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杨凌示范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17-11-06 11:03

杨陵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杨凌示范区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示范区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7113

 

杨凌示范区加快推进

“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省“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655号),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构建杨凌示范区“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现结合杨凌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体要求

按照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要求,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推进数据共享、持续改善营商环境,最大程度利企便民。

(一)基本原则

坚持系统谋划。充分整合利用已有线上线下政务服务资源,协同构建多级联动的政务服务体系。

坚持问题导向。以企业和社会公众需求为导向,从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问题出发,去除繁琐证明,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实现政务服务工作规范化、便捷化。

坚持开放共享。有序开放政务服务数据,实现互认共享、多方利用。凡能通过网络共享复用核验的材料或信息,不得要求办事企业、群众和其他单位重复提供。

坚持依法行政。依法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条件、材料、流程、时限,压缩自由裁量空间,实现行政权力全流程透明运行,方便群众监督。

(二)工作目标

201812月底前,建成示范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统一申报、统一受理、统一反馈和全流程监督,显著提升我区政务服务能力。到2019年底,全力推进杨凌政务服务“六个一”建设目标,即“一码管理、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库共享、一体运行”,全面融入“省级统筹,部门协同,贯通示范区、杨陵区、镇(街道)、村(社区)”的多级联动“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

1.“一码”管理。推行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编制示范区统一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以下称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将所有事项统一编码纳入权责清单系统管理,确保事项管理数据同源、标准规范。

2.“一号”申请。以公民身份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分别作为公民、法人申请办事的唯一标识,构建示范区统一的身份认证体系,实现一个证号可办理所有政务服务事项。

3.“一窗”受理。将部门办事窗口分类整合为综合服务窗口,采取“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打造专业高效的综合政务服务。

4.“一网”通办。强化网上办事大厅统一办事门户功能,建立网上统一申办受理平台,推动审批事项、业务系统与网上办事大厅的无缝对接,实现“一网式”服务。

5.“一库”共享。依托公共基础信息资源库和网上办事大厅建设示范区统一的政务服务数据库,建立健全政务信息采集、使用、更新、管理以及共享、交换机制。

6.“一体”运行。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横纵联动,无缝衔接”的政务服务体系,建设集政务公开、行政审批、便民服务、热线电话、电子政务等相互交融、协调保障、运行一体的“大政务服务”工作机制。

二、工作任

(一)优化再造政务服务

1.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加强示范区、杨陵区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动态管理,统一编制规范事项名称和编码、设定依据、申报条件、办理材料、办结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权力运行流程图。

2.优化网上服务流程。优化简化服务事项网上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流程,缩短办理时限,降低企业和群众办事成本。

3.推进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凡与企业注册登记、年度报告、变更注销、项目投资、生产经营、商标专利、资质认定、税费办理、安全生产等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以及与居民教育医疗、户籍户政、违法缴费、社会保障、劳动就业、住房保障等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都推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做到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

4.创新网上服务模式。加快政务信息资源互认共享,推动服务事项跨地区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跨部门协同办理,逐步形成示范区统一网上政务服务体系。引入社会力量,积极利用第三方平台,开展预约查询、证照寄送,以及在线支付等服务。

(二)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体系

1.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示范区“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由互联网服务平台和实体政务服务中心构成,以线上为主导,线下为辅助,线上服务以杨凌政务服务网为门户,线下服务以示范区(杨陵区)政务服务中心和镇(街道)、村(社区)基层服务站点为主入口。通过统一建设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依托电子政务网络和互联网,实现线上线下的深度融合和示范区、杨陵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联动。

2整合构建互联网服务平台。互联网服务平台由政务服务网、服务管理平台、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和业务办理系统四部分构成,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网上申报、受理、办理、反馈和监督。

1)建设杨凌政务服务网。政务服务网与实体政务服务中心应在服务引导、同源数据发布的层次上进行充分的互联、集成。为公众提供一站式的用户注册和管理功能,用户注册后能够向入驻服务平台的所有政府部门申报、查询、办理、咨询、投诉、建议等。

2)建设政务服务管理平台。该平台具有各类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流程定制等功能,可实现政府权力事项网上规范运行。主要功能包括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和事项动态更新管理,政务服务事项审批办理、打印、查询统计等。同时,通过电子监察系统可对行政权力网上运行进行实时监察、预警纠错、投诉处理、统计分析、绩效评估、督查督办和风险防控。

3)建设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设示范区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现与人口、法人、空间地理、电子证照、身份认证和社会信用等基础信息库和本地各部门业务系统及数据库的联通。

4)开发业务办理系统。根据公众和企业办事需求,开发业务办理系统,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受理、网上办理。

3.整合构建实体政务服务体系。推进示范区(杨陵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实现示范区政务服务事项一厅式受理、分办、反馈、监督。强化示范区(杨陵区)政务服务中心和镇(街道)、村(社区)基层服务站点建设,理顺政务服务管理体制,实现示范区与杨陵区两级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实体服务中心,集中受理、一站办结。依托统一的互联网服务平台,推动杨陵区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受理窗口下移,凡与基层群众联系密切的事项均应在镇(街道)和村(社区)基层服务站点直接受理反馈。

4.推进实体服务中心与政务服务网深度融合。实体服务中心与政务服务网共用网上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和业务办理系统,作为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的线下入口,重点做好现场服务、材料核验、结果反馈和形象展示,逐步形成线上线下功能互补、相辅相成的政务服务新模式。

(三)夯实政务服务支撑基础

1.推进政务数据共享共用。制定《示范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管理暂行办法》,建设示范区政务服务数据中心及数据交换共享平台,完成包括权责清单与公共服务事项库、政府权力信息公开数据、办件信息库、电子监察和法制监督规则信息及运行数据的政务服务大数据中心。实现各部门、各层级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充分共享。

2.推进统一身份认证体系和电子证照库建设。联通整合实体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网站、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服务热线等不同渠道的身份认证,实现企业和个人办事多渠道的一次认证、多点互联、无缝切换。同时,依托电子证照管理平台,将行政审批过程中产生的批文、证明材料等电子化后,纳入统一的电子证照共享资源库。为各部门提供在线生成、发放、查验、复用电子证照等功能服务。

3.加强网络和信息安全保障。建立健全“互联网+政务服务”安全保障体系,建立各方协同配合的信息安全防范、监测、通报、响应和处置机制。提升对电子证照、统一身份认证等重要系统和关键环节的安全监控和容灾防范能力。

(四)加强政务服务能力建设,构建“一体化”运行服务体系

1.完善政务服务管理运行机制。规范政务服务管理机构设置,优化政务服务管理机构职能。由示范区政务公开及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整合原杨凌示范区行政服务大厅、自贸区综合服务大厅、杨陵区便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职能,承担杨凌全域、自贸区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运行、考评监督和窗口日常管理职责,统筹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流程再造和优化服务工作。推进政务服务网向镇(街道)、村(社区)延伸,实现示范区内政务服务一网协同。

2.推进行政审批改革。探索建立行政审批首席代表制度,部门行政主要领导授权首席代表直接审核决定行政审批事项,首席代表常驻政务服务中心统筹负责本部门窗口服务事项的审查、批准及指导综合服务窗口受理本部门事项等相关业务工作,提高现场办结率。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事项改革创新,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要求,统筹推进多证合一(商事制度改革)、多评合一(投资项目审批改革)、多图联审(建设项目行政许可)和联合验收事项。

3.加大政务服务公开力度。向社会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流程和要求,实时告知事项办理进展、经办部门和岗位信息;及时向服务对象提供便捷、多样的办理情况实时查询渠道,逐步实现办理过程全透明。加快政务数据开放平台建设,在确保信息安全的前提下,优先推动民生保障、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等领域数据开放。

4.强化政务服务效能监督。依托网上大厅评价、实体大厅评价、第三方评估等数据,对政务服务水平进行即时绩效评估,并将绩效评估结果纳入各部门绩效考核体系。定期发布绩效评估结果,推动网上办事大厅统一申办受理平台与效能监督系统无缝对接,探索实施在线行政效能监察和问责机制。加强对事项申办、受理环节的实时监控,建立全程留痕、过往可溯、进度可查的办事记录与督查机制,确保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结果信息即时可查可管。

三、施步

(一)动员准备阶段(201712月底前)

1.印发示范区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有效开展示范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2.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印发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培训工作,各部门完成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的编写。

3.开展需进驻实体政务服务中心和网上办事大厅的事项梳理,逐步推动事项进驻。

4.开展杨凌政务服务网、服务管理平台、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等信息化项目建设准备工作。

(二)建设实施阶段(201812月底前)

1.完成权责清单系统建设,实现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入库并编码管理。

2.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信息交换、使用、管理机制,制定相关数据和技术标准,建立示范区统一的政务服务数据库和电子证照库。

3.建设完成网上办事大厅统一受理平台并分级部署运行,实现与各部门自建审批系统的对接,并逐步推动与省垂直审批系统的对接。

(三)全面推广阶段(2019年底前)

1.全面开展面向自然人、法人的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审核和事项关联分析工作,逐步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的流程整合优化及标准化工作。201810月底前先筛选一部分政务服务事项,在示范区进行线上线下试点运行。2018年底前其他政务服务事项在示范区各级全面推广。

22019年底前建成覆盖网上办事大厅、实体办事大厅、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等多个渠道,服务内容统一、规范,前后台紧密协同,跨部门、跨层级一体化运作的政务服务模式。

四、加强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杨陵区政府、示范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对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作用,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明确一名负责同志具体分管,协调督促,狠抓落实。示范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由示范区政务公开及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示范区政务公开办公室协调组织推进,负责示范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示范区编办(示范区审改办)负责示范区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的编制管理工作;示范区政务公开办公室牵头,科技信息中心、自贸办配合,负责示范区政务服务网、服务管理平台的建设及业务组织实施;示范区科技信息中心负责示范区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和电子证照管理平台的建设和相关系统的运维保障;示范区财政局负责“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资金保障;杨陵区政府负责基层服务点提升改造,把“互联网+政务服务”向镇(街道办)、村(社区)延伸;各有关部门配合做好优化简化服务事项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和实体服务中心的服务工作。

(二)强化考核监督。建立健全“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绩效考核制度,纳入政府效能考核,加大考核权重,重点对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的梳理、审批材料的精简、办理的时效性、数据共享交换、创新服务和公众监督等情况进行考评,定期进行通报并公开工作进展和成效。发挥媒体监督、专家评议、第三方评估、服务对象评价等作用,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通过模拟办事、随机抽查等方式,深入了解服务情况,汇聚众智改进服务。

(三)强化培训推广。定期组织开展相关培训,创新培训方式,加大培训力度,切实提升各级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能力素质。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建设一支既具备互联网思维与技能,又精通政务服务的专业化队伍。做好宣传推广和引导,方便更多群众通过网络获取政务服务,提高“互联网+政务服务”的社会认知度和群众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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