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杨凌示范区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已经管委会同意,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工作。
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6年4月20日
杨凌示范区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为全面推进示范区依法行政工作,加强法治杨凌建设,根据《陕西省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要求,结合示范区实际,提出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全面推进依法决策、严格执法和法治能力建设,努力实现新常态下的新跨越,为建设“四个杨凌”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 承接落实好中省取消和下放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及时公布行政许可项目汇总目录,出台行政审批管理办法,健全监督制约机制。(示范区编办负责)
2. 依法全面公开示范区各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定配套管理办法,构建权界清晰、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政府职能体系。(示范区编办负责)
(二)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3. 加强合法性审查。坚持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决策事项,一律不得提交会议研究讨论。各部门、各单位要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明确应当听证的决策事项范围,建立科学公正的听证代表遴选制度,对听证意见的采纳情况说明理由并予公开和反馈。(杨陵区政府,管委会各工作部门负责)
4. 推行法律顾问全覆盖,形成示范区、杨陵区、镇(办)三级政府法律顾问网络,完善法律顾问的准入、考核、激励制度和工作规则。杨陵区政府应当组建法律顾问组,建立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管委会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以及杨陵区各镇(办)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立法律顾问组,也可采取“独立顾问”的形式,聘任法律专业人士担任法律顾问。(杨陵区政府,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负责)
5. 严格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全面推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落实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与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严格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坚持涉权涉法“逢文必审”。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应当在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管委会法制办备案。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提出异议审查的,要认真办理,强化对规范性文件的个案监督。(杨陵区政府,管委会各工作部门负责)
6. 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以规范性文件形式设定或变相设定的具有行政许可性质的审批事项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清理工作结束后,各级政府要通过网络或有关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同时报管委会法制办备案。(杨陵区政府,管委会各工作部门负责)
(三)进一步推进规范执法
7. 实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按照中省要求,整合行政执法力量,探索示范区、杨陵区两级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领域改革,推进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执法,组建相对集中的综合执法机构。(示范区编办、市政局负责)
8.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执法程序,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取得执法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执法工作。(杨陵区政府,管委会各工作部门负责)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9. 自觉接受监督。杨陵区政府及管委会各工作部门要在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杨凌建设的各项任务,主动向党工委管委会报告法治杨凌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要自觉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逐步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制度。(杨陵区政府,管委会各工作部门负责)
10. 强化层级监督。加大《陕西省依法行政监督办法》的执行力度,严格实施《陕西省损害群众利益行为行政责任追究试行办法》,落实责任追究,提高监督效能。加强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保、救灾、农林水利等专项资金的审计和监督。(示范区监察局、审计局负责)
11. 健全投诉举报制度,畅通热线电话、电子信箱、政务微博和微信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示范区科技信息中心、招投局、信访局负责)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2. 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创新行政复议审理方式,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增强行政复议案件审理透明度,重大复杂案件召开听证会、论证会,土地案件进行实地调查,加大纠错、调解力度。(杨陵区政府,管委会各工作部门负责)
13. 建立多元化矛盾纠纷预防解决工作机制。依法开展行政调解、行政裁决,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深化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全面落实“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解决群众诉求。(杨陵区政府,示范区司法局、信访局负责)
(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14. 严格依法公开政府信息。创新政务信息化管理,扩大“互联网+政务”服务,建立统一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做好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实施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持续开展大学生到管委会机关见习等活动,畅通政府和群众互动渠道,切实提高政务公开的社会效益。(示范区科技信息中心、人社局负责)
15.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向社会全面公开部门职责权限、法律依据、实施机构、执法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保证相对人通过适当途径能够查询到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决定。(各行政执法部门负责)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保障任务落实。各部门、各单位要不断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科学谋划好法治杨凌建设的各项任务。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职责,并将法治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法制办要协同考核办科学设定依法行政考核指标,全面客观公正实施考核。
(二)统筹安排好法治杨凌建设各项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全面部署和落实好法治杨凌建设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推进机制,发挥牵引和突破作用,带动法治杨凌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三)认真落实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杨陵区政府,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要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制定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明确工作任务、具体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主体,并于2016年4月30日前报管委会法制办。要及时将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向示范区管委会报告,特别是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亮点经验、采取的新举措、取的新成效、遇到的新问题,要及时反馈管委会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