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杨凌示范区城乡医疗服务一体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杨凌示范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15-06-01 11:10

 杨陵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示范区管委会同意,现将《杨凌示范区城乡医疗服务一体化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职责,认真组织实施。

 

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5年5月11日


杨凌示范区城乡医疗服务一体化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快推进示范区城乡医疗服务一体化发展进程,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医疗服务县镇一体化改革的意见》(陕政办发〔2013〕35号)精神,结合杨凌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公立医院公益性质和社会效益优先原则,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以改革管理体制、创新运行机制为核心,着力解决三级医疗服务体系建设过程中出现的示范区医院优质医疗资源下不去,镇卫生院医疗服务与公共卫生服务职责不明确、服务水平低,医疗服务运行保障资金拨付不及时等问题,加速提升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疗水平,加快实现“预防在基层、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镇、大病不出区”的改革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实行三个统一。

1. 人员统一选派。示范区医院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下乡支医力度。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服务人员统一由示范区医院选派(人事和工资关系不变)。

2. 业务统一管理。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服务业务由示范区医院统一管理。

3. 设备统一保障。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基本医疗所需的基本设施和设备由杨陵区政府统一保障。

(二)坚持三个不变。

1. 机构设置不变。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保留原有机构设置和建制,机构级次不变。

2. 功能定位不变。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面提供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六位一体”的综合卫生服务。

3. 财政投入供给机制不变。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继续实行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三)做到三个加强。通过改革管理体制、创新运行机制,使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功能进一步加强,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真正做到基层基本公共卫生工作得到加强,医疗服务能力得到加强,群众就近享受优质医疗卫生服务得到加强。

三、目标任务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有序推进”的原则,利用两年时间,完成示范区医院与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服务一体化改革。2015年,完善五泉卫生院医疗服务一体化、完成揉谷卫生院医疗服务一体化建设;2016年,完成大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李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凤岗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服务一体化建设。2016年,实现全区50%的病人在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首诊,90%病人在区内就诊的目标。

四、医疗服务一体化形式

(一)镇卫生院与示范区医院医疗服务一体化形式

1. 镇卫生院基本建设、设备购置由杨陵区政府负责;人员编制由杨陵区政府依据国家标准,结合实际确定。

2. 在保证镇卫生院人、财、物等隶属杨陵区政府不变的前提下,镇卫生院的业务管理、日常运行、医疗卫生职能由示范区医院负责。

3. 镇卫生院所需医护人员由示范区医院按照用人标准统一招聘,并按照“岗位相对固定、人员按需流动”的原则统筹调配使用。

4. 镇卫生院公共卫生服务人员由杨陵区政府统一聘任和管理。

5. 镇卫生院院长人选由示范区医院提出建议,征求示范区卫生局意见后,由杨陵区政府研究聘任。

(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体化形式

由杨陵区政府负责,对大寨、李台、凤岗路三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情况进行调研摸底,结合示范区实际,尽快制定三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疗服务一体化方案,报管委会另行研究审定。

五、保障措施

(一)完善设施配套,强化基础保障。由杨陵区政府负责,在2015年6月1日前,为各镇卫生院配齐必须医疗仪器设备和住院床位,并落实科室设置所需房舍,妥善解决好镇卫生院医疗服务部医务人员的食宿问题,确保镇卫生院与示范区医院医疗服务一体化工作在6月1日前全面完成。

(二)坚持政策引导,强化扶持力度。示范区医院要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医疗服务县镇一体化改革的意见》精神,派驻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的医务人员,其收入报酬要比本院同类人员高出15%以上,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职称。示范区卫生局、人事劳动局要严格执行城市医疗机构医生晋升职称前到基层服务一年的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制度。示范区、杨陵区两级医保、新农合管理部门要合理调整报销政策,适度拉大同一病种在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就诊的报销比例,引导群众到基层首诊。

(三)加大财政投入,强化资金保障。对于实行医疗服务一体化的各镇卫生院,每年安排财政补助资金60万元。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下派医务人员的薪资、激励待遇落实、药品加成减收补偿。补助资金由示范区财政和杨陵区财政按1:1的比例承担,在来年2月底前统一拨付示范区医院。

(四)打造名医名科,强化服务能力。示范区医院要在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积极推行“名医”、“名科”战略,选派医德好、专业能力强、群众认可度高的专家和业务骨干到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医疗服务,充分发挥“名医”效应,吸引患者到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要结合区域实际,打造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特色科室,提升其医疗服务水平。对于杨陵区政府为基层医疗机构招聘的医学类本科生,由示范区医院负责,免费予以为期两年的脱产转科轮训。培训结束后,由杨陵区政府分配到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不断增强基层医疗服务力量,强化基层医疗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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