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杨凌示范区2017年移民(脱贫)搬迁安置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杨凌示范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17-04-13 16:56

杨陵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杨凌示范区2017年移民(脱贫)搬迁安置实施方案》已经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7410

 

杨凌示范区2017年移民(脱贫)

搬迁安置实施方案

 

一、2016年移民搬完成情

达杨2016年避灾移民搬22经过调查和省移民办认定后,确定凌示范“十三五”期避灾移民搬迁户27经过示范区及杨陵区上下的共同努力,2016年底已完成地灾害点27的房屋估工作,签订灾害点群众户安置协议22,完成22灾害点房屋的拆除工作,安置22入住镇办中心社,完成了2016年度避灾搬安置任

二、2017年移民(脱贫)搬迁计划

省移民(脱贫)搬迁工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7年度避灾生态搬迁计划的通知》(陕移民办发〔201612号)下达杨凌示范区避灾搬迁任务7户。201612月,在实施避灾搬迁过程中发现有2户群众宅基地属于住新占旧,不符合移民搬迁政策,经省移民办同意,将2017年杨凌示范区避灾搬迁任务修订为5户。2017年,示范区将统筹做好避灾移民搬迁工作,完成5避灾搬迁任务

三、安置方式

杨凌示范区20175户避灾搬迁安置任务工作将采用靠城靠镇、集中安置的方式,分别安置到揉谷中心社区、杨村中心社区、大寨中心社区。目前以上三个社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已全部配套到位,完全可以满足移民搬迁安置需求。

四、建

为推进杨凌城乡一体化建设,彻底改变农村居民居住环境,提升农民群众生活水平,近年来杨凌示范区加大了对镇办中心社区和农民安置小区建设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截止目前,杨凌已建成揉谷中心社区、杨村中心社区、大寨中心社区,其中杨陵区揉谷中心社区和大寨中心社区的入住率已达到70%以上。上述建成的镇办社区完全可以满足20175户避灾搬迁安置需求。

五、土地利用整治

为彻底消除地质灾害安全隐患,盘活利用搬迁户原宅基地用地,在妥善安置地质灾害各隐患点搬迁群众后,对搬迁户原有住房进行了拆除,并计划201712月底前完成原宅基地的土地复垦工作,复垦后的土地优先用于发展农业。

六、与筹措方案

经调查测算,杨凌5户避灾搬迁户房屋面积约840平方米,搬迁安置约需资金201.6万元。为了推进避灾搬迁工作,搬迁安置资金按以下渠道筹措落实:根据移民(脱贫)搬迁有关政策,可申请5户避灾搬迁政策内补助资金25万元(每户补助5万元,其中省补助4.5万元,示范区补助0.5万元)。不足资金约176.6万元由示范区和杨陵区两级财政配套解决。

七、

杨凌2017年避灾移民搬迁安置工作,按照以下计划推进和落实:

(一)2017年第一季度,完成5户地质灾害隐患点群众的搬迁安置工作。(由杨陵区人民政府牵头,示范区国土局配合)

(二)2017年第二季度,完成5户地质灾害隐患点群众原有住房的拆除和27户搬迁户宅基地的复耕工作。(由杨陵区人民政府牵头,示范区国土局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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