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杨凌示范区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杨凌示范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15-04-16 11:03

杨陵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杨凌示范区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实施方案》已经管委会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5年3月26日

 

杨凌示范区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关于创建创业型城市的统一部署,切实开展以创业带动就业的省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完善创业扶持体系,提高创业服务水平,优化创业投资环境,使示范区广大人民群众更好的享受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确定铜川、杨凌等四个城市为第二批省级创建创业型城市的函》(陕人社函[2014]644号)要求,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政府引导、市场配置、企业带动、社会支持”的原则,围绕创业型城市指标体系,加大扶持力度,拓展创业模式,优化创业环境,营造示范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氛围。激发全社会的创业活力,引导有愿望、有能力的劳动者向创业者转变。通过自主创业实现就业的同时,带动更多的劳动者投入到创业活动中来,从而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形成以创业带创业、创业促就业的新局面。

总体目标:充分发挥杨凌示范区农业科技示范推广和涉农产业发展优势,通过两年的努力,使示范区创业环境满意度显著提升,创业单位平均存活期进一步延长。力争示范区创业活跃程度、创业成功率、涉农产业创业效率和创业带动就业指数等指标位居全省前列。到2016年,全员创业活动指数达到30%,创业带动就业指数达到1:5,创业实体生存指数达到30%,实施创业培训3000人次以上,提供创业指导服务8000人次以上,新增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600家,示范区级示范农业合作社达到30家以上,创建示范家庭农场10家,引进创新创业团队200家,新建创业孵化基地(园区)4家。建成以初级创业者为主、规模企业主导、职能部门支持、群团组织广泛参与的创业论坛,供社会各方交换创业信息,传递创业经验。

二、主要内容

通过两年努力,在示范区建立创业工作四大体系,即:统一高效的管理体系、全面有力的政策体系、标准化一站式的服务体系、全方位立体式的宣传体系。

(一)建设统一高效的管理体系

高效运转的管理体系是创建工作的关键,是创建过程中汇集信息、研判决策、发号施令的工作平台,对统筹整个创建工作,研究解决每个具体问题,协调发挥各要素之间的系统性优势,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1. 联席会议制度

主要内容:形成人事劳动部门牵头,杨陵区政府、党工委宣传部、党群工作部、发展和改革局、科学技术局、经贸发展局、财政局、环境保护局、规划建设局、农业局、社会事业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政管理局、金融办、招商和投资服务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创新创业发展有限公司为成员单位的联席会议制度,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创建工作机制。

主要措施:建立由人事劳动部门牵头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制定、细化各项创建目标,分解、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定期分析、审议、解决创建过程中的具体问题,督办各项任务的完成进度,确保达成创建目标。

2. 四级工作管理平台

主要内容:建立示范区、杨陵区、各镇办、社区(村)四级联动、全区统一的创建管理平台。各级平台分头负责创建工作落实,层层传达联席会议精神,督促、上报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

主要措施:各级平台分别由人社行政部门、劳动保障事务所(站)牵头,按照“线面结合”的原则和统一规范的标准,完成指令传递、活动开展、信息采集等各项工作。

3. 创业项目库

主要内容:广泛征集“投资少、风险低、见效快、易操作”的小型创业项目供创业者选择,并提供相应的专业指导。

主要措施:依托各孵化基地向区内外征集小微型创业项目,建立示范区创业项目库,签订入库协议,定期向社会公开,引导高校毕业生、被征地农民和各类城乡创业者入库选择适合自己的创业项目,并向创业者提供专业的项目孵化服务。

(二)建设全面有力的政策体系

全面有力的创业扶持政策是整个创建工作的重要保障,是吸引和激励城乡创业者投身创业活动的关键因素,是构建创业型城市、发挥创业引领作用的核心。

1. 金融扶持政策

主要内容:进一步优化示范区投融资环境,为投资创业提供强有力地金融支持。

主要措施:各金融部门要积极落实中、省、示范区各项金融扶持政策,简化工作程序,提高放贷效率;金融管理部门探索形成合理的风险补偿机制,有效降低创业机会成本;示范区小额担保贷款中心进一步加大与商业银行合作力度,进一步发挥创业促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的杠杆作用,同时要创新担保方式、扩大担保范围、适当提高贷款额度。

2. 税费减免政策

主要内容:切实减轻创业者税费负担,降低创业成本,优化创业环境,激励各类社会人员投身创业活动。

主要措施:税务部门要认真落实中省有关税收减免和返还政策;物价、工商、环保、规划、卫生、药检、市政、质检等部门要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减少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降低创业门槛,消除制度障碍。

3. 财政补贴政策

主要内容:整合捆绑使用各部门扶持资金,发挥集约效益,帮助初级创业者做大做强。

主要措施:财政部门要划拨专项资金,用以支持省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确保创业活动按期圆满完成;人社部门要用活用好省上和示范区下拨的就业创业专项补助资金,积极落实培训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等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科技部门要按规定,积极落实种子孵化项目资金,支持扶持创业企业;农业、经贸、发改、金融等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各项补贴的兑现落实工作。

(三)建设标准化一站式的服务体系

便捷高效的服务体系是落实各项优惠政策的必要条件,打造标准化、一站式的服务模式,是充分发挥政策集约效应,提高创业者创业成功率的重要手段。

1. 创业培训

主要内容:积极开展创业意识教育,丰富创业知识、提升创业技能、传播创业经验,切实提高创业成功率。

主要措施:一是组织举办SYB、IYB等创业培训,向城乡创业者普及创业理论知识;二是拓展创业培训模式,增设创业成功人士说课和学员现场体验等环节,着力推动创业课程进校园;三是建立专业导师队伍,对进入创业实践阶段的创业人员进行专业辅导;四是党群工作部负责建立创业服务志愿者队伍,引导、鼓励创业成功人士和专业技术人才加入,为创业者提供创业经验指导和专业技术服务。

2. 创业孵化

主要内容:按照市场化运作的原则,结合示范区实际,重点建设面向高校毕业生和被征地农民两大就业创业人群的创业孵化基地,降低初期创业风险,提高创业单体生存指数。

主要措施:一是依托市场化专业孵化器建立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为从事小微企业、技术密集型企业、互联网技术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低成本的经营环境和孵化服务;二是依托驻区高校建立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为在校大学生从事创业活动提供经营场所和创业服务;三是示范区经贸发展局牵头建立现代农业电子商务产业园,引导、鼓励涉农电子商务创业者入园入孵;四是杨陵区政府负责依托农业专业合作社和涉农企业建立被征地农民创业孵化基地,为从事个体种养殖、领办专业技术协会、举办农业合作社的被征地农民提供低成本的经营环境和孵化服务。

3. 创业代理

主要内容:建立一站式的业务代理代办制度,帮助初级创业者办理工商登记、税务登记、法人证书、资格准入等有关手续,将创业者从复杂的手续办理事务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从事市场经营活动。

主要措施:依托公共人才服务中心建设一站式服务大厅,安排专人负责代理代办事项。

4. 招引创新创业团队

主要内容:落实技术创业团队和高层次人才入区创业扶持政策,招引技术创新创业团队,积极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壮大。

主要措施:科学技术局负责积极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对入区从事创业活动的高层次人才和团队,给予资金、住房、医疗、落户、技术研发等多方面支持,丰富创业层次、增强创业活力,两年内招引创新创业团队不少于200家。

5. 推荐入园

主要内容:推荐创业孵化毕业企业进入区内各产业园区,享受园区扶持政策,逐步发展壮大。

主要措施:经创业孵化毕业企业,根据其生产经营特点推荐进入示范区工业园区、现代农业电子商务园、省级农产品加工贸易园、饲料产业园区、农林科大大学产业园区等专业园区,享受标准化配套服务,做大做强。

(四)建设全方位立体式的宣传体系

多角度、多层次、广覆盖的宣传模式,是传播创业理念、转变创业观念、营造创业氛围、普及创业知识的重要举措,对激发创业热情、扩展创业思路、启迪创业智慧,进而增强城市整体创业活力有着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

1. 创业论坛

主要内容:创新创业发展有限公司负责组建以初级创业者为主、规模企业主导、职能部门支持、群团组织广泛参与,按年度召开的创业论坛,吸纳各方智慧,提升创业水准、创新创业理念、传播创业经验、拓展创业渠道。

主要措施:坚持以初级创业者为主的组建理念,以重点扶持初级创业者为目标,建设立足示范区、辐射周边的创业论坛,分为大会讲演、行业交流、专场宣讲等环节,力求满足不同创业群体的信息需求。论坛闭幕期间,以孵化基地为依托,定期举办创业沙龙,要求社会各方广泛参与,为初级创业者提供信息交流渠道,帮助他们尽快走出初创期,提高创业成功率。

2. 专项宣传

主要内容:充分发挥四级平台功能作用,统筹开展各项创业宣传活动,将现场宣传与日常宣传结合起来,举办多种形式的创业评选、设计展示活动,发扬典型事迹,营造创业氛围。

主要措施:人社部门负责,利用示范区创建工作四级管理平台,组织开展日常政策咨询和现场宣传活动,每年开展阶段性专题宣传活动不少于2次,全局性创业主题宣传咨询活动不少于2次,创业评比活动不少于1次。

3. 媒体发布

主要内容:在有效发挥传统媒体宣传优势的基础上,充分挖掘新型媒体的宣传作用,形成报纸、电视、LED、网站、微博、微信等在内的全方位宣传手段,广泛传播创业信息。

主要措施:在高速路出入口、高铁站、中心商业区等设置广告宣传标牌,打造创业型城市形象;农业科技报社、电视台、管委会网站要充分发挥媒体作用,设置创业型城市宣传专栏,及时报道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宣传创业典型和创业政策、发布创业信息,集中宣传创业典型和各类优惠政策。

三、工作步骤

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从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0日,时间为两年,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5年1月至3月。建立和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形成高效运转的工作机制。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召开示范区创建创业型城市动员大会,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全面启动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5年4月至2016年9月。积极开展创新扶持政策、改善创业就业服务、扩大职业培训、组建创业服务平台、壮大创业主体、优化创业环境等工作,同步提高各级创建工作达标率,不断推动创建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三)考评验收阶段:2016年9月至12月。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创建工作模拟考评,对照中省考评标准和工作目标任务,逐项落实,查漏补缺,认真考核,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整改完善,确保各项创建任务全部达标,充分做好迎接创业型城市考评验收的准备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府责任

杨陵区政府、示范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示范区管委会成立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全区开展创建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办公室设在示范区人事劳动局,协调处理日常事务。杨陵区政府要根据任务分工提出落实方案,于2015年4月底前报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定期上报创建工作进展情况。

(二)加强部门配合,落实工作责任

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涉及面广,牵涉部门多,两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按照创建工作的统一要求和部署,认真履行好各自的工作职责,主动发挥职能作用。财政部门要按年度拨付创建工作专项资金,确保创建创业型城市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按期实现创建目标。

(三)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质量

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按照统一安排部署,建立创建创业型城市统计分析考核制度,将各项任务指标分解到责任部门,列入管委会年度目标任务考核体系。创建过程中,将组织专人定期对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兑现奖惩、督促整改,确保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的目标顺利实现。


附件

 

杨凌示范区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郭建树   示范区党工委副书记

副 组 长:董立民   示范区党工委委员、人事劳动局局长

申忠海   党工委、管委会副秘书长

张小明   杨陵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成员单位:杨陵区政府、党工委宣传部、党群工作部、发展和改革局、科学技术局、经贸发展局、财政局、环境保护局、规划建设局、农业局、社会事业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政管理局、金融办、投资和招商服务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创新创业发展有限公司。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示范区人事劳动局,由侯振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