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杨凌示范区工作方案》已经示范区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6年12月28日
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杨凌示范区工作方案
经国务院批准,2021年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以下简称“十四运会”)由陕西省人民政府承办。杨凌示范区负责承办皮划艇(静水)、赛艇、网球等3个项目。全国运动会是国内规格最高、规模最大、竞技水平最高、辐射带动作用最强的综合性运动会。承办十四运会,对于推动示范区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全面发展,融入“一带一路”倡议、推进“四个杨凌”建设、实现追赶超越目标具有重要意义。特别是在建党一百年的重要年份,示范区承办十四运会项目更具特殊的历史意义。为做好十四运会承办工作,按照我省承办十四运会的总体部署和安排,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集各方之智、举全区之力,把十四运会办成一届精彩、非凡、卓越的体育盛会,办成一届全民参与、融合发展、共建共享的民生盛会,办成一届弘扬时代精神的文化盛会,为示范区全面率先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和总体安排
(一)基本原则
坚持绿色办会。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始终,强化绿色生态价值取向,提升全社会节能环保意识,践行绿色、低碳、环保的办赛模式,倡导现代、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共建美丽杨凌。
坚持共享办会。紧紧围绕全民全运、全运惠民,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办会,优化体育产品供给,提升公共服务水平,让全区群众走进全运、参与全运、共享全运。
坚持开放办会。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倡议,加强部门协作、区域合作、内外交流,促进体育与各行各业深度融合、多元发展,在开放开发中赢得发展先机、释放发展活力。
坚持节俭办会。立足实际、量力而行、节俭高效,严格预算管理,控制办会成本,崇尚勤俭节约、反对奢华浪费。
坚持廉洁办会。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守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按制度、规定和程序办事,推进公开透明,强化过程监督,确保承办工作既精彩热烈,又干净阳光。
(二)总体安排
整个承办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1. 筹备阶段(2016年10月至2021年6月)
基础筹备(2016年10月至2017年9月)
主要任务:制定总体工作方案,成立十四运会执委会,确定项目布局方案,启动场馆建设和改造工程,着手队伍组建和人才引进、培养等工作。
全面筹备(2017年10月至2020年12月)
主要任务:完成场馆建设和改造,编制竞赛组织与保障方案,统筹推进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等。其中,在十四运会开幕前一年,做好迎接组委会和各单项竞委会,国家体育总局领导、各司局及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介入工作的准备。
测试运行与完善提升(2021年1月至6月)
主要任务:做好场馆设施设备调试、试运转,组织测试赛,整改场馆及设施设备存在问题,举行先期项目决赛,积极配合做好火炬传递活动和开闭幕式合成排练等。
2. 赛时阶段(2021年7月至9月)
主要任务:组织赛事运行,配合做好单项比赛开闭幕式等重大活动,做好安全保卫、接待服务等综合保障工作。
3. 总结阶段(2021年10月至12月)
主要任务:总结承办工作,表彰先进工作者,决算审计经费开支,整理归档各类文件资料。
三、承办竞赛工作责任分工
(一)承办的竞赛项目及承建的体育场馆设施
杨凌示范区负责承办皮划艇(静水)、赛艇、网球等3个项目。皮划艇(静水)、赛艇项目所需场馆由省水运中心负责建设改造,杨凌网球中心场馆建设由示范区展览局负责。以上竞赛项目所需场馆应在2021年6月测试运行完毕并符合单项体育竞赛规则以及国家标准,最终由国家体育总局检查认定。
(二)承办竞赛项目的具体组织工作
1. 制定赛区承办竞赛工作总体方案。在组委会的指导下,根据所承办比赛项目和示范区实际,制定赛区承办各项目竞赛工作的总体方案。由示范区体育局牵头,省水运中心、示范区展览局配合落实。
2. 制定比赛、训练场馆、辅助用房和设施安排方案。
在2016年底前确定各竞赛项目比赛、训练配套场馆、竞赛辅助用房的安排意见。皮划艇(静水)、赛艇项目由省水运中心负责;网球项目由示范区展览局负责,示范区体育局配合。
3. 制定比赛器材配备计划。按照组委会提供的规格、标准、数量的要求,配备比赛所需的设备和器材,并在所承办项目比赛前3个月准备就绪。皮划艇(静水)、赛艇项目由省水运中心负责;网球项目由示范区体育局负责,示范区展览局配合。
4. 协助完成各比赛场馆的电子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设备、线路的安装、调试。皮划艇(静水)、赛艇项目由省水运中心负责;网球项目由示范区体育局负责,示范区展览局配合。
5. 编制各项目竞赛日程方案,落实比赛具体时间。皮划艇(静水)、赛艇项目由省水运中心负责;网球项目由示范区体育局负责,示范区展览局配合。
6. 编制参赛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等各类参赛人员接待计划。示范区接待办牵头负责,示范区体育局、省水运中心、示范区展览局配合。
7. 按照比赛需要,配备、招募选拔竞委会工作人员、辅助裁判员、技术人员、服务人员、志愿服务者。示范区体育局牵头负责,示范区团工委配合落实。
8. 安排好各项目测试赛、模拟赛及电子记时、记分设备器材、灯光、电子信息及通信的试运行等场地保障的活动。皮划艇(静水)、赛艇项目由省水运中心负责;网球项目由示范区体育局负责,示范区展览局配合。
9. 接受参赛运动队的报名、编制单项比赛秩序册,并组织实施比赛。皮划艇(静水)、赛艇项目由省水运中心负责;网球项目由示范区体育局负责,示范区展览局配合。
10. 组织单项比赛的开闭幕,示范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牵头负责,省水运中心、示范区体育局配合。
11. 皮划艇(静水)、赛艇项目技术会议由省水运中心负责;网球项目技术会议由示范区体育局负责。
12. 颁奖活动由杨凌电视台牵头负责,省水运中心、示范区体育局配合。
13. 保证各项比赛按照预定的竞赛日程正常进行,确保运动员的比赛和裁判员、技术官员的工作顺利进行。皮划艇(静水)、赛艇项目由省水运中心负责;网球项目由示范区体育局负责,示范区展览局配合。
(三)相关保障工作
14. 按照所承办项目竞赛规程、日程安排的要求,拟订杨凌赛区的行政接待、交通保障、安全保卫、医疗服务、财务票务等工作计划和方案。示范区接待办负责行政接待,示范区交通局、公安局负责交通保障,示范区公安局负责安全保卫,示范区社会事业局负责医疗服务,示范区财政局负责财务票务。
15. 按照接待规定,为各代表团(队)参赛工作人员、运动员、教练员、大会工作人员(裁判员)、新闻记者以及各类观赛、观摩、考察人员提供足够数量、符合规定要求的接待宾馆、饭店等食宿条件,并于赛前1个月部署到位。示范区接待办牵头负责,省水运中心、示范区体育局、示范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配合。
16. 按照接待规定,为各代表团(队)各类参赛人员、大会工作人员、新闻记者提供快速、便捷的交通车辆保障,并于赛前1个月部署到位。示范区交通局牵头负责,省水运中心、示范区体育局、党工委宣传部、示范区公安局配合。
17. 确保车站、比赛训练场馆、参赛观赛人员住地等重点场所之间的道路畅通,示范区公安局负责。确保比赛期间出租车、公共交通车容整洁、服务热情、乘用方便,示范区交通局负责。
18. 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制定措施严密的安保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加强比赛训练场馆、参赛人员住地等重点场所的安保工作,维持好比赛和大型活动的秩序。比赛和活动结束后及时疏导观众退场,维护好当地社会秩序,严防各类刑事案件、治安事件的发生,确保安保工作万无一失。示范区公安局负责。
19. 组织实施新闻宣传工作。制定赛区宣传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广泛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以及各种宣传方式、手段等加强舆论宣传,形成中心会场的浓厚宣传氛围。精心组织好比赛期间的新闻宣传工作,做好媒体记者接待工作,为采访单位、记者提供良好的设施、条件。党工委宣传部负责。
20. 做好运动会期间的基础保障工作。示范区电力局负责和保障运动会期间的电力供应;无线电工作委员会和移动、联通、电信三大运营商负责通讯保障;示范区气象局负责气象服务;示范区旅游局负责旅游接待;杨凌电视台负责配合做好开闭幕式、比赛项目的电视转播工作。
21. 优化城市环境建设。运动会期间,进一步加大城市环境整治力度,搞好环境绿化、美化、净化。做好车站、交通要道两侧等重点场所、区域及其比赛场馆周边基础设施的配套完善、环境整治。示范区市政局负责。
(四)全运惠民工程组织实施和全国群先表彰活动相关工作
22、结合《陕西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016-2020年)》,负责全运惠民工程的方案制定和组织实施,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由示范区体育局牵头负责。
23、在全运会筹办期间,进一步建立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大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群众参与度广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为全运会的圆满举行增光添彩。杨陵区政府负责。
24、配合完成全国群众体育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参观考察活动等相关工作。示范区体育局负责。
附件: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杨凌示范区执委会名单
附件
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杨凌示范区执委会名单
主 任:魏建锋 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副 主 任:董立民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秘 书 长:董立民(兼)
副秘书长:李成砚 党工委管委会秘书长
马文华 党工委管委会副秘书长
张少文 示范区体育局局长
委 员:单舒平 杨陵区委副书记、代区长
陈胜明 党工委管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接待办主任
王居仓 示范区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贺 群 示范区纪工委副书记、审计局局长
白 敏 示范区党工委组织部副部长、人社局局长
王俊明 示范区党工委宣传部副部长
桂党会 示范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刘仲山 示范区经贸发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局长
马克强 示范区公安局副局长
袁鸿马 示范区财政局局长
张 忠 示范区国土资源局局长
李春安 示范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
王西宁 示范区水务局局长
杜 江 示范区展览局局长
姚忠臣 示范区社会事业局局长
李新龙 示范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任延宁 示范区市政管理局局长
黄小平 省水上运动管理中心主任
李永东 示范区团工委书记
侯振锋 杨凌电视台台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