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按照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整体部署和要求,决定从即日起开展城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现将《杨凌示范区城乡环境卫生集中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8年1月8日
杨凌示范区城乡环境卫生集中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提升示范区良好的对外形象,努力给示范区广大干部群众和城乡居民创造一个整洁、优美、舒心的人居环境,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决定,从即日起至春节前,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
一、工作目标
以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区暨省级生态园林城市创建成果为目的,以完善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提高精细化管理为抓手,以实现城乡环境卫生净化、亮化、美化为重点,通过城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切实解决城乡环境卫生方面存在问题和不足,逐步实现良性互动的运行模式,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努力营造焕然一新、洁净靓丽的城乡环境,营造文明和谐、美好祥和的春节氛围。
二、职责分工
城区环境卫生。示范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和杨陵区政府按照既定管辖范围督促新老城区环卫部门加强环境卫生保洁,严格“八无四净”标准,及时清扫积雪,确保城市道路、人行道及公共场所环境卫生干净整洁,认真做好环卫设施刷新、“城市牛皮癣”清理、卫生死角垃圾清理、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等工作。
杨陵区政府负责做好畜牧企业及养殖小区内部及周边的环境卫生治理和粪便无害化处理工作;督促商务部门做好各定点屠宰企业内部及周边环境卫生的监督监管;督促供销社做好辖区废品收购点的摸排监管,指导各收购点科学分拣、有序堆放、及时处理。
示范区水务局负责督促新华水务公司对其设置的检查井全面排查和整改;完成三河两渠沿岸的垃圾清理、乱搭乱建和沿河倾倒整治工作,杨陵区政府配合实施。
城市市容。示范区城市管理执法支队要切实加大对各类占道经营、马路市场、乱搭建、乱悬挂、乱张贴、乱堆放、乱倒垃圾、乱泼污水、随意乱丢果皮纸屑、随地吐痰等有损市容市貌现象及行为的执法力度;全面刷新户外广告,对私自设立的指路牌、门店招牌、乱挂横幅等坚决取缔,对门店污秽破损门头及大型户外广告画面破损的,督促设置单位予以更新;加大人行道机动车辆乱停放及拉运沙石车辆乱抛撒整治力度,确保市容面貌良好。
示范区教育局负责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园内外的环境卫生治理及监管工作。
示范区工商局负责做好城区市场监管,坚决取缔无照经营,做好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示范区城市管理执法支队负责督促各责任单位做好新老城区各便民市场规范经营,确保达到干净卫生、经营有序、车辆停放整齐、周边市容环境卫生良好、道路交通秩序畅通的管理目标。
示范区食品药品监督局负责核查城区食品、药品生产及经营单位资质,负责过期及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重点做好餐饮业经营场所卫生状况、从业人员健康证等检查工作。
市政管理。两级市政部门要认真做好城区破损、塌陷道路及人行道修补;破损或丢失井盖、井箅等市政设施及时组织更换或维修;全面排查城区公园、广场的路面、绿化、设施等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加强城区公厕管理,确保设施齐全、管理规范,卫生状况良好;确保城区照明设施性能良好,使用正常;确保行道树及绿篱养护规范,修剪整齐。
公共设施。电力局负责城区箱变、电力井盖、电杆等电力设施的检查、刷新以及乱张贴、乱喷涂野广告清除等。电信局负责城区IC电话亭、电信箱、电信井盖等电信设施的检查、刷新以及设施上乱张贴、乱喷涂野广告清除等。邮政局负责督促城区报刊亭做好外部门头刷新、野广告清除、乱堆杂物。
示范区城市管理执法支队要督察电力、电信、邮政等部门对公共设施修复刷新,开展设施上乱喷涂、乱张贴野广告的清除等工作,确保公共设施功能良好,使用正常、整洁规范。
园区环境卫生。杨陵区政府负责完成园区主干道路的清扫保洁,绿化树木的定植修补、套红刷白,闲置空地的清理复垦,沿路空地的杂草杂物清理,园区内陈旧广告牌匾的清除,棚头、棚尾、棚顶、护坡杂草杂物的修复清理等工作。
单位内部环境卫生。各驻区单位,示范区及区属各部门负责完成本单位内部公共区域的清扫保洁,落实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责任。
示范区经贸和安监局负责督促落实入区企业内部环境卫生工作,其他单位由示范区城市管理执法支队督促落实。
交通秩序清理整顿。示范区交巡警支队负责查处交通秩序的清理整顿,非机动车辆的监督管理,机动车辆违章停放,“超载”车辆查处,违规拉运沙石车辆整治,确保道路交通秩序顺畅规范。
建筑工地治理。示范区住建局负责做好建筑工地、施工场所及周边的环境卫生监管。要求各建筑工地设置围挡,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主要道路进行硬化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
示范区国土局负责做好闲置土地和已征建设用地范围内建筑垃圾清运工作,督促用地单位及时清运,避免二次污染。
美化亮化工作。为迎接新春佳节,营造喜庆的节日气氛,更好塑造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两级市政部门按照往年模式,着手准备春节前亮化美化,在市区主干道路悬挂灯笼,及时进行安装、调试,精心扮靓一个流光溢彩的城市夜空间,让居民欢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杨陵区政府负责完成城乡结合部生活垃圾的清理,占道经营、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停乱放的整顿,卫生盲区的消除,门前“三包”的落实等工作。
农村环境卫生。杨陵区政府负责完成村庄周围、房前屋后、公共区域的清扫保洁,乡村主干道绿化树木的修剪维护和套红刷白,路肩绿化带垃圾杂物的清理捡拾,集贸市场的占道经营和六乱清理整顿,垃圾屋(池)箱等垃圾点的清运管护等工作。
三、工作标准
参照《城市容貌标准》(GB 50449-2008)和《陕西省卫生镇村标准》,结合当前的工作现状,因地制宜,适度调整,具体标准如下:
(一)城区及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完好无损,路灯亮灯率达到95%以上;环卫基础设施完善,道路清扫保洁率100%;生活垃圾密闭清运,日产日清;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到位;商品划行归市,经营秩序良好;市容环境整洁有序,无占道经营,无乱搭乱建、无乱贴乱画、无车辆乱停乱放,无卫生死角。绿化苗木养护规范,成活率98%以上。道路整洁畅通,无占道经营,无违章建筑;路肩绿化带无杂草、垃圾,管护到位,树木修剪整齐,无死树、缺树。
(二)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健全,有专职保洁队伍,保洁工作规范运行;村庄道路畅通,村容整洁,村庄内外无“五乱”(柴草乱垛、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流、畜禽乱跑)现象,建筑垃圾按期清理,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柴草、杂物有序堆放。
(三)河道环境卫生:河道畅通,沿岸无垃圾、柴草、杂物,无乱搭乱建和沿河倾倒现象。
四、时间安排
本次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活动从1月8日开始,到2018年2月14日结束,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集中整治阶段(1月8日—2月12日)。按照本次整治活动的工作任务和标准,下大气力对影响城乡环境卫生的突出问题逐一解决,集中整治,分类排序,彻底消除城乡环境卫生“脏、乱、差”的现象。
(二)总结验收阶段(2月13日—2月14日)。整治活动结束后,杨陵区政府和示范区城市管理执法局要按照工作标准,逐单位验收,全面总结,分类排名。
五、几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杨陵区政府和示范区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以此次城乡环境卫生治理工作为契机,提早动手,统筹安排,明确专人,一抓到底。建立健全横向到人、纵向到村的一条线工作机制,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一线抓,确保城乡环境卫生治理不走过场,收到实效。
(二)迅速部署,精心组织。各职能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细化任务,明确责任,相互配合,不拖不积,抓好落实,真正做到全员动员,部门互动,有效推进整治活动深入运行。
(三)深入检查,及时整改。杨陵区政府和示范区城市管理执法局要按照边检查、边整改和以查促改的原则,不定期对城乡环境整治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和落实具体整改措施,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并对活动开展及进展情况及时进行总结分析,推动检查工作持续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