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杨凌示范区2015年治污降霾·保卫蓝天行动计划》已经管委会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5年3月26日
杨凌示范区
2015年治污降霾·保卫蓝天行动计划
为贯彻省委大气污染治理专题会议精神,全面落实《陕西省“治污降霾·保卫蓝天”五年行动计划(2013-2017年)》(陕政发〔2013〕54号)和《杨凌示范区“治污降霾·保卫蓝天”专项行动计划(2014—2017年)》(杨管办发〔2014〕9号)的各项目标任务,确保2015年度大气污染防治考核指标圆满完成,特制定本计划。
一、主要目标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让人民群众呼吸清洁的空气为目标,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依法依规治污,科学降霾,深化细化“减煤、控车、抑尘、禁燃、增绿”五项工作措施,在“治污降霾”攻坚中主动适应新形势、发现新问题,采取新举措,酝酿新突破,引领新常态,实现我区空气中主要污染物浓度持续下降,环境空气质量稳步改善。
(二)具体目标
年度空气质量好于二级以上优良天数不少于249天;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较2014年下降2%以上(58.8微克每立方米以下);颗粒物PM1O年均浓度较2014年下降3%以上(124.16微克每立方米以下);NO2年均浓度较2014年下降2%以上(20.58微克每立方米以下);降尘强度均小于省控标准18吨/平方公里·月。
二、具体工作任务
(三)加大燃煤锅炉拆改力度。在去年拆除燃煤锅炉的基础上,结合区内实际和杨凌华电热电联产项目进度,合理制定年度拆改计划,完成省上下达示范区年度拆除5台燃煤锅炉任务。对未拆除的燃煤锅炉要督促其建设相应配套环保设施,确保达标排放。对杨凌华电热电公司的启动锅炉,要督促其列出相应的拆除计划,条件成熟立即予以拆除。
(四)着力改善城区能源消费结构。继续加快推进“气化杨凌”实施步伐和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控制煤炭消费增长速度,优先发展城区燃气,提高城区工业企业、交通及居民天然气普及使用率,进一步完善管网系统,加快城去及重点镇配网建设,落实乡镇农村气化气源,着力提高天然气安全供应水平,年底前五泉、揉谷等重点镇气化率平均达到40%以上。大力推广生物质成型燃料、地热、太阳能热利用、地源热泵等新型供暖方式,减少城市燃煤量。加快华电热电联产等城区集中供热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其按期投产。
(五)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切实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年内全部淘汰全省2005年以前注册运营的“黄标车”,积极完善和落实补助政策,严控淘汰车辆流向,严禁转出重复使用。年度内完成淘汰991辆任务。
(六)加强城市交通管理。不断扩大黄标车和无标车的限行和禁行范围,年度内完成“黄标车”、“无标车”禁行交通违章电子监控系统建设任务,加强公安与环保的联合执法检查,加大机动车尾气红外检测流动路检力度,对低速载货车辆、无牌车辆和“冒黑烟”车辆实行24小时卡口管制,一经发现一律劝返,禁止环保不达标车辆入城行驶。结合示范区大气重污染环境应急预案的强制减排措施,制定雾霾天气下示范区机动车限行管理办法,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相关部门引导公众绿色出行,实施公交优先战略,不断提高公共交通出行比例。
(七)强化机动车环保管理。全面推进机动车环保检验和环保标识发放工作,2015年底,示范区机动车尾气检测率和环保标识发放率均达到95%以上。加强在用机动车年度检验,对环保不达标车辆不得发放环保合格标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得发放年度安全检验标志,不得上路行驶。加快推广清洁能源汽车,在公交车、出租车、客运车等领域不断提高清洁车辆运营比重,加快电动汽车充电站配套设施建设步伐。加强成品油生产流通领域质量监督检查,开展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专项整顿。
(八)加大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结合区内加油站点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现状,制定挥发性有机物三年整治方案,到2017年基本完成辖区内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的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工作。深入推进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强化加油站点油气回收系统的管理和维护,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餐饮业油烟治理,规模以上饮食服务经营场所和企事业单位职工食堂全部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强化运行监管,坚决取缔城区露天烧烤。
(九)强化扬尘控制措施。要制定出台城区扬尘防治考核制度,加强施工扬尘监管,继续推进绿色施工,绿色运营,区内所有建设项目实现“洒水、覆盖、硬化、冲洗、绿化、围挡”六个100%。在区内50%以上施工场地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对其进行有效监管。学习借鉴宝鸡渣土车管理模式,建立监控平台,对渣土车违规行为重拳出击。推进主要道路机械吸尘式清扫,增加城市道路洒水保洁频次和效果,城区道路机扫率达到90%以上。
(十)加大城区生态治理力度。结合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大力实施杨凌大地园林化工程,加速形成“水在城中绕,城在绿地中,人在园林行”的田园城市格局。加强公路、铁路两侧绿化、屋顶绿化和垂直绿化工作,开展裸露地面治理,提高绿化覆盖率,2015年建成区人均绿地面积达到16平方米。
(十一)加强农村大气环境管理。围绕新型城镇化新范例创建,把田园村庄、农村环境集中连片整治、重点社区建设等与农村大气环境整治有机结合起来,引导农村逐步改变传统生活方式,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通过优化农村能源结构、推广环保灶具、实施改炕工程、推广使用兰炭等措施,逐步减少烧柴做饭、秸秆煨炕等落后用能方式。积极推广秸秆还田、秸秆资源化等综合利用,杜绝农作物秸秆、生活垃圾露天焚烧。
三、保障措施
(十二)加强空气质量监测与预警体系建设。充分利用建成的监测设备及监控平台,做好重点污染源及城区主要区域的环境监测;通过网络、电视以及“智慧杨凌”数字化信息平台,定期公布城区空气质量,让群众及时知晓监测结果,接受社会监督,适时开展大气监测站点第三方运营监管,确保大气站监测数据真实有效。进一步加强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建立环保、气象两部门数据共享及联合发布机制,加强联合探索基于AQI的空气质量预报方法研究,增强科学分析判断能力,修订示范区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探索与咸阳、宝鸡周边地市构建区域联动一体的应急响应机制,2015年底前完成环境空气质量预警体系建设任务,建立区域空气质量黄色、橙色、红色、三级预警机制,提高环境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水平,指导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等活动。
(十三)开展网格化管理试点。制定出台杨凌示范区环保网格化管理实施意见,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共同监督的监管体系。充分发挥全社会监督力量,在条件成熟的街道办或镇办开展网格化管理试点,建立以乡镇、村、组(社区)为区域单位的全方位监控体系,实现对污染源全天候、全方位、不间断巡查,有效遏制燃煤、扬尘、工业、机动车污染以及秸秆、垃圾、树叶焚烧和露天烧烤、餐饮油烟等面源污染。
(十四)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以对大气污染“零容忍”的态度,从严查处各种环境违法行为,坚决做到“铁腕执法、铁面问责”,确保查处到位、整改落实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对逾期不能完成整改任务的企业坚决依法予以停产整顿或高限处罚。
(十五)加大大气污染治理资金投入力度。示范区财政设立“治污降霾”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燃煤锅炉拆改、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淘汰、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整治及重污染天气应急等项目,确保大气环境治理工作顺利进行。
(十六)严格考核奖惩。环保部门要细化任务,落实大气各相关部门责任,各成员单位要切实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各司其职、合力推进,确保防治工作取得实效。环保部门结合各部门目标任务进行季度考核,考核结果报送考核办,对目标任务未按时完成的单位,实行季度扣分和年度一票否决制,督查室、考核办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部门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各项任务按节点全面完成。
(十七)强化宣传教育。策划开展以PM2.5为重点的系列宣传教育,科学普及大气污染防治知识。倡导广大群众养成文明、节约、绿色的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在全社会树立起“同呼吸、共奋斗”的行为准则,带动和影响全社会自觉加入保护环境,防治大气污染,人人参与、人人行动、人人享受大气治理的成果,为改善环境空气质量贡献力量。
附件:杨凌示范区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2015年)
附件
杨凌示范区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2015年)
牵头部门 | 重点工作 | 目标及质量要求 | 时限节点 | 配合 部门 |
杨陵区 政府 | 开展禁烧 专项行动 | 1、制定杨陵区秸秆焚烧专项行动方案,安排部署夏收、秋收季节秸秆禁烧目标责任制。 | 2015年6月30日 | 示范区 市政局 |
2、每季度开展禁烧专项整治行动不少于1次,杜绝秸秆、垃圾等焚烧现象发生; | 2015年每季度 | |||
道路扬尘治理 | 3、加大老城区主干道、次干道机械化清扫力度,2015年上半年老城区主要路段机扫率达到60%,2015年底前达到70%;适时增加洒水保洁频次,降低道路扬尘;半年和年底上报道路扬尘污染治理台账。 | 2015年6月30日 2015年12月31日 | ||
建筑工地 扬尘污染治理 | 4、强化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治理,督促建筑工地落实扬尘污染治理“6个百分百”要求,每季度完成1家建筑工地达标任务,全年共3家。 | 2015年每季度 | 示范区 规划建设局 | |
大气重污染应急响应 | 5、配合相关部门积极落实大气重污染应急响应措施,与周边县区建立大气联防联控应急协调机制。 | 2015年全年 | 大气办各成员单位 | |
公安局(交警队) | 机动车环保 管理 | 1、完成黄标车、无标车禁行交通违章电子监控系统平台建设任务。 | 2015年9月30日 | 示范区 环保局 |
2、完成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991辆任务,6月底前淘汰496辆。 | 2015年6月30日 2015年12月31日 | |||
大气重污染应急响应 | 3、按照杨凌示范区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相关要求,出台重污染天气下机动车限行管理办法,配合各相关部门严格落实应急预警响应工作。 | 2015年全年 | 大气办各成员单位 | |
经贸局 |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 | 1、制定杨凌示范区挥发性有机物三年整治方案,并启动实施。 | 2015年9月30日 | 环保局、 质监局、 工商局 |
油品品质监管 | 2、强化区内油品品质监管力度,每半年开展加油站油品品质专项整治。 | 2015年每半年 | ||
规划局 | 建筑工地扬尘 控制 | 1、强化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治理,督促建筑工地落实扬尘污染治理“6个百分百”要求,每季度完成1家建筑工地达标任务,全年共3家。 2、每季度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集中检查不少于1次。 | 2015年每季度 | 示范区 环保局 |
大气重污染应急响应 | 3、围绕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控制,结合应急响应等级,制定大气重污染应急保障方案。 | |||
市政局 | 开展禁烧 专项行动 | 1、每季度开展禁烧专项整治行动不少于1次,杜绝环卫工人焚烧垃圾树叶等现象发生。 | 2015年12月31日 | 城投公司 |
道路扬尘 污染防控 | 2、2015年底前主要路段机扫率达到90%以上,适时增加洒水保洁频次,降低道路扬尘。 | |||
大气重污染应急响应治 | 3、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有关措施,强化道路扬尘污染监管。 | 2015年每季度 | 公安局 交通局 | |
环保局 | 燃煤锅炉拆改 | 1、制定2015年燃煤锅炉拆改计划; | 2015年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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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全年完成合计20蒸吨燃煤锅炉拆除任务;2014年9月底前完成10蒸吨拆除任务; | 2015年9月30日;2015年12月31日 | 市政局 | ||
燃煤锅炉监管 | 3、强化燃煤锅炉除尘设施运行监管,每半年开展燃煤锅炉环保设施监督检查。 | 2015年每季度 | 示范区 质监局 | |
环保局 | 建筑工地扬尘 污染整治 | 4、年度内完成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监控平台建设,出台杨凌示范区扬尘污染监控平台管理办法。 | 2015年6月30日 | 示范区 规划局 |
机动车环保 管理 | 5、年底前区内机动车尾气检测率和环保标识发放率均达到95%以上。 | 2015年12月31日 | 示范区 交警支队 | |
空气质量监测测与预警 | 6、启动大气监测站点第三方运营监管工作。 | 2015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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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修订杨凌示范区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适时启动和解除大气重污染日应急预警,督促落实大气重污染日防控措施。 |
| 大气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 ||
网格化监管 | 8、制定出台杨凌示范区环保网格化管理实施意见,选取一个重点镇开展环保网格化管理试点。 | 2015年12月31日 | 杨陵区政府 | |
环境宣教 | 9、开展环保宣传专项行动,年度内开展环境宣教活动不少于3次。 | 2015年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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