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示范区2015年惠民十件实事责任分工的通知

来源:杨凌示范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15-03-27 10:42

杨陵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5年,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围绕民生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确定了惠民十件实事。为确保惠民十件实事有效落实,经管委会同意,现就有关责任分工通知如下:

一、积极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扎实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切实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由示范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

二、华电热电联产项目建成投用,基本实现城区市政集中供热。(由示范区市政管理局负责)

三、积极实施保障房建设,新建公租房87套,安置房200套。(由示范区规划建设局负责,杨陵区政府、杨凌城投公司配合)

四、在城市重点区域建设3个立体停车场,逐步缓解停车难问题。(由示范区规划建设局负责,示范区市政管理局、杨陵区政府配合)

五、新建5所农村幸福院,通过三年努力,实现幸福院全覆盖。(由杨陵区政府负责)

六、实施创业惠民工程,重点扶持技术创业创新团队40家,基本消除城镇零就业家庭。(由示范区科技局负责,示范区人事劳动局、杨凌创新创业公司配合)

七、统筹各类社保对象待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金由每月105元提高到130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参保率达到100%。(由示范区人事劳动局负责,示范区社会事业局、杨陵区政府配合)

八、实施农业科技入社助推现代农业提效,组织百名农科专家结对帮扶现代农业新型经营主体20个,开展农业科技培训50场次,培训500人次。(由示范区农业局负责,示范区科技局、杨陵区政府配合)

九、实施出行畅通工程,完成西农立交、五胡路等城市易涝点改造,启动建设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实施西农路精细化管理示范街建设工程,实现路标、路牌、标线等交通辅助设施全覆盖。(易涝点改造由示范区规划建设局负责;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由示范区市政管理局负责;西农路精细化管理示范街建设工程由杨陵区政府负责;路标、路牌、标线等交通辅助设施全覆盖由示范区市政管理局负责,公安交巡警支队配合)

十、实施“文体惠民、舞动杨凌”工程,建设市民文化广场、文化中心,启动古邰国遗址公园建设,坚持每月开展一次群众性文体活动,努力打造“运动健康杨凌”。(“文体惠民、舞动杨凌”工程由杨陵区政府负责;市民文化广场、文化中心建设由示范区文化局负责;古邰国遗址公园建设由示范区文物局负责;坚持每月开展一次群众性文体活动由示范区文化局、体育局负责,杨陵区政府配合)

办好惠民十件实事,是党工委、管委会向全区广大干部群众做出的庄严承诺。各相关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把惠民十件实事的实施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进一步细化任务,夯实责任,采取有力措施,确保顺利实施。各相关责任部门要按月提出每件实事具体的实施计划,明确完成时限,并将实施计划于2015年3月底前报管委会督查室。各配合单位要按照工作职责,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考核办要将惠民十件实事纳入各相关部门全年目标责任考核,加强日常督促检查。督查室要把惠民十件实事的落实工作作为全年督查工作重点,建立专项督查台账,4月份通报一季度进展情况,以后逐月通报一次进展情况,完成一项,销号一项,确保十件实事落到实处(联系人:杨凡,电话:87033237)。

 

 

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5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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