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杨凌示范区2017年移民(脱贫)搬迁安置实施方案》已经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7年4月10日
杨凌示范区2017年移民(脱贫)
搬迁安置实施方案
一、2016年移民搬迁完成情况
省国土厅下达杨凌2016年避灾移民搬迁任务22户,经过调查和省移民办认定后,确定杨凌示范区“十三五”期间避灾移民搬迁户27户。经过示范区及杨陵区上下的共同努力,2016年底已完成地质灾害点27户群众的房屋评估工作,签订地质灾害点群众户搬迁安置协议22户,完成22户群众地质灾害点房屋的拆除工作,安置22户群众入住镇办中心社区,完成了杨凌2016年度避灾搬迁安置任务。
二、2017年移民(脱贫)搬迁计划
省移民(脱贫)搬迁工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7年度避灾生态搬迁计划的通知》(陕移民办发〔2016〕12号)下达杨凌示范区避灾搬迁任务7户。2016年12月,在实施避灾搬迁过程中发现有2户群众宅基地属于住新占旧,不符合移民搬迁政策,经省移民办同意,将2017年杨凌示范区避灾搬迁任务修订为5户。2017年,示范区将统筹做好避灾移民搬迁工作,完成5户避灾搬迁任务。
三、安置方式
杨凌示范区2017年5户避灾搬迁安置任务工作将采用靠城靠镇、集中安置的方式,分别安置到揉谷中心社区、杨村中心社区、大寨中心社区。目前以上三个社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已全部配套到位,完全可以满足移民搬迁安置需求。
四、建设任务
为推进杨凌城乡一体化建设,彻底改变农村居民居住环境,提升农民群众生活水平,近年来杨凌示范区加大了对镇办中心社区和农民安置小区建设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截止目前,杨凌已建成揉谷中心社区、杨村中心社区、大寨中心社区,其中杨陵区揉谷中心社区和大寨中心社区的入住率已达到70%以上。上述建成的镇办社区完全可以满足2017年5户避灾搬迁安置需求。
五、土地利用与整治
为彻底消除地质灾害安全隐患,盘活利用搬迁户原宅基地用地,在妥善安置地质灾害各隐患点搬迁群众后,对搬迁户原有住房进行了拆除,并计划2017年12月底前完成原宅基地的土地复垦工作,复垦后的土地优先用于发展农业。
六、资金测算与筹措方案
经调查测算,杨凌5户避灾搬迁户房屋面积约840平方米,搬迁安置约需资金201.6万元。为了推进避灾搬迁工作,搬迁安置资金按以下渠道筹措落实:根据移民(脱贫)搬迁有关政策,可申请5户避灾搬迁政策内补助资金25万元(每户补助5万元,其中省补助4.5万元,示范区补助0.5万元)。不足资金约176.6万元由示范区和杨陵区两级财政配套解决。
七、实施进度
杨凌2017年避灾移民搬迁安置工作,按照以下计划推进和落实:
(一)2017年第一季度,完成5户地质灾害隐患点群众的搬迁安置工作。(由杨陵区人民政府牵头,示范区国土局配合)
(二)2017年第二季度,完成5户地质灾害隐患点群众原有住房的拆除和27户搬迁户宅基地的复耕工作。(由杨陵区人民政府牵头,示范区国土局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