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示范区创建省级公交优先发展示范城市实施方案》已经党工委管委会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6年8月15日
示范区创建省级公交优先发展示范城市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5〕56号)文件精神,转变交通发展方式,大力发展城乡公共交通,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决定开展“公交优先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现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充分认识创建公交优先发展示范城市的重大意义
公共交通是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重要基础服务设施,也是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内容。近年来,随着示范区经济社会和城镇化的快速发展,机动车公共交通存在覆盖面不全、公交发车间隔时间过长、部分车辆老化、公交线路布局不合理等问题,已经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出行需求。示范区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切实把创建省级公交优先发展示范城市作为服务民生、改善环境、促进城市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工程,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扶持力度,着力提升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水平,保障人民群众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二、创建目标
从2016年起,利用五年左右的时间,通过科学规划、政府主导、社会资本参与等途径,进一步优化城乡公共交通网络,完善公共交通基础设施,扩大公共交通覆盖面,实现公共交通的便捷化、绿色化、信息化和全域统筹化,建成“常规公交为主体、公共自行车为补充”的公共交通服务网络,形成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新格局。到2020年底,完成省级公交优先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中心城区公共交通站点500米覆盖率达到100%,万人公交车拥有量达到10标台,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达到30%,公共汽车进场率达到70%,公共汽车正点率达到85%,新增及更换公交车辆中原则上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完善城市公共自行车运营机制和服务系统,实现对新增商场、小区、规模企业的延伸覆盖。
三、主要工作
(一)科学编制公共交通规划。公共交通规划是公交优先发展的前提保障。交通部门要在对交通现状、需求和发展前景进行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2016年底前编制完成杨凌公共交通专项规划,科学配置和利用交通资源,推进公共交通体系科学发展。住建和国土部门要建立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城市发展和土地配置模式,在编制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时统筹考虑,合理确定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布局和规模,优先保障公共交通用地,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国土资源局、交通运输局)
(二)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依据公共交通专项规划,将公交首末站、公交港湾、候车亭和换乘枢纽站等公共基础设施纳入城市新区、客运站、商务区、大型公共活动场所的配套设施和旧城改造项目中,实现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同步交付使用。加强城市公交与城市对外运输方式在基础设施、运营管理和信息服务等方面的衔接,优化乘客换乘条件。到2020年,完成高铁杨陵南站客运枢纽和公交枢纽站建设,新建400个公交候车亭、改造建设20个公交港湾。(杨陵区政府,示范区交通运输局、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市政管理局、公安局)
(三)提升服务保障能力。优化调整公共交通站点及线网布局,提高对工业园区、城市新区站点覆盖率。加大农村线网密度,严格实行按时按点出场行车制度,提高公交车正点率,增强公共交通服务的便捷性。推动城市公交向周边延伸,2020年实现杨凌同武功、周至、扶风等地区城乡客运的公交化改造。完善公共自行车营运服务系统,不断拓展公共自行车服务网点,逐步完成对新增商场、小区、规模企业等网点延伸覆盖。采取“免费+低费”的计时计费模式,鼓励和推广市民短时骑行、即用即还,提高公共自行车有效使用率,增强公共交通服务的多样性。(杨陵区政府,示范区交通运输局、市政管理局)
(四)加强安全管理。充分利用公交车辆卫星定位和视频监控设施,加强重点区域客流、车辆运行状态的监测和预警服务。制定完善《公共交通应急预案》,每年开展1次面向社会公众的安全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和公共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活动,提高社会公众的公共交通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和水平。加大投入,配备专职人员和安检设施设备,严格实施车辆维修和报废制度,规范技术标准,构建服务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杨陵区政府,示范区交通运输局、公安局、经贸发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五)推进智能交通发展。充分利用现代化技术手段,将公交车、自行车智能化建设纳入杨凌信息化建设体系,按照智能化、综合化、人性化的要求,2017年完成公交车、自行车交通移动支付系统、公众出行信息服务系统、车辆运营调度管理系统、安全监控系统和应急处置系统建设,努力向群众提供全方位的综合交通“一站式”信息服务。加快推进公交车、公共自行车“一卡通”,并在2018年底逐步实现跨区域、跨行业互联互通。(杨陵区政府,示范区交通运输局、市政管理局、公安局、信息中心)
(六)推动绿色公共交通发展。大力倡导“绿色出行”理念,组织开展“公共交通周”和“无车日”活动,鼓励公交出行。积极推进绿色公交,开展新能源公共交通车辆示范和推广工作,加快老旧车辆和高污染车辆的更新速度。到2020年,新增电动公交车辆40台,新建电动汽车充电站3处,逐步提高城乡公共交通节能环保水平。(杨陵区政府,示范区交通运输局、财政局)
(七)完善价格补贴机制。定期对杨凌城乡公共交通企业开展成本监审,核定城市公共交通运营成本,科学界定政府补贴补偿范围。进一步发挥公共交通的社会性和保障性,对因执行低票价、经营冷僻线路、特殊人群减免票优惠造成的政策性亏损,以及技术改造、节能减排等方面的投入,政府给予一定补偿补贴。(示范区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杨陵区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创建公交优先发展示范城市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优先发展杨凌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牵头建立创建公交优先发展示范城市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相关部门、公交企业和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共同落实好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各项政策措施。(各相关部门)
(二)加大政府投入,提供政策保障。将公共交通发展资金纳入公共财政体系,每年在公共财政中安排一定资金,专项用于大容量公共交通系统和公交场站建设、新能源公交车辆购置,大力支持公共交通发展。财政部门应将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基础设施配套费等政府性基金向公共交通倾斜,及时足额发放公交企业的成品油价格补助、天然气调价补贴和政策性亏损补偿等资金。物价部门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出台新能源公交运营企业的电价优惠政策。税务部门要在规定期限内免征公交站场建设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公交车辆购置税。(杨陵区政府,示范区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局、示范区国税局、地税局)
(三)加强社会监督,强化评价考核。研究制定创建公交优先发展示范城市绩效考核办法,加强对相关部门的绩效评价与考核,定期发布考评结果,并与政府目标考核挂钩,形成长效推进机制。加强对企业服务质量和运营安全的监督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衡量企业运营绩效、发放补贴、市场准入退出的重要依据。健全公众意见征集和反馈机制,实行线网规划公示和运价听证制度,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实现公众参与的制度化和常态化。(示范区考核办、交通运输局,杨陵区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