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第八届西部(杨凌)农资农产品暨农业电子商务交易洽谈会筹备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杨凌示范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16-01-23 16:42

杨陵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第八届西部(杨凌)农资农产品暨农业电子商务交易洽谈会筹备工作方案》经管委会同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6年1月13日

第八届西部(杨凌)农资农产品暨

农业电子商务交易洽谈会筹备工作方案

一、展会名称

第八届西部(杨凌)农资农产品暨农业电子商务交易洽谈会(以下简称:“双交会”)

二、时间和地点

时 间:2016年3月10-12日

(农历二月初二至初四,星期四至星期六)

地 点:农高会A馆

三、举办单位

支持单位:陕西省农业厅

陕西省林业厅

陕西省商务厅

陕西省供销合作总社

主办单位:杨凌示范区管委会

承办单位:杨凌示范区展览局

杨凌示范区农业局

杨凌示范区科技局(科协)

杨凌示范区经贸局

协办单位:陕西省农业生产资料行业协会

陕西省畜牧协会

陕西省电子商务行业协会

陕西省苗木协会

陕西省农副产品流通协会

陕西省有机农业协会

陕西省茶业协会

杨凌示范区供销合作社

农业科技报社

杨凌电视台

杨凌创新创业发展有限公司

杨凌农机市场管理有限公司

媒体支持单位:新华网陕西频道、人民网陕西频道、凤凰网陕西频道、新浪网陕西频道、陕西日报、三秦都市报、华商报、西安晚报、陕西农村报、农业科技报、陕西广播电视台、农林卫视、中国农业网、西部网、大秦网、陕西传媒网、三秦网、华商商、陕西农村网、中国农科新闻网、苗木商情、火爆农资网、国家种苗网、齐鲁园林网。

四、主题

绿色发展引领美好生活

五、主要活动及安排

(一)双交会开幕式

3月10日9:30—10:30,在农高会A馆南广场举行开幕式,拟邀请省农业厅、商务厅、林业厅、供销合作总社、杨凌示范区管委会领导出席并讲话(示范区展览局负责制定专项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展示交易

1.时间安排

3月8—9日布展,10日—12日正式展览。

2.展示领域

林木花卉及种子种苗:绿化苗、果树苗、草种、花卉、花艺器皿、花卉包装、盆景、仿真植物、干花工艺,大田种子、蔬菜种子、花卉种子、园艺资材等。

农资:农药、肥料、植保器械、生物制品、肥料包装等。

电子商务:电商平台、金融支付、物流快递、技术支持、数据服务、精品农产品等。

农副产品及林果产品:干、鲜果、粮油、茶叶、蔬菜、肉类及加工、奶制品、蛋禽产品等,苹果、猕猴桃、花椒、食用菌、核桃等各种名优新特农副产品。

3.参展费用

每标准展位1500元。

4.优惠政策

对已参加2015年农高会或者参加过第七届双交会的企业和单位,每展位优惠500元;免费为参展单位入编(200字以内)本届杨凌“双交会”《会刊》。

(三)“科技之春”宣传咨询活动

会期继续举办杨凌示范区第二十四届“科技之春”宣传咨询活动。邀请农业科技专家在展馆外设立咨询服务台,直接面向农民和农村基层组织,开展实用技术、市场信息等方面的咨询活动(示范区科技局(科协)负责制定专项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农业电子商务发展论坛暨产销对接

组织电商平台、数据服务、金融支付等机构、精品农产品生产企业及电商产业园区专区举办展览展示、发展论坛、对接洽谈等活动(示范区经贸局负责组织实施)。

(五)农机产品展销会

会期在杨凌农机市场专区举办农机产品展销活动,展示最新型农机具,发布优惠政策等(示范区展览局、杨凌农机市场管理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六)车展

会期在A馆南广场举办车展活动,促进会期交易洽谈(示范区展览局组织实施)。

(七)文化演出活动

会期举办文化演出活动,中间穿插企业推介(示范区展览局负责组织实施)。

六、筹备工作组织机构与分工

成立第八届双交会筹委会。

主 任: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魏建锋

副主任: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副主任 刘天雄

杨凌示范区管委会主任助理 孙 华

秘书长:杨凌示范区展览局局长 桂党会

成 员: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党工委宣传部、示范区财政局、公安局、科技局(科协)、农业局、经贸局、展览局、市政管理局、科技信息中心、杨凌电视台、农业科技报社等单位主要领导组成。

筹委会设办公室、展览部、安保部、宣传部、财务部、条件保障部6个工作部门。办公室设在示范区展览局,桂党会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各部门职责如下:

(一)办公室

职责:负责双交会日常工作;负责联系确定展会的主办、承办、协办单位;负责展会策划、会议组织、文件起草、领导邀请与接待、证件设计与制作以及与各部门之间的联络协调等工作。

牵头部门:杨凌示范区展览局

配合部门:管委会办公室

(二)展览部

职责:负责展览总体设计工作;负责省内地市展团、专业合作社、示范区入区入孵企业以及国内零散企业的招展工作;负责参展商的报到和服务工作;负责编印《会刊》;负责专业观众的邀请工作;负责展位搭建、展馆水电保障和卫生保洁等工作。

牵头部门:示范区展览局

配合部门:示范区农业局(林业局)、经贸局

(三)宣传部

职责:负责展会对外新闻宣传工作;负责媒体的邀请及接待服务工作。

牵头部门:示范区党工委宣传部

配合部门(单位):示范区展览局、杨凌电视台、农业科技报社、科技信息中心

(四)安保部

职责:负责展会期间外围的安全保卫、交通秩序管理、处理各种突发性事件等工作;负责展馆内的安保工作。

牵头部门:示范区公安局

配合部门:示范区展览局

(五)财务部

职责:负责展会经费预算的编制工作;负责示范区管委会财政补贴资金的落实;负责展会的经费核算、收支管理以及决算工作。

牵头部门:示范区财政局

配合部门:示范区展览局

(六)条件保障部

职责:示范区市政管理局负责会期杨凌城区和展馆周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协调安排在城区主要路段悬挂双交会宣传广告;

杨陵区政府负责开幕式现场及会期参会群众组织工作。

牵头部门:示范区市政管理局

配合部门(单位):杨陵区政府

七、主要工作进度安排

(一)2015年11月23日至2015年12月31日,确定展会主办、承办、协办单位,审定展会总体实施方案。

(二)2015年12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确定双交会宣传方案,同时在专业杂志、广播、网络等媒体上宣传。

(三)2016年1月20前,召开双交会筹委会专题会议,协调解决筹备工作有关问题。

(四)2016年2月20日前,合理规划展区,完成展位招展工作。

(五)2016年3月6日前,完成展位搭建工作;展馆服务人员到岗;对展馆进行消防检查。

(六)2016年3月6日前,邀请有关单位领导出席大会开幕式;客商接待工作准备就绪;发放工作证、嘉宾证等证件;《会刊》定稿印刷完成;邀请新闻媒体参会报道。

(七)2016年3月1日至3月8日,对开幕式等活动的准备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对宾馆、安保等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八)2016年3月9日至12日,客商报到,布展,展会开幕。

(九)2016年3月12日至31日,撤展并进行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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