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杨凌示范区工委
杨凌示范区管委会
关于印发《杨凌示范区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实施意见》的通知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12-29 00:00

杨陵区委、区政府,党工委和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杨凌示范区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实施方案》已经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杨凌示范区工委

杨凌示范区管委会

 2023年1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杨凌示范区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中共陕西省委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的实施意见》(陕发〔2023〕6号)的决策部署,全方位推进示范区质量强区建设,结合示范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加快建设质量强国”等关于质量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质量强国建设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大力实施质量强国战略,有力促进示范区“三区三高地”建设,为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重大决策,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结合示范区“国家队”定位,到2025年,示范区经济发展质效明显提升,产业质量竞争力持续增强,产品、工程、服务质量水平显著提升,品牌建设取得明显进展,质量基础设施更加高效,质量治理体系更加完善。

专栏1  质量强区建设主要发展指标

序号

指标名称

2025年

属性

1

每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件)

15

预期性

2

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

≥98

约束性

3

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

≥98

约束性

4

消费品质量平均合格率(%)

≥93

约束性

5

陕西质量奖及提名奖(个)

1

预期性

6

累计新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个)

18

预期性

7

累计主导和参与制定国家、行业标准(项)

15

预期性

8

体系认证证书保有量(张)

500

预期性

9

高新技术企业数量(个)

100

预期性

10

年农业科技示范区推广面积(万亩)

12000

预期性

11

上合组织国家实训基地(个)

5

预期性

12

国际农业科技培训人次(人次)

10000

预期性

到2035年,示范区质量强区建设基础更加牢固,先进质量文化蔚然成风,质量总体水平进入全省前列。

二、实施重点产业质量提升行动

(一)提升产业质量竞争力。做大做强现代种业、农产品精深加工、智能农机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及大健康等支柱产业,推动科技服务业、科技会展业、文化旅游业等产业提质增效。实施农业科技小巨人培育计划,构建科技企业“微成长、小升高、高壮大”梯次培育体系,通过整合科技资源和政策措施,对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等市场主体,制定针对性支持政策。推进“3+X”农业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推动果业、畜牧业、设施农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区科技创新局、发展改革局、工业和商务局、农业局、文旅体育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产业链质量支撑力。建立产业发展关键技术征集制度,开展产业技术创新攻关,解决产业关键核心技术问题,为产业发展提供供给。依托秦创原农业板块总窗口,促进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建设研发检测共享平台,提供仪器设备共享、实验外包、检验检测等服务。加强技术创新、标准研制、计量测试、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知识产权等产业基础能力建设。(示范区科技创新局、工业和商务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升成果转化能力。健全科技成果集聚、转化撮合、支撑保障等科技成果产业化机制,打造科技经济人队伍,建设“科学家+工程师+农技员”队伍,构建创新创业人才高地。建立政府搭台、高校院所创新、企业转化的“三位一体”科技成果招引机制,畅通产业精准对接及市场化应用的渠道。依托示范区科研院所、骨干企业、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相关主体,加快建立一批创新平台,推动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旱区农业)建设,争取设立国家设施农业计量测试中心,构建质量管理协同、资源共享的质量发展良好生态。(示范区科技创新局、工业和商务局、农业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打造质量发展聚合力。深化质量强区建设,争创质量强省建设标杆。积极融入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深化与周边省份和国内外其他地市战略合作,推动质量发展合作空间。强化国际视野,服务国家战略,突出农业科技高新特色,持续提升杨凌农高会的国际化、市场化、专业化和数字化服务水平,打造国内外农业风向标展会。立足“一眼杨凌,千年农耕的旅游宣传”定位,积极推进杨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聚焦涉农领域电商要素,打造西部地区现代农业电子商务发展高地。(示范区发展改革局、展览局、文旅体育局、工业和商务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2 重点产业质量提升行动计划

——加强秦创原等创新驱动平台建设。构建全链条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实行“揭榜挂帅”等制度,协同开展质量领域技术、管理、制度创新。推进杨凌种业创新中心建设。(示范区科技创新局、农业局、市场监管局、种业创业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打造质量强区建设标杆。开展质量标杆经验交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质量标准制定等活动,深入推进质量强区建设,申报陕西质量奖1个。(示范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三、实施产品质量提档升级行动

(五)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大监测力度,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严格管控农产品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强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积极推进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优质农产品认证登记,开展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试点示范,提升农业生产标准化水平。探索推进“阳光农安”智慧监管,提升农产品食品全链条质量安全水平。(示范区农业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水平。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狠抓“两个责任”落实,实行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监管。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持续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平台建设,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实施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加强生产经营过程质量安全控制。(示范区市场监管局、卫生健康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提高药品质量安全水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药品安全监管工作部署,统筹药品安全和医药产业发展,持续推进监管创新,提升支撑保障能力、检验检测能力、稽查办案效能,严格实施分类分级监管,围绕疫苗、特殊药品、中药饮片、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等重点产品持续开展专项整治,以问题为导向,认真查找风险点。(示范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八)提高消费品供给水平。实施消费品质量提升行动,加快升级消费品质量标准,推动消费品质量从生产端符合型向消费端适配型转变,促进增品种、提品种、创品牌。加强产品前瞻性功能研发,扩大优质新型消费品供给,围绕新兴产业发展需求,不断推进机器人、无人机、智能家电等产品认证,以创新供给引领消费需求。增加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消费品供给,强化安全要求、功能适配、使用便利。深入实施内外贸易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程。(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民政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提高工业品质量水平。鼓励企业加强技术装备检测能力建设,促进原创性技术和成套装备产业化。加快农业装备智能化改造,瞄准农业机械、食品机械、农业检验检测智能化、轻量化发展趋势,吸引国内外知名农业装备企业入区发展。支持企业加大高端农业装备研发,打造研发、生产和销售服务一体化的高端农业装备制造产业链。(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科技创新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3 产品质量提档升级行动计划

——实施农产品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严控农兽药残留超标。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狠抓“两个责任”落实,实行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监管。严格实施分类分级监管,围绕重点产品开展专项整治。(示范区农业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实施重点消费品质量提升行动。以农业机械、建筑及装潢材料、家用电器等消费品为重点,加强质量安全监管,落实“一企一策”,优化质量技术帮扶,加快升级消费品质量标准,提高质量管控能力。(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建设工程品质提升行动

(十)强化工程质量保障。全面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书面承诺制,督促建设单位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保证合理工期、造价和质量。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强化工程质量检测企业的监管,严厉打击出具虚假报告等行为。健全工程建设全链条质量监管,完善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加大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监督抽查频次。加强工程建设招投标过程行为监管,加大招投标事中事后监管查处力度。(示范区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提高建筑材料质量水平。落实建材生产和供应单位终身责任制,严格建材使用单位质量责任,强化影响结构强度和安全性、耐久性的关键建材全过程质量管理。加强建材质量监管,加大对外墙保温材料、水泥、电线电缆等重点建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开展住宅、公共建筑等重点领域建材专项治理,促进从生产到施工全链条的建材行业质量提升。(示范区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4 建设工程品质提升行动计划

——实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提升行动。加强对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管理。强化检测行为溯源管理,提高工程质量检测动态信息化水平,夯实检测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质量溯源。(示范区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实施品质工程示范创建行动。以创建省级文明工地、“长安杯”、“鲁班奖”等为抓手,树立一批示范企业和示范工程。推动工程建设领域优质化、品牌化发展。(示范区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实施服务业品质提升行动

(十二)促进生活性服务品质。建立健全餐饮行业标准和服务规范,积极推进餐饮服务风险分级管理。鼓励和规范道路定制客运、网约车、共享单车等新模式发展,提供“公共交通+定制出行+共享交通”多元出行服务。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组织体育健康行“五进”活动,推进公共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鼓励超市、电商平台等零售业态多元化融合发展,打造新型消费体验中心,营造沉浸式智慧消费场景。(示范区发展改革局、工业和商务局、交通运输局、文旅体育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提高生产性服务专业化。聚焦科技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商贸服务、会展服务、现代物流等领域,实施数字赋能、融合发展、平台优化、品牌创建、主体培育“五大工程”。深入推进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融合发展,培育引导重点服务业聚集区,培育一批特色鲜明、市场信誉好的服务业区域品牌和企业品牌。大力发展以农业生产托管为主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加强重大装备、特种设备、耐用消费品的售后服务能力建设,提升安装、维修、保养质量水平。(示范区科技创新局、工业和商务局、农业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提升公共服务质量效率。围绕城乡居民生活便利化、品质化需要,基本建成“城市15分钟、农村1小时”的基本公共服务圈。推动更多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持续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实施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计划、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计划,推动基础教育提质扩容、优质均衡发展。加强养老服务质量标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养老机构分类管理和养老服务评估制度。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推动医疗质量持续改进。(示范区交通运输局、行政审批局、教育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5 服务业品质提升行动计划

——实施优质服务标准建设行动。推动服务行业诚信化、标准化、职业化发展。强化标准信息公开与实施推广,推行优质服务承诺、认证、标识制度,推进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打造一批服务特色示范标杆。(示范区市场监管负责)

——实施服务质量满意度提升行动。在健康、养老、文化、旅游等生活性服务领域,推行服务质量监测评价,定期发布评价监测结果,改善群众服务消费体验。(示范区市场监管局、统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实施质量品牌提升行动

(十五)提升全面质量管理水平。持续开展“卓越质量三秦行”、质量标杆经验交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质量标准制定等活动,开展技术改造提升产品质量,引导企业实施以质取胜的生产经营战略,力争示范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覆盖率达90%以上,年培训首席质量官15名。(示范区市场监管局、工业和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6 实施质量品牌提升行动计划

——实施品牌培育行动。支持企业争创陕西精品。积极培育省级质量标杆工业企业、省级工业品牌培育试点示范区企业各10家。(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住建局、农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实施首席质量官能力提升行动。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全省首席质量官培训活动,培训首席质量官50名。开展首席质量官各类交流活动。(示范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七、实施质量基础设施升级增效行动

(十六)创新质量基础设施管理机制。提高地方标准质量水平,培优培强市场主体自主制定标准,建设更加先进适用的标准体系。支持中小型检验检测机构“专精特新”发展,促进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健康发展。全面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制,优化技术评审方式,提升资质认定服务水平。加强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监管,完善监督检查机制,探索建立部门联动监管机制,规范从业行为。(示范区市场监管局、工业和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加强质量基础设施能力建设。实施质量基础设施能力提升行动,建设与示范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结构合理、高效实用的质量基础设施。逐步适应国际量子化改革发展和数字化、扁平化量值传递溯源新要求,改造、升级一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继续推进上合组织农业标准信息平台建设。(示范区市场监管局、工业和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提升质量基础设施服务效能。围绕科技创新、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医药产业等重点领域,开展质量基础设施助力行动,深化“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活动、对标达标专项提升行动、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和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示范区市场监管局、工业和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7 质量基础设施升级增效行动计划

——实施质量技术机构能力提升行动。支持技术机构“专精特新”发展,全面实施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制。改造、升级一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逐步适应国际量子化改革发展和数字化、扁平化量值传递溯源新要求。(示范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推进质量基础设施平台建设。推行示范区质量基础设施综合服务平台线上运行,招引20家质量技术服务机构,100家市场主体入驻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示范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八、实施质量治理效能提升行动

(十九)加强质量法治建设。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工程质量违法违规等行为,推动跨行业跨区域监管执法合作,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示范区公安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优化质量监管效能。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十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落实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强制性认证制度要求,推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告知承诺,材料齐全、当场办结,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对涉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公共安全、生态环境安全的产品以及重点服务领域,依法实施严格监管。加强工业品和消费品质量监督检查,对重点产品加大抽查力度,强化监督抽查结果处理。深化网络交易经营者合规管理,建立健全上下联动、区域协同、部门协作的网络交易监管机制。(示范区市场监管局、大数据局、工业和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推动质量社会共治。健全以法治为基础、政府为主导、社会各方参与的多元治理机制,强化企业主责和行业自律。动员各行业及广大企业全面加强质量管理,支持群团组织、一线班组开展质量改进、质量创新、劳动技能竞赛等群众性质量活动。发挥行业协会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等的桥梁纽带作用,开展标准制定、品牌建设、质量管理等技术服务,推进行业质量诚信自律。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引导消费者树立绿色健康安全消费理念,主动参与质量促进、社会监督等活动。发挥示范区主流媒体宣传引导作用,传播先进质量理念和优秀实践成果,曝光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党工委宣传部、示范区司法局、工业和商务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8 质量治理效能提升行动计划

——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积极创建省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培育市级(区)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示范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全面加强质量管理。坚持“政产学研用”发展思路,开展质量强区重大课题及质量提升、质量基础、质量监管等技术研发,培养高端人才。(示范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九、保障措施

(二十二)强化组织保障。坚持党对质量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质量工作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充分发挥示范区质量强区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完善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同,形成合力,有序推进质量强国战略实施。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任务分工,细化分解责任,提高工作效能,抓好工作贯彻落实。

(二十三)加强动员宣传。各成员单位要将学习宣传《质量强国建设纲要》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实抓好,营造质量强区建设良好氛围。把《质量强国建设纲要》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常态化开展“质量月”等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良好氛围。

(二十四)强化督查考核。完善质量工作考核机制,将质量工作考核结果纳入示范区目标责任考核体系,重点考核质量发展经验和工作效应。示范区质量强区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做好对本实施方案落实情况的督查检查,重大事项及时向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请示报告。

附件:《杨凌示范区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实施方案》任务分工表

附件

杨凌示范区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实施方案任务分工表

主要目标

重点任务

责任单位

一、实施重点产业质量提升行动

(一)提高产业质量竞争力

1.做大做强现代种业、农产品精深加工、智能农机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及大健康等支柱产业,推动科技服务业、科技会展业、文化旅游业等产业提质增效。

2.实施农业科技小巨人培育计划,构建科技企业“微成长、小升高、高壮大”梯次培育体系,通过整合科技资源和政策措施,对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等市场主体,制定针对性支持政策。

3.推进“3+X”农业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推动果业、畜牧业、设施农业高质量发展。

示范区科技创新局、发展改革局、工业和商务局、农业局、文旅体育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产业链质量支撑力

1.建立产业发展关键技术征集制度,开展产业技术创新攻关,解决产业关键核心技术问题,为产业发展提供供给。

2.依托秦创原农业板块总窗口,促进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建设研发检测共享平台,提供仪器设备共享、实验外包、检验检测等服务。

3.加强技术创新、标准研制、计量测试、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知识产权等产业基础能力建设。

示范区科技创新局、工业和商务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升成果转化能力

1.健全科技成果集聚、转化撮合、支撑保障等科技成果产业化机制,打造科技经济人队伍,建设“科学家+工程师+农技员”队伍,构建创新创业人才高地。

2.建立政府搭台、高校院所创新、企业转化的“三位一体”科技成果招引机制,畅通产业精准对接及市场化应用的渠道。

3.依托示范区科研院所、骨干企业、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相关主体,加快建立一批创新平台。

4.推动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旱区农业)建设,争取设立国家设施农业计量测试中心,构建质量管理协同、资源共享的质量发展良好生态。

示范区科技创新局、农业局、工业和商务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一、实施重点产业质量提升行动

(四)打造质量发展聚合力

1.  积极融入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深化与周边省份和国内外其他地市战略合作,推动质量发展合作空间。

2.强化国际视野,服务国家战略,突出农业科技高新特色,持续提升杨凌农高会国际化、市场化、专业化和数字化服务水平,打造国内外农业风向标展会。

3.立足“一眼杨凌,千年农耕的旅游宣传”定位,积极推进杨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

4.  深化质量强区建设,争创质量强省建设标杆。

5.聚焦涉农领域电商要素,打造西部地区现代农业电子商务发展高地。

示范区发展改革局、展览局、文旅体育局、市场监管局、工业和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实施产品质量提档升级行动

(五)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1.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大监测力度,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严格管控农产品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强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积极推进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优质农产品认证登记,开展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试点示范,提升农业生产标准化水平。

2.探索推进“阳光农安”智慧监管,提升农产品食品全链条质量安全水平。

示范区农业局、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水平

1.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狠抓“两个责任”落实,实行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监管。

2.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持续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平台建设,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实施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加强生产经营过程质量安全控制。

示范区市场监管局、卫生健康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七)提高药品质量安全水平

1.按照中、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部署,统筹药品安全和医药产业发展。

2.持续推进监管创新,提升支撑保障能力、检验检测能力、稽查办案效能。

3.严格实施分类分级监管,围绕疫苗、特殊药品、中药饮片、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等重点产品持续开展专项整治,以问题为导向,认真查找风险点。

示范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二、实施产品质量提档升级行动

(八)提高消费品供给水平

1.实施消费品质量提升行动,加快升级消费品质量标准,推动消费品质量从生产端符合型向消费端适配型转变,促进增品种、提品种、创品牌。

2.加强产品前瞻性功能研发,扩大优质新型消费品供给,围绕新兴产业发展需求,不断推进机器人、无人机、智能家电等产品认证,以创新供给引领消费需求。

3.增加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消费品供给,强化安全要求、功能适配、使用便利。

4.深入实施内外贸易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程。

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民政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提高工业品质量水平

1.鼓励企业加强技术装备检测能力建设,促进原创性技术和成套装备产业化。

2.加快农业装备智能化改造,瞄准农业机械、食品机械、农业检验检测智能化、轻量化发展趋势,吸引国内外知名农业装备企业入区发展。

3.支持企业加大高端农业装备研发,打造研发、生产和销售服务一体化的高端农业装备制造产业链。

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科技创新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建设工程品质提升行动

(十)强化工程质量保障

1.全面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书面承诺制,督促建设单位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保证合理工期、造价和质量。

2.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强化工程质量检测企业的监管,严厉打击出具虚假报告等行为。

3.健全工程建设全链条质量监管,完善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加大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监督抽查频次。

4.加强工程建设招投标过程行为监管,加大招投标事中事后监管查处力度。

示范区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提高建筑材料质量水平

1.落实建材生产和供应单位终身责任制,严格建材使用单位质量责任,强化影响结构强度和安全性、耐久性的关键建材全过程质量管理。

2.加强建材质量监管,加大对外墙保温材料、水泥、电线电缆等重点建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

3.开展住宅、公共建筑等重点领域建材专项治理,促进从生产到施工全链条的建材行业质量提升。

示范区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服务业品质提升行动

(十二)促进生活性服务品质

1.建立健全餐饮行业标准和服务规范,积极推进餐饮服务风险分级管理。

2.鼓励和规范道路定制客运、网约车、共享单车等新模式发展,提供“公共交通+定制出行+共享交通”多元出行服务。

3.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组织体育健康行“五进”活动,推进公共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4.鼓励超市、电商平台等零售业态多元化融合发展,打造新型消费体验中心,营造沉浸式智慧消费场景。

示范区发展改革局、

工商和商务局、交通运输局、文旅体育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提高生产性服务专业化发展

1.聚焦科技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商贸服务、会展服务、现代物流等领域,实施数字赋能、融合发展、平台优化、品牌创建、主体培育“五大工程”。

2.深入推进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融合发展,培育引导重点服务业聚集区,培育一批特色鲜明、市场信誉好的服务业区域品牌和企业品牌。

3.大力发展以农业生产托管为主的农业社会化服务。

4.加强重大装备、特种设备、耐用消费品的售后服务能力建设,提升安装、维修、保养质量水平。

示范区科技创新局、工业和商务局、农业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提升公共服务质量效率

1.围绕城乡居民生活便利化、品质化需要,基本建成“城市15分钟、农村1小时”的基本公共服务圈。

2.推动更多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持续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

3.实施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计划、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计划,推动基础教育提质扩容、优质均衡发展。

4.加强养老服务质量标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养老机构分类管理和养老服务评估制度。

5.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推动医疗质量持续改进。

示范区交通运输局、行政审批局、教育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实施质量品牌提升行动

(十五)提升全面质量管理水平

1.持续开展“卓越质量三秦行”活动。

2.推进示范区规模以上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全覆盖,年培训首席质量官15名。

3.引导企业实施以质取胜生产经营战略,开展质量标杆经验交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质量标准制定等活动。

4.引导中小企业实施技术改造、质量改进,加强品牌建设。

示范区市场监管局、工业和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实施质量基础设施升级增效行动

(十六)创新质量基础设施管理机制

1.提高地方标准质量水平,培优培强市场主体自主制定标准,建设更加先进适用的标准体系。

2.支持中小型检验检测机构“专精特新”发展,促进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健康发展。

3.全面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制,优化技术评审方式,提升资质认定服务水平。

4.加强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监管,完善监督检查机制,探索建立部门联动监管机制,规范从业行为。

示范区市场监管局、工业和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加强质量基础设施能力建设

1.实施质量基础设施能力提升行动,建设与示范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结构合理、高效实用的质量基础设施。

2.逐步适应国际量子化改革发展和数字化、扁平化量值传递溯源新要求,改造、升级一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

3.继续推进上合组织农业标准信息平台建设。

示范市场监管局、工业和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提升质量基础设施服务效能

1.围绕科技创新、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医药产业等重点领域,开展质量基础设施助力行动。

2.深化“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活动、对标达标专项提升行动、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和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

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实施质量治理效能提升工程

(十九)加强质量法治建设

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工程质量违法违规等行为,推动跨行业跨区域监管执法合作,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示范区公安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优化质量监管效能

1.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2.落实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强制性认证制度要求,推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告知承诺、网上申报、材料齐全、当场办结,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

3.对涉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公共安全、生态环境安全的产品以及重点服务领域,依法实施严格监管。

4.加强工业品和消费品质量监督检查,对重点产品加大抽查力度,强化监督抽查结果处理。

5.深化网络交易经营者合规管理,建立健全上下联动、区域协同、部门协作的网络交易监管机制。

示范区市场监管局、大数据局、工业和商务局按职分工负责

(二十一)推动质量社会共治

1.健全以法治为基础、政府为主导、社会各方参与的多元治理机制,强化企业主责和行业自律。

2.动员各行业及广大企业全面加强质量管理,支持群团组织、一线班组开展质量改进、质量创新、劳动技能竞赛等群众性质量活动。

3.发挥行业协会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等的桥梁纽带作用,开展标准制定、品牌建设、质量管理等技术服务,推进行业质量诚信自律。

4.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引导消费者树立绿色健康安全消费理念,主动参与质量促进、社会监督等活动。

5.发挥示范区主流媒体宣传引导作用,传播先进质量理念和优秀实践成果,曝光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

党工委宣传部、示范区司法局、工业和商务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保障措施

(二十二)强化组织保障

坚持党对质量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质量工作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充分发挥示范区质量强区工作推进领导小组作用,完善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同,形成合力,有序推进质量强国战略实施。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任务分工,细化分解责任,提高工作效能,抓好工作贯彻落实。

示范区质量强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三)加强动员宣传

各成员单位要将学习宣传《质量强国建设纲要》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实抓好,营造质量强区建设良好氛围。把《质量强国建设纲要》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常态化开展“质量月”等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良好氛围。

示范区质量强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四)强化督查考核

完善质量工作考核机制,将质量工作考核结果纳入示范区目标责任考核体系,重点考核质量发展经验和工作效应。示范区质量强区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做好对本实施意见落实情况的督查检查,重大事项及时向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请示报告。

示范区质量强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