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杨凌示范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17-09-18 11:05

杨陵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杨凌示范区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已经示范区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7年9月15日

杨凌示范区开展基层

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提升全区政务公开工作整体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42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17〕70号),结合示范区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以涉及群众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领域为重点,围绕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全面梳理公开事项,细化公开内容,强化公开平台建设,探索高效便捷的公开方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考核的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和规范,全面提高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二、试点范围

示范区14个试点部门(单位)和杨陵区政府同步开展试点工作。重点围绕城乡规划、重大建设项目、财政预决算、安全生产、就业创业、征地补偿、拆迁安置、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开展试点工作。在做好上述内容试点工作的同时,各单位可以结合实际适当增加试点内容。

三、重点任务

(一)梳理汇总公开事项清单。管委会各试点部门(单位)和杨陵区政府要深刻领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及《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的精髓要义,准确把握政务公开的具体要求。对试点领域涉及的工作职责和工作内容,结合本级、本部门权力责任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进行全面梳理汇总,将工作业务相关内容以条目形式逐项分类,明确事项名称,形成政务公开事项清单。事项梳理要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有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的事项外,其余事项均应列入政务公开事项清单,力求公开事项全面精准、分类科学、名称规范、指向明确。

(二)编制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管委会各试点部门(单位)和杨陵区政府要依照政务公开事项清单,对照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简称“五公开”)要求,逐项逐环节梳理公开内容,明确每一项公开内容的责任主体、规定时限、公开方式、公开程度标准等要素,每一项试点领域汇总编制一套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实行动态调整。决策公开要重点落实决策前预公开、决策时会议公开、决策后政策文件及解读材料公开要求;执行公开要重点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定期公布工作进展和取得成效、后续举措;管理公开要重点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职责权限、执法依据、裁量基准、执法流程、执法结果、救济途径等,全面公开相关的行政监管信息;服务公开要重点对试点领域中涉及的审批、服务事项,公开要素统一的办事指南,公开办事过程和结果;结果公开要重点公开重大决策、重要政策特别是发展规划、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结果。

(三)统筹用好各类政务公开平台。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国办发〔2017〕47号)要求,推进政府网站标准化、规范化、集约化建设工作,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中涉及的内容全部要通过示范区和杨陵区两级政府门户网站集中、统一、规范发布。加强区内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党政移动客户端等政务新媒体的协同联动,充分发挥公示栏、便民服务窗口的作用,针对不同的受众和不同的信息需求选择合适的发布手段,重大事项应采用全媒体发布的形式扩大知晓范围。将试点工作与“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相结合,提升网上办事大厅和实体政务大厅建设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四)建立政务公开工作规程。管委会各试点部门(单位)和杨陵区政府要总结事项梳理、目录编制、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管理等试点工作实践经验,建立规范性、操作性强的政务公开工作规程,纳入行政管理工作全过程,清单中事项涉及的“五公开”和解读、回应、评价等各环节都要按照规程操作执行。同时,要严格落实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国家秘密的关系。

(五)探索试点工作特色亮点。管委会各试点部门(单位)和杨陵区政府要立足基层政府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实际,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在公开要素、试点内容、体制机制、模式路径、手段方式、宣传推广等方面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努力形成独有的特色亮点,力争试出新成效,总结好经验。示范区政务公开办和杨陵区政府要通过开展社会评价或者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广泛收集公众对试点工作的评价意见,持续改进工作,不断提升公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四、工作进度

(一)方案制订阶段(2017年9月30日前)。管委会各试点部门(单位)和杨陵区政府要围绕贯彻落实试点任务制订具体工作方案,于2017年9月30日前报示范区政务公开办。

(二)事项梳理阶段(2017年9月—2017年12月)。管委会各试点部门(单位)和杨陵区政府要按照试点内容任务分工(详见附件)梳理政务公开事项,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于2017年10月20日前报示范区政务公开办。

(三)组织落实阶段(2018年1月—2018年6月)。管委会各试点部门(单位)和杨陵区政府要按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推进政务公开工作,2018年6月底前完成各项试点任务。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8年7月—2018年8月)。管委会各试点部门(单位)和杨陵区政府要于2018年7月5日底前,对本级、本部门、本单位试点总体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进行总结,形成试点工作报告,报送示范区政务公开办。由示范区政务公开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试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形成示范区试点工作总体报告。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示范区试点工作在示范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指导下,由示范区政务公开办具体负责协调督促,建立试点推进工作机制,组织开展定期检查。管委会各有关部门和杨陵区政府是试点工作的落实主体,主要领导对试点工作负总责,要明确一位分管领导统筹负责,建立协调机制,加强工作力量,落实工作经费,明确具体措施,按照试点工作的目标要求、内容进度,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二)强化工作交流。建立示范区推进试点工作联络员制度,管委会各有关部门和杨陵区政府要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相关的沟通联络工作,于本方案印发5个工作日内将主管负责同志和联络员名单报示范区政务公开办。示范区管委会和杨陵区政府门户网站要分别在首页开设试点工作专题,集中展示各试点单位的试点工作情况。管委会各有关部门和杨陵区政府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强交流,促进相互学习借鉴。示范区政务公开办要加强对试点单位的培训指导,跟踪了解试点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组织试点单位进行培训交流。

(三)做好检查评估。试点工作启动后,各试点单位每两周向示范区政务公开办报送一次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示范区政务公开办将组织各有关部门定期对试点工作进行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

附件:杨凌示范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内容任务分工

附件

杨凌示范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

内容任务分工

试点内容

工 作 要 求

牵头落实单位

城乡规划

及时发布城乡规划的组织编制、修改、实施规划许可、违法建设查处等行政行为中依法应当公开公示信息。

示范区住建局

示范区市政局

杨陵区政府

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

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制定示范区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明确公开的主体、范围、程序等。

示范区发改局

杨陵区政府

围绕项目带动战略,公开支持政策,实时公开旅游公路、宽带、电网、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展情况。

示范区网信办

示范区发改局

示范区住建局(交通运输局)

杨陵区政府

公开重大水利工程、现代农业、生态环保等重大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等信息。

示范区发改局

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杨陵区政府

统一发布公共资源交易公告和资格审查、成交及履约等信息。

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全面公开PPP相关法规政策、专家库等信息和项目准备、实施等阶段性信息,加大对社会资本参与方式、项目合同和回报机制等内容的公开力度。

示范区财政局

示范区发改局

杨陵区政府

财政

预决算

公开各级政府预决算,重点推进市、县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和单位预决算公开。按月公开示范区财政收支情况,解读财政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预判财政收入走势,主动解释说明收支运行中可能引发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除涉密信息外,部门预决算支出应当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县、乡级部门和单位要重点公开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示范区财政局

杨陵区政府

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要在政府网站设立预决算公开专栏,集中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对公开内容进行分级分类,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

安全生产

及时发布重特大事故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公开重大风险隐患排查信息。

示范区经贸和安监局

杨陵区政府

加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信息公开力度,公开常规检查执法、暗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执法信息,公开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

就业创业

及时发布就业供求信息,加强面向农村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就业专项活动的公开工作。公开相关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等信息,并做好集中展示。

示范区人社局

示范区教育局

杨陵区政府

围绕创新驱动战略,瞄准新动力、新空间、新产业、新主体,强化创新体系建设、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政策的公开与解读,推进相关产业项目实施过程信息公开。

示范区人社局

示范区发改局

杨凌创新创业园公司

杨陵区政府

加强中、省及示范区减税降费及促进创业创新等税收优惠政策的发布宣传工作。

示范区财政局

示范区国税局

杨凌地税局

杨陵区政府

征地补偿

加快建立征地信息公开平台,统一发布征地信息。

示范区国土局

杨陵区政府

拆迁安置

做好棚户区改造政策及相关任务完成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强化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对象认定过程、补助资金分配、改造结果公开,深入推进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公开,定期公开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

示范区住建局

示范区城改办

杨陵区政府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