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杨凌示范区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已经管委会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杨凌示范区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为全面推进示范区依法行政工作,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根据《陕西省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要求,结合示范区全面推进法治杨凌建设的目标任务,提出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及示范区2015年工作会议精神,把法治建设与全面深化改革结合起来,以创新体制机制为突破口,以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保障法律法规执行为着力点,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为建设“四个杨凌”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科学界定示范区部门职责权限,依法制定部门“三定”规定。全面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向社会公布各级政府及部门“权力清单”。加强行政审批项目的动态管理,坚决取消示范区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积极做好省政府行政审批项目的下放承接工作。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
(二)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建立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法定程序。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
(三)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整合行政执法力量,探索示范区、杨陵区两级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领域改革,组建相对集中的综合执法机构。完善执法程序,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组织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以及执法检查等活动,进一步规范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取得执法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执法工作。
(四)强化依法行政监督。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行政机关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严格实施《陕西省损害群众利益行为行政责任追究试行办法》,落实责任追究,提高监督效能。加强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保、救灾、农林水利等专项资金的审计和监督。
(五)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及时、准确、全面、具体地公开政府信息,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项目建设以及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向社会全面公开部门职责权限、法律依据、实施机构、执法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各级行政机关要加强行政复议机构建设,切实依法履行职责,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申请得到及时受理,合法权益得到维护。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创新行政复议审理方式,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增强行政复议案件审理透明度,重大复杂案件召开听证会、论证会,土地案件进行实地调查,加大纠错、调解力度。
(七)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坚决贯彻落实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制定年度学法计划,全年安排集体学法3次以上。把依法行政知识纳入各类领导干部培训内容,全年至少举办1期依法行政专题培训班。公务员初任培训中,法律知识必须占有一定比重。健全普法教育机制,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大力开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宣传工作,强化舆论引导,形成良好法治舆论氛围。
三、工作要求
(一)抓住机遇,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依法治国作出全面部署,明确了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要求,各级行政机关及其部门要抓住机遇,把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与深化改革、推动发展任务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定期研究依法行政工作,切实解决推进依法行政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落实责任,扎实推动依法行政工作。杨陵区政府,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要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制定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落实机构和人员,并将工作任务落实情况于2015年12月5日前报示范区法制办。同时要认真总结经验、查找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推动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