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杨凌示范区渭河水污染防治巩固提高三年行动方案(2015—2017年)的通知

来源:杨凌示范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15-07-09 11:23

 

杨陵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示范区渭河水污染防治巩固提高三年行动方案(2015—2017年)》已经管委会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5年6月24日

 

杨凌示范区

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巩固提高三年行动方案

(2015—2017年)

 

自省政府实施《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三年行动方案(2012—2014年)》以来,党工委管委会紧紧围绕省政府提出的“渭河三年变清”目标,坚持把污染防治、保护渭河生态环境作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优化投资环境、构建和谐社会的重点工作来抓,通过产业结构调整,淘汰落后产能,强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完善渭河水质监控体系,各相关部门认真履职,扎实推进治污责任的落实和各项任务的完成,渭河污染防治工作成效明显。提前两年完成淘汰关闭高排放企业任务,完成了杨凌污水处理厂二期提标改造工程,通过引进第三方企业在线设施运营等方式,进一步强化了重点污染源企业的日常监管,认真开展清水专项执法行动,有力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确保废水达标排放,大力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农村面源污染和畜禽养殖污染得到有效控制,三年来,累计投资约3亿元,不断强化“三河两渠”生态环境建设,先后实施了渭河堤防工程、水面及生态景观工程和小韦河综合治理项目,地表水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渭河杨凌出境断面自2012年6月以来稳定达到Ⅲ类,2014年底,化学需氧量年平均浓度较2011年下降15.8%,氨氮年平均浓度下降62.2%,支流小韦河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浓度均达标。

虽然渭河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但还存在农村生活排污设施不完善、部分工业园区基础设施不到位、农业面源污染日趋严重,支流水系断面监控体系不完善,生态修复功能差等突出问题。为进一步巩固渭河水污染防治成果,提升杨凌生态环境质量,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治理目标

(一)总体要求。以党的十八大对生态文明建设总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要论述为指导,以建设生态渭河、景观渭河、安澜渭河为目标,将渭河水污染防治作为杨凌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内容,坚持生态措施、工程措施和管理措施并重,污染防治、保护修复和设施建设同步,行政推动、公众参与和严格执法结合,通过机制创新,不断加大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和行业监管力度,加快建立行之有效的源头防治机制、过程严管机制和后果严惩机制,实现区域地表水质持续巩固、生态环境整体提升。

(二)治理目标。以支流水系防控为重点,扎实推进小韦河、漆水河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不断强化高干渠、渭惠渠排污监管和沿线的生态修复,提高河流水质净化和纳污能力。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为重点,不断强化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循环利用建设步伐,加大农业园区土壤修复和节水工程示范推广,有效改善地表水质环境。

1、干流水质控制目标。渭河杨凌出境断面稳定保持Ⅲ类水质,即化学需氧量年平均浓度保持在20毫克/升,氨氮1.0毫克/升,溶解氧5毫克/升以内。

2、主要支流水质控制目标。小韦河、漆水河出境断面化学需氧量年平均浓度达到50毫克/升以内,氨氮达到5毫克/升以内,月均值达标率大于85%;高干渠、渭惠渠消除劣Ⅴ类水质。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加快推进治理设施建设步伐,提高污水处理能力。进一步强化重点镇、杨陵区工业园区管网、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快排水系统雨污分流改造,2017年底前,五泉镇镇区、揉谷镇镇区雨污分流率达到70%,大寨镇镇区达到60%,区内新建工业园区雨污分流率达到90%。强力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2016年底,完成五泉镇污水处理站建设任务,并正式投入运行,2017年底前,完成日处理规模2.5万m3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二)加快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提高无害化处理率。以BOT、PPP等模式加大招商融资力度,引进国内外成熟的先进技术,在区内建设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尽早实现城区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减少对水环境的影响。加强污泥安全处置监管和综合利用,对区内三家重点污染企业的污泥要定期进行抽检,严防不达标污泥进入耕地。2017年底,城区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5%。

(三)探索农业循环利用体系,控制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充分发挥杨凌现代农业示范优势,以种植业、畜禽养殖业农牧废弃物资源循环利用为重点,编制杨凌示范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实施方案,选取重点区域和重点企业开展农业废弃物资源循环利用试点,通过推广精准施肥和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等技术控制化肥及农药污染,通过开展农业园区土壤检测和修复,控制土壤板结、酸化剂重金属污染,不断改良农田生态环境,提高农产品品质,通过在规模养殖企业建设有机肥、沼气发电等综合利用设施,消除畜禽粪便对环境污染。2017年底,规模化养殖企业畜禽粪便综合处理率达到80%以上。

(四)加强城镇和农业节水工程,提高水循环利用率。以建设节水型城市为目标,进一步发挥农科城节水灌溉技术优势,在全区大力开展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工程,2017年底,基本实现种植区节水灌溉全覆盖。实施再生水利用工程,以杨凌华电热电公司中水回用工程为抓手,不断加大城区再生水处理设施和管网建设力度,采取“以点带面、以面增量、良性循环、逐年增加”的模式,提高城区再生水利用率。到2017年底,城区再生水利用率达到30%。

(五)实施支流环境综合整治,打造水系生态屏障。以小韦河、高干渠、渭惠渠生态环境治理为重点,逐步完善全域化生态屏障建设。通过在小韦河流域建设小型潜流湿地、周边村庄建设生活污水稳定塘等设施,保障小韦河生态基流;在漆水河流域下川口村自北向南建设生态湿地休闲区、度假露营区及生态湿地修复保育区,增强流域水质自净能力;建设高干渠、渭惠渠水景生态长廊工程,改善沿岸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加大城市绿化投资力度,进一步实施好大地园林化工程,美化绿化城市环境。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示范区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方案,定期召开会议,督促指导污染防治工作落实,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责和重点任务,强化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示范区环境保护局做好渭河水污染防治综合协调工作,严格执法监督,做好水质监测和污染防治监管,加强与省环保厅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细化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等项目内容;示范区考核办对方案实施内容进行监督考核;示范区发改局牵头做好水污染防治项目包装申报等工作。示范区规划建设局牵头做好第二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市政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示范区水务局围绕杨凌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抓好小韦河、漆水河、高干渠、渭惠渠生态治理工作;示范区农业局牵头落实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污染治理和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及实施方案编制等工作;示范区市政管理局做好生活垃圾处置监督管理及两渠沿岸区域环境卫生治理等工作;示范区财政局积极做好污染防治资金保障;杨陵区政府要配合各相关部门实施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及流域生态环境修复等项目工程。

(二)严格执法,强化监管。要认真贯彻落实新《环境保护法》,进一步加大对涉水建设项目的环保监管力度,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严格做到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进一步保持对重点污染企业及畜禽养殖企业监管的高压态势,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健全网络在线监控平台,充分发挥其对环境监管的预警作用,对排污企业污染物排放实现实时监控,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水稳定达标,坚决杜绝超标排污、偷排等环境违法行为。做好渭河干流、支流断面的监测工作,在支流断面还未建成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前,加强手工监测,确保及时获得支流水质监测数据。

(三)加强信息公开,鼓励公众参与。利用好重点污染源企业监测信息发布平台,定期公布企业污染物排放信息,每月度公布杨凌渭河流域地表水环境质量,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媒体,加大对渭河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宣传力度,让社会各阶层、各行业充分认识到渭河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形成人人支持、参与渭河治理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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