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20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发展若干政策的批复》和省委、省政府《实施意见》,扎实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推动杨凌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基本原则
——创新驱动,内生发展。坚持科技供给和产业需求双向发力,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着重畅通产业链“内循环”。坚持引进与培育并举,为创新创业赋能,加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激发创新驱动内生动力。
——开放共享,集聚要素。坚持区校一体、融合发展,深化与区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构建创新资源开放共享体制机制,推动平台、载体、人才、金融等要素集聚,促进融通创新。
——统筹推进,突出重点。坚持聚焦薄弱环节和关键症结,强化顶层设计,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政策支持,以产业创新中心建设为抓手,构建协同高效的产业创新体系,强化技术持续供给能力,打造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
——政府推动,市场引导。坚持政府抓战略、抓规划、抓政策、抓服务,大力发展科技服务业等现代服务业,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充分发挥市场在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的引导作用,强化市场促进创新要素优化配置等功能。
二、发展目标
经过五年努力,全面建成各类创新要素高度集聚、科技服务精准高效、金融支撑坚强有力、科技企业蓬勃发展、创新生态优化完善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到2025年,围绕产业链布局建设产业创新中心10个,年技术合同交易额达到3亿元,各类创新创业孵化载体达30家、孵化面积达到60万平方米,规上科技服务业企业20家。培育引进创业团队5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150家,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00家,瞪羚企业达到50家,农业科技小巨人企业达到30家。
三、重点任务
围绕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在现代种业、耕地保护、农业节水、智慧农业等领域建设一批产业创新中心,在平台、载体、金融、人才和创新生态等方面实施“五大工程”。
(一)建设产业创新中心
聚焦现代农业产业重大技术需求,以补链、延链、强链促进产业发展为目标,搭建高校科研成果和产业之间的桥梁,紧密连接创新资源与市场需求,开展技术集成创新、共性关键技术攻关、科技成果引进熟化等,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孵化培育、发展壮大高技术企业。组织共性关键技术攻关,定期征集筛选产业发展所需共性关键技术,提出重大技术创新方向,采取“揭榜挂帅”方式组织攻关,为产业发展提供技术供给。引进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遴选集成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进行工程化、产业化,促进产业发展。孵化服务创新型企业,加强资源开放共享与产学研用合作,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孵化、培育和发展提供科技服务,为产业化龙头企业提供技术支撑,带动产业发展。引育创新创业人才,吸纳集聚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导科研人员开展以科技成果转化为核心的创新创业,加强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培育。(责任单位:示范区科技创新局、各产业创新中心筹建单位,排名第一位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实施“双链融合”工程
1. 促进产业链与创新链深度融合。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发挥科技支撑作用,梳理示范区现代种业、智慧农业、生物医药、食品加工等产业领域发展需求,争取国家、省级重大科技专项支持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集中攻关。布局建设一批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平台,推动建设玉米种业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植物提取、食品加工等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果业、饲料等领域省级“四主体一联合”平台以及医药兽药、菌种技术创新中心等。发挥科技引领作用,强化创新成果催生产业发展,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培养一支素质过硬的技术经理人队伍,围绕科学新发现、技术新发明、产业新方向、发展新理念,梳理挖掘创新成果,引导重大科技成果落地转化,促进各种新业态不断培育壮大。(责任单位:示范区科技创新局、发改局、工业商务局)
2. 拓宽科技成果转化通道。推动中国科学院、中国农科院、中国技术交易所、西安交通大学等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在杨凌组建新型研发平台、大学科技园或设立技术转移机构、成果转化平台等,在科研场所、设备、人才、经费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探索科技成果所有权改革,加大成果完成人转化成果的自主权。建立科教专家和企业发展的利益联结机制,推动科研人员参与产业发展。建立农业科技成果价值评估模型,培育提供交易基准价格服务的第三方权威机构。健全成果集聚、筛选评估、转化撮合、支撑保障等科技成果产业化机制,完善成果库、需求库、专家库和技术经理人队伍,促进技术交易。(责任单位:示范区科技创新局、共建融合办、创新创业园公司)
3. 全面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构建科技企业“微成长、小升高、高壮大”的梯次培育机制,实施农业科技小巨人培育计划,加大对中小型科技企业研发投入和推广应用先进技术成果的奖励补贴力度,集聚更多的创新创业团队、科技型中小企业,壮大高新技术企业数量,促进农业科技小巨人企业成长,注重培育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以及拟进入资本市场的企业。(责任单位:示范区科技创新局、工业商务局、金融监管局、创新创业园公司)
(三)实施孵化能力提升工程
4. 提升承载能力。构建“创业苗圃+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区”的全链条科创服务体系。鼓励建设一批专业化众创空间和“创投+场地”的新型孵化器以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孵化机构,推动孵化载体专业化、多元化发展。支持孵化载体完善功能、提升服务,加强孵化载体绩效评估,择优给予奖励补贴。支持种子产业园、农产品加工园、富海工业园、电商产业园等载体申报国家级、省级孵化器。(责任单位:示范区科技创新局、工业商务局、农科集团、工业园区公司、创新创业园公司,杨陵区政府)
5. 强化服务能力。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路线图计划,促进服务机构规则相容和流程互补,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成为金融和中介服务机构的核心客户。组建示范区孵化器联盟,建立信息、资源、人才、资本互助共享机制,促进孵化载体间交流合作。建设检验检测、农产品加工、兽用生物制品CRO、科研仪器设备共享等各类公共服务平台,实现科创资源开放,服务产业发展。推行“科技创新券”,引导科技企业购买技术服务、共享研发设备等。建立多层次创业导师体系,为创业者提供个性化保姆式服务。(责任单位:示范区科技创新局、发改局、金融监管局、创新创业园公司)
6. 打造品牌活动。积极组织各类创新创业赛事活动,坚持举办陕西省农业科技创新创业大赛,争取参与组织农业领域的中国创新创业赛事活动。经常性开展项目路演、投资对接活动,完善“以赛代评”制度,加大对获奖项目的后补助支持力度,引导优秀创业项目落地杨凌。持续开展“校院所企行”活动,宣传杨凌创新创业政策,增强吸引力,提高知名度,扩大影响力。(责任单位:示范区科技创新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金融监管局、创新创业园公司)
(四)实施科技金融支撑工程
7. 创新科技信贷服务模式。建立科技金融风险补偿机制,为科技型企业增进信用、分散风险、降低成本。建立科技金融信息共享和风险共担共控机制,创新科技金融产品,引进知识产权评估、担保、交易机构,建设“评-保-贷-投-易”知识产权金融服务评价体系。鼓励银行类金融机构和担保、保险、创投、融资租赁等各类金融机构开展合作,推出更加契合科技创新创业特征、覆盖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的科技信贷创新产品。(责任单位:示范区金融监管局、科技创新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创新创业园公司)
8.加大创业投资引导力度。鼓励国内外投资机构在区内设立创业投资基金,推动设立陕西杨凌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基金,全面提升创业投资发展水平。支持创业投资与孵化载体有效嫁接,形成“孵化+投资”的基金运作模式。健全天使投资阶段参股资金持续投入机制,完善天使投资阶段参股资金运作方式。开发投贷联动等交叉性科技金融创新产品,鼓励创业投资基金与其他机构开展“投贷联动”“投保联动”“投债联动”等创新合作,提供综合性科技投融资服务。加强对科技型企业的上市辅导,支持区内企业在新三板、科创板、创业板挂牌,扩大直接融资规模。(责任单位:示范区金融监管局、科技创新局、创新创业园公司)
9. 推动科技金融服务创新。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支持科技型企业融资免除反担保措施,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不断丰富科技保险产品,帮助科技企业合理安排风险转移。建设数字化科技金融综合服务平台,集聚银行、保险、担保、创投、科技小贷、融资租赁、科技金融中介等机构资源,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手段,为科创企业提供精准信用画像,推动科技金融供需双方开展对接交流,满足科技型企业全方位、多层次、个性化的融资需求。(责任单位:示范区金融监管局、科技创新局、财政局、创新创业园公司)
(五)实施人才集聚培育工程
10. 大力招引集聚高层次人才。制定示范区“十四五”人才发展规划,强化柔性引才理念,引导离岸人才创新创业。发挥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作用,引进一批引领产业发展、拥有标志性成果的高层次技术创新人才和科技创业人才。创新人才评价方式,把产业技术研发、研发成果原创性和科技成果转化效益作为重要指标,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影响。围绕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需求,统筹配置项目、平台、资金,深化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改革,提升科技创新体系化能力。(责任单位:党工委组织部,示范区科技创新局、科协)
11. 加速培育急需紧缺人才。强化人才能力和业绩导向,引进科技金融、科创管理、技术经理人等急需紧缺人才,落实好《杨凌示范区加快人才集聚十条政策措施》,并视其服务重大科技成果落地转化情况予以奖励。加大急需、紧缺人才培育力度,引导区内高校开设相关专业课程,配套创业就业政策,不断壮大科创人才队伍,优化人才结构。(责任单位:党工委组织部,示范区共建融合办、教育局、科技创新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2. 持续加强人才服务工作。建立专人联系服务人才工作机制,开辟医疗、教育等绿色通道,进一步提升对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的服务质量。实施企业家塑造计划,对携带成果创业的科研人员开展企业管理和投融资培训。建立杨凌籍在外人员和杨凌两所大学校友资源信息库,通过亲情联络和校友纽带,吸引其回杨凌创业。加强科技管理人才培养,开展业务大培训,不断提升专业服务素养。(责任单位:党工委组织部,示范区共建融合办、教育局、科技创新局、卫生健康局)
(六)实施创新生态优化工程
13. 优化创新创业工作生态。坚定不移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强化部门间政策协同,联合推动创新创业工作。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对政府投资建设的孵化载体进行考核,聚焦机构和企业的入驻率、毕业率、发展速度等,弱化经营指标,为其松绑,全力推动创新创业的孵化服务。提升科技创新治理能力,落实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建立科技创新工作尽职免责与惩戒机制。(责任单位:党工委组织部、纪检监察工委机关,示范区科技创新局、审计局)
14. 优化创新创业文化生态。尊重创新创业规律,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创业氛围,弘扬敢于有梦、勇于追梦、善于圆梦的创新精神,使创新创业文化深入人心。大力宣传创新政策、创新成果、创业文化和各类人才创新创业典型事迹,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营造重才爱才用才的社会环境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社会风尚。(责任单位:党工委宣传部,示范区科技创新局、工业商务局、创新创业园公司)
15. 优化创新创业营商环境。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建设综合窗口,不断扩大政务服务范围,提升政策兑现和创业服务能力。健全知识产权促进科技企业创新发展体系,完善知识产权市场治理机制,着力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完善社会诚信体系,推行行业分级分类监管,强化信用激励约束,营造更优质的发展环境。(责任单位:示范区行政审批局、大数据局、市场监管局)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和科学决策,构建相关部门推进科技创新的协同联动工作体系。坚持示范区与区内高校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整体工作合力,深化区校融合发展。将科技创新的重点工作纳入示范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强化顶层设计与专项规划相结合的支撑作用。强化政策保障,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出台针对性强的政策措施。
(二)加强资金保障。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建立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发起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基金,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资金支持,综合运用财政、税收、金融等手段,构建政府推动、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投融资体系,引导和撬动社会资本投入科技创新工作。
(三)抓好督办考核。完善科技创新工作考核机制,将重点任务分解到相关部门(单位),纳入示范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形成各具特色、错位竞争、竞相发展的工作格局。开展科技工作监测评价,依据评价结果及时调整完善相关政策。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