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杨凌示范区工委
杨凌示范区管委会
关于印发《杨凌示范区推进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通知

来源:管委会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11-04 15:40

杨陵区委、区政府,党工委和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杨凌示范区推进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杨凌示范区工委

杨凌示范区管委会

 2024年10月29日

杨凌示范区推进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推动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提质升级、由势转能,根据省委、省政府《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陕发〔2024〕4号)总体要求,结合杨凌示范区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企业主体、人才主力、市场主导、政府主推,加快推动秦创原旱区现代农业产业创新聚集区建设,持续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加速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在加强科技创新、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上取得新突破。

到2026年,“三项改革”全面深化,科创生态不断优化,企业创新能力大幅增强,科技创新效能明显提升,国际合作交流水平持续提高,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迈出坚实步伐,杨凌示范区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的带动力和影响力持续加大。全区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10亿元,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突破300家,高新技术企业200家,发明专利拥有量1600件;进一步发挥好示范区各类创新平台支撑引领作用,新增省部级以上创新平台20个,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50项,审定和登记农作物新品种300个;年培训农业科技人员4.6万人次、示范推广面积1.2亿亩,开展国际农业科技培训8000人次。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深化“三项改革”,提升成果转化能力

1. 纵深推进“三项改革”。积极推动驻区高校、科研机构持续深化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探索推广“企业+团队+基地”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模式,推动高校院所科研团队与龙头企业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共同体。构建“政府补、企业转、团队研、农户用”的成果转化运用机制,支持校企联合组建“科学家+工程师”队伍,联合建设科研平台,联合承担科研项目,联合开展科研攻关。建立科技成果“沿途下蛋”机制,推广“实验室+产业化公司”的融合创新和成果应用模式。到2026年,新增携带成果入区的创新创业团队300家以上,新增科技成果转化共同体15个。(示范区共建融合办、科技创新局、秦创原专班各成员单位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 搭建常态化项目路演平台。建立开放共享、“线上+线下”一体化、创投机构广泛合作的路演服务平台,围绕种业、生物医药、农产品加工等重点领域,分类举办产业链专场路演、“三项改革”路演等,打造“需求+成果+产业”联动路演模式,推动项目团队与企业、投融资机构对接,引导优秀创业项目落地转化。扎实开展创新创业特色主题活动,组织中国现代农业创新创业大赛、秦创原高价值专利大赛等品牌赛事及小麦、油菜、玉米等新品种展示观摩活动,促进成果交易对接。每年举办各类成果路演、品牌赛事等特色活动100场次以上。(示范区科技创新局、农业局、创新创业园公司、各产业创新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 畅通科技成果转化链条。梳理盘活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实施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引导高校和科研机构开展专利开放许可。积极推进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优化空间布局,探索校地共建“科技园管委会+二级机构+运行公司”的管理运行模式,有组织地推动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布局建设一批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基地,鼓励企业牵头建设小试中试平台,加快成果中试熟化。推进国家(杨凌)旱区植物品种权交易中心等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新建一批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和技术经纪人队伍,推动技术交易合同总量提升和结构优化。建立重大科技成果和技术需求“两张清单”,打造和开放创新应用场景,推进科技成果与技术需求精准对接。到2026年,技术合同成交额突破10亿元,其中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许可合同占比明显提升。(示范区共建融合办、科技创新局、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大力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

4. 加快产业创新中心建设。制定进一步推进产业创新中心发展的工作方案,明晰产业创新中心功能定位,创新运行机制,促进高效运行,实现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设立产业创新中心专项资金,按照“一中心一策”的原则,支持各产业创新中心聚焦产业发展需求,开展资源统筹、力量组织、要素聚集、研发攻关、成果转化、技术推广、融资孵化、创新服务、科技招商等工作。定期征集筛选行业发展共性关键技术,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和产业化工作。(示范区科技创新局、财政局、各产业创新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5. 打造秦创原旱区现代农业产业创新聚集区。围绕现代种业、农副产品加工、智慧农业等产业发展,构建“一核一心三园多基地”的空间布局,即一核(旱区农业陕西实验室-六个产业创新中心)、一心(秦创原农业板块核心区)、三园(种子产业园、农副产品加工园、智慧农业示范园)、多基地(上合组织农业基地和农业科技示范推广基地),整合全省旱区农业资源,聚集各方高端科技与产业要素,打造“源头创新-产业孵化-产业集群-辐射推广”的旱区现代农业产业集群,把聚集区建设成为旱区农业原始创新策源地、科技成果转化首选地、产业创新引领地、对外合作交流新高地和新质生产力培育主阵地。(示范区科技创新局牵头负责)

6. 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行动。聚焦现代农业产业重大技术需求,建立发展协同机制,形成政府、科研单位、企业共同推动产业发展的新格局,通过有组织的科研,定期征集筛选行业发展所需共性关键技术,凝练技术攻关方向,加快破解一批“卡脖子”技术难题,提高成果和技术持续供给能力。积极组织企业申报“陕西工业精品”,遴选出一批技术领先、性能优良、品质卓越、效益良好的产品,提高核心竞争力。推进重点产业专利导航工程,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提升高价值专利产出效率。到2026年,新增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励50项,审定和登记农作物新品种300个,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20件。(示范区科技创新局、工业商务局、农业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速科技型企业梯队成长,深入实施“登高、升规、晋位、上市”四个工程,促进“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大力培育单项冠军企业、瞪羚企业、科技领军企业和上市科技型企业,推动形成现代种业、生物医药、农产品加工、涉农装备制造等农业高科技产业集群。实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覆盖率提升行动,支持企业牵头组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机构和创新联合体。大力开展科技招商,加强企业与高校院所的协同创新,引领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不断提高核心竞争力。到2026年,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突破300家,高新技术企业数量突破200家,新增“专精特新”企业10家。(示范区科技创新局、工业商务局、投资促进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8. 做优做强平台支撑体系。主动融入西安“双中心”建设,整合国内外各类资源要素,高水平建设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未来农业研究院。围绕实现高水平农业科技自立自强,加快旱区农业陕西实验室建设,布局建设一批共性技术研发平台、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省部级以上创新平台,推动科研机构、科研仪器等开放共享,加强行业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供给。支持国内外知名科技型和农业龙头企业成立研发中心,带动更多农业科技资源、重点项目在杨凌落地。到2026年,新增省部级以上创新平台20个。(示范区共建融合办、发改局、科技创新局、工业商务局、农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9. 推广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杨凌模式。进一步完善“高校院所+产业创新中心+示范推广基地”的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杨凌模式,优化“源头供给--中试熟化--转化推广”的创新体系,放大建设成效,在更高层面集聚创新要素,强化资源统筹和力量组织,提升农业科技领域关键技术协同攻关、系统集成效果。积极争取农业部等共建部委支持,面向全国复制推广经验做法,扩大平台带动力和影响力。(示范区共建融合办、科技创新局、农业局、各产业创新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完善示范推广体系,推动示范推广提质扩面

10. 持续提升核心示范水平。深入实施特色现代农业“1123”工程,开展现代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新模式集成示范。加大数字化、智慧化设施装备推动力度,推进现代设施农业植物工厂、国家数字设施农业创新应用基地等重大项目建设。全面建成1万亩高标准主要农作物良种试验示范基地、1万亩名优特标准化经济林果产业示范基地、2万亩设施蔬菜育种和生产示范基地、3个现代化畜牧养殖示范基地,全面提升杨凌特色现代农业示范水平。(杨陵区政府、示范区农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1. 不断扩大示范推广效能。持续推进良种示范推广“4455”计划提质扩面,提高杨凌良种供给能力。完善示范推广基地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开展全面评估、分类管理,推动示范基地与产业体系及区域经济发展深度融合,年示范推广面积超过1.2亿亩,推广效益超过300亿元。加快推动全国骨干科技特派员(杨凌)培训基地建设,年对外培训各类农业科技人员4.6万人次。继续办好杨凌农高会,全面提升国际化、市场化、专业化和数字化水平。(示范区科技创新局、展览局、种业创新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2. 全面深化农业科技市区合作。完善农业科技市区合作共建共享共推进机制,深入推进示范区与省内10个市区的农业科技合作,加快推动一批农业科技合作项目落地建设,协同开展农业产业共性关键技术攻关和产业化示范,助力全省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广泛聚集省内外科教单位和产业链链主企业,立足各市农业发展基础和特色,聚焦重点领域、集聚优势资源,共建新型特色现代农业综合实验示范区,一市一策提供“菜单式”农业科技服务。(示范区科技创新局、农业局、农科集团、工业园区公司、各产业创新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打造现代农业国际合作中心,加快构建开放型平台

13. 加快推进上合农业基地建设。围绕上合组织国家农业发展需求,常态化开展上合组织现代农业发展圆桌会议等重大交流活动。建强用好上合现代农业发展研究院,实施中外学术及科技联合研究项目,加强与上合组织国家在人才培养、旱作农业技术等方面合作。积极推进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塔什干分校建设,推进中国-中亚旱区农业“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建设,创新科技合作模式,构筑多层次创新合作平台。(示范区上合办、共建融合办、科技创新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4. 深化农业科技交流合作。多渠道、多层次加强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联合国粮农组织等多边和区域国际组织的交流合作,有效对接和利用全球科技创新资源,不断创新科技合作模式。提升中乌、中哈等海外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水平,积极布局新建一批高水平的海外农业园区,打造“海外农业园区+跨境订单农业+国内市场”的国际农业全产业链模式。每年实施面向“一带一路”共建国家援外培训项目和远程技术讲座20期、参训学员8000人次,助推“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示范区上合办、科技创新局、国合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5. 扎实推动自贸区和综保区建设。加快释放自贸区、综保区服务效能和政策红利,持续推动制度创新和管理模式创新,加强各类创新资源集聚和优化配置,全面提升开放平台综合能级。加快培育外贸新动能,推进跨境电商交易平台、农产品大宗贸易平台建设,塑造开放型经济新优势。加快谋划启动综保区二期建设,推动国家(杨凌)农作物种质资源中转隔离基地实质化运营,畅通贸易渠道,推动农产品跨境贸易便利化。(示范区工业商务局、自贸办、国合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持续优化科创环境,加速构建高效创新生态圈

16. 打造高能级科创孵化载体。完善“创业苗圃+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区”的孵化载体体系,培育建设一批“硬科技、强服务、广资源”的高能级科创孵化载体。优化提升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建设水平,打造集创新研发、成果转化、企业孵化、人才培养于一体的环大学科创园区,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市场化进程。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孵化载体建设,支持种子产业园、农产品加工园、富海工业园、电商产业园等载体申报国家级、省级孵化器。到2026年,新增5个孵化载体,新增在孵企业150家以上,毕业企业50家。(示范区共建融合办、科技创新局、工业商务局、工业园区公司、农科集团、创新创业园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7. 完善科技金融支撑体系。围绕种业、农产品加工、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发展,加快设立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等基金。支持各类创投机构入区发展,有序壮大创投基金规模,引导更多创投资本投早投小投科技。健全科技金融风险补偿机制,持续推行“科创贷”,加强知识产权质押、银保合作等服务创新,进一步丰富金融产品,推动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科技创新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为科创企业提供全链条的金融产品和覆盖全周期的金融服务。推进企业上市挂牌行动计划,到2026年,上市后备企业达到15家。(示范区科技创新局、财政局、金融监管局、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8. 加大人才引进培育工作。完善创新人才发展机制,全面实施“后稷人才工程”,支持驻区高校、科研机构大力引进培养战略科学家和国家级领军人才,支持入区企业聘用高层次创新和管理人才。创新产学研协同人才培养模式和人才共享激励机制,积极参与“校招共用”引才用才计划,加速引进创新团队和产业领军人才。聚焦重点产业发展需求,培育一批复合型科技经纪人、“科学家+工程师”人才队伍,催生一批创新创业团队。发挥好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作用,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产业。优化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持续为科研人员减负松绑、放权赋能。(党工委组织部,示范区科技创新局、人社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示范区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工作专班负责组织实施,工作专班办公室(示范区科技创新局)要加强统筹协调、督导落实,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各成员单位要对照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主动作为、积极履责,形成上下联动、整体协同的工作格局,不折不扣抓好落实。强化秦创原建设情况评估,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期完成。(示范区科技创新局、考核办、秦创原专班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要素保障。持续探索更加有利于创新驱动发展的新举措,加强产业、科技、教育、人才、金融等政策的有效衔接,进一步健全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积极争取省级相关部门对示范区秦创原建设的资金、项目、政策支持,发挥示范区财政专项资金作用,做好政策落实。(示范区科技创新局、财政局、秦创原专班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营造创新氛围。深入挖掘和宣传秦创原建设和“三项改革”典型案例,积极宣传各类创新主体和科技工作者的优秀事迹,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工匠精神、企业家精神,营造鼓励创新创业创造创优的良好氛围。(党工委宣传部牵头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