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委、区政府,党工委和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杨凌示范区贯彻落实〈陕西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2021-2035年)〉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杨凌示范区工委
杨凌示范区管委会
2023年1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杨凌示范区贯彻落实《陕西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2021-2035年)》推动知识产权
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2021-2035年)〉的通知》(陕发〔2022〕15号)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工作要求,加快融入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步伐,促进示范区知识产权水平显著提升,有效发挥知识产权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作用,结合示范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重要论述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全区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大力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与保护为主线,以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为动力,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全链条,推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效益运用、高水平保护、高标准服务建设,扎实履行国家使命,有力促进示范区“三区三高地”建设,为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知识产权创造质量、运用效益、保护效果、管理水平、服务效能进一步提升,在推动示范区高质量发展和打造“三区三高地”中的支撑作用明显增强。一是知识产权创造质量更优。知识产权质量显著提升,高价值知识产权不断涌现,知识产权产出主要指标稳定增长,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5件,每万户市场主体有效注册商标拥有量达到1500个,审定和登记植物、林木新品种300项。二是知识产权运用效益更高。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数量、融资金额增长20%,中小微企业专利产品备案数量增长20%。三是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更高。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更趋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行刑衔接等机制更加健全,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能力显著增强。四是知识产权管理服务更好。新增知识产权贯标企业、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15家以上,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便民利民效果更加凸显。(以上指标均为预期性指标)
到2035年,知识产权强区战略深度实施,制度健全、保护有力、运行顺畅、服务便捷、文化浓厚、开放合作的知识产权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知识产权政策制度
1. 健全知识产权政策体系。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战略规划、决策部署,强化对知识产权政策支持,建立健全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和激励高价值专利创造的政策体系,促进知识产权政策与科技、产业、文化、金融政策等的深度融合,在产业、科技、人才等政策中突出知识产权创造质量、保护效能和运用价值的鲜明导向。
2. 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深化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探索推进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加强示范区、杨陵区两级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完善知识产权工作体系。
(二)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
3. 加大高价值专利培育力度。深入推进区校协同创新,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出台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扶持激励政策。围绕示范区重点产业链,以高新技术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重大经济科技项目承担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为重点,支持自主核心专利技术、专利产品研发推广和专利密集型企业培育。加强关键领域自主知识产权创造和储备,提高重点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整体创新能力。针对旱区现代农业发展技术需求,在现代种业、土壤改良、农业节水、生物安全、智能农机装备等领域加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培育一批技术领先、市场潜力大、优势明显的高价值专利。办好秦创原高价值专利大赛杨凌分赛(杨凌示范区高价值专利大赛),加大奖励激励力度,激发高价值专利创造。积极筛选符合条件的专利技术,申报中国专利奖、陕西专利奖、陕西科技进步奖等。
4. 培育知名商标品牌。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组织开展“千企百城”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推进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依托商标品牌指导站面向行业协会、企业提供商标品牌指导和服务。鼓励引导企业通过商标许可实施品牌连锁经营,提升市场占有率和知名度。加大对驰名商标、地理标志、老字号商标的挖掘和培育力度,积极培育和申报“陕西好商标”。
5. 推进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支持“杨陵葡萄”等地理标志产品实施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鼓励有关市场主体申请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推动地理标志证明(集体)商标持有人制(修)订地理标志产品地方标准。支持“杨陵葡萄”发挥地理标志品牌示范效应,联合专业机构,推动地理标志与特色产业发展、乡村振兴有机融合,开展葡萄采摘节等宣传营销活动,促进农民增收,助推乡村振兴。
6. 加大植物新品种研发。构建旱区现代种业科技创新体系,开展生物育种基础理论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抢占现代生物育种技术科技制高点。开展小麦、玉米、油菜、苹果等领域重大育种技术与材料创新、重大品种选育,大力培育高产、优质、抗病虫、抗逆、资源高效、高附加值的重要农产品新品种,实现“藏粮于技”。建立种业创新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协同创新机制,构建育繁推一体化协同体系。围绕现代分子育种技术创新,筛选50个左右重大科技前沿项目,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7. 推动版权产业发展。促进文艺作品量质双提升,支持当代文学艺术创作,发挥文化领域国家基金和专项资金的激励引导和重点选题、重大项目的引领带动作用,围绕图书出版、影视、音乐、软件等核心版权产业,发掘传统知识文化等资源,激励和规范版权登记,健全创作生产传播工作机制和评价体系,培育更多精品版权。
(三)提高知识产权运用效率
8. 推动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深入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落实《知识产权支持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十条措施》。建立健全以产业数据、市场数据、专利数据为基础的专利导航机制,大力推动专利导航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中应用,引导创新资源高效配置。着力构建集研发、育种、良繁、推广、交易为一体的旱区种业产业发展体系。重点扶持种业企业开展良繁基地建设,推动更多企业加快良种培育新技术的产业化进程。继续办好油菜科技大会、小麦玉米品种观摩会、全国性种业展会和国际种业论坛。
9. 推进知识产权高效能运用。推进企业知识产权规范化管理贯标认证工作,加大力度培育一批知识产权贯标企业。积极筛选知识产权基础好、管理规范、有产业影响力的企业,推荐创建国家(陕西省)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专利密集型企业。深化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加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培育,积极开展创新管理知识产权国际标准实施试点,逐步实现对全省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创新管理国际标准实施试点全覆盖。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充分发挥杨凌示范区信贷风险补偿基金的作用,加大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的支持力度。发挥保险在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等关键环节的支撑保障作用,积极稳妥推动知识产权保险、知识产权证券化等金融产品创新。
(四)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能力
10. 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大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力度。推动知识产权司法审判信息化和智能化建设,探索知识产权法庭审理“云模式”。深入开展打击刑事犯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等领域违法犯罪。加强司法保护与行政执法、行政调解等的信息共享,强化与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的有效衔接,探索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加强知识产权法官、检察官的专业化和职业化培养,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技术调查官制度,加强技术调查官、法律援助专家队伍建设。
11. 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开展专利纠纷行政裁决工作,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处理快速反应机制,推动案件线索快速受理、调查、处置,提高执法效能。加强知识产权诚信管理,构建知识产权保护信用评价体系,加大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信息公开力度,将有关知识产权违法违规行为信息纳入企业和个人信用记录,对存在恶意侵权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和个人实施严格限制和联合惩戒。围绕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要节点、重点群体和重大展会赛事活动,积极开展知识产权执法保护专项行动。发挥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优势,加强知识产权执法与产品质量、消费者权益保护、反不正当竞争、反垄断等执法衔接,提升知识产权执法效能。强化版权全链条保护,持续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完善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体系,建设集农作物种质隔离检疫、种质资源中期保存、科研培训于一身的农作物隔离检疫及种质保护中心,持续开展种业监管执法活动,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等种业领域侵权行为,加快营造种业振兴良好环境。
12. 构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格局。构建司法、行政、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知识产权协同大保护工作格局。完善跨部门、跨区域知识产权案件移送、信息通报、配合调查等机制,联合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加强与陕西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联络协作、强化“一圈两区”执法协作。建立知识产权仲裁、调解、公证、鉴定体系,推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完善维权援助工作体系,加强涉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体系建设,设立自贸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开展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维权援助和纠纷应对指导服务,护航外贸企业“出海”。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自律和信息沟通机制。加强社会监督共治,推动高等院校、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五)优化知识产权服务
13. 增强知识产权服务供给。完善服务网络,扩大服务网点,创新服务机制,构建政府引导、多元参与、互联共享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制定完善示范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和服务标准。加强与陕西省知识产权大数据服务平台、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西安)的数据共享对接,探索搭建示范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化、智能化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的公共服务职能,开展中小企业和初创企业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精准帮扶行动,为市场主体提供高水平、低成本知识产权服务供给。
(六)营造创新人文社会氛围
14. 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人才“十四五”规划》,完善人才培养激励机制,促进高层次人才队伍进一步壮大、结构进一步优化、效能进一步提升。加大高质量知识产权人才引育力度,推进知识产权人才职称评聘,支持有关企事业单位培育更多知识产权师、专利代理师、知识产权律师等专业人才。支持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等高校加强知识产权学科体系建设,开设知识产权相关专业课程,加强知识产权紧缺人才培养。推动将知识产权内容纳入示范区、杨陵区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加强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各类企业相关人员知识产权培训。强化正向典型引领激励,对在知识产权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扬激励。
15. 加大知识产权培训宣传力度。利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知识产权宣传周、科技之春等重要节点,广泛宣传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普及知识产权基本常识,提升公众对知识产权的关注度、知晓度。推进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持续提升青少年知识产权意识。开展《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陕西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2021-2035年)》专题学习宣传活动。加强对重大知识产权成果、典型人物、典型案例、典型企业的宣传,弘扬诚信理念和契约精神。
(七)加强知识产权合作交流
16. 开展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合作。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交流,不断提升知识产权工作水平和管理能力。围绕杨凌农科优势“走出去”,鼓励区内高校、行业协会、商会、社会团体、企业等与境外相关组织开展知识产权领域交流合作,主动介入国际研发分工,参与国际技术标准制定,通过PCT、马德里、海牙等途径加快知识产权海外布局。塑造杨凌商标品牌良好形象,推动地理标志产品入选中外地理标志合作清单,加强杨凌商标品牌和地理标志产品全球推介。
17. 高质量建设上合组织农业基地。探索建立上合组织国家多方参与的农业科技交流合作机制,支持上合组织国家优秀农业科研人员进行中短期互访交流,构建上合组织国家科研机构、高校间的长期稳定合作关系。建设集“产学研用”为一体的农业科技协同创新平台,围绕上合组织国家农业科技合作成果和发展需求,在旱区生态环境修复、农畜良种选育技术等领域推进知识产权合作。推动中国杨凌农业高新科技成果博览会与上合组织国家农业展会建立友好展会关系,加强跨境农业展会交流合作。依托中国杨凌农业高新科技成果博览会,开展上合组织国家间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国际交流合作,讲好农业知识产权故事。
四、保障措施
(八)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知识产权工作的全面领导,推进形成知识产权工作重大事项党委研究机制,落实知识产权发展属地责任,定期研究知识产权工作,充实和逐步配齐知识产权工作人员。示范区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要求有效落实,重大问题及时向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请示报告。各成员单位要将知识产权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根据本实施意见,细化分解责任,制定分工方案和阶段工作计划,抓好贯彻落实。
(九)加强投入保障。完善财政投入保障体系,加大知识产权资金投入力度,充分发挥政府资金引导作用和杠杆效应,引导各类资源按照实施意见确定的方向高效配置。财政、发改、农业、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科技、教育、金融监管等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责,通过财税、投融资、保险等相关政策,吸引各类社会资金进入知识产权领域,逐步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高校、科研机构、投融资机构、中介服务组织、其他社会力量等共同参与的多渠道知识产权投入体系。
(十)强化督查考核。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将知识产权保护绩效纳入示范区、杨陵区目标责任考核体系、营商环境评价体系。示范区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示范区考核办,牵头做好对本实施意见落实情况的督查检查,重要情况及时向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请示报告。组织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和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工作执行情况督查检查活动。参照上级标准和要求,执行知识产权工作通报约谈制度。
附件:杨凌示范区贯彻落实《陕西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
(2021-2035年)》实施意见主要任务分工表
附件
杨凌示范区贯彻落实《陕西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2021-2035年)》实施意见主要任务分工表
主要目标 | 重点任务 | 责任部门 | |
一、完善知识产权政策制度 | (一)健全知识产权政策体系 | 1.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战略规划、决策部署,强化对知识产权政策支持。 | 示范区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杨陵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
2. 建立健全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和激励高价值专利创造的政策体系,促进知识产权政策与科技、产业、文化、金融政策等的深度融合,在产业、科技、人才等政策中突出知识产权创造质量、保护效能和运用价值的鲜明导向。 | 示范区发展改革局、科技创新局、工业商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农业局、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
(二)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 | 3.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深化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探索推进知识产权综合管理。 | 党工委组织部,示范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杨陵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 |
4. 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加强示范区、杨陵区两级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完善知识产权工作体系。 | 党工委组织部,示范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杨陵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 ||
二、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 | (三)加大高价值专利培育力度 | 5. 深入推进区校协同创新,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出台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扶持激励政策。 | 示范区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杨凌职业技术学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
6. 围绕示范区重点产业链,以高新技术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重大经济科技项目承担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为重点,支持自主核心专利技术、专利产品研发推广和专利密集型企业培育。加强关键领域自主知识产权创造和储备,提高重点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整体创新能力。 | 示范区科技创新局、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工业商务局,杨陵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 ||
二、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 | (三)加大高价值专利培育力度 | 7. 针对旱区现代农业发展技术需求,在现代种业、土壤改良、农业节水、生物安全、智能农机装备等领域加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培育一批技术领先、市场潜力大、优势明显的高价值专利。 | 示范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杨凌职业技术学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
8. 办好秦创原高价值专利大赛杨凌分赛(杨凌示范区高价值专利大赛),加大奖励激励力度,激发高价值专利创造。 | 示范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负责 | ||
9. 积极筛选符合条件的专利技术,申报中国专利奖、陕西专利奖、陕西科技进步奖等。 | 示范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科技创新局负责 | ||
(四)培育知名商标品牌 | 10. 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组织开展“千企百城”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 | 示范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负责 | |
11. 推进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依托商标品牌指导站面向行业协会、企业提供商标品牌指导和服务。鼓励引导企业通过商标许可实施品牌连锁经营,提升市场占有率和知名度。 | 示范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负责 | ||
12. 加大对驰名商标、地理标志、老字号商标的挖掘和培育力度,积极培育和申报“陕西好商标”。 | 示范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工业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
(五)推进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 | 13. 支持“杨陵葡萄”等地理标志产品实施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鼓励有关市场主体申请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推动地理标志证明(集体)商标持有人制(修)订地理标志产品地方标准。 | 示范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农业局,杨陵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 |
14. 支持“杨陵葡萄”发挥地理标志品牌示范效应,联合专业机构,推动地理标志与特色产业发展、乡村振兴有机融合,开展葡萄采摘节等宣传营销活动,促进农民增收,助推乡村振兴。 | 示范区农业局、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杨陵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 ||
二、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 | (六)加大植物新品种研发 | 15. 构建旱区现代种业科技创新体系,开展生物育种基础理论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抢占现代生物育种技术科技制高点。 | 示范区农业局、科技创新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16. 开展小麦、玉米、油菜、苹果等领域重大育种技术与材料创新、重大品种选育,大力培育高产、优质、抗病虫、抗逆、资源高效、高附加值的重要农产品新品种,实现“藏粮于技”。 | 示范区农业局、科技创新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
17. 建立种业创新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协同创新机制,构建育繁推一体化协同体系。围绕现代分子育种技术创新,筛选50个左右重大科技前沿项目,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 示范区农业局、科技创新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
(七)推动版权产业发展 | 18. 围绕图书出版、影视、音乐、软件等核心版权产业,发掘传统知识文化等资源,激励和规范版权登记,健全创作生产传播工作机制和评价体系,培育更多精品版权。 | 党工委宣传部,示范区文旅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
三、提高知识产权运用效率 | (八)推动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 | 19. 深入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落实《知识产权支持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十条措施》。 | 示范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科技创新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20. 建立健全以产业数据、市场数据、专利数据为基础的专利导航机制,大力推动专利导航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中应用,引导创新资源高效配置。 | 示范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负责 | ||
21. 着力构建集研发、育种、良繁、推广、交易为一体的旱区种业产业发展体系。 | 示范区农业局、科技创新局、种业创新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 ||
22. 重点扶持种业企业开展良繁基地建设,推动更多企业加快良种培育新技术的产业化进程。 | 示范区农业局、科技创新局、种业创新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 ||
23. 继续办好油菜科技大会、小麦玉米品种观摩会、全国性种业展会和国际种业论坛。 | 示范区农业局、科技创新局、种业创新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 ||
三、提高知识产权运用效率 | (九)推进知识产权高效能运用 | 24. 推进企业知识产权规范化管理贯标认证工作,加大力度培育一批知识产权贯标企业。积极筛选知识产权基础好、管理规范、有产业影响力的企业,推荐创建国家(陕西省)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专利密集型企业。 | 示范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负责 |
25. 深化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加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培育。积极开展创新管理知识产权国际标准实施试点,逐步实现对全省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创新管理国际标准实施试点全覆盖。 | 示范区工业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
26. 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充分发挥杨凌示范区信贷风险补偿基金的作用,加大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的支持力度。 | 示范区财政局、金融监管局、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
27. 发挥保险在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等关键环节的支撑保障作用,积极稳妥推动知识产权保险、知识产权证券化等金融产品创新。 | 示范区金融监管局、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
四、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能力 | (十)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 28. 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大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力度。推动知识产权司法审判信息化和智能化建设,探索完善知识产权法庭审理“云模式”。 | 杨陵区人民法院负责 |
29. 深入开展打击刑事犯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等领域违法犯罪。 | 示范区公安局负责 | ||
30. 加强司法保护与行政执法、行政调解等的信息共享,强化与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的有效衔接,探索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 | 杨陵区人民法院,示范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农业局、自然资源局,党工委宣传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 ||
31. 加强知识产权法官、检察官的专业化和职业化培养,建立知识产权保护技术调查官制度,加强技术调查官、法律援助专家队伍建设。 | 示范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杨陵区人民法院、杨陵区人民检察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 ||
四、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能力 | (十一)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 | 32. 开展专利纠纷行政裁决工作,建立完善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处理快速反应机制,推动案件线索快速受理、调查、处置,提高执法效能。 | 示范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负责 |
33. 加强知识产权诚信管理,构建知识产权保护信用评价体系,加大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信息公开力度,将有关知识产权违法违规行为信息纳入企业和个人信用记录,对存在恶意侵权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和个人实施严格限制和联合惩戒。 | 示范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负责 | ||
34. 围绕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要节点、重点群体和重大展会赛事活动,积极开展知识产权执法保护专项行动。发挥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优势,加强知识产权执法与产品质量、消费者权益保护、反不正当竞争、反垄断等执法衔接,提升知识产权执法效能。 | 示范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负责 | ||
35. 强化版权全链条保护,持续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 | 党工委宣传部负责 | ||
36. 完善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体系,建设集农作物种质隔离检疫、种质资源中期保存、科研培训于一身的农作物隔离检疫及种质保护中心,持续开展种业监管执法活动,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等种业领域侵权行为,加快营造种业振兴良好环境。 | 示范区农业局、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
(十二)加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 | 37. 构建司法、行政、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知识产权协同大保护工作格局。完善跨部门、跨区域知识产权案件移送、信息通报、配合调查等机制,联合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 示范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司法局、公安局,杨陵区人民法院、杨陵区人民检察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 |
38. 加强与陕西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联络协作、强化“一圈两区”执法协作。 | 示范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负责 | ||
39. 建立知识产权仲裁、调解、公证、鉴定体系,推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 | 示范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司法局负责 | ||
四、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能力 | (十二)加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 | 40. 完善维权援助工作体系,加强涉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体系建设,设立自贸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开展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维权援助和纠纷应对指导服务,护航外贸企业“出海”。 | 示范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自贸办、工业商务局(贸促会),党工委外事办(示范区国际合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41. 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自律和信息沟通机制。加强社会监督共治,推动高等院校、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 示范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负责 | ||
五、优化知识产权服务 | (十三)增强知识产权服务供给 | 42. 完善服务网络,扩大服务网点,创新服务机制,构建政府引导、多元参与、互联共享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 | 示范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负责 |
43. 制定完善示范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和服务标准。 | 示范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负责 | ||
44. 加强与陕西省知识产权大数据服务平台、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西安)的数据共享对接,探索搭建示范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化、智能化基础设施建设。 | 示范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负责 | ||
45. 充分发挥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的公共服务职能,开展中小企业和初创企业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精准帮扶行动,为市场主体提供高水平、低成本知识产权服务供给。 | 示范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按职责分工负责 | ||
六、营造创新人文社会氛围 | (十四)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 | 46.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人才“十四五”规划》,完善人才培养激励机制,促进高层次人才队伍进一步壮大、结构进一步优化、效能进一步提升。加大高质量知识产权人才引育力度,推进知识产权人才职称评聘,支持有关企事业单位培育更多知识产权师、专利代理师、知识产权律师等专业人才。 | 党工委组织部、宣传部,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47. 支持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等高校加强知识产权学科体系建设,开设知识产权相关专业课程,加强知识产权紧缺人才培养。 |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示范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负责 | ||
48. 推动将知识产权内容纳入示范区、杨陵区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加强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各类企业相关人员知识产权培训。 | 杨凌示范区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党工委宣传部,杨陵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 ||
49. 强化正向典型引领激励,对在知识产权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扬激励。 | 杨凌示范区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
(十五)加大知识产权培训宣传力度 | 50. 利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知识产权宣传周、科技之春等重要节点,广泛宣传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普及知识产权基本常识,提升公众对知识产权的关注度、知晓度。 | 示范区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 |
51. 推进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持续提升青少年知识产权意识。 | 示范区教育局负责 | ||
52. 开展《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陕西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2021-2035年)》专题学习宣传活动。 | 示范区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 ||
53. 加强对重大知识产权成果、典型人物、典型案例、典型企业的宣传,弘扬诚信理念和契约精神。 | 示范区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 ||
七、加强知识产权合作交流 | (十六)开展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合作 | 54. 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交流,不断提升知识产权工作水平和管理能力。 | 示范区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
55. 围绕杨凌农科优势“走出去”,鼓励区内高校、行业协会、商会、社会团体、企业等与境外相关组织开展知识产权领域交流合作,主动介入国际研发分工,参与国际技术标准制定,通过PCT、马德里、海牙等途径加快知识产权海外布局。 | 示范区自贸办、工业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党工委外事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 ||
56. 塑造杨凌商标品牌良好形象,推动地理标志产品入选中外地理标志合作清单,加强杨凌商标品牌和地理标志产品全球推介。 | 示范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党工委外事办,示范区自贸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 ||
(十七)高质量建设上合组织农业基地 | 57. 探索建立上合组织国家多方参与的农业科技交流合作机制,支持上合组织国家优秀农业科研人员进行中短期互访交流,构建上合组织国家科研机构、高校间的长期稳定合作关系。 | 示范区科技创新局,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党工委外事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 |
58. 建设集“产学研用”为一体的农业科技协同创新平台,围绕上合组织国家农业科技合作成果和发展需求,在旱区生态环境修复、农畜良种选育技术等领域推进知识产权合作。 | 示范区科技创新局、农业局、市场监管局,党工委外事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 ||
59. 推动中国杨凌农业高新科技成果博览会与上合组织国家农业展会建立友好展会关系,加强跨境农业展会交流合作。依托中国杨凌农业高新科技成果博览会,开展上合组织国家间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国际交流合作,讲好农业知识产权故事。 | 示范区展览局,党工委外事办,示范区农业局、工业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
八、保障措施 | (十八)加强组织领导 | 60. 加强党对知识产权工作的全面领导,推进形成知识产权工作重大事项党委研究机制,落实知识产权发展属地责任,定期研究知识产权工作,充实和逐步配齐知识产权工作人员。 | 示范区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杨陵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
61. 加强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要求有效落实,重大问题及时向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请示报告。 | 示范区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 ||
62. 各成员单位要将知识产权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根据本实施意见,细化分解责任,制定分工方案和阶段工作计划,抓好贯彻落实。 | 示范区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 ||
(十九)加强投入保障 | 63. 完善财政投入保障体系,加大知识产权资金投入力度,充分发挥政府资金引导作用和杠杆效应,引导各类资源按照实施意见确定的方向高效配置。 | 示范区财政局、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杨陵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 |
64. 通过财税、投融资、保险等相关政策,吸引各类社会资金进入知识产权领域,逐步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高校、科研机构、投融资机构、中介服务组织、其他社会力量等共同参与的多渠道知识产权投入体系。 | 示范区财政局、发展改革局、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农业局、自然资源、科技创新局、教育局、金融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
(二十)强化督查考核 | 65. 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将知识产权保护绩效纳入示范区、杨陵区目标责任考核体系、营商环境评价体系。 | 示范区考核办负责 | |
66. 组织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和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工作执行情况督查检查活动。参照上级标准和要求,执行知识产权工作通报约谈制度。 | 示范区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示范区考核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