治中心,全面落实以奖代补政策,强化监护和服务管理责任,精准防范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及吸毒人员极端案事件。

示范区民政局、示范区公安局

杨陵区政府

2021年12月

2)运用信息化等手段,夯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强化街面巡防、阵地控制、科技应用和群防群治,精准防范“盗抢骗”案事件。

示范区公安局

示范区大数据局

2021年12月

3)贯彻“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综合运用矛盾化解、道德教化、重点管控、心理服务、严打整治、群防群治、考核问责等措施,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民事阶段、化解在基层,精准防范“民转刑”案件。

杨陵区政府

示范区公安局

2021年12月

II-6强化“三源”治理,抓好矛盾风险源头防控。

1)以诉讼源、案件源、纠纷源治理为抓手,建立提前预防、平稳疏导、有效化解的工作机制,从源头上防控各类矛盾风险。

杨陵区委

区政府

党工委政法委

2021年12月

II-7提升司法公共服务水平。

1)围绕公正司法、规范执法、服务群众,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推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运用“两说一联”等模式,发挥“一村(社区)一警”、法律顾问等作用,积极开展普法教育。加快推进“诉讼服务中心”、“12309检察服务中心”、公安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等,促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融合发展。积极探索开展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新途径、新举措,不断提高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满意度。

示范区司法局

全区政法各单位

2021年12月

I-4加强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

II-8推进杨陵区、镇(街道)三级综治中心实体化运作。

1)制定推进各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指导性意见,明确“四有”标准和实体化运行目标要求,完善村(社区)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提升实战化工作水平,筑牢平安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杨陵区委

区政府

示范区大数据局

2021年12月

附件2

负 面 清 单

序号

项 目

评 价 内 容

评价标准

备 注

1

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1.公众安全感。

≥95%

参照年度省级公众安全感调查数据。

2.群众对平安建设知晓率、无黑无恶创建知晓率。

≥92%

3.平安建设的满意度。

≥96%

2

政治安全

1.危害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的重大案事件、宗教极端活动、民族分裂活动和暴力恐怖活动。

不发生

发生有关情况予以扣分。

2.具有重大影响的邪教滋事闹事事件。

不发生

3

社会治安

1.每十万人命案发案率。

不发生

2.特别重大、重大刑事案件。

不发生

3.一案死亡3人以上命案。

不发生

4.影响恶劣的“黄赌毒”案件。

不发生

5.影响恶劣的非法传销案件。

不发生

6.影响恶劣的网络犯罪或集中性、区域性网络犯罪案件。

不发生

4

社会稳定

1.特别重大、重大群体性事件。

不发生

2.具有重大负面影响的舆情事件。

不发生

5

公共安全

1.特别重大、重大安全事故。

不发生

2.特别重大、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

不发生

3.特别重大、重大公共卫生事件。

不发生

6

党风政风

1.党政主要领导严重违纪或违法犯罪。

不发生

2.党委政府班子中分管社会治理的成员严重违纪或违法犯罪。

不发生

注:杨陵区应当切实履行将重大矛盾风险解决在辖区的责任,出现负面清单所列的具体情形,在示范区出台具体考核办法和评分标准时,将扣减相应分数,部分事件性质可能存在交叉的,选择扣分多的一项计分,不重复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