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践行“五大发展”理念,提升巩固省级生态园林城市和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成果,不断改善示范区城市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质量,现就进一步做好2018年省级生态园林城市和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2018年6月底前,建成区内各项指标达到《陕西省生态园林城市标准》和《国家园林城市标准》要求,基本构建起符合城市生态学原理和系统科学的城市生态园林绿化体系,使城市绿地系统分布更均衡、结构更合理、功能更完善、景观更优美,人居生态环境清新舒适,市民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2018年内通过省级生态园林城市验收命名,同时申报国家园林城市,2019年迎接住建部的考核验收。
二、工作任务
依照《陕西省生态园林城市标准》和《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的指标要求,结合示范区实际,在省级专家组的指导下,按照整改、提升、巩固3个层次的要求,对8大类24项、60个考核指标逐一对照、逐一细化、逐一落实。
(一)创建整改任务
结合专家组技术调研意见和实地查看的问题,共涉及5个方面20个问题,具体内容如下:
1. 园林绿化方面
绿地系统不完善,绿地布局不够均衡,服务功能需要进一步完善;园林绿化未彰显地域特色,主干道行道树选择未体现地方特色;公园广场绿化管理不统一,园林绿化管护管理需要进一步加强;立体绿化不明显;生物防治推广方面,缺少安排文件和活动开展资料,现场未见到相关活动开展痕迹;未开展病虫害防治研究。
责任单位:杨陵区政府,示范区城管局、农业(林业)局、城投公司、市政公司
完成时限:2018年6月底前
2. 市政设施方面
污水处理厂污泥收集工作操作不规范,污水处理厂污泥含水率过高;污泥落地堆放,未做防渗防雨处理,存在二次污染隐患;曹新庄垃圾填埋场配置管理不规范、不达标;单位对外开放公厕对外标示不规范、不明显,内部设施不完善;道路垃圾箱排放不规范,存在占用人行道现象;市容市貌管理有待加强,沿街广告、门口牌匾、LED屏管理不规范。
责任单位:示范区环保局、城管局,杨陵区政府
完成时限:2018年6月底前
3. 节能减排方面
供热分户计量未开展,缺少分户计量统计结果;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建设工作。
责任单位:示范区城管局、住建局,杨陵区政府
完成时限:2018年6月底前
4. 生态环境方面
加强水安全保护,包括水资源保护、防洪设施健全、沿河固有水系生态生物保护;空气质量全年优良天数未达标。
责任单位:示范区水务局、住建局、环保局,杨陵区政府
完成时限:2018年6月底前
5. 基础资料方面
进一步规范整理创建资料,人均公园绿地、公园绿地服务半径指标统计数字计算要符合科学性,需要进一步核实、调整;资料收集要全面,有逻辑链条,园林式单位创建缺乏历史资料;古树名木方面要强化资料收集;公园规范化管理需出台正式规范性文件。
责任单位:示范区创建办、城管局、住建局、城投公司、杨陵区政府等相关创建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18年6月底前
(二)创建提升任务
重点在基础设施建设、园林绿化、节点提升上下功夫。
1. 基础设施。完成示范区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建成第二污水处理厂,确保城市建成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完成曹新庄生活垃圾填埋场扩建改造工程,开工建设城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确保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城市管网水检验项目合格率保持100%;实施杨凌大道渭河大桥建设项目和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建成漆水河下川口段防洪工程;继续实施公共交通优先工程,倡导绿色出行;完成医院、图书馆、学校等公共场所的无障碍设施改造建设。
责任单位:杨陵区政府,示范区环保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务局、城投公司、市政公司
完成时限:2018年6月底前
2. 园林绿化。以乡土乔木种植为主,进一步植绿、增绿和护绿,城市扩张和绿地建设同步发展。一是完善城市公园的功能性、景观性、文化性,进一步提升标准化、规范化、常态化管理;做好老城区后稷公园等公园的整体提升,在社区游园、街头游园增设园林小品,进一步提升城市品味;对缺株断档的行道树、绿篱及时进行修剪补植,见缝插绿、拆墙透绿的效果进一步显现,城市道路景观更加优美。二是积极创建园林式小区和单位。新建示范区园林式单位、居住区各20个,“绿墙绿楼”示范点8处,立体绿化实现新突破。对城中村、荒裸地、房前屋后统一植绿护绿,以绿治脏、以绿治乱,从而实现绿色发展与生态文明同步提升。三是实施全域杨凌园林景观一体化建设项目,启动渭河湿地公园二期建设工程和渭河滩地生态绿化景观工程,完成小湋河带状防护绿地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杨陵区政府,示范区城管局、住建局、水务局、农业园区公司
完成时限:2018年6月底前
3. 景观提升。实施杨凌大道绿化工程、水运东路绿化带提升改造工程,建设西宝高速杨凌西出口景观小品。在城市主要节点建设一批绿植雕塑景观小品,在有条件的城区地段增加街旁公园、绿道等工程,为城市增绿添绿拓展区域,开展立体绿化试点工作。完成渭恵渠、高干渠城区段综合治理项目,做好示范区水系联通水生态修复工程,建成古邰国遗址公园。
责任单位:杨陵区政府,示范区城管局、文物局、水务局、城投公司
完成时限:2018年6月底前
(三)创建巩固任务
重点抓好8大类24项、60个考核指标的巩固落实。
1. 巩固创建成果。继续对照任务分解表的要求,逐一对照、逐条完善,巩固提升。2017年凡是承担迎检点的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查漏补缺,整改提升,确保迎检点各项指标符合要求。
责任单位:示范区创建办
配合单位:各创建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18年6月底前
2. 申报国家园林城市。继续做好对照自查,完善专题片拍摄,编制申报文本、创建技术报告,完成城市遥感基础资料,做好国家园林城市申报前的各项筹备工作。
责任单位:示范区创建办
配合单位:各创建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18年6月底前
3. 营造创建氛围。要进一步通过全过程、多角度、深层次的宣传报道,不断加大创建工作宣传力度,全面形成人人关心创建、人人支持创建、人人参与创建的浓厚社会氛围。
责任单位:示范区党工委宣传部
配合单位:杨凌时讯、杨凌电视台、示范区公众信息网等驻区媒体
完成时限:2018年3月份集中开展一次大规模宣传;8月份集中开展一次大规模宣传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安排部署(2018年3月底前)。各部门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尽快制定各自的创建任务进度计划和实施方案。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迅速掀起创建高潮。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推动落实(2018年4月1日至2018年6月底)。对照省级生态园林城市和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各责任单位按照分工组织实施,承担整改、提升、巩固任务的部门和单位,必须按照节点要求按时完成,保证创建工作大不漏项,小不漏点,限期达标;高质量编制各类创建资料。
第三阶段:整改提高,迎省验收(2018年7月1日至12月底)。迎接省住建厅对示范区创建省级生态园林城市工作的验收;通过省级生态园林城市验收后,向住建部申报国家园林城市验收。
第四阶段:巩固提升,迎国家验收(2019年1月至12月底)。继续完善资料,巩固提升,做好住建部验收国家园林城市各项准备、迎验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创建省级生态园林城市和国家园林城市是示范区2018年的一项重点工作,也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各部门、各单位要落实“一把手”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亲自上手,统一领导,安排专人,专项负责,确保创建任务不搁浅、不推诿,逐条逐项,逐一落地。
(二)细化责任,明确任务。各创建成员单位要按照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研究制订创建工作计划,分解细化创建任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以块为主、条块结合、上下配合、多方联动、分工负责”,实行目标责任制,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各部门须在3月22日前将本部门的年度实施方案经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并签字盖章后报送至示范区园林城市创建办。
(三)加大投入,落实资金。财政部门要按照生态园林城市标准安排年度绿化专项经费,重点向城市绿化倾斜。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用于城市绿化建设,城市各类建设项目要将绿化费纳入投资预算,按规定建设绿地。
(四)加强督办,严格考核。建立健全考评机制,将创建工作纳入示范区的专项考核。示范区园林城市创建办要会同督查室、考核办对创建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逐一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对工作不力、成效不大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推诿扯皮、贻误创建工作造成重大影响的,要严格问责,严厉追责。
附件:杨凌示范区创建省级生态园林城市和国家园林城市目标任务分解表
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8年3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杨凌示范区创建省级生态园林城市和国家园林城市目标任务分解表
类型 | 序号 | 指标项 | 考 核 内 容 | 具体要求 | 工作进度 | 完善事项 | 考评方式 | 考评范围 | 责任部门 | 配合部门 | 完成 时限 |
1. 综合管理 | 1 | 组织领导 | ①政府高度重视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制订并实施创建工作总体方案和年度建设任务计划,创建省级园林城市一年以上; | 2017年成立了领导机构,组建了创建办,印发了创园工作实施方案和任务分解表;创建工作列入示范区2017年度专项工作考核。 | 继续加大创建工作力度,强化督导落实,力争省级命名,国家申报。 | 核查上报资料一项不满足,-1分 | 示范区创建办 | 各相关部门 | 2018年 3月底前 | ||
2 | 园林绿化管理机构 | ①有职能健全的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和专业管理机构; ③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数名。 | 有管理机构,并有效行使职能。 | 成立了示范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市政园林公司承担城市园林绿化、清扫保洁等一系列城市管护工作,成立了城市管理执法支队,主要负责城区城管执法工作。 | 继续完善专业技术人员文档资料。 | 核查上报资料一项不满足,-1分 | 城市管 理机构 | 示范区城管局 | 杨陵区政府 示范区人社局(编办) 示范区城投公司 (市政公司) | 2018年 3月底前 | |
3 | 园林绿化建设维护专项资金 | ①财政预算中专列城市园林绿化维护资金,有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经费定额标准并落实到位,保障园林绿化日常维修养护及相关工作经费; ③近两年(含申报年)城市园林绿化建设资金得到保障,并逐年增加。 | 保障绿化维护、养护费用资金投入。 | 城市园林绿化管护建设资金逐年增加,每年投入园林绿化专项资金,管护费绿地4元/㎡,行道树20元/株.年,保证各类绿地正常维护。 | 继续加大绿化资金投入力度,“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维护资金”要专项列出。 | 核查上报资料一项不满足,-1分 | 城市维护资金 | 示范区财政局 | 杨陵区政府 示范区城管局 | 2018年 5月底前 | |
1. 综合管理 | 4 | 园林绿化科研应用 | ①具有园林绿化研究、成果推广和科普宣传为主要工作内容的研究机构生产基地,并具有与城市(区)规模、经济实力及发展需求相匹配的技术队伍,规章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资金保障到位; ②近两年(含申报年)有关园林科研项目在实际应用中得到有效推广,经常组织园林绿化技术学习交流活动。 ③开展市花、市树研究及推广应用。 | 示范区市政公司拥有集园林科研成果推广、科普宣传、游憩观赏和绿化服务为一体的二级市政专项资质,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风景园艺学院长期共建合作。近两年来先后引进七叶树、藤本月季、海棠、樱花、金叶榆等20多个品种类别。《民营资本参与本地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若干探讨》、《七叶树反季节种植应注意几点事项》在省内推广交流。杨凌示范区市花、市树候选方案已对公众公布,并充分征求各方意见后,已报示范区规委会审定,市花为白玉兰,市树为七叶树。 | 1. 进一步明确具有以城市园林绿化研究、成果推广和科普宣传为主要工作内容的独立或合作模式的科研机构和生产基地,建立具有与城市(区)规模、经济实力及发展需求相匹配的技术队伍,规章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资金保证到位; 2. 继续在园林绿化实践中推广科研成果; 3. 继续开展园林绿化技术学习交流活动; 4.加大市花、市树推广应用范围。 | 核查上报资料一项不满足,-1分 | 城市科研机构或科研项目 | 示范区城管局 | 示范区农业 (林业)局 示范区城投公司 (市政公司)
| 2018年 6月底前 | |
5 | 城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编制 | ①城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按照国家相关要求编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经政府批准实施,与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相协调,实施情况良好; ②《城市总体规划》审批后一年内完成《城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编制(修订)工作。 |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期限低于评价期,视为不满足本项评价。 | 2009年编制《杨凌示范区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10-2020年》,纳入城市总体规划;2017年完成《杨凌示范区(2017-2030)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修编》,2017年11月批准实施。 | 继续完善绿地系统专项规划相关实施文件。
| 核查资料 ①为否决项 ②不满足,-1分 | 城市规划 | 示范区住建局 | 示范区城管局 | 2018年 6月底前 | |
1. 综合管理 | 6 | 绿线管理 | 严格实施城市绿线管理制度,按照《城市绿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2号)要求划定绿线,并在两种以上的公开媒体上向社会公布;在主要绿地醒目位置设立绿线公示牌或绿线界碑,向社会公布四至边界,严禁侵占。 | 划定城市绿线,符合《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相关条款要求。 | 2017年制定了《杨凌示范区城市绿线管理实施细则》并发布实施。2017年在示范区绿地系统规划中划定34处公园绿线,56处防护绿线。在管委会公众信息网、示范区住建局网站、树木园公园现场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 进一步明确绿线界碑或绿线公示牌,要配置到位,向社会公布四至边界,严禁侵占。做好现场检查点各项筹备工作。 | 查阅资料并实地核查(否决项) | 城市 建成区 | 示范区住建局 | 示范区城管局 示范区宣传部 杨陵区政府 | 2018年 7月底前 |
7 | 园林绿化制度建设 | ①依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和《陕西省城镇绿化条例》出台政府法规或规范性文件; ②制定城市绿线管理、生态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古树名木保护、树木移植、绿地占用审批、园林绿化工程管理、养护管理等制度,制定新建、改建工程项目配套绿地实施监督管理制度,控制大树移栽、义务植树等各项管理制度完善。 | 制定城市园林绿化各项制度,比较重要而又无法准确量化的内容,通过评价制度建设进行控制。 | 印发了《杨凌示范区城市绿线管理办法》、《杨凌示范区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验收规范》、《杨凌示范区城市行道树栽植技术规程》等13个专项制度和市政管理法律法规汇编一部,落实相应工作措施。 | 以管委会名义出台绿化管理,生物多样性保护、古树名木保护、树木移植、控制大树移栽管理制度。 | 核查资料一项不满足,-1分 | 城市管理制度 | 示范区住建局 | 示范区农业 (林业)局 示范区城管局 示范区环保局 | 2018年 6月底前 | |
1. 综合管理 | 8 | 园林绿化管理信息技术应用 | ①已建立城市园林绿化信息数据库、信息发布与社会服务信息共享平台; ②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实施动态监管; ③可供市民查询,保障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 | 建立园林绿化信息库和信息发布、信息共享平台,开通便民热线,包含城管12319,公众参与城市管理渠道得以保证。 | 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未实现动态监管;继续完善现场检查点各项筹备工作。 | 核查资料并实地考核一项不满足,-1分 | 城市管理信息技术 | 示范区城管局 |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杨凌职业技术学院 杨陵区政府 示范区科技信息中心 | 2018年 6月底前 | |
9 | 公众对园林绿化的满意率(%) | ≥80% | 满意率评价采用抽查不少于城市人口的千分之一的公众调查。 | 2017年公众对城市园林绿化的满意度为91.36%。 | 继续开展2018年公众满意度调查。 | 专家组实地抽查不达标,-1分 | 城市公众 满意度调查 | 示范区创建办 | 示范区城管局 | 2018年 7月底前 | |
2. 绿地建设 | 10 |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 ≥36% | 2017年,绿化覆盖率为40%。 | 开展2018年绿化数据普查,计算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继续完善现场点筹备工作。 | 查阅资料并实地核查每减少1%,-1分(否决项) | 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用于绿化的土地;建设用地之外,对城市生态、景观和居民休闲生活有积极作用的区域 | 示范区城管局 | 杨陵区政府 | 2018年 7月底前 | |
11 | 建成区绿地率(%) | ≥31% | 可计算建成区外的其他绿地,但不应超过建设用地内城市绿地总面积的20%。 | 2017年,绿地率为35.11%。 | 开展2018年绿化数据普查,计算建成区绿地率。 | 核查统计资料(否决项) | 示范区城管局 |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杨凌职业技术学院 杨陵区政府 | 2018年 7月底前 | ||
2. 绿地 建设 | 12 | 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 ≥9平方米 | 2017年,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为14.75平方米/人。 | 开展2018年绿化数据普查,计算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 核查统计资料(否决项) | 城市 建成区 | 示范区城管局 |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杨凌职业技术学院 杨陵区政府 | 2018年 7月底前 | |
13 | 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中乔、灌木所占比率(%) | ≥70% | 本项评价旨在控制园林绿化中单纯草坪的种植比例。 | 2017年,绿化覆盖面积中乔、灌木所占比率为70%。 | 开展2018年绿化数据普查,计算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中乔、灌木所占比率。 | 核查统计资料不满足,-1分 | 城市 建成区 | 示范区城管局 |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杨凌职业技术学院 杨陵区政府 | 2018年 7月底前 | |
14 | 城市各城区 绿地率最低值 | ≥25% | 示范区目前仅设1个行政区杨陵区,2017年建成区绿地率35.11%。 | 开展2018年绿化数据普查,计算城区绿地率最低值。 | 核查统计资料不满足,-1分 | 城市 建成区 | 示范区城管局 | 杨陵区政府 | 2018年 7月底前 | ||
15 | 城市各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最低值 | ≥5平方米/人 | 示范区目前仅设1个行政区杨陵区,2017年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4.75㎡/人。 | 开展2018年绿化数据普查,计算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最低值。做好现场点筹备工作。 | 查阅资料并实地核查(否决项) | 城市 建成区 | 示范区城管局 | 杨陵区政府 | 2018年 7月底前 | ||
16 | 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 | ≥80%。5000㎡(含)以上公园绿地按500m服务半径考核,2000(含)-5000㎡的公园绿地按300m服务半径考核;历史文化街区采用1000㎡(含)以上的公园绿地按照300m服务半径考核。 | 2017年,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为80.63%。 | 开展2018年绿化数据普查,计算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做好现场点筹备工作。 | 查阅资料并实地核查(否决项) | 城市 建成区 | 示范区城管局 | 杨陵区政府 | 2018年 7月底前 | ||
2. 绿地 建设 | 17 | 公园建设 | ①万人拥有综合公园指数≥0.06; ②地级市至少有一个面积40公顷以上的植物园,并且符合相关制度与标准规范要求。 | 综合公园①专指公园,而非指所有公园绿地,管理界限明确,并在园内设有管理机构;②指综合性,强调设施的完备;③面积必须大于10公顷。 | 2017年,万人拥有综合公园指数为0.38。 | 开展2018年绿化数据普查,计算万人拥有综合公园指数。继续完善西农大博览园迎检点的各项筹备工作。 | 核查资料并实地考核不满足,-1分 | 城市 建成区 | 示范区城管局 | 杨陵区政府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示范区城投公司 (市政公司) | |
18 | 道路绿化普及率(%) | ≥95%,考核城市道路红线宽度大于12米(含)的城市道路(支路),历史文化街区道路可不考核。 | 对道路绿化绿量进行考察,重点考核红线宽度大于12米的道路行道树种植。 | 2017年,道路绿化普及率为100%。 | 开展2018年绿化数据普查,计算道路绿化普及率。做好现场点筹备工作。 | 核查资料并实地考核每减少5%,-1分 | 城市 建成区 | 示范区城管局 | 杨陵区政府 | 2018年 7月底前 | |
19 | 道路绿地达标率(%) | ≥80%(考核范围同道路绿化普及率) | 园林景观路绿地率不小于40%,红线宽度大于50米的道路绿地率不小于30%,红线宽度在40-50米的道路绿地率不小于25%,红线宽度小于40米的道路绿地率不小于20%。道路红线宽度小于12米的城市道路(支路)可不在评价范围内。 | 2017年,道路绿地达标率为90.32%。 | 开展2018年绿化数据普查,计算道路绿地达标率。做好现场点筹备工作。 | 核查资料并实地考核每减少5%,-1分 | 城市 建成区 | 示范区城管局 | 杨陵区政府 | 2018年 7月底前 | |
2. 绿地 建设 | 20 | 园林式居住区(单位)比率(%) | ≥50% | 主要考核2005年后建设、改建的居住区和有庭院单位 | 2017年,共命名园林式单位114家,比率为51.3%。 2017年,共命名园林式小区29家,比率为50%。 | 开展2018年园林式居住区(单位)评比活动,继续完善现场检查点各项筹备工作。 | 核查资料并实地考核每减少5%,-1分 | 城市 建成区 | 示范区城管局 | 杨陵区政府 示范区城投公司 (市政公司) | 2018年 7月底前 |
21 | 新建、改建居住区绿地达标率(%) | ≥95%(2002年〈含〉以后新建、改建居住区) | 2002年(含)以后新建、改建居住区,新区建设不低于30%,旧区改建不低于25%。 | 2017年,新建、改建居住区绿地达标率为92.33%。 | 开展2018年绿化数据普查,计算新建、改建居住区绿地达标率。继续完善现场检查点各项筹备工作。 | 核查资料并实地考核每减少10%,-1分 | 城市 建成区 | 示范区住建局 | 杨陵区政府 示范区城管局 | 2018年 7月底前 | |
22 | 防护绿地实施率(%) | ≥80% | 主要考核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中防护绿地的实施情况。 | 2017年,防护绿地实施率为88.87%。 | 开展2018年绿化数据普查,计算防护绿地实施率。继续完善现场检查点各项筹备工作。 | 核查资料并实地考核每减少5%,-1分 | 城市 建成区 | 示范区住建局 | 杨陵区政府 示范区城管局 | 2018年 7月底前 | |
3. 建设管控 | 23 | 绿地系统规划执行和建设管理 | ①绿地系统规划得到有效执行,遵循节约型、生态型、功能完善型园林绿化理念,均衡绿地布局,各项建设工程符合国家和地方绿地建设指标,城市出入口绿化景观形成,鼓励见缝插绿、破硬建绿、拆违还绿和拆墙透绿;②绿化建设成果得到有效保护,规划绿地性质无改变; ③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参与公园、广场绿地和大型道路绿地建设项目设计和项目竣工验收;重点绿地建设项目严格执行招投标、监理、竣工验收和审计规定。 | 修编的《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启动实施,节约型、生态型理念不断深入,绿地格局日趋均衡。城市出入口景观形成,移动花箱、雕塑等节点提升工程靓丽多彩,拆墙透绿、见缝插绿随处可见,绿化成果保存较好,绿地性质无改变。市政部门全程参与公园绿地建设项目的设计、建设和验收,工程质量严格规范,绿化效果层次显现。 | 进一步完善职能部门管理相关实施文件。 | 核查资料并实地考核一项不满足,-1分 | 城市 建成区 | 示范区住建局 | 杨陵区政府 示范区城管局 | 2018年 7月底前 | |
3. 建设管控 | 24 | 园林绿化综合评价 | 园林绿化综合评价值≥8。主要评价城市绿地格局对城市环境的影响,城市园林绿化对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程度、对城市风貌形成的作用以及在城市功能性质定位中的地位和作用。 | ①城市绿地格局对城市环境的影响; ②园林绿化对城市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程度; ③城市园林绿化对于城市风貌形成的作用; ④在城市功能性质定位中的地位和作用。 | 城市绿地格局分布合理,与水资源、土地资源协调发展,绿地功能得到充分发挥,有效保护了城市风貌。2017年11月示范区组织园林、住建、环保、林业等方面专家,对城市园林绿化现状进行了自评汇总,评价值超过省标。 | 进一步加大城市园林绿化自评频次,不断进行自我提升和自我转变。 | 专家组实地评价打分,不满足-2分 | 城市 建成区 | 示范区城管局 | 杨陵区政府 | 2018年 8月底前 |
25 | 公园、广场规范化管理 | ①公园绿化用地占总面积70%以上,绿地广场绿化用地占总面积的50%以上,设计符合《公园设计规范》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②公园管理符合公园管理有关规定,园林绿化、园容卫生、设施小品、经营服务、安全管理等管理规范有序,环境优美; ③公园配套服务设施经营管理符合《城市公园配套服务项目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等要求,保障公园的公益属性; ④对国家重点公园、历史名园等城市重要公园实行永久性保护; ⑤公园全部免费开放; ⑥编制近两年(含申报年)城市公园建设计划,并严格实施。 | 2017年示范区市政局印发了《杨凌示范区公园、广场管理规定》,园林绿化、园容卫生、设施小品、经营服务、安全管理符合规定要求,日常管理规范有序,园内环境整洁优美,五所综合公园全部对外开放。经示范区市政局2016年度考核评定,五所公园全部符合规定要求,公园规范化管理实现全覆盖。 | 一是以管委会名义出台公园广场管理暂行规定,明确综合公园全部免费开放的规定和要求。 二是不断加强公园广场内部管理,提升管理水平和层次。 三是继续加大现场检查点完善和提升。 四是编制近两年城市公园建设计划。 | 查阅资料并实地核查一项不满足,-1分 | 城市 建成区 | 示范区城管局 | 杨陵区政府 | 2018年 6月底前 | ||
3. 建设管控 | 26 | 公园绿地应急避险功能完善建设 | ①在全面摸底评估的基础上,编制《城市绿地系统防灾避险规划》或在《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中有专章; ②承担防灾避险功能的公园绿地中水、电、通讯、标识等设施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管理维护规范。 | 强调规划应急避险绿地的实施,而不是要求应急避险绿地越多越好。 | 示范区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中确定9处公园绿地作为应急避险场所,各类设施配置应有尽有,现有6处公园绿地已完成6处防灾避险绿地建设,应急避难场所实施率达到70 %。 | 进一步做好现场检查点各项筹备工作。 | 查阅资料并实地核查一项不满足,-1分 | 城市 建成区 | 示范区住建局 (人防办) | 杨陵区政府 | 2018年 7月底前 |
27 | 城市绿道规划建设 | ①编制城市绿道建设规划,以绿道串联城乡绿色资源,与公交、步行及自行车交通系统相衔接,为市民提供亲近自然、游憩健身、绿色出行的场所和途径; ②绿道建设符合《绿道规划设计导则》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③绿道及配套设施维护管理良好。 | 修编的《绿地系统规划》突出了城乡一体大环境绿化,通过园林杨凌、千里绿廊、大地园林、义务植树、渭河景观提升等一系列植绿种绿活动,不断提升大环境扩绿工程,各相关部门相互配合,积极推动,市政部门参与绿道的规划、设计和建设,日常管护精细到位,整体效果十分突显。 | 继续加大城市绿道建设的规模和层次,进一步做好现场检查点各项筹备工作。 | 查阅资料并实地核查一项不满足,-1分 | 城市 建成区 | 示范区住建局 | 示范区城管局 | 2018年 6月底前 | ||
28 | 古树名木保护及后备资源保护 | ①严禁移植古树名木,古树名木必须挂牌,保护率100%,保护措施科学、规范,责任明确; ②完成树龄50-100年古树名木后备资源普查、建档,并确定保护单位或保护人。 | 包括古树名木的建档和存活两项内容。纳入建档并存活统计的古树名木应符合《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建城〔2000〕192号)的规定。 | 严格贯彻执行《陕西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对所有古树名木统一建档编卡,对后备资源进行摸底统计,依法保护市区61棵古树名木,保护措施到位,保护经费充裕,保护效果良好,古树名木保护率为100%。 | 继续完善古树名木保护的基础文档,加大专项维护经费的支出,出台日常管理规范性文件,继续做好现场检查点各项筹备工作。 | 查阅资料并实地考核不满足,-1分 | ①考核范围为城市规划区 ②考核范围为城市 建成区 | 示范区农业(林业)局 | 杨陵区政府 | 2018年 5月底前 | |
3. 建设管控 | 29 | 节约型园林绿地建设 | ①园林绿化建设以植物造景为主,以栽植自然树形苗木为主,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大树移植、大广场、喷泉、水景、人工大水面、大草坪、大色块、雕塑、灯具造景、过度亮化等; ②合理选择应用乡土、适生植物,优先使用本地苗圃培育的种苗,严格控制反季节种植、随意更换行道树树种等; ③因地制宜推广海绵型公园、绿地建设。 | 在城市绿化建设中,将节约理念贯穿于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全过程,公园道路绿地大力推广节水、节地、节材、节约资金等绿化措施,通过微喷浇灌、透水砖铺装、雨洪利用、落叶堆肥等形式,积极推广节约型建设理念,城市公园、道路绿地、园林苗圃均满足节约型绿地技术指标,节约型绿地建设率达到100%。 | 继续加大节约型园林绿地建设工作力度,继续完善现场检查点各项筹备工作。 | 查阅资料并实地核查①②一项不满足-1分(加分项) | 城市 建成区 | 示范区城管局 | 杨陵区政府 示范区住建局 | 2018年 6月底前 | |
30 | 立体绿化推广 | 因地制宜制定立体绿化推广的鼓励政策、技术措施和实施方案,立体绿化面积逐年增加且实施效果明显。 | ①有没有鼓励政策、技术措施和实施办法; ②实施后的效果如何。 | 充分利用建筑墙面、透视围墙、屋顶、棚架等空间,持续开展和推广立体绿化,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立体绿化推广相关事项的通知》,出台了技术标准和鼓励政策,每年春秋绿化任务中下达绿化任务,将立体绿化完成情况纳入园林式单位评选考核内容之一,2017年立体绿化总量为3000平方米。 | 继续加大立体绿化推广力度,做好立体绿化示范点。继续完善现场检查点各项筹备工作。 | 查阅资料并实地考核不满足,-1分 | 城市 建成区 | 示范区城管局 | 杨陵区政府 | 2018年 7月底前 | |
3. 建设管控 | 31 | 城市历史风貌保护 | ①已划定城市紫线,城市历史风貌保护规划实施效果良好; | ①编制完成相应的保护规划,历史文化名城应完成《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非历史文化名城可依据城市总体规划中的专题或风貌保护的专项规划; ②对保护规划的执行情况。 | 在城市历史风貌规划、建设、管控中,严格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划定城市紫线,保护西农大三号教学楼等一批古老建筑,让城市发展印迹得到保留。 | 继续完善城市历史风貌各项基础资料。 | 一项不满足,-1分 | 城市 建成区 | 示范区住建局 | 杨陵区政府 示范区教育局 | 2018年 6月底前 |
32 | 风景名胜区、文化与自然遗产保护与管理 | ①依法设立风景名胜区、世界遗产的管理机构,管理职能到位,能够有效行使保护、利用和统一管理职责; ②具有经批准的《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等规划,严格履行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审批等手续; ③规划区内国家级、省级风景名胜区和文化或自然遗产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保护管理。 | 尚未设风景名胜区,目前仅有3处旅游名胜景点,分别是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博览园,国家4A级旅游景区,占地面积200多亩,是一个集教学、科研、科普于一体的教学基地;杨凌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创新园,国家4A级旅游景区,占地1300亩,是休闲旅游和农业科普的示范基地;杨凌新天地农业科技示范园,国家3A级旅游景区。分别设立独立的组织机构,严格执行各项法规政策,景区内无私人会所、餐饮、茶楼等服务设施。 | 一是教育局进一步加强旅游景点的日常管理,建立基础资料,出台《杨凌示范区旅游景点管理暂行办法》。 二是住建部门要创建一处省级风景名胜区。 三是水务局要将渭河湿地公园申报省级水利风景名胜区。 四是继续完善风景名胜区、文化与自然遗产保护与管理相关的基础资料。 | 一项不满足,-1分 | 城市 规划区 | 示范区教育局 | 杨陵区政府 示范区住建局 示范区水务局 | 2018年 5月底前 | ||
3. 建设管控 | 33 | 海绵城市规划建设 | 因地制宜、科学合理编制海绵城市规划,并依法依规批复实施,建成区内有一定片区(独立汇水区)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 印发了《杨凌示范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的通知》,明确了规划目标、范围和期限,设置了海绵城市空间布局,编制了海绵城市总体规划,实施了渭河湿地公园、后稷湖公园、城南路、杨凌大道等一批建设工程,海绵城市建设理念正在深入推进。 | 继续加大海绵城市建设力度,继续做好现场检查点各项筹备工作。 | 查阅资料并实地核查不满足,-1分(加分项) | 城市 建成区 | 示范区住建局 | 杨陵区政府 示范区城管局 | 2018年 7月底前 | |
34 | 生物防治推广率(%) | ≥30%(生物防治技术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 在目前国家和行业没有统一的标准和技术规范的前提下,可以按照地方的技术规程执行。 | 2017年,城市公园、道路绿地生物防治推广率为40 %。 | 进一步扩大生物防治的形式和类别,以管委会名义出台生物防治实施意见,生物防治推广率要达到规定标准。 | 不满足,-1分 | 城市 建成区 | 示范区农业(林业)局 | 示范区城管局 | 2018年 6月底前 | |
4. 生态环境 | 35 | 城市生态空间保护 | ①城市原有山、塬、沟、谷、江、河、湖等自然地形地貌格局得到较好保护,显山露水,确保其原貌性、完整性和功能完好性; ②完成城市生态评估,制定生态修复总体方案,建立生态修复项目库。 | 山体水系及周边自然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实施了千里绿廊,西宝高速,高铁绿化工程,城市出入口、重要节点景观提升不断深入,制定了城市生态修复总体方案,建立了生态修复项目库,城市生态空间保护总体良好。 | 继续完善城市生态空间保护相关基础资料,继续做好现场检查点各项筹备工作。 | 查阅资料并实地核查一项不满足,-1分 | 城市 规划区 | 示范区国土局 | 杨陵区政府 示范区住建局 示范区水务局 | 2018年 6月底前 | |
4. 生态环境 | 36 | 生态网格体系建设 | ①结合绿线、水体保护线、历史文化保护线和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统筹城乡生态空间; ②合理布局绿楔、绿环、绿道、绿廊等,将城市绿地系统与城市外围山水林田湖等自然生态要素有机连接,将自然要素引入城市、社区; ③城市周边荒山(坡、塬、沟)裸地、河渠沿岸、公路铁路两侧绿化统一规划、统一指导建设、统一监督管理,林业、水利、交通等有关部门按规划和规范完成所辖区域绿化且管理到位。 | 修编了《示范区绿地系统规划》,明确了绿线、蓝线、紫线和红线保护范围,划定了城乡生态空间,实施了东环线、小湋河、河堤路、杨凌大道绿化景观工程,体现了人与自然的美妙结合。 | 继续加大生态网格体系建设力度,继续做好现场检查点各项筹备工作。 | 查阅资料并实地核查一项不满足,-1分 | 城市 规划区 | 示范区国土局 | 杨陵区政府 示范区住建局 示范区农业 (林业)局 示范区水务局 示范区城管局 | 2018年 6月底前 | |
37 | 生物多样性保护 | ①已完成不小于市域范围的生物物种资源普查; ③本地木本植物指数≥0.8%。 | ①进行城市生物资源的本地调查;②编制《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和实施措施;③强调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实施效果。重点考核鸟类、鱼类和植物种类的数量在5年或5年以上的周期内不小于基准年统计的数量。 | 对市域范围内生物物种资源进行普查,编制了《示范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实施方案》,建立了生物多样性保护台账,出台了本地林木种苗优先使用优惠政策,木本植物指数超过0.9%。 | 继续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基础资料,继续做好现场检查点各项筹备工作。 | 查阅资料并实地核查一项不满足,-1分 | 城市 建成区 | 示范区农业(林业)局 | 杨陵区政府 示范区水务局 | 2018年 5月底前 | |
4. 生态环境 | 38 | 湿地资源保护 | ①已完成城市规划区内的湿地资源普查; | ①以城市规划区内完成湿地资源统计的年份为基准年;②评价期当年的湿地资源面积不低于基准年的湿地资源面积;③湿地资源面积为城市蓝线内的湿地面积;④没有划定蓝线或没有进行湿地资源统计的视为不满足指标。 | 完成了城市规划区内的湿地资源普查,制定了《示范区湿地资源保护建设实施意见》,依法对城市规划区内3处湿地进行全方位保护。 | 继续加大湿地资源保护工作力度,继续做好现场检查点各项筹备工作。 | 核查资料并实地考核(加分项) | 城市 规划区 | 示范区农业(林业)局 | 杨陵区政府 示范区水务局 | 2018年 5月底前 |
39 | 山体生态修复 | ①完成对城市山、塬、沟、谷等现状摸底与生态评估; ②城市生态敏感区无改变自然地形地貌、开山采石、取土等现象,被破坏且不能自我恢复的山、塬、沟、谷等,恢复自然形态和植被。 | 完成了城市山体、沟、塬的摸底排查和生态评估,严禁私自采石取土,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消除群众疑虑,合理安置一批搬迁户,集中开展在已征土地内非法占用的专项执法,有效保护原有的生态风貌。 | 继续加大山体生态修复工作力度,继续完善相关基础资料,继续做好现场检查点各项筹备工作。 | 查阅资料并实地核查一项不满足,-1分(加分项) | 城市 规划区 | 示范区国土局 | 杨陵区政府 示范区农业 (林业)局 示范区环保局 | 2018年 5月底前 | ||
4. 生态环境 | 40 | 废弃地生态修复 | ①在科学调查分析基础上,因地制宜恢复废弃地植被群落,重建生态系统,废弃地生态修复已见成效; ②城市内边角地、荒裸地等空地全部绿化。 | 在摸底排查的基础上,对辖区废弃地进行专项整治,通过复耕处理、净土回填、植被绿化等形式,重建生态系统,城市边角地、荒裸地绿化实现全覆盖。 | 继续加大废弃地生态修复工作力度,继续完善相关基础资料,继续做好现场检查点各项筹备工作。 | 查阅资料并实地核查一项不满足,-1分(加分项) | 城市 规划区 | 示范区国土局 | 杨陵区政府 示范区农业 (林业)局 | 2018年 6月底前 | |
41 | 城市水体修复 | ①开展以控源截污为基础的城市水体修复,保护水体生态环境,恢复水生态系统功能,拓展亲水空间; ②城市水体保护良好,无填埋水体、破坏河湖岸线及违法取沙等情况;水体岸线自然化率≥80%; ③地表水Ⅳ类及以上水体比率≥50%; ④建成区内消除黑臭水体。 | 印发了《示范区水体修复实施方案》,恢复了水生态系统功能,拓展了小湋河、渭河的亲水空间,保护了水体岸线自然化率,四类以上地表水,水体比率≥50%,建成区内无黑臭水体。 | 继续加大城市水体修复工作力度,继续完善相关基础资料,继续做好现场检查点各项筹备工作。 | 查阅资料并实地核查一项不满足,-1分 | ①②③考核范围为城市规划区 ④考核范围为城市建成区 | 示范区水务局 | 杨陵区政府 示范区环保局 | 2018年 7月底前 | ||
42 | 空气质量全年优良天数 | 大于等于292天 | 依据省环保厅下达各市(区)年度大气环境质量考核指标为考核标准。 | 2017年杨凌示范区空气质量全年优良天数227天。 | 继续提高空气质量全年优良天数,继续完善相关基础资料。 | 查阅环境质量公报或监测点数据不满足,-1分 | 城市 建成区 | 示范区环保局 | 杨陵区政府 | 2018年 8月底前 | |
43 | 城市热岛效应强度 | ≤3.0℃ | 采用城市建成区与建成区周边(郊区、农村)6月-8月的气温平均值的差值进行评价。 | 2017年,杨凌示范区城市热岛效应强度为-0.1℃。 | 继续完善城市热岛效应强度相关基础资料。 | 审核资料不满足,-1分 | 城市 建成区 | 示范区气象局 | 杨陵区政府 | ||
5. 市政设施和城市管理 | 44 | 市容市貌 | 根据《城市容貌标准》评价,容貌评价值≥8。 | 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容貌标准》GB50449的要求进行评价。 | 2017年8月,示范区市政管理局组织7名专家自评,城市容貌评价(自评)值为8.3分。 | 进一步加大市容市貌管理力度和管理水平。 | 由专家组实地评价打分不满足,-2分 | 城市 建成区 | 示范区城管局 | 杨陵区政府 | 2018年 8月底前 |
45 | 城市供水 | 管网水检验项目合格率≥99%。 | 按照国家规定的检测项目、检测频率和有关标准、方法,定期检测原水、出厂水、管网水的水质并达标。 | 杨凌示范区2017年城市管网水检验项目数量11项,合格率100%。 | 进一步做好城市供水现场检查点各项筹备工作。 | 查阅资料并实地核查不满足,-1分 | 城市 建成区 | 示范区水务局 | 杨陵区政府 | 2018年 7月底前 | |
46 | 城市污水处理 | ①城市污水处理率≥90%,且不低于上一年全省城市平均值; | 2017年,城市污水处理率为93.69%,污泥达标处置率为95.79%。 | 继续加大城市污水的处理力度,污泥含水率达到规定标准。继续做好现场检查点各项筹备工作。 | 审核资料并实地考核①为否决项; | 城市 建成区 | 示范区环保局 | 2018年 6月底前 | |||
47 | 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 | ①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 | 2017年,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100%,建筑垃圾合理利用,利用率逐年提高,生活垃圾实现分类处置,宣传教育和试点推行工作深入进行。 | 进一步加大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的层次和水平,继续做好现场检查点各项筹备工作。 | 审核资料并实地考核①为否决项;②③为加分项 | 城市 建成区 | 示范区城管局 | 杨陵区政府 示范区教育局 | 2018年 6月底前 | ||
5. 市政设施和城市管理 | 48 | 环境卫生 | ①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机制完善、高效运行; ②垃圾箱、转运站等环卫设施设置符合规范要求,管理到位,道路清扫保洁率100%,机械化清扫率≥65%,且不低于上一年全省城市平均值; ③公厕设置密度达到《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设置合理,管理到位。 | 建立规范完整的生活垃圾收集、处置系统,垃圾箱、转运站等环卫设施配置齐全,清扫保洁覆盖率为100%,机械化清扫率为93%,公厕设置合理规范,基本满足辖区居民的需求。 | 继续提升城区环境卫生管理水平,继续做好现场检查点各项筹备工作。 | 审核资料并实地考核一项不满足,-1分 | 城市 建成区 | 示范区城管局 | 杨陵区政府 示范区城投公司 (市政公司) | 2018年 6月底前 | |
49 | 城市道路交通 | ①城市道路综合完好率≥95%; ②编制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含步行、自行车交通体系专项规划)及实施方案,城市路网密度和城市道路面积率逐年增加,确保到2020年分别达到8公里/平方公里和15%以上; ③严格落实车位配建标准,多措并举建设停车场,解决停车难。 | 2017年,城市道路综合完好率为99%,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及实施方案基本形成,路网密度、道路面积逐年增加,车位配建标准规范。 | 继续加大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力度,继续做好现场检查点各项筹备工作。 | 查阅资料并实地核查一项不满足,-1分 | 城市 建成区 | 示范区住建局 | 杨陵区政府 示范区城管局 | 2018年 5月底前 | ||
50 | 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和综合管廊建设 | ①地下管线等城建基础设施档案健全;②按计划进度完成年度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相关任务。 | 地下管线等城建基础设施档案建立健全,年度建设计划正常进行。 | 不断加大城市地下管廊建设力度,继续完善相关基础资料,继续做好现场检查点各项筹备工作。 | 查阅资料并实地核查一项不满足,-1分 | 城市 建成区 | 示范区城管局 | 杨陵区政府 | 2018年 5月底前 | ||
5. 市政设施和城市管理 | 51 | 照明亮化 | ①鼓励使用绿色节能产品,逐步淘汰高耗低效照明产品; ②城市主、次干道及广场亮灯率≥98%。 | 体育场、建筑工地和道路照明等功能性照明外,所有室外公共活动空间或景物的夜间照明严格按照《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163)进行设计,被照对象照度、亮度、照明均匀度及限制光污染指标等均达到规范要求,低效照明产品全部淘汰。 | 城市照明亮化统一使用绿色节能产品,亮度、照明均匀度、照明功率度、光污染指标均达到规范要求,城市主、次干道及广场亮灯率达到100%。 | 不断提升城市照明亮化水平,继续做好现场检查点各项筹备工作。 | 审核资料并实地考核一项不满足,-1分 | 城市 建成区 | 示范区城管局 | 杨陵区政府 | 2018年 6月底前 |
52 | 城市排水 | ①新建雨水收集、排放系统按《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规定的高限建设。 ②新建城区采用雨污分流建设,老城区有雨污分流改造计划并实施。 | 按照《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规定要求,编制城市雨水收集排放系统,实现雨污分流,改造计划正在分步实施。2017年,投资28062万元,实施项目7项。 | 不断加大城市排水建设工作力度,继续做好现场检查点各项筹备工作。 | 审核资料并实地考核一项不满足,-1分 | 城市 建成区 | 示范区城管局 | 杨陵区政府 示范区住建局 | 2018年 5月底前 | ||
5. 市政设施和城市管理 | 53 | 市政基础设施安全运行 | ①城市供水、供热、供气、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地下管网、道路桥梁等市政基础设施档案齐全; | 城市供水、供热、供气、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地下管网、道路桥梁等市政基础设施档案齐全、分级管理、制度完善、监管到位、城市安全运行得到保障。 | 继续加大市政基础设施投入力度,不断提高城市基础设施管护水平,继续做好现场检查点各项筹备工作。 | 查阅资料并实地核查一项不满足-1分,发生一项重大安全事故-2分 | 城市 建成区 | 示范区城管局 | 杨陵区政府 | ||
6. 节能减排 | 54 | 住宅集中供热计量收费比例(%) | 完成年度供热计量改造任务,新建住宅建筑安装供热计量装置,集中供热计量收费比例≥30%。 | 完成年度供热计量改造任务,截止目前,累计完成87.6万平方米居民建筑供热计量改造,占全区集中供热总面积的69.17%。新建建筑全部安装供热计量设备。 | 一是新建住宅要将供热计量装置纳入建筑设计,并及时安装。二是已安装计量设备的单位和小区要尽快检修、开通和使用,建立分户计量统计台账。 三是继续做好现场检查点各项筹备工作。 | 审核资料并实地考核不满足,-2分 | 城市 建成区 | 示范区城管局 | 示范区住建局 | 2018年 6月底前 | |
55 | 林荫路推广率(%) | ≥70% | 城市达到林荫路标准的人行道、自行车道长度占人行道、自行车道总长度的百分比,林荫路绿化覆盖率达到90%以上的人行道、自行车道。 | 2017年,林荫路推广率为78.73%。 | 不断加大林荫路建设工作力度,林荫路推广率达到规定标准,继续完善现场检查点各项筹备工作。 | 查阅资料并实地核查每减少10%-1分,每增加10%加1分 | 城市 建成区 | 示范区城管局 | 杨陵区政府 示范区住建局 | 2018年 6月底前 | |
6. 节能减排 | 56 | 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 | ①节能建筑比例:夏热冬冷地区≥50%; ②新建建筑,执行节能强制标准比例达到100%; ④制定推广绿色建材和装配式建筑政策措施; ⑤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近2年每年增长3个百分点以上。 | 以夏热冬冷地区为标准,节能建筑比率≥50%,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广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出台了相应的鼓励政策和奖励办法,近两年年增长率超过3个百分点。 | 不断加大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工作力度,做好示范点,继续完善现场检查点各项筹备工作。 | 审核资料并实地考核一项不满足,-1分 | 城市 建成区 | 示范区住建局 | 杨陵区政府 | 2018年 5月底前 | |
7. 社会保障 | 57 | 住房保障建设 | ①住房保障率≥80%; ②连续两年(含申报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完成率≥100%。 | 2017年,住房保障率达到84.2 %,2016年-2017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完成率达到100%。 | 继续做好现场检查点各项筹备工作。 | 查阅资料并实地核查一项不满足,-1分 | 城市 建成区 | 示范区住建局 | 杨陵区政府 示范区房征办 示范区城投 公司 | 2018年 5月底前 | |
58 | 棚户区、城中村改造 | 城市建成区内基本消除棚户区,居民得到妥善安置,实施物业管理;制定城中村改造规划并按规划实施。 | 通过地质灾害搬迁、棚户区、城中村改造等项目,建成区内基本消除棚户区,居民得到妥善安置,安置小区实行物业管理。 | 继续做好现场检查点各项筹备工作。 | 审核资料并实地考核不满足,-1分 | 城市 建成区 | 示范区住建局 | 杨陵区政府 示范区房征办 | 2018年 7月底前 | ||
59 | 社区配套设施建设 | 社区教育、医疗、体育、文化、便民服务、公厕等各类设施配套齐全。 | 2017年,建成区范围内共有16个城市社区,社区教育体育、文化、医疗卫生、便民服务各类设施配套齐全。 | 继续做好现场检查点各项筹备工作。 | 审核资料并实地考核不满足,-1分 | 城市 建成区 | 杨陵区政府 | 示范区社会 事业局 示范区教育局 | 2018年 7月底前 | ||
7. 社会保障 | 60 | 无障碍设施建设 | 主要道路、公园、公厕及大型公共建筑等设有无障碍设施,无占压、损坏现象,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 城市主干次道修建盲道183.92公里,主要公共建筑全部实施无障碍设施;树木园、后稷公园等主要公园设置无障碍厕位24 个,盲道800米。无障碍设施管理规范,使用良好。 | 不断提升公园、广场、医院等公共建筑无障碍设施配套层次,继续做好现场检查点各项筹备工作。 | 审核资料并实地考核不满足,-1分 | 城市 建成区 | 示范区城管局 | 杨陵区政府 | 2018年 7月底前 | |
综合否定项 | 61 | 对近两年(含申报年)内发生以下情况的城市,均实行一票否决: ①城市园林绿化及生态环境保护、市政设施安全运行等方面的重大事故; ②城乡规划、风景名胜区等方面的重大违法建设事件; ③城乡建设方面被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报批评; ④被媒体曝光,造成重大负面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