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示范区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实施方案》已经管委会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5年10月23日
示范区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构建合理有序的分级诊疗体系,根据《陕西省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指导意见》,结合示范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坚持政策引导、规范运作、方便群众的原则,以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为目标,以提高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为核心,以医药卫生体制机制创新为切入点,合理配置利用医疗资源,构建科学有序就医秩序,有效缓解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二、工作目标
综合运用医疗、医保、医药等手段,加强政策支持,完善运行机制,强化保障措施,逐步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形成“小病在基层、大病进医院、康复回基层”的就医格局。2015年底前,在全区范围内启动分级诊疗工作;2016年底,形成较为完善的分级诊疗制度。
三、工作任务
根据《陕西省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指导意见》,在全区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具体工作任务如下:
(一)加强能力建设,推进基层首诊
1. 加强能力建设。全面推进示范区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城乡医疗服务一体化、完善基层医疗机构设备配套、给基层医疗机构配备全科医生、在基层医疗机构设置全科门诊、深入推动全科医生与城乡居民建立契约服务关系、落实《陕西省医师多点执业办法》、调整医保政策、制定鼓励医务人员到基层医疗机构工作的优惠政策,为基层首诊工作的开展创造基础条件。
2. 全面推进基层首诊。按照“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原则上应选择居住地或发病时所在地附近的基层医疗机构接受首次诊查,并由首诊全科医生根据病情确定是否需要转诊”的基本要求,制定并全面推行示范区分级诊疗基层首诊制度。
(二)明确功能定位,开展双向转诊
1. 明确医疗机构功能定位。根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和等级评审评价,制定示范区常见病种分级诊疗指南,明确不同级别不同种类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和诊疗范围。
2. 明确双向转诊程序。遵循患者按“基层医疗机构、二级医疗机构、三级医疗机构的顺序逐级转诊,急危重症患者可以越级向上转诊,常见病、多发病患者和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应及时向下转诊”的基本要求,制定示范区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管理和考核办法,明确双向转诊的程序、要求和考核管理措施。
3. 建立双向转诊通道。组织各有关医疗机构设立全科医学门诊或全科医学科、制定和公示本机构疾病诊疗目录、医疗机构之间签订双向转诊协议,建立区内区外双向转诊通道。
4. 全面开展双向转诊。依据示范区常见病种分级诊疗指南、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管理和考核办法,组织医疗机构全面开展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工作。.
(三)保障医疗安全,落实急慢分治
区别不同情况,针对不同人群,建立并推行示范区就诊患者急慢分治管理制度,明确特殊情况和特殊人群的就诊、转诊管理,确保患者医疗安全。
(四)加快体制创新,推进上下联动
支持医疗机构之间以技术、管理、服务为纽带,开展合作与协作,鼓励不同层级医疗机构之间以许可的诊疗科目为基础,建立分工协作机制,促进形成上下联动、相对稳定、紧密衔接的双向转诊渠道。
四、实施步骤
(一)政策制定阶段(2015年10月25日—2015年11月30日)
各相关单位在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加快做好分级诊疗制度各项配套政策的制定,医疗机构科室及其制度建设、人员和设施设备配备等工作,为分级诊疗制度的建立做好准备。
1.做好基层首诊准备工作
(1)制定《杨凌示范区分级诊疗基层首诊制度》。(责任单位:示范区社会事业局,配合单位:杨陵区政府、示范区人事劳动局)
(2)全面实现城乡医疗服务一体化。按照《杨凌示范区城乡医疗服务一体化实施方案》(杨管办发〔2015〕18号)要求,全面实现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示范区医院的医疗服务一体化工作。(责任单位:杨陵区政府,配合单位:示范区医院)
(3)完善基层医疗机构设备配套。分别按照《陕西省乡镇卫生院技术等级认定标准(试行)》规定的甲级卫生院标准、《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为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齐医疗设施设备和公共卫生服务人员(责任单位:杨陵区政府);为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齐医护人员,并抽调一定数量主治以上医师到基层工作(责任单位:示范区医院)。
(4)基层医疗机构配备全科医生。对全区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的全科医生进行摸底,充实到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责任单位:杨陵区政府)
(5)在基层医疗机构设置全科门诊。(责任单位:示范区医院)
(6)深入推进契约服务。推动城乡居民以家庭为单位与全科医生建立契约服务关系,全科医生负责签约居民初诊、分诊和双向转诊协调,并向签约居民提供方便可及的基本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和全程健康管理。(责任单位:杨陵区政府)
(7)落实《陕西省医师多点执业办法》。(责任单位:杨陵区政府)
(8)调整医保政策。修订《杨凌示范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政策,合理提高基层医疗机构慢性病门诊报销比例,引导慢性病患者首选基层医疗机构门诊治疗。调整住院报销政策,差别化设置不同等级医疗机构就诊报销比例,报销政策向基层就诊患者倾斜。上转患者实行累计起付线政策,按照规定比例进行报销,下转患者不设基层起付线。未经转诊到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就诊的非急危重症患者,下调报销比例。探索总额预付、按人头付费、单病种打包付费等新型支付方式。(责任部门:示范区人事劳动局,配合单位:杨陵区政府)
(9)制定优惠政策。继续深化基层医疗机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探索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录用人员实行区招镇(街办)用,畅通基层进人渠道;落实岗位管理制度,在岗位设置、职称评定、工资待遇方面向基层一线倾斜,调动医务人员到基层医疗机构工作的积极性。(责任部门:示范区人事劳动局,配合单位:杨陵区政府)
2.做好双向转诊准备工作
(1)制定《杨凌示范区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管理和考核办法》。(责任单位:示范区社会事业局,配合单位:杨陵区政府、示范区人事劳动局)
(2)制定《杨凌示范区常见病种分级诊疗指南》。(责任单位:示范区社会事业局,配合单位:杨陵区政府、示范区人事劳动局)
(3)医疗机构制定和公示本院疾病诊疗目录。组织各有关医疗机构依据《杨凌示范区常见病种分级诊疗指南》,制定和公示本机构疾病诊疗目录。(责任单位:示范区社会事业局,配合单位:杨陵区政府、示范区人事局)
(4)设立全科医学科。组织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设立全科医学科,配备相应的全科医生,制定工作制度、工作规范与程序。(责任单位:示范区社会事业局,配合单位:杨陵区政府)
(5)签订双向转诊协议。组织各有关医疗机构签订双向转诊协议,建立双向转诊协议关系和双向转诊信息平台,形成相对稳定、紧密衔接、便捷畅通的双向转诊渠道。(责任单位:示范区社会事业局,配合单位:杨陵区政府、示范区人事局)
3.建立就诊患者急慢分治管理制度
制定《杨凌示范区就诊患者急慢分治管理制度》。(责任单位:示范区社会事业局,配合单位:杨陵区政府、示范区人事劳动局)
4.建立分级诊疗上下联动机制
组织医疗机构建立双向转诊协议关系和双向转诊信息平台,形成相对稳定、紧密衔接、便捷畅通的双向转诊渠道;支持医疗机构之间开展合作与协作,积极推动医疗机构组建医疗联合体,建立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责任单位:示范区社会事业局,配合单位:杨陵区政府)
(三)制度推行阶段(2015年12月1日—2016年10月31日)
落实分级诊疗制度的各项政策措施,在全区推行分级诊疗模式,具体抓好以下工作:
1.全面落实《杨凌示范区常见病种分级诊疗指南》。(责任单位:示范区社会事业局,配合部门:杨陵区政府、示范区人事劳动局)
2.全面落实《杨凌示范区分级诊疗基层首诊制度》。(责任单位:示范区社会事业局,配合部门:杨陵区政府、示范区人事劳动局)
3.全面落实《杨凌示范区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管理和考核办法》。(责任单位:示范区社会事业局,配合部门:杨陵区政府、示范区人事劳动局)
4.全面落实《杨凌示范区就诊患者急慢分治管理制度》。(责任单位:示范区社会事业局,配合部门:杨陵区政府、示范区人事劳动局)
5.全面落实调整后的医保报销政策。(责任部门:示范区人事劳动局、杨陵区政府)
6.深入推进契约服务。(责任单位:杨陵区政府)
7.全面落实对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各项优惠政策。(责任部门:示范区人事劳动局、杨陵区政府、示范区医院)
(四)总结完善阶段(2016年11月1日—2016年12月10日)
由示范区医改办牵头,对分级诊疗制度运行情况进行评估,组织各有关部门查漏补缺,对分级诊疗制度各项政策措施进行完善,在全区形成较为完善的分级诊疗制度;对分级诊疗制度的建立工作进行总结,向省医改办提交工作总结。
五、保障措施
(一)落实领导责任。示范区把分级诊疗制度建立工作纳入医改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安排;示范区管委会、杨陵区政府分别由主要领导牵头负责分级诊疗制度建立工作,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分级诊疗制度建立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建立相关协调机制;示范区、杨陵区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分别为本单位所承担分级诊疗制度建立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明确部门职责。宣传部门要组织做好分级诊疗制度的宣传工作;编制部门要科学核定和落实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编制;财政部门要保障基层人才培养引进、上级医师派驻等分级诊疗工作所需资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做好医保政策调整和对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优惠政策的制定工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机构规划、设置、审批和医疗服务行为监管;涉及网络通讯管理的部门和服务企业,要支持配合卫生信息平台建设。
(三)倒排工作任务。各部门要依据本方案所列的工作任务,倒排工期,进一步明确各项任务的完成时间和责任人,严格落实工作责任,以确保分级诊疗制度建立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协调推进工作。示范区、杨陵区各有关部门要紧密配合,相互协作,协调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立的各项工作。杨陵区卫生计生部门要按照省上有关规定,做好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的配备工作,保障转诊患者的用药需求;要统筹规划区域医疗卫生信息平台,建立双向转诊和远程医疗服务网络;要积极探索建立“基层检查、上级诊断”的有效模式;要积极推进居民健康卡发行工作,促进跨区域、跨机构就诊信息共享。在分级诊疗制度推行过程中,示范区、杨陵区各有关部门要注意做好政策措施的完善工作。
(五)加强人才培养。要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全科医生培养、引进,要通过为基层定向招聘医学临床专业本科生、开展在岗医生转岗培训、选派医生参加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等方式,加强基层全科医生培养。在2016年底前,杨陵区政府、示范区医院各完成10名全科医生的培养工作,并分别充实到基层医疗机构的公共卫生服务、医疗服务队伍之中,保证每个基层医疗机构拥有2名以上全科医生。
(六)强化督导检查。示范区、杨陵区两级医改办要分别制定分级诊疗制度建立和工作考核督导评价指标体系,建立督促检查、考核问责机制,每月进行检查督导,每月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并把各单位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年度医改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
(七)广泛宣传培训。示范区社会事业局要组织各有关医疗机构,认真学习分级诊疗的各项政策措施和制度要求;示范区人事劳动局要组织医保经办机构,对医保经办人员进行分级诊疗政策措施和制度要求培训,为分级诊疗制度的顺利推行奠定基础。党工委宣传部要充分发挥媒体的作用,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分级诊疗的目的、内容和政策措施,使分级诊疗制度家喻户晓,为构建分级诊疗制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