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杨凌示范区质量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杨凌示范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15-07-09 11:26

 杨陵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杨凌示范区质量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管委会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5年6月29日

 

杨凌示范区质量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质量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发展程度的重要标志,质量问题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战略问题。为引导各级地方政府进一步加强质量工作,2013年国务院颁布实施《质量工作考核办法》,明确规定对省级政府实施质量工作考核。2014年省政府印发《陕西省质量工作考核办法》,建立对市级政府的质量考核工作制度。按照国务院、省政府质量工作考核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四个杨凌”建设,大力实施质量强区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品牌创建和标准提升为引领,推动示范区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全面发展,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提升杨凌制造、杨凌质量、杨凌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二、工作目标

通过质量考核工作,实现以下三个基本目标:

(一)质量目标落实到位。顺利通过省政府对市级政府的质量考核,力争取得较好成绩。

(二)促进产业转型升级。通过质量考核工作,推动形成全区质量工作全方位、全过程、大监管、大治理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加强质量宏观管理,规范质量安全监管行为,促进示范区经济提质增效与转型升级。

(三)打响杨凌区域品牌。通过质量考核工作,展示和宣传杨凌在干旱半干旱地区现代农业科技创新、农村科技创业推广服务、现代农业产业化示范、国际农业科技合作等领域的突出工作成效,打响杨凌品牌。

三、考核内容

按照《陕西省质量工作考核办法》规定,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定量质量目标、质量措施和否决项3部分内容。

(一)质量目标考核

主要包括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食品安全监督抽查合格率、辖区生产基本药物全品种检验合格率、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率等5个定量目标,要求5个合格率统计结果达到上报的备案目标值。

(二)质量措施考核

质量措施分为质量宏观管理措施、质量安全监管措施和质量基础建设措施。

1. 质量宏观管理措施。主要考核质量规划的制定与实施情况、质量工作协调机制的建立与运行情况、品牌发展战略实施情况、质量统计分析制度建立与开展情况、质量投入机制与运行情况、行业准入及产业政策落实情况等方面的工作。

2. 质量安全监管措施。主要考核质量监管能力和制度建设、打击假冒伪劣工作情况、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质量安全风险管理机制建设、消费维权机制建设及产品领域、工程领域、服务领域质量安全监管等方面的工作。

3. 质量基础建设措施。主要考核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质量基础能力建设、口岸检验检疫综合能力建设和质量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三)否决项

确保不能发生区域性、系统性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按照《考核办法》规定,如果发生区域性、系统性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考核结果一律为D级(59分以下)。

四、工作措施及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5月11日-5月31日)

制定工作方案;印发对杨陵区政府的质量工作考核办法;成立组织机构;召开动员部署会议。

(二)材料报送阶段(6月1日-6月15日)

报送年度质量目标完成情况和质量措施落实情况自评报告和实证资料。

(三)实地核查阶段(7月1日-8月31日)

省政府质量考核工作组现场监督检查。

(四)工作总结阶段(9月1日-9月30日)

总结年度质量考核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实施质量工作考核,是省委省政府做出的重大决策,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质量工作的高度重视,是推动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推进质量强区建设的重大举措。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统筹安排,扎实工作,高标准完成考核工作各项任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质量考核工作由示范区质量强区工作推进领导小组牵头,各成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质监局作为质量强区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协调各相关单位做好考核工作。示范区发改局、经贸局、财政局、规划局、社会事业局、食药监局、农业局、旅游局、工商局等部门要围绕考核任务分工制定方案、落实责任,并确定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质量考核联络工作。考核期间每月定期召开工作进展通报会,通报考核工作进展情况。示范区财政每年安排专项经费用于质量考核工作。

(三)强化责任落实。质量考核作为每年省政府对示范区进行考核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要将质量考核内容纳入管委会对各部门的绩效考核。对工作不力,影响考核成绩的部门和相关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对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确保质量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四)深入广泛宣传。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和考核工作要求,利用各类宣传资源,全方位多形式的开展宣传活动,全面展示示范区质量发展取得的成绩、经验,增进社会了解,凝聚社会共识,为考核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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