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杨凌示范区“三规合一”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杨凌示范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15-06-19 11:15

杨陵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示范区管委会同意,现将《杨凌示范区“三规合一”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职责,认真组织实施。

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5年5月29日

杨凌示范区“三规合一”试点工作方案

为全面加快杨凌示范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简称“三规合一”)试点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县(市)城乡总体规划暨“三规合一”试点工作的通知》(建规〔2014〕18号)、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三规合一”试点工作的通知》(陕建发〔2014〕322号)精神要求,结合示范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城乡统筹,因地制宜。按照城乡统筹,全域一体化发展要求,以落实新型城镇化为目标,结合杨凌示范区实际情况,创新规划编制方法和内容,突出特色和重点,统筹各类规划,切实提高规划的实用性和操作性。

(二)增强机制创新,强化管理。将试点工作与加强规划管理、完善规划实施机制结合起来,研究建立覆盖全域的数据信息平台,促进发展改革、国土、规划建设等多部门的协作,逐步形成城乡一体的规划编制、实施和监管体制。

(三)加强组织领导,协调推进。试点工作是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要抓手,示范区上下,特别是各相关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试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配合,加强工作协调,做好试点工作。

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新型城镇化的战略要求,结合杨凌示范区实际情况,按照城乡一体、全域管控、部门协作的要求,编制《城乡一体化发展规划》,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土地利用规划的“三规合一”。确保“三规”在发展目标、主要指标、保护性空间、开发边界、建设用地等空间管控内容的一致性,逐步形成统一衔接、功能互补的规划体系。改革规划体制,合理整合部门规划事权,研究建立一个统一的规划、国土空间信息管理平台,促进规划建设、发展改革、国土等多部门的协作,逐步形成一套规划协调实施的建设行为管控机制。最终实现“一本规划、一个平台”的“三规合一”成果。

三、工作内容

(一)统筹衔接经济社会发展和土地利用规划。以城乡规划为基础、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为目标、土地利用规划提出的用地为边界,实现全区一张图,辖区全覆盖。以杨凌城乡总体规划为依据,将示范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确定的目标、土地利用规划提出的建设用地规模和耕地保护要求等纳入杨凌城乡总体规划。同步研究提出城乡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在基础数据、建设用地范围和规划实施时序等方面的衔接方案。

(二)全面优化城镇化布局和形态。按照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总体要求,调整城乡空间结构,统筹规划各类城乡建设用地与非建设用地,科学划定城镇开发边界,合理确定城乡居民点布局总体框架,形成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的合理结构。注重保护和弘扬传统优秀文化,延续城市历史文脉,保留村庄原始风貌,尽可能在原有村庄形态上改善居民生活条件。

(三)合理确定城镇化发展的各项目标。按照新型城镇化的要求,依据资源环境条件容量、城镇化发展趋势,合理确定城镇化发展的各项目标和人均指标,提出具有杨凌特色的城镇化路径及具体发展策略,提高城镇化质量。按照严守底线、调整结构、深化改革的思路,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升效率,切实提高城镇建设用地集约化水平。

(四)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从空间上统筹布局城乡、区域间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合理布局城乡综合交通、给水排水、电力电讯、市容环卫等基础设施以及文化、教育、体育、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合理确定不同类型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引导城镇各类公共设施向农村延伸,完善城乡发展的支撑体系。

(五)明确全域空间管控目标和措施。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促进资源保护性开发利用。综合考虑生态环境保护、涵养水源和城乡建设的需要,合理划定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适宜建设区,并制定明确的管制措施。

四、时间安排

(一)调查研究阶段。2015年5月30日前,委托规划编制单位按照《陕西省多规合一工作技术导则》要求编制《城乡一体化发展规划》,协调各相关单位。启动规划成果和信息管理平台建设。

(二)框架思路制定阶段。6月30日前,完成《推动三规合一改革方案及总体规划框架思路》。

(三)规划形成阶段。9月30日前,编制完成《城乡一体化发展规划》初稿,落实“三规合一”要求,并多方征求意见。规划、国土空间信息管理平台基本搭建完成。

(四)规划报批阶段。10月30日前,规划成果和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经示范区管委会研究同意后,报省住建厅进行审查。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三规合一”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决定成立示范区“三规合一”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示范区规划建设局,负责协调解决“三规合一”规划编制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

(二)建立保障机制。在示范区目前实行的规划、国土、招商项目决策“三会合一”制度的基础上,改革项目审批运行程序,共享共用规划数据库和业务平台,实现发展、规划、国土部门并联审批,推进行政管理业务联动、监管同步、制度创新,构建一套规划衔接和协调保障机制。

(三)落实工作经费。示范区财政局负责从2015年城建专项经费中为“三规合一”试点工作安排相关工作经费,并做好有关规划编制和信息平台建设资金筹措工作。

(四)强化考核监督。“三规合一”试点工作作为示范区年度重点工作之一,各项任务要纳入相关责任单位的年度考核。要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面向社会及时公开工作进展情况,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按期完成工作目标。

杨凌示范区“三规合一”试点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魏建锋 示范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副组长:冷劲松 示范区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吴 辉 示范区管委会副秘书长

           蒋展宏 杨陵区人民政府区长

           赵万潮 示范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张少文 示范区教育局(文物局)局长

           薛增召 示范区环境保护局局长

           张 忠 示范区国土资源局局长

           李春安 示范区规划建设局局长

           任延宁 示范区水务局局长

           肖永贤 示范区农业局(林业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示范区规划建设局,李春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